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莫岩和余樺各自講的故事

第301章 莫岩和余樺各自講的故事

第301章莫岩和余樺各自講的故事

「那時候,我記得我上小學三年級,學校有一次組織我們班學生去參觀一個苦難展覽,我們在老師的引領下放聲大哭。為了能讓老師看到我的表現,我捨不得擦去臉上的淚水。」

「呵呵,你心眼多。」余樺笑道。

莫岩「嘿嘿」笑了兩聲繼續說道:「我哭著哭著突發發現有幾位同學悄悄地將唾沫抹到臉上冒充淚水,還有一位同學,臉上沒有一滴淚,嘴巴里沒有一點聲音,也沒有用手掩面。他睜著大眼看著我們,眼睛里流露出驚訝或者是困惑的神情。」

「我一看,這咋的了?等參觀結束后你知道我幹了件啥事?」莫岩反問道。

「你該不會去告密說那個同學假哭吧?」余樺試探問道。

「你說對了,我就向老師報告了這位同學的行為。結果老師把這個學生狠狠批評了一頓,事情越鬧越大,結果這個同學學也沒法上了,被父母領回家。」

「你看你這事做的,不地道。」

「是啊,那時候小,不太懂,現在年齡大了明白了許多。我去年過年探親回家,看望當年教我的老師,說起這事心裡感到挺懊悔的。」

「你知道我老師怎麼回答?」

「對,這傢伙很調皮,老爸經常打他,那天打失手,一拳打到他的脖子,後來我學醫才知道那個地方是頸動脈,當場就沒了呼吸。」

「哦,你說?」

「我的老師說,其實你也不用多自責,那天來找他說這件事的,不止伱一個,有十幾個!」

「方主編。」

「被他爸打死?」莫岩聽了有些震驚。

「這麼多?!」

「我小時候有個很好的玩伴,這傢伙喜歡吹牛,愛穿一件花短褲,結果有一天被他爸打死了。」

「難怪阿根廷詩人博爾赫斯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人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

「對於生死,我比你看開的多。」余樺接著他的話題說道:「我也給你講一個我的故事。」

講故事?

兩位在後世可都是講故事,不,講段子的高手啊。

兩人招呼道。

「怎麼說?」余樺很忠實當著捧哏。

「是啊,

「而且我那個同學,已經死了,連道歉的機會都沒有。」說到最後,莫岩長嘆了聲。

「方主編,我和莫岩各自講了一個故事。」余樺和方明華在83年的申城見過面,余樺還在他的房間打過地鋪,所以比較熟,他笑著對方明華說道。

「連我,去年回去都找不到他埋他的地方。」

「你也知道,那個年代在鄉下死掉一個人是很平常的事。大家講起時也不悲傷,只是他爸覺得倒霉。」

就在夏日的花園邊,晚風習習,兩人都隨意聊著各自的故事。

「兩位在聊什麼呢?」突然一個人的聲音打斷了他們的聊天,兩人抬頭一看是方明華,從另一條小路走了過來。

「所以我後來總結了一句話,那就是:當眾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當哭成為一種表演時,更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

「我那個玩伴家裡有六個孩子,他排行老四,不上不下,身後事也辦得極為潦草。他被匆匆埋在池塘邊,墳堆不高連墓碑都沒有。幾年風吹雨打后,小墳堆被大地吸收,連帶著男孩也沒了蹤影,就這樣,所有人都遺忘了他,一個人徹底地消失。」

方明華頓時來了興趣。

「你們講的是什麼?能讓我聽聽嗎?」

於是兩人各自把講的故事重複了一遍。

卧槽!

這不就是兩人的文學觀嗎?

不過方明華並沒多說什麼,現在兩人都還年輕,屬於創作的早期階段,自己沒必要給人家蓋棺定論。

他來找兩人當然是有目的,而且主要是找莫岩。

「莫岩,你去年在《中國作家》上面發表的《透明的紅蘿蔔》寫的非常震撼,外界評價很高啊,最近有沒有寫新的小說?」

「暫時還沒有。」莫岩很謹慎回答。

「方主編,我揭發啊。」旁邊的余樺突然笑著說道:「莫岩他說他正在醞釀一個中篇小說。」

「只是醞釀,我沒動筆。」莫岩急忙解釋:「剛才,方主編問的是寫沒寫!」

「哦,能說說大致構思嗎?」方明華問道。

「是寫我們老家高密當地百姓抗日的故事,根據歷史資料改編。」莫岩說道。

這不就是《紅高粱》嘛。

「莫言,等你寫好之後,能不能投稿給我們《延河》讓我看看?」方明華問道。

莫言有些猶豫。

「方主編,不是我不願意投《延河》,只是《人民文學》的編輯朱偉前段時間曾經找過我,說如果有寫好的東西可以給他看看。」

「你們簽訂什麼協議沒有?」

「這倒沒有。」

朱偉,對不起了.

王濛大佬,您現在已經是部長,不再是《人民文學》主編,也不會管這些小事。

方明華心裡嘀咕了兩句,笑著說道。

「莫言,最近我們編輯部推出了針對中青年優秀作家的合作協議,我稱之為大神約.」

方明華又將自己對格非說了說一遍。

莫岩聽有點心動,不過還在猶豫。

「那長篇小說呢?」莫岩又想到一個問題。

「我們《延河》和《人民文學》一樣,只刊登中短篇小說,所以協議里不包括長篇小說。」方明華耐心解釋:「不過我們可以節選你小說中精彩部分進行刊登,這實際上也是一種宣傳嘛。」

這倒也是.

莫岩點點頭。

「還有,如果你簽訂大神約,我可以將你的小說向國外推薦!免費提供翻譯!美國城市之光出版社出版的那本《中國優秀先鋒小說作家作品選集》你收到了吧?」方明華又祭出一個大殺器。

「收到了。」莫岩趕忙說道。

去年方明華和美國洛杉磯和城市之光出版社詩人兼社長勞倫斯·費林蓋蒂達成出版國內優秀先鋒作家小說的協議,已經執行,首次印刷3萬冊,每本定價10美金。

當然,這沒法和暢銷書相比、勞倫斯·費林蓋蒂按照協議支付了收入8%的版稅收入,合計共2.4萬美金。

平均到每位作家2400元,不是人民幣,是美金!

按照現在一美元兌換3.4元人民幣,可以獲得8160元!再扣除個人所得稅也能6500元左右。

這放在國內相當於一部長篇小說的稿費啊。

所以現在方明華提這個,兩人臉上都露出感激之情。

名利雙收啊!

「莫岩,你還猶豫什麼?你看看方主編說的條件多好?再說了《延河》也不比《人民文學》差多少吧?你就簽吧。」旁邊的余樺說道:「我都簽了。」

「你也簽了?」

「騙你幹嘛?方主編,是不是?」

「對,余樺是第一個簽的。」方明華嘴上說道,心裡暗贊。

不錯,這助攻的不錯滴。

於是,莫岩高高興興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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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藝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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