第四章 初見丈母娘
姜樂樂的家在一條連路燈都沒有的小巷子里,兩邊大概有二三十棟的房子,其中有那麼幾棟兩層的樓房,別的都是平房和瓦房。
都不知道是幹了多少年的,有著很深的歲月的痕迹。
有的房頂上都長了小樹,看得出來已經很久沒住人了。
小巷子的入口倒是有一家小賣部,裡面連小賣部都沒有。
樂樂帶著方浩走到一個帶著院子的瓦房前面,說道:「叔叔,這就是我家。」
上輩子方浩聽她說過,小時候並沒有屬於自己的家。
這一套房子其實不是她家的房子,而是租的,就那麼一套房子,一年的房租是兩千,水電費自理。
房東一家人都去南方打工去了,房子空在這邊也不好,所以就租給了她們母女,有個人看著房子,順便還能收點房租。
一個月的房租算起來還不到200,聽起來不高,但也給她媽帶來了比較沉重的負擔。
——因為掙得更少。
房子不大,院子也不大。
推開院子門,能看到有半邊院子都種了菜,種的有豆角、黃瓜、辣椒、西紅柿、苦瓜等等,長得倒是生機盎然。
還有半邊院子是水泥地,沒有辦法種菜。
樂樂一打開院子門,就大聲沖著裡面喊:
「媽,我回來啦!我帶了一位叔叔過來,他有事要跟你說。」
她媽就在家裡。
方浩重生之前,也聽樂樂說過,她媽有乙肝,沒有辦法去找工作,所以只能待在家裡做一些手工計件的活。
乙肝患者在就業中受到歧視,在那個年代是很常見的事情,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不會用乙肝患者。
哪怕在2010年國家三部委聯合下達通知,取消就業、入學體檢中乙肝五項的檢測,禁止將攜帶乙肝病毒作為入學、就業的限制,但這種歧視依然還存在。
那個時候社會上普遍的觀點就是乙肝是傳染性比較強的疾病,而且得了很難治。
再加上她媽並不是普通的乙肝病毒攜帶者,而是大三陽,傳染性更強。
找不到工作,那也是很正常的。
要租這種獨棟的房子,也是怕傳染給別人。
樂樂很小的時候就打了乙肝疫苗,倒是沒有被傳染上。
原本的時間線,幾年之後,她媽就病死了,肝硬化,很嚴重的肝腹水。
這個病需要及時的治療,需要保證足夠的營養。
可這兩樣一樣都保障不了,最後她媽只能病死。
樂樂對她媽的死一直都很內疚,覺得就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如果沒有她,她媽查出有乙肝之後,完全可以進行治療,恢復到健康的水平。
可就是因為有了她,掙到的那一點微薄的收入,扣掉房租水電之後,大部分都用在了她的身上,根本就沒有餘錢來治療自己的病。
這是她心中過不去的坎,每一次和方浩說起來,眼眶都是濕的。
這輩子,方浩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
在他想著這些往事的時候,樂樂已經蹦蹦跳跳的進了家門。
他現在的身份只不過是一個陌生人,不好跟著闖進去,所以就站在院子裡面等著。
聽到屋裡傳來一個女子的說話聲,聲音裡面有著些許的驚訝。
因為聲音不大,說的些什麼,方浩也沒有聽清楚。
他打量著院子裡面的菜圃,看起來並不缺蔬菜,樂樂顯得一副營養不良的樣子,大概還是肉吃得少的緣故。
現在的樂樂看著就比同年的女孩子要矮一些。
上輩子,樂樂身高也才一米五五,長得嬌小玲瓏。
心裡想著:「孩子正是長身體的時候,營養不良可不行,得想辦法讓她多吃點肉蛋奶,把身體搞好。」
想到這個,突然有一些好笑。
發現自己面對姜樂樂這個上輩子的第二任妻子是,心裏面並沒有把他當做是愛人,更像是自己的女兒。
上輩子他也有女兒,他對自己的女兒差不多就是現在面對樂樂時的心態。
想要把最好的都給她,希望她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更像是一個父親對女兒的寵愛。
大概還是因為現在的樂樂年紀太小了,是個正常人都沒辦法把她當愛人來看待。
哪怕知道她是自己未來的妻子。
「你好……」
方浩正看著菜園子里的菜發獃,就聽到一個年輕女子的聲音響起來。
知道是樂樂她媽出來了。
轉過頭去,只看了一眼,人就呆在那裡,差一點一聲「老婆」就要喊出口了。
堂屋門邊,站在樂樂身邊的,是一個看著很年輕的女人,眉眼盈盈,和他記憶中姜樂樂年輕的時候竟有著九分相似。
就好像姜樂樂從自己的記憶中走了出來一樣,一顆心怦怦的跳了起來。
比剛看到樂樂的時候還要激動。
要不是知道這是2010年,姜樂樂還只是一個9歲的小孩子,他真會把這個女人認成自己的妻子。
要說有一點不同,那就是面前這個女人比姜樂樂要高挑一些,而且氣色很不好,面色蠟黃,一副病殃殃的樣子。
「叔叔,你怎麼啦?」
樂樂看到他發獃,很好奇的問。
那女人也有一些詫異的看著方浩。
「額……」方浩愣了一下,反應過來,知道自己剛才失態了,沖著那女人尷尬的笑了一聲,然後道,「我有一個朋友,長得很像……大姐你……剛看到大姐你出來的時候,我還以為是她過來了。」
未來妻子的媽,那就是丈母娘。
怎麼著也應該叫一聲阿姨才對。
可面前這個未來的丈母娘太過年輕了,看著就二十多歲的樣子,比自己大不了幾歲,那一聲「阿姨」,方浩還真的叫不出口。
猶豫了一下,還是稱呼對方為大姐。
就這樣,還覺得好像將對方給喊老了。
「哦……」
也不知道那女人有沒有認可方浩的解釋,反正沒有再糾結這個問題了。
而是問他:「我是樂樂她媽,樂樂說你找我有事,能說一說是什麼事嗎?」
她的聲音很溫柔,跟方浩記憶中姜樂樂的聲音也很接近。
這讓他有一些恍惚。
搖晃了一下腦袋,讓自己清醒過來,把自己的來意向樂樂媽說了出來。
還是準備好的那一套說辭,就是要感謝樂樂把他掉在路上的錢還給他,要拿100塊錢來獎勵這個拾金不昧的孩子,可是樂樂不敢要這個錢,所以就跟過來向她這個當媽的解釋。
解釋了一通,樂樂還在旁邊做了補充。
樂樂媽終於聽明白了,說道:「你太客氣了,拾金不昧,物歸原主,本來就是她應該做的,不需要給錢她。」
「現在拾金不昧已經是很高尚的品德了,我覺得孩子做了正確的事情,就應該獲得獎勵,這樣才能夠激勵她以後繼續這樣做。」方浩認真的說道。
見樂樂媽還在猶豫,又說道:
「大姐,我知道你高風亮節,不想佔人便宜。可是,要沒你女兒,我這個錢掉了就沒了,按道理講我也應該要表示一下,這個錢你拿著並不虧心。你看樂樂現在正是長身體的時候,都瘦成這個樣子了,以後怎麼得了?你就別客氣了,這點錢就拿去給她補充點營養吧。為了孩子,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