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故意殺人?正當防衛!

第九章 故意殺人?正當防衛!

「我有異議!」

溫璇的回答擲地有聲,讓隔著屏幕的諸多網友都聽的清清楚楚。

「我沒聽錯吧?她也有異議?」

「剛才分析的頭頭是道那個站出來,解釋一下怎麼回事!」

張紫瑜也迷茫了。

雖然經驗不算豐富,但她也知道,辯護律師和被告人的觀點理論上來說確實可以不一樣。

也確實會有剛才那位水友說的,認罪大概率會判的輕一點,所以辯護律師會採取跟被告人不同觀點的辯護策略。

但總的來說,法官也不傻,如果律師的辯護意見無憑無據,自然不會被審判庭採納。

再加上被告人和辯護律師的觀點不一致,很容易讓整個辯護過程出現前後不一致的地方。

因此在實務中,很少有人採取這樣的辯護策略。

當然,很少,不代表沒有。

所以在任真說出他有異議的時候,張紫瑜第一反應也是這樣。

但從溫璇的回答來看,似乎並非如此?

......

張黎夏的疑惑並不比別人少,但畢竟是一名經驗豐富的法官,什麼大風大浪沒有見過?

「辯護人,現在可以發表你的辯護意見。」

「好的,審判長。」

任真點頭,看了一眼溫璇。

此時的溫璇,正緊張的注視著他,指甲緊緊的扣在掌心,臉色有些蒼白。

給溫璇遞了一個安心的眼神,任真看向了對面的黃景。

「在發表辯護意見之前,我代表被告人向被害人的家屬表示極大的同情和慰問。」

「哼!」

另一邊,張開山冷哼一聲。

同情?慰問?

不需要!

我兒子都死了,慰問有什麼用?

賠錢!

任真卻是好像沒有看見,繼續往下說道:

「我方辯護意見如下:

辯護人對公訴機關陳述的,有關被告人和被害人在案發當天發生爭執的部分事實不持有異議,但對於該部分事實的前後連貫性及部分細節持有異議,因此對於公訴機關陳述的案發事實整體持有異議。

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殺人罪持有異議,認為公訴機關的犯罪指控沒有綜合完整的案件事實,因此該項指控定性不準確,更不必說依據此事實適用的法律。

因此,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持有異議!」

任真的話石破天驚,讓整個法庭都鴉雀無聲!

無論是張黎夏還是黃景都沒有想到,任真不僅對起訴書有異議,而且對起訴書是全盤否定!

這相當於是同時質疑了一審法院的判決、公訴方的審查和起訴。

同時間接對最先接觸案件的執法方也提出了質疑!

小破站直播間內。

「怎麼都不說話了?是我卡了?」

「要卡也是法院直播系統卡了吧?咱們直播間好好的。」

「雖然聽不太懂,但好像是那個律師說了什麼了不得的東西?」

「何止了不得!」

「什麼叫對部分事實有異議,然後又沒有異議,最後還是有異議?這律師是在說貫口嗎?」

「要不讓你們這群人平時多看看書,抓瞎了吧?」

張紫瑜壓抑住心中的震驚。

雖然驚訝,但她沒忘了自己兼職up的身份,還是有必要跟觀眾們解釋一下的。

「對於刑事案件來說,要想判定一個被告人最終有罪,首先需要明確相應的犯罪事實。」

「在這個案子里,就是溫璇殺了她丈夫的事實。」

「這個過程說起來簡單,但實際操作的時候需要結合各種證據,再結合法律上的一些認定標準,最終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才算是完成犯罪事實的認定。」

張紫瑜深吸口氣,感覺自己回到了當年考試前背書的那些日子:

「認定犯罪事實以後,才是根據相應的法律,結合各犯罪的構成要件,去判定案件是否能夠與相關要件一一對應,如果全部能對上,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不得不說,張紫瑜雖然執業不久,但是專業非常紮實。

並且還能把法言法語轉化成口水話,讓大多數水友都能聽懂。

怪不得能成為小破站作法區的頂流!

「聽這位任律師的意思,檢方認定的事實似乎並不全面,所以引起了後面的一系列反應。」

「但是在一審的時候,似乎並沒有提到相關事實,不知道是不是一審后又出現了新的情況。」

張紫瑜說完之後,突然有點興奮。

說不定,這個案件真的有轉機?

無論是同為女性,還是作為一名律師,張紫瑜都希望溫璇能夠被從輕判處。

畢竟,任誰攤上張聞海這麼一個丈夫,都是倒了八輩子血霉!

......

