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114章 過往
看著境非屁顛屁顛跑去花店收拾的背影,白祈不可思議地晃著頭說:「尼克斯,你培養出來的情蠱蟲也太厲害了。」
尼克斯卻偏說:「難道沒有我自己的功勞?我這麼美,這麼厲害,這麼聰明……」
「停停停!」朵立馬打斷了尼克斯說:「我可以以我的生命起誓,境非那種黃金獵人是絕不會因為美貌而愛上一隻吸血鬼的。」
黃金獵人是什麼人?他們雖然有著數不完的黃金,有著超越常人的生理素質和本領,可是,他們實際上就是亡命之徒。
他們甚至連自己的自由都沒有,他們的一生都在為家族的使命服務,他的一生都活在被安排好的任務里,像是一個個厲害卻又無用的傀儡。
尼克斯擺擺手說:「那好吧,反正我已經讓他徹底愛上我了。」
狄倫提醒道:「還是小心一些,如果哪一天你的情蠱蟲死掉了,到時候境非反擊你就危險了。」
情蠱蟲死掉?尼克斯當真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連情蠱蟲的壽命是多少她都不知道……
怪就怪她當時離開中國離開得太過倉促了,沒有把所有的問題都列在一張紙上好好問問蘇。
白祈看透了尼克斯的心思,她說:「尼克斯,你沒有聽我的建議吧?雖然吸血鬼的記憶力強,但是我說過了,把所有的計劃都寫在紙上,有利於規劃。」
尼克斯不耐煩地說:「白祈,你不要再婆婆媽媽了。你今天不是還送我一束花朵道歉嗎?現在怎麼又找著和我吵架?」
「拜託!」白祈無奈地說:「我只是給你好的建議,怎麼變成和你吵架了?」
狄倫說了一句公道話:「白祈,你還是多包容吧,她從小被我慣壞了。」
赫利俄斯說:「可是你不能一直慣壞姐姐啊!」
看到赫利俄斯維護白祈,尼克斯又忍不住嘟噥:「你又胳膊肘往外拐……」
白祈叉腰:「尼克斯!你又這樣說!我難道是外人嗎?」
朵實在不想聽著那些無聊的爭吵,她拉開想吵架的兩個人說:「你們就消停一點吧,你們還沒告訴狄倫今天早上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尼克斯不甘地說:「你們不也沒告訴我們,你們發生了什麼事情嗎?你們起這麼晚,就是很異常!」
白祈的大腦飛速運轉,她扯了扯尼克斯的衣袖說:「這有什麼好問的,別問了!」
「為什麼不能問!」
「因為……」白祈沒有再說下去,她也不知道事情是不是她想的那樣。
但是,畢竟狄倫和朵是夫妻。
夫妻倆的事情,為什麼要過問得那樣仔細呢?
看著狄倫和朵都不願意提及的表情,尼克斯也知趣地不問了。
赫利俄斯乖乖闡述道:「早上有一對吸血鬼姐弟來找我們,說是要為了正義除掉我們。」
狄倫皺眉問:「他們的實力怎麼樣?」
白祈說:「有一個會致盲的魔法,還有一個會閃電的魔法,總之,我覺得他們沒有黃金獵人可怕。」
但赫利俄斯說出了最擔心的問題:「可是他們說,因為很多吸血鬼因為追捕我們死在了黑森林禁地,所以將來我們會有很多敵人。」
對於赫利俄斯所說的話,狄倫一點也不感到意外。
這一個多月以來的平靜生活,對他們來說本來就是恩賜了。
只是有了黑森林禁地的那些事情,他們的追兵會變得更加小心。
誰都不會因為想追捕一個和當今人生毫無關係的敵人而丟掉性命,那些吸血鬼也不例外。
尼克斯說:「我們本來可以殺了他們的,但是我們放他走了,並希望他們對自己的同伴說出我們的善舉,讓他的同伴放了我們。」
狄倫說:「天底下的吸血鬼不會和你們倆一樣善良的。」
狄倫說的是事實,也是因為狄倫這麼多年的保護,赫利俄斯和尼克斯才會這樣純真,身上仍保留著淡淡的孩子氣。
真正的吸血鬼是很會權衡利弊的,赫利俄斯上一世的事情就是例子。
當時,因為赫利俄斯控制不住體內的基因,才會無厘頭地攻擊人類並吸乾鮮血,讓其他的吸血鬼們背上黑鍋。
但,事情的真相是——那群處死赫利俄斯的吸血鬼也很精明,很殘忍。
他們把消息傳播到女巫和黃金獵人的陣營里,讓他們協助自己綁架赫利俄斯的母親。
他們狠狠地虐待了一個人類女人,才達到了讓赫利俄斯乖乖就死的目的。
如果不是因為赫利俄斯用自己的命換母親的命,那些吸血鬼的全部加起來也贏不了赫利俄斯。
那一世的赫利俄斯,彷彿真的是來自地獄的惡魔,他的能量太過強大了,只要他睜開血紅的雙眼,那一道道紅色的光就會形成大範圍的圓圈,把所有的敵人都攔腰切斷。
只要他願意,他甚至都可以毀掉這個世界。
可是就是這樣的惡魔,最終也會為了自己的母親屈服。
在接受那樣的暴行之後,在滿足了所有吸血鬼的唾罵和殘忍的施虐之後,赫利俄斯並沒有毀掉這個世界,而是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想起了自己心愛的女孩兒的臉。
由此可見,赫利俄斯雖然有著無可更改的基因,但他的內心並不是真正的惡魔。
他心裡一直有著感情。哪怕因為看到鮮血而失控,他還是會在見到白祈的臉時平靜下來。
所以,狄倫並不認為那一世的赫利俄斯做錯了。甚至,他覺得事情後半部分的赫利俄斯才是受害者。
狄倫聽同伴說過,他們說那世的赫利俄斯的在父親去世了之後,所有的吸血鬼小孩都默契地欺凌他,讓他的每一天都過得很痛苦……
在赫利俄斯還不是狄倫的弟弟的時候,狄倫都很心疼傳聞中那個被欺凌的小孩。
這一世的赫利俄斯變成了被他養大的弟弟,狄倫就更是心疼他的過往了。
或許黑森林的那些事情,都是其他吸血鬼的報應。
被不公平對待的一方,有權利為自己殺出一條血路,有權利去瘋一次、去錯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