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你拆我快遞,我請你喝茶
從李爍辦公室出來,任真一眼就看到律所門口渾身緊繃的小王。
前台處,兩身制服是如此的抓眼。
小王朝這邊指了一下,兩位警察就走了進來。
「是你報的警?」
任真點頭:「有人私拆我的信件,而且是司法局的文件。」
「知道是誰拆的嗎?」
警察一臉嚴肅的點頭。
雖然拆別人快遞這種事情算不上大,但是一聽報警人所在位置是個律所,他們就知道這事沒那麼好解決。
更不要說拆的還是司法局給人家發的快遞。
......
咚咚咚!
張大山打開門,還有些納悶,今天也沒約當事人啊?
看清門口的制服,他臉「刷」的一下就白了。
「警...同志,有什麼事情嗎?」
張大山勉強擠出一絲笑容。
「有人報警,說你私拆他人信件,有這回事嗎?」
「私拆信件?」
張大山意識到了什麼,同時也看到了不遠處抱著胳膊看好戲的任真。
「任真!」
張大山瞬間就火了:「屁大點事,你他娘的有必要報警嗎?」
「你TMD的是不是腦子有坑啊?我真是艹你......」
說著他就要朝任真走去,兩位警察伸手止住他:「你想幹嘛?!」
帶有警告意味的語氣,讓張大山清醒過來。
「我這個......」
張大山變臉極快,眨眼間就換上了諂媚的笑:「不是,我說兩位同志,這個事情吧,它其實沒有那麼嚴重,你們說是吧,我覺得吧......」
「所以你是承認了?」
剛才跟任真溝通過,報警人要求嚴查,不接受任何道歉和調解。
他們也就懶得跟張大山廢話,直截了當的問。
「我......」
張大山猶豫了一下。
「你們律所有監控的,你想好再回答!」
這句話終於讓張大山放棄了狡辯的打算。
「是我。」
張大師徹底蔫了:「我就是不小心,沒必要這麼大動干戈吧?」
「不小心?沒必要?」
一位警察冷笑一聲:「你自己是名律師,私拆別人包裹是什麼後果,需要我給你普普法嗎?」
後果?
張大山愣了一下,還真沒想起來。
我律師怎麼了,律師也不是什麼都懂的啊。
你們這是職業偏見!
你們歧視我!
心裡這麼叫著,他卻不敢真的喊出來。
雖然記不得具體的法條,但張大山也知道,私拆別人快遞,大概是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
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行政處罰,拘幾天罰點錢吧應該?
問題是,誰TMD會因為這種事情報警啊?
想到這裡,張大山惡狠狠的瞪向任真。
大家還是同事,你這樣干,以後誰還敢跟你走得近?
不想混了是吧?
「瞪我幹嘛?」
任真一臉無辜:「我就是看到快遞被人拆了,秉持著嚴謹求真的態度報了個警,我也沒想到會是張律你啊!」
你覺得我信嗎?
張大山差點一口老血噴出來。
「既然承認了就好辦,跟我們回去一趟吧。」
一左一右把張大山夾在中間,一位警察看向任真:「你也回去跟我們做個筆錄吧,帶上被拆的快遞。」
「好嘞!」
任真收拾了一下,留下一眾目瞪口呆的吃瓜群眾。
「什麼情況?」
聽到外邊的騷亂,李爍這才推開門。
「警察?」
他剛好看到張大山被兩身制服架出律所,一臉懵逼。
「老張幹啥了?」
他問一個實習律師。
「主任,那我就也先走了,配合人家執行公務哈!」
任真沖李爍打了個招呼,跟著也出了律所。
配合?執行公務?
李爍更懵了。
「張律拆了任律的快遞,任律就報警了......」
旁邊有人解釋了一下。
這個任真成心搞我是吧?
聽清來龍去脈,李爍差點一口氣沒上來。
律所有律師被警察帶走,絕對會給律所造成負面影響。
你們律師都被抓了,誰還敢來你們這找律師?
想到這裡,李爍恨不得立馬開了任真。
殊不知,任真根本不是因為他,事實上任真在進他辦公室之前就報了警。
任真只是單純對張大山不爽。
之前對自己冷嘲熱諷也就算了,充其量算他人品不行。
今天直接拆了我快遞,這可就不是人品問題了。
我討厭沒有邊界感的人際關係!
於是任真就報了警。
他的想法很簡單,讓張大山吃吃苦頭,這樣以後就不會再來招惹自己了。
誰知道李爍把這件事情,當成了是任真對他的挑釁。
屬實是有點冤枉了。
......
做完筆錄,從局子里出來,一個多小時已經過去了。
「你這帶著行李箱也不方便,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做筆錄的同志相當熱情。
「不用了不用了。」
任真連忙拒絕:「我打個車就行了。」
開玩笑,要是讓鄰居發現他是坐著警車回來的,指不定會在背後議論些什麼。
站在路邊,掏出手機準備打車,任真發現有幾十條未讀消息和未接電話。
全是常嘉航和時浩發的。
什麼情況?
任真直接給常嘉航撥了個電話過去。
「任律,你怎麼不回消息啊,急死我們了。」
「有點事耽誤了。」
電話那頭有點著急,但聽起來不是很多,任真的心稍微放下一點。
「你快上網看看吧,下午突然就多出來好多亂七八糟的東西。」
網上?
沒有多說幾句,任真掛斷了電話。
划拉了幾下屏幕,任真就看到一個標題。
「死刑犯無罪釋放,無良律師究竟有什麼能耐?」
溫璇的案子吧。
任真嘟囔了一句,心中已經有了猜測。
點開隨便看了幾眼。
營銷號。
任真已經下了判斷。
通篇都是基於表象的臆測,沒有提到任何實質性的依據。
唯一跟庭審有關的,是「被害人」父親在法院外聲淚俱下的照片。
「庭審中,殺人犯的律師巧舌如簧,歪曲事實,顛倒黑白,直接讓法官把被害人張聞海的父親趕出法庭。」
「一審判決明明是死刑,二審之後直接改判無罪,這中間的差距為何如此之大?」
「究竟是一審法院出了錯,還是二審的時候有什麼不為人知的貓膩?」
「死刑這麼重大的案子,一審法院肯定是慎之又慎,怎麼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呢?」
「這樣的案子,這個律師真的只收了兩萬塊?如果說其中沒有什麼隱情,我想帶點腦子的人都不會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