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那個時候我是個千金大小姐

第二百三十六章 那個時候我是個千金大小姐

次日玄凌帶著孩子去了一趟公園,這裡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孩子興奮的不得了。

她帶著孩子玩了兒童遊樂設施,觀看了海底世界,海豚表演,這個時候公園的鮮花都開放了,還拍了好多照片。

遊玩了一天,晚上她帶著孩子回了媽媽家。

蘇枝銘昭看見孩子回來了,很是興奮,做了不少好吃的。

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看電視,玄凌說起了離職的事情。

「玄凌,現在工作不好找,能幹住的公司就別輕易離職。」銘昭規勸道。

「玄凌啊!你要不到他一分錢,一個人還帶著孩子,沒有了收入,可怎麼成?」蘇枝哀嘆道:「雖然吃公婆的,喝公婆的,但是還是自己手裡有錢比較放心啊!萬一遇到什麼事兒,沒有錢,肯定是不行的。」

「我知道,現在離職了,過一段時間,我再去找工作!休息這段時間,就照顧一下孩子,我上班的時候,孩子吃不好喝不好,我也很操心。」

「人家別人家的閨女都過得那麼好,咱們兩個閨女一個過得不如一個,真是邪了門了。」不知道什麼時候銘昭的頭上已經有了很多白髮。

「都怪咱們沒錢,如果咱們家有錢的話,也能幫襯著姑娘一些,孩子們也會那麼受制了。」蘇枝埋怨道:「過去你們家是地主,家財萬貫,怎麼就一點都沒有留下呢?要是留在現在,那可就值錢了。」

「爸爸家裡以前很有錢嗎?」這話題玄凌感興趣:「地主有多有錢?」

「那個時候家裡雇著傭人,家裡良田百畝,都是僱人來播種收割的,金銀首飾數不勝數,我每天出門都是懷揣著銀元玩的,記得那個時候我給大家分銀元的時候,那些小孩可是興奮壞了,從來沒有見過那些明晃晃的東西。」銘昭回憶著過去,一臉的傲嬌。

「聽說我爺爺是校長,那學校是咱們家的嗎?」炫鈴來了興趣。

「當然不是,但是那個時候校長的工資很高,很受人尊重,你剛上小學那會兒就是你爺爺送你去學校的,還記得不?」銘昭看向了玄凌。

「當然記得,那個時候非要將我送到學前班,要知道我都上了兩年學前班了,按照我的年齡來講,我完全可以上一年級了。」玄凌想起了那個時候。

「上兩年學前班還一直跟不上別的小朋友,不上更跟不上,你那個時候要是好好學習的話,也不至於今天還在滿大街找工作,你瞧瞧你哥哥姐姐,都是正式工,一干就是一輩子,所以啊學習才是唯一出人頭地的路徑。」蘇枝開口。

「我也想好好學習,可就是學不懂學不會啊!」對於玄凌來說,學習是一大難事,從始至終就沒有愛上過學習。

每天坐在教室里就想著什麼時候放學,一上課就喜歡打瞌睡,老師教的學不會,問的答不上來,經常罰站那是常事。

「你哥哥姐姐,還有我都能教你啊!不過那樣笨蛋腦子,教了也學不會。」蘇枝埋怨著。

蘇枝雖說是小學畢業,但是那個時候輔導玄凌學習完全不成問題,玄菲玄禎根本就不用她操心,成績一直名列前茅。

就是這個玄凌死活教不會,有時候氣急了,打上一頓,但是也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爸,那個時候你們吃的是不是也很好,是不是特別豐盛啊?」炫鈴覺得那麼有錢應該就是皇帝級別一樣的待遇。

「確實吃的很好啊!蒸上一大鍋的紅薯,蒸上一大鍋的饅頭,再燉上一大鍋的燴菜,熬上一大鍋的糊糊,再煮上一大鍋的玉米,那時候的生活太幸福了。」一談起過去,銘昭一臉幸福的樣子。

「那還好吃啊?」這跟炫鈴想象的根本就不一樣,她所認為的山珍海味一樣都沒有出現:「這不都是一些家常便飯嗎?這些該不會是給傭人吃的吧?」

「大家一起吃的,這在那個時候已經很豐盛了,因為那個時候人都很窮,連肚子都填不飽,如果能吃上這些,已經非常了不起了。」銘昭回憶著過去。

「就是那個時候隨時都會有餓死人的現象,我們一家人就你舅舅這一個男孩,全家當寶一樣寵著,因為家裡窮,只要家裡有的都給你舅舅吃,全家人給他一個小孩子吃,都吃不飽肚子,我們那會兒經常都是餓著肚子的,你爸爸家有錢,吃得好,穿得好,不過也就是那幾年,後來也沒錢了,也是窮得吃不起飯,變賣金銀首飾來填飽肚子。」蘇枝家庭出身窮苦,所以從小就一直過著窮苦人的生活,飢一頓飽一頓。

