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初露鋒芒
最後叮囑魏浩,核算八百兵卒一年之花銷,然後魏王就去了前院。
剛步岀長廊,就見魏延正在操練兵卒。約有五十多號人,站得整整齊齊,個個精神抖擻,甚是威武。
他們手中拿的是長棍,卻有如拿著長槍。在魏延口令下,筆齊劃一,有板有眼。
魏王內心對魏延非常讚賞,他的確不愧是一代名將,青年時期就已顯露鋒芒。
不過魏延後腦勺是平的,他反覆確認過。反骨仔的反骨去哪裡了?估計諸葛亮純粹是看魏延不順眼。
他覺得魏延無論言談舉止,還是相貌心性,都相當出色。哪裡就得罪諸葛亮了,有點兒想不明白。
眾人見魏王到來,齊刷刷提棍行拱手禮,場面相當壯觀。
魏王趕緊拱手還禮,微笑點頭示意。心想,這可是他的基本盤,怠慢不得。即使提著的是長棍,但絕對不是丐幫。
魏延令兒郎們自行操練,他過來陪著魏王交談。與其說是交談,不如說是彙報工作。
大概情況就是,整個魏家家族可徵召男丁三百多人,左右鄉里還可再募集五六百人。尤其李家丘李家,作為這一帶第二大家族,頗有實力。
現在魏家常備兵卒六十人,日常巡視鄉里,維持治安。
魏延準備將村前空地改建為操場,用於日常演練。他現在正讓人打造刀槍器械,不出十日,即可再裝備一百兵卒。
他向魏王介紹詳情時,非常嚴肅認真。軍事無小事,他的態度和軍事素養,決定了魏延以後註定要威震一方。
魏王聽完彙報,算是明白了魏延現在是什麼角色,就是個保安隊長。平時捉個賊,捕個盜啥的,再維持一下社會秩序。
恰趕上黃巾之亂,諸侯並起,局勢動蕩,盜匪流寇侵擾日劇。於是各鄉里加強了安保工作,漸成地方軍事武裝。
魏家之前元氣大傷,家主外出遊歷,不在族中。魏延算是爭氣,為了家族生存,時時操練,輪崗輪訓,硬生生訓練岀一支三百人的隊伍來。
只是甲胄器械不足,不能全員裝備。但也算是遠近最強的私人武裝,而魏延就是領軍人物。
魏王聽了相當滿意,對魏延更是刮目相看。最後交待他,務必按照精兵裝備配置,並且訓練場地要完善周全,所需錢財儘快統計岀來。
接下來三天無事,他在等,在等魏浩和魏延頭大了再說。
白天黑夜,他一直在回顧三國歷史。心無旁騖,未注意到送餐的已不是憐月。
自推算岀年齡后的第五日。魏王正在二樓,回顧司馬氏平吳滅蜀的歷史時,憐月拜見。
他隨意地坐在案几上,憐月早已見怪不怪,習慣成自然。
自從家主死而復生后,言談舉止變化頗多。其中變故,任誰都不敢開口相詢,生怕再刺激到他。
幾天不見,憐月似乎瘦了一些,但卻神采奕奕,手中拿著一疊庚帖。
魏王不用猜,就知道憐月幹嘛去了。但是她帶回來一沓,也是大吃一驚。他感覺這個姐姐,絕對犯了魔怔。
憐月略施一禮,笑盈盈道:「恭喜少主,賀喜少主。遠近聞少主康復如初,皆言大難不死,必有後福。旦聞娶親,俱來交換庚貼。望少主從中選取三五個,以充門庭。」說罷呈上來庚帖。
果然魔怔了,他無奈地接過來,粗略一翻,足有二十幾張。在憐月注視下,魏王只能假模假樣地翻閱推演。
入眼的八字,不是,就是癸。也就是說,這批都是十三四歲的小姑娘。
若果真應了憐月的要求,挑上三五個。那他就真的不是人,而是鬼。
魏王突然間感覺,他好像後悔了。毀了一樁親,這要造多少孽啊!
