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成了蒲松齡
屍斑是指在屍體低下部位皮膚出現的紫紅色斑塊的癥狀,是人死亡之後出現的皮膚表象。
稍微懂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屍斑最初呈雲霧狀、條塊狀,后逐漸形成片狀,可分為墜積期、擴散期、浸潤期三個時期,墜積期通常在死後2~4小時出現,擴散期是12個小時之後,浸潤期則是在死亡之後第二天才會出現。
「墜積期,錯不了。從這屍斑來看,我應該才『死』幾個小時。」宋齡瞥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暗紅色斑紋,然後就強行轉過腦袋,不敢再看。
活人身上竟長出了死人才有的屍斑,這種謎一樣的離奇現象讓他內心湧出巨大的探索慾望,他生怕自己看多了會忍不住將自己解剖掉。
「不對,我未必就是活著的。既然我可以因為我具備體溫、心跳等活人才有的特徵做出我還活著的判斷。那麼同理,現在我也可以根據身上出現屍斑這種死人才有的特徵做出我已死的判斷……」宋齡沉吟。
畢竟,這裡是一個有著怪談遊戲這種科學無法解釋的怪異現象的世界。
畢竟,他的腦袋真的中過槍,一槍把天靈蓋都掀飛那種。
「這屍斑應該是一種警示或者證明,表達『這倒計時是認真的』之類的意思。」宋齡伸手將面前的一本線裝書打開,扉頁上有一行文字讓人觸目驚心。
壽命:3。
他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天,這個數字是5,到了昨天,變成了4,而今天,成了3。
如果從生命倒計時這個角度來看,他現在應該還是個活人。
至於他天靈蓋曾經被一槍轟飛,雖然才發生在幾天前,可那也是上輩子的事情了。
那個時候他還是一個極其善解人體的法醫,憑藉一手精湛的噶屍技術以及堪比福爾摩斯的洞察力協助警方破獲多起大案要案。
如果不是他解剖了一具奇怪的屍體,他現在還是那個前途不可限量的怪咖法醫。
他記得很清楚,那天警方送來一具女屍,外表沒有任何傷痕,只在脖子處有明顯的勒痕。
切屍無數的他一眼雖然就能看出那是被弔死,符合上吊自殺的情況,但嚴謹的工作作風還是讓他將人開膛破肚,里裡外外做了一番徹底的檢查。
檢查的結果驗證了他第一眼的判斷,沒錯,女人的確是被弔死的,這個死法沒什麼疑問。
但是屍檢過程中,他卻發現了一件極其詭異的事情。
女人的肋骨上,居然有一枚指紋!
外表沒有任何傷痕,皮膚全部完好,連生前做手術的痕迹都沒有,可偏偏,被包裹在皮膚血肉之下的骨頭上,有著一枚指紋!
這指紋究竟是怎麼印上去的?
又是如何在體內保留下來的?
宋齡將這個情況告訴了警方,但那個時候警方都已經結案了,這案子並不複雜,就是因為失戀想不開自殺,事實很清晰。
如果是一般的法醫,既然警方不過問,這事兒肯定就過去了。
但宋齡這個怪咖對於探索解謎有著讓人難以理解的病態的執著,既然警方不管,他便親自上陣,客串起福爾摩斯。
很快,他便查清楚那枚指紋來源於一個男人,那人是個盜墓賊,23年前便已經死亡。
23年前的死人在23年後的人體內留下一枚指紋,如此離奇的謎題簡直讓宋齡血脈僨張欲罷不能。
當晚他便拿著鏟子,挖開了這個盜墓賊的墳。
然後,他的天靈蓋就被人掀開了。
有人在他身後開了一槍,送他去見了上帝。
哦不對,上帝那是西方的玩意,應該是去見玉皇大帝。
在死前,宋齡的手電筒照射到棺材的屍骨旁,有著一本古樸的線裝書。
這本書他知道。
或者說,但凡是炎黃子孫,就沒有不知道的。
這本書的封面上,寫著「聊齋志異」四個龍飛鳳舞的大字。
然後,宋齡就來到了這個世界,成為一個剛剛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而這個畢業生的名字,每個炎黃子孫也都知道,他叫作蒲松齡。
所以,現在宋齡成了蒲松齡。
但這個名字在這個世界的歷史長河裡卻默默無聞,因為這裡並沒有大名鼎鼎的《聊齋志異》。
不,說這個世界沒有《聊齋志異》並不准確。
現在有了。
它從20年前那個盜墓賊的棺材里跟著宋齡一起來到了這個世界。
《聊齋志異》在文學史上有著很高的地位,「寫鬼寫妖高人一等,刺貪刺虐入骨三分」是半分沒有誇大,裡面很多故事諸如聶小倩、畫皮、辛十四娘等都膾炙人口廣為流傳。
可跟著宋齡而來的這本《聊齋志異》,裡面一篇故事都沒有,只在扉頁上寫了兩行字。
故事:0。
壽命:5。
這兩行文字都不難理解。
壽命那一欄,是宋齡生命的倒計時。
而故事那一欄,有點兒讓宋齡寫故事的意思。
但是他嘗試過了,這本線裝書根本無法書寫,任何筆都無法在上面留下痕迹。
不僅如此,這本《聊齋志異》也無法毀壞,宋齡嘗試過焚燒、撕扯、浸水等多種方法,都不能傷其毫釐。
就算將其丟棄,它也會重新出現在宋齡身邊。
「所以,這故事該如何書寫?」宋齡再次用他那長著屍斑的手臂拿過《聊齋志異》,將其翻開。
「滄寧市明科街13號。」就在此時,扉頁的倒計時下方,居然緩緩浮現出一行新的文字來。
是個地址。
「哈哈,狐狸尾巴終於漏出來了,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想幹什麼!」宋齡興沖沖的站起來,拿起《聊齋志異》就往外跑,走之前還不忘吐個槽,「為什麼不是明克街。」
明科街13號是一家裝修的挺華麗的飯店,也不知道是做菜不好吃還是地理位置不好,可憐巴巴就只有兩三人。
「啊!為什麼是我!」才剛到,他就聽見飯店裡傳來一聲震天的慘叫聲。
「你想明白生命的意義嗎?」一行血淋淋的文字浮現在空中,籠罩在一個男人頭頂,隔著玻璃看的非常清楚。
「卧槽,是怪談遊戲!可算讓我遇著了!」宋齡那叫一個激動,連打車錢都沒給就拔腿闖進了飯店。
血字的下方出現了一個血色旋渦,已經將那個哭喪著臉的男人的半個身子吞了進去。
「放開那個男人!讓我來!」宋齡指著那血色旋渦一聲怒吼,然後一個箭步飛過去,抓住男人的肩膀一發力,居然硬生生將男人從血色旋渦中拉了出來。
然後,他代替那個男人,主動進入血色旋渦。
一開始,血色旋渦也在吞噬他的身體。
但是吞了兩口,那血色旋渦就是一震,居然開始消散起來。
空中那行想明白生命的意義嗎的血字也消失,重新出現了另外一句。
「對不起,發錯人了,打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