「你姥爺那會兒給地主打工,累的晚年都是一身病。」蘇枝繼續說道。

「如果放在那個時候的話,我是不是就是地主家千金,那麼我的生活就會很幸福了。」玄凌笑著看向了銘昭。

「對,你就是地主家千金,吃好的穿好的,穿金戴銀。」銘昭繼續說道:「但是,還是現在的生活好啊!想吃什麼就能吃什麼,那個時候比較封閉,哪有這麼發達,不是有錢就能吃到很多東西的。」

「海參魷魚,在我們那個時候根本就見不到。」銘昭繼續說道:「所以啊!我們那個時候吃的東西雖然不是很豐盛,但是在當時那個時代,已經很了不起了,因為平常人家根本吃不到那些。」

確實,時代變遷了,人們的生活富裕了起來,能吃到很多好吃的。

「所以啊!不要說哪個時代好,人們吃穿不愁生活幸福,那才是真的好!」銘昭很感念現在的社會。

「就是,還是新社會好,舊社會有成分劃分,富的富死,窮的窮死,現在多好啊!大家基本都一樣,誰也不會比誰有錢多少,大家不用看不起別人,只要有勤勞的雙手,大家都一樣幸福。」蘇枝也很感念現在的社會。

「我也喜歡現在。」素來不說話晨晨忽然發表了自己的意見:「超市裡有很多好吃,有很多我愛吃的。」

小孩子一談起吃,立馬就來了興趣。

「對,我也喜歡現在的社會。」炫鈴撫摸著孩子的腦袋,不是現在,她也不會有晨晨這麼乖巧聽話的好孩子。

「晨晨可比你那會兒強多了,這個孩子愛學習,成績好,腦子好,可真是沒有像了你。」蘇枝誇讚道。

「就是嘛!晨晨乖巧聽話,還學習好,將來長大一定了不起。」銘昭誇讚著。

確實,晨晨這個孩子從小就聰明,又愛學習,沒事的時候就喜歡寫字,畫畫,所以沒上幼兒園之前十以內的加減法他基本上全部掌握了,關鍵是根本就沒人教的情況下,那都是孩子自己自己自學的,不知道的時候就問玄凌,玄凌告訴給他一次,他就牢牢記住了。

在上幼兒園之前,他都能寫很多字了,那些都是在報紙上,書上見到的字,他就開始模仿,或者聽到了哪句話,就問哪個字怎麼寫。

玄凌有時候也曾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有著一對文化程度很高且很有錢的父母的話,那麼這個孩子一定很了不起。

那個時候家家戶戶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所以擠破頭報各種興趣班文化班。

炫鈴什麼也沒有給孩子報過,更沒有教過孩子什麼知識。

但是為了不埋沒孩子的興趣,玄凌在幼兒園的時候,老師說有一周的電子琴免費試聽課,如果孩子感興趣,那麼就花錢報名。

但是孩子學了三天就不想學了,可能孩子在音樂方面沒有興趣吧!

孩子喜歡畫畫,這個玄凌早就發現了。

因為玄凌在家沒事的時候,就跟孩子一起畫畫,玄凌有回話天賦,但是從來沒有得到培養過。

所以偶爾間喜歡臨摹,看到好看的畫就畫下來,孩子也模仿了她這一點。

看見什麼就畫什麼,但是孩子最喜歡畫的還是汽車。

剛開始的時候孩子能畫一個大概輪廓,看上去已經很形象了。

但是後來在孩子不斷的努力之後,竟然畫的惟妙惟肖,做的手工小汽車簡直如出一轍,惟妙惟肖太形象了。

所以迄今為止炫鈴在孩子身上發現的就是學習方面的天賦和繪畫方面的天賦,那簡直就是無師自通。

但是玄凌沒有時間接送孩子,也沒有那項經濟來源,所以只能當做業餘的興趣愛好罷了。

在媽媽家住的這幾天,玄凌和孩子過得非常開心。

樓下有健身器材,玄凌會帶著孩子出來玩耍。

在回到爸媽家的第三天,玄凌記得那天是個下午,她的手機響了。

一看不認識,玄凌還是接起了電話。

「炫鈴吧!我是李俊,你怎麼招呼都不打,就不幹了呢?」

原來是李俊,玄凌感覺有點意外。

「我跟老闆娘辭職了,她同意了,然後我就不去了。」玄凌實話實說。

「你的事情我後來也都聽說了,之前我就沒有發現竟然還有這些事情,你怎麼不跟我說呢?我興許能幫你啊!幹嘛非要辭職啊!」李俊一臉的不解。

玄凌聞言,原來公司的人都知道了嗎?這還了得,這樣難以啟齒的事情竟然傳的人盡皆知。

如果周濤知道了這件事,該會有多恨她?會不會找她進行報復呢?

不過如果周濤沒有收到什麼懲罰的話,應該會有所收斂吧!也不會再去找她報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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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無百日紅之玄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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