法庭內,任真卻沒有停頓太久。

適當停頓,是給法官和公訴人消化的時間。

當然,主要還是給書記員記錄的時間。

一下說一大段話,而且是跟起訴書里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書記員不能像往常一樣複製粘貼。

這無疑是一件讓書記員抓狂的事情。

如果沒記上就繼續說下去,有可能會被書記員打斷,讓他重新再說一遍。

這樣的虧,剛執業那會任真也沒少吃,所以充分考慮到了這一點。

「對於起訴書中認定的,被告人與被害人發生爭執這一點,我們沒有異議,但對於為何發生爭執,起訴書中卻沒有說明。」

「因此,辯護人申請對二人爭執的原因進行補充說明。」

張黎夏沉吟了一下:「辯護人,你接下來的補充,與本案是否具有關聯性?」

「有!」

「那你可以開始補充了。」

點點頭,張黎夏同意了任真的申請。

黃景此時一臉嚴肅,正跟助理說著什麼。

顯然,任真提出的異議完全在他們的意料之外。

「20XX年X月XX日21時許,也就是事發當晚,被害人張聞海在外飲酒後回家,進門后直奔卧室而去。

被告人當時正在卧室的陽台晾衣服,在沒有絲毫防備的情況下,就被張聞海按在床上。

在短暫的反抗無果之後,被告人溫璇咬了張聞海一口。

以上事實,有被告人的供述、公安筆錄和屍檢記錄等證據證明。

而起訴書上的爭執,也正是從溫璇咬張聞海這一口開始。」

聽到這裡,黃景鬆了口氣,同時心裡對任真多出幾分不滿。

這些事情確實沒有寫到起訴書上,但是之前在法庭調查的時候都有提到。

或許沒有那麼詳細,但絕對都是經過法庭認可的。

就因為這些提出異議?

這律師是在消遣我?

還是說這傢伙其實很業餘?

任真當然不會知道黃景的想法,接著說了下去:

「在爭執的過程中,溫璇得知了一個令她震驚和憤怒無比的事實!

跟她結婚不到一周的張聞海,從結婚第二天開始就天天出去賭博,把錢輸光之後竟然把新婚妻子作為賭注!

再次賭輸之後,他就會帶著所謂的賭友回到家中,讓其與溫璇發生關係,以償還賭資。

這也正是導致張聞海死亡的源頭所在!」

「雖然已經知道是這麼回事,但再聽一次也還是很無語。」

「這就是我爸媽整天催我步入的婚姻?」

「謝邀,不想踏入這個墳墓,直接給我快進到火葬場環節!」

「剛來,這個被害人原來是個人渣啊?支持死刑!」

「賭狗不得好似!」

「姐妹殺的好!伸張正義!」

「這還抓起來?為民除害不該發獎狀嗎?」

看到彈幕群情激奮,張紫瑜哭笑不得。

眼看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張紫瑜連忙開口:

「大家說的我都理解,但張聞海賭博也好,拿妻子當賭注也好,哪怕他觸犯了法律,也應該是法律來制裁他。」

「作為個人,我們是沒有這個權力的。」

「更何況,這些都不能改變溫璇殺人的事實,最多只會在量刑時起到一定作用。」

「那這個任律師在這說半天,是在打感情牌?」

「這個......」

張紫瑜也不敢確定。

......

法庭中。

張黎夏也是有些疑惑。

你說這些我們都知道,我們也都認可。

可是,這跟你對犯罪事實和罪名提出異議有什麼關係?

我承認被害人是個人渣,我也承認溫璇很不幸。

但這都不是她殺人的理由。

如果只是因為起訴書上沒有寫的那麼詳細,這個異議提出的,可就有些可笑了。

其他人或許認為張聞海死不足惜,但作為一個律師,在法庭上不至於犯這種低級錯誤吧?

「辯護人,我有必要提醒你一下。」

張黎夏打斷了任真,「你說的事實只是由於篇幅問題沒有呈現在起訴書上,並不代表公訴方沒有認定相應事實。」

「如果你的異議是基於此提出的,或許應該重新考慮一下辯護意見了。」

公訴席上的黃景滿意的點點頭。

就是嘛。

審判長說的,正是我在想的。

英雄所見略同!

這個律師,不會真是個騙錢的水貨吧?

這麼想著,黃景看向觀眾席溫明陽夫婦的眼神中多了一些同情。

真慘啊。

女兒相親攤上這麼個丈夫。

現在二審還攤上這麼個律師。

眾生皆苦啊!

「尊敬的審判長,辯護人的補充重點並不在此。」

在黃景已經把任真認定為無良律師之時,任真開口了:

「只是我的補充,需要以前述事實為基礎,雖然一審已經認定過相應事實,但我認為在此明確是有必要的。」

「那你先陳述一下補充重點,如果確有必要,再詳細展開。」

張黎夏點點頭,示意任真講重點。

「好的,審判長。」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故意殺人的行為確實存在,但並不構成故意殺人罪。」

任真的聲音不大,卻帶著十二萬分的篤定:

「因為被告人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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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打官司,怎麼全都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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