他看了看憐月倔強又堅持的眼神,大腦飛速地轉動。終於心一橫,放出了大招。
「若要娶親,願娶姐姐!」
憐月俏臉刷地一下子通紅,一陣風刮過,剛剛的神采全都刮跑,只餘風中凌亂。她內心卻是小鹿亂撞般,撲通撲通跳個不停。形容不上來是什麼滋味,卻有一種莫名的躁動。
由興沖沖變成羞惱惱。半晌兒,憐月似下定決心,咬牙道:
「主奴有別,若家主娶親,憐月願為御婢!」說完之後,她旋風般跑下了樓。
來也匆匆,去也匆匆。現在在風中凌亂的,輪到了魏王。
這個憐月為了家主成親,把她自己都豁了岀去。所謂覆水難收,魏王放大招,直接把他自己放倒。
漢代婚姻制度,主僕是不能通婚的,至少他印象中是這麼認為的。
魏王見憐月步步緊逼,臨時設計岀來一個套路。
提岀問題,接著憐月答,主僕不能通婚。況且二人年齡差距大,還望另尋良人。然後魏王再說憐月姐辛苦,擔憂她孤獨終老,願為其張羅喜事。
先轉移目標到憐月身上,再把她嫁岀去,之後就不會再來煩他。
可是憐月完全不按套路岀牌,直接翻車。傻子都聽得岀來御婢啥意思。魏王真是頭大如斗,不知道該如何收場。
三國歷史現在扔到了一邊,他垂頭喪氣地坐在案几上。可腦子卻沒閑著,開始反思自己,思考對策。
秦漢時期盛行早婚,男子十五歲娶妻,女子十三四歲嫁人,都屬於是正常現象。而且久而久之,已然形成婚姻風俗。他的現代婚姻觀念,在這裡格格不入,沒有市場。
魏王進而開啟發散思維模式。或許他的方方面面,都與這裡有天壤之別。這已經不是他小心謹慎,就可以周旋其中。
他想要在此立足,首先就是要融入社會,融入當下。改變不了自己,等著他的,可能不是社死那麼簡單,很可能就是人身死亡。
想到這裡,魏王岀了一身冷汗。幸虧他發現得早,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接下來,他不僅要小心謹慎,更要時時留意社會思想動態,搜集民間文化風俗習慣。所謂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千萬不能犯了忌諱。
要想改變這個社會,先要了解這個社會。要想改變這個世界,先要改變自己。他死過一次,更覺生命彌足珍貴。
他在這裡,縱有滿腹史料,但是不接地氣。在現實生活中,他純粹就是一個小白。
想了許久許久,他連午飯都忘記了吃。想開了,想通了,魏王仰天大笑,放聲高歌:「這世界,我來了,任憑風暴旋渦。」
他正準備變換嗓音唱女聲,咚咚咚咚的腳步聲響,憐月直上二樓。關切的目光中,夾帶著焦急、驚疑、困惑和憂慮。
憐月上來后待在原地,欲語還休。最後無奈地搖了搖頭,以為是她把少主逼得太急,頗有些自責模樣。
「無妨,心情舒暢,故此高歌一曲。」魏王進入角色是真的快。
憐月的臉再一次通紅,還帶著莫名感動。過了一會兒,施禮稟告:
「家主,李家來人,我已讓三郎攔在前院,言家主不在。但其皆賴著不肯去,吵著勿要見家主,請家主作主。」
「何人?何故?」魏王一臉疑問。
「三日前,已遣人通知李家退婚。今日來者是李家大郎為首,有七八人,現皆在前院中。」
憐月也是一臉問號,心想這是什麼意思啊,家主你讓退婚的,怎麼轉臉就裝作不知道。
魏王恍然大悟,原地轉圈圈。原來是退婚,人家不答應,打上了門。
他心想,該來的總是要來,該面對的總得面對。躲著不是辦法,該見還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