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赴宴(第1輪推薦開始,請各位讀者老爺多多支持!)
三天時間匆匆而過,埃德蒙一直陪伴在夏爾的身旁,他拉著耕牛,耕牛拉著犁,犁的後面跟著夏爾。
其餘的農奴也重複著他們的勞動,耕耘著這片荒廢已久的土地。
本來,貴族老爺們是不會親自動手,打理自家的農田。
把這種又臟又累的活計,交給自家的農奴去做,自己每天不是去森林裡面打打獵,就是忙著幽會別家的貴族太太,過著奢侈且舒適的日子。
當然,作為國王封賜的貴族,他們有義務在戰鬥時,衝鋒在戰場的一線,為了國王的土地、榮譽和財富而不惜獻出生命和子孫。每周還是要騎上戰馬,帶著依附於自己的騎士,進行一些軍事訓練,但強度並不大,基本上相當於後世的體育運動。
顯然,埃德蒙也想過著這樣悠閑的日子。
要知道,在穿越前,他從事苦逼的導遊工作,來奔波在出國或是回國的路上,不是正在倒時差,就是準備倒時差,成天累得要死。
不僅如此,還要在帶團的過程中,操心那些蜜汁自信的大爺大媽,免得他們走丟了,或者惹出什麼麻煩。
他時常幻想,等到賺夠了錢,足夠下半輩子過著的低欲生活后,就辭職躺平。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穿越后,他貌似完成了逆襲,體驗了把當貴族的感覺,但差點死戰戰場上面。
好不容易撈了個子爵,挽回了一點家族的面子,可又不得不陪著發瘋的老爸,干起了又臟又累的農活,讓這次意外穿越的體驗,簡直差到了極點。
好在今晚就要去威爾頓伯爵的城堡裡面赴宴,終於可以感受一下貴族老爺們的生活,這讓埃德蒙多少有些興奮。
他來到卧室,拿出威爾頓伯爵的僕人,在下午時送來的木箱子,利索地換上了裡面裝著的白色絲綢、長袖襯衣和藍色絲綢緊身褲。
緊身褲比較有意思,不同於後世的褲子,它總共有四個角,會露出前面跟後面的兩片三角區,方便把上衣固定在褲子裡面,看上去多少有點像超人的裝束。
最後再穿上硃紅色的半長款外套、到膝蓋處的長襪以及棕色短靴。
值得一提的是,外套也是修身款式,由於當時沒有拉鏈,只能依靠排列緊密的扣子,讓外套保持緊繃的狀態。
受制於當時紡織工藝以及服飾文化相對滯后的原因,衣褲上面幾乎沒有什麼點綴,以實用和樸素為主,看上去給人一種精幹的感覺。
要知道,身為貴族,他們會經常穿著盔甲,裡面的衣服必須要貼身才行,否則卸掉盔甲,再去調整裡面的衣服,既非常麻煩,又有失體面。
不得不說,威爾頓伯爵提供的衣服質量非常好,儘管不及盛唐時期的絲綢,可比起麻木衣物,穿在身上既柔軟貼身,又舒適透氣,已經算得上是奢侈品了。
這時,心情有些不大愉悅的夏爾也穿好了新衣服。
俗話說得好,人靠衣服馬靠鞍,夏爾一下變得精神了許多。
儘管有些不大情願,可還是被埃德蒙拉著坐上了馬車。
布索萊神父滿意地點點頭,登上前面的那輛馬車,帶頭朝著威爾頓伯爵的城堡駛去。
這座城堡位於圖爾市以西約2公里,毗鄰寬廣綿長的盧瓦爾河,河水繞著人工修建的護城河,環繞城堡一周。
這座城堡的規模很大,周圍是高聳的圍牆和箭塔,用來保護主人的安全。
內部由一座五層樓高圓形的塔樓和三層的長廳組成,擁有二十二間卧室、五個廚房、三個客廳、兩個餐廳以及一個游泳池。
但就是沒有一個衛生間!
周圍生長著粗壯的樹木,內部道路兩側,盛開著藍色的鸞尾花。
空氣里,依然還有著淡淡的糞便味道。
馬車駛入城堡后,布索萊神父徑直走到了圓形塔樓上面,跟其他幾名神父交流近期的收穫。
埃德蒙父子,則在侍者的引薦下,來到了城堡最大的餐廳裡面。
餐廳很大,在屋頂明亮水晶吊燈的照耀下,每一名穿著盛裝的貴族,都顯得神采奕奕。
一名身材不高,有些發福的地中海男人,見到兩人之後,興奮地從椅子上站起身,快步走了過來。
「唔……尊敬的埃德蒙·德·阿爾貝,我們都聽說過您在戰場上的英勇表現了,是你為我們圖爾市再度爭奪了寶貴的榮耀,保護了攝政王殿下,趕走了可惡的入侵者!」
其他的貴族們,也紛紛起立,一邊禮貌的鼓著掌,一邊用好奇的目光,打量著父子倆。
埃德蒙雖然很討厭虛偽貪婪的威爾頓,可在公開的場合里,他只能不情願地恭維道。
「再次見到您非常榮幸,尊敬的威爾頓伯爵先生,是您讓這座美麗的城市,在這個動蕩不安的局勢裡面,依然保持著興旺與繁榮,吸引一大批有志之士,在此安居樂業,相信在您的帶領下,圖爾市會成為法蘭西最耀眼的一顆明珠!」
威爾頓伯爵聽到后,雖然知道埃德蒙並不是在真誠的誇讚自己,可還是感覺渾身的每個毛孔,似乎都變得驕傲自豪起來。
於是,內心的警惕感,也放鬆了不少,便帶著埃德蒙依次與一眾貴族們握手。
由於當時黑死病剛剛結束,歐洲頒布了禁止親吻和擁抱的法令。
否則有著潔癖的埃德蒙,面對那些穿著華麗裙袍,卻散發著汗臭與糞便臭氣的貴婦們時,他一定會少吃幾口美味。
不過,他們的座位兩側,依然還是這些散發著汗臭味的貴族老爺。
好在侍者們端上來的食物,還算比較新鮮。
「感謝上帝賜予我們食物!」
威爾頓伯爵雙手合十,虔誠地帶頭完了成祈禱。
晚餐比較講究,第一道菜用葡萄酒花腌制的烤鵪鶉,搭配葡萄,松子和莓果,用的都是當地的特產,非常有風味。
埃德蒙裝模作樣地拿起刀叉,小心翼翼地分割著鵪鶉,避免弄出一絲聲響。
他深知餐桌禮儀的重要性,一邊觀察著周圍貴族們的動作,一邊一絲不苟地模仿著。
鵪鶉很肥,甚至比後世家養的土雞還要肥,經過長時間的烘烤之後,外皮就像烤鴨那樣酥脆,且充滿油脂。
切開外皮,裡面暗紅色的肉,隨即冒著帶有葡萄酒香的白氣,別有一番風味。
一隻普通的炸鵪鶉,最多也就不到20塊錢,但是這隻,起碼也得500起,畢竟用餐環境和主人的地位都有著非常高的附加價值。
什麼是大餐?
大餐就是用最普通的食材,經過最簡單的烹飪,擺在一個高攀不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