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是他先脫的褲子!

第八十四章 是他先脫的褲子!

「第二個階段,就是優恩公司以『民事談判』的方式,在酒店與時浩進行面談。

也正是在這場談話中,時浩在優恩公司的指揮下,寫下了一份索賠要求。」

「民事談判」這四個字咬的很重,結合剛才任真提到的「要約邀請」,他接下來的辯護思路已經很明確了。

在場這麼多人,無論是上面坐著的還是下面聽著的,都意識到任真要往哪個方面用勁了。

「在這場面談結束后的次日,優恩公司的負責人就拿著這份索賠要求,以及幾段電話錄音去報了案。

如此前後矛盾的行為,我想足以證明,優恩公司在一開始就沒有抱著真正解決問題的心態與時浩進行聯繫。」

不是解決問題的心態?

那是什麼心態?

眾人自然而然就順著這個思路想了下去。

時刻注意審判席上那幾位表情的任真,知道自己的引導已經起到效果,短暫停頓之後接著說了下去:

「並且根據報案筆錄的內容,優恩公司的負責人段方在報案時曾說過,『如果不把他抓進去,他肯定還會通過媒體威脅我們』。

這樣明顯帶有誘導性的表達,結合優恩公司提供的諸多證據,直接導致當時立案的執法機關對時浩進行逮捕。

但是現在重新梳理一遍所有在案證據,我們會發現,時浩在與優恩公司的談話中,從未有過段方口中的類似表達。

把事情分為這兩個階段后,我想事實變的清晰了很多。

所以時浩真的是實施了要挾行為嗎?或者說,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要挾他們,是不是更為準確一點?」

時浩在桌子下邊沖任真比了個大拇指。

是的沒錯,就是他們主動讓我要挾的!

主動讓時浩要挾他們?

審判席三位法官同時皺起眉頭,翟明更是直接站了起來:

「現在討論的是時浩的行為性質,請辯護人不要對第三人作出無由揣測。」

法官們也是點點頭,表示翟明的質疑是合理的。

雖然事情跟優恩公司有關,但是單純在這場庭審里來說,優恩公司是沒有位置的。

知道你是為了給時浩辯護,但是不能把矛頭往別人身上引啊。

「雖然優恩公司並未出現在本場庭審中,但時浩索賠兩百萬的行為跟優恩公司直接相關,辯護人認為有討論的必要。」

被指出發言存在不妥之處,任真卻並沒有絲毫尷尬的意思:

「而且辯護人只是陳述了本案的部分證據,根據證據對時浩的行為性質做出了合理推測,並非無由揣測。」

陳述證據。

合理推測。

這兩句話,直接把翟明的後面的質疑堵在了嘴裡。

仔細想想,任真說的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要挾他們」。

倒也確實是對時浩的行為做出解釋,也不能說人家辯護人就是做出了什麼揣測。

想到這裡,劉林跟兩位同事短暫交流了一下,示意任真可以繼續。

......

「如果公訴人認為我的陳述帶有指向性,我也可以換一種說法,時浩索賠兩百萬的行為並非其主動為之,而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對他們進行索賠。」

任真沖公訴席點點頭,引來了翟明大大的白眼。

這不是一個意思嗎?

我是不是還得謝謝你替我著想?

你這個律師人還怪好的嘞!

「那麼整理一下20XX年6月29日發生事情的全貌,我們不難發現,本案所謂的受害人優恩公司,正是以脫下褲子的形式勾引時浩,提上褲子之後轉頭就去執法機關報案,將自己偽裝成了『受害人』。」

翟明的白眼剛剛翻回來,旁邊的時浩緊接著就完成了接力。

什麼叫脫了褲子勾引我?

我是那種能被勾引的人嗎?!

心裡嘀咕了兩句,時浩發現好像還真是。

不然也不會有後面這麼多事情了......

「辯護人注意你的用詞。」

劉林滿頭黑線,打斷了任真。

「哦哦不好意思。」

任真咳嗽了兩聲,意識到有點放飛自我了:「總而言之,優恩公司希望甚至是盼望看到,時浩對其實施索賠。

當時浩一開始明確表示不用繼續溝通時,他們絞盡腦汁、想發設法,採取種種手段讓時浩對其提出索賠。

因此,優恩公司並非真正的『受害者』,時浩才是因為被動威脅別人而遭受牢獄之災的受害者。」

如果說前面根據證據陳述事實的時候,事情的全貌還不能一目了然。

那麼在任真這短短几句的總結之後,呈現出來的事實就相對比較明確了。

是優恩公司讓時浩索賠的,這能說時浩是要挾嗎?

如果是要挾,那就是優恩公司主動讓時浩要挾的。

任真呈現出的邏輯,不但解釋了時浩「要挾」的客觀行為,甚至在時浩的主觀方面上還推了一把。

「並且,結合優恩公司的種種行為,完全可以看出,其自始至終就沒有解決問題的想法,而是假借民事談判的外皮,引導時浩做出了一系列的行為,最終製造出時浩犯罪的假象。」

任真的語速突然快了起來:

「優恩公司通過其羅織的事實,讓時浩遭受了本不該由其承受的牢獄之災,其所作所為完全符合誣告陷害的構成要件,實在令人髮指!」

不快不行啊,等他們反應過來就不讓我說了。

果然,就說了這麼兩句,任真就看到劉林已經有開口的趨勢了。

「當然,以上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其實並不重要。」

幾位法官和公訴人都有些憋屈。

不重要你說出來幹嘛?以為我們看不出來是在點我們是吧?

但見任真沒有接著說下去的意思,劉林也就沒有打斷他。

同時心裡已經在想,雖然這個律師說這些有些過火,但是說的也不無道理啊......

而讓法官產生這種想法,正是任真的目的所在。

真的指望在法庭說幾句話,就讓優恩公司承擔刑事責任?

任真沒這麼天真。

只要法官有這麼一點想法就夠了,不管他們後面會對優恩公司採取什麼措施,這個想法對現在的時浩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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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打官司,怎麼全都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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