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在路上

第二十二章、在路上

序?

公元2000年,林嵐離開了她的教師生涯。尋找最快更新網站,請百度搜索151+看書網現在她時常在想如果當年不離開,就一直教下去會是個什麼樣的人生。雖然她對現在的生活也還滿意。因為她本是個比較容易滿足的人,認為人生來就是來受罪的。沒有什麼一帆風順的。現在更是對什麼事什麼人都覺得可以理解,也不像幾年前那樣激進了。她曾經這樣評價自己:我本來是一粒方形的立體石子,隨著時間的河床,在世俗紛繁的浪潮中翻滾、打磨,原來的四個角,四條邊都不見了,身體不再那樣玲瓏,只是心還在而已。心還在,人就再圓也走不遠!

自從林嵐開始上班以後,家裡的生活比以前稍微好一些了,至少可以幫著媽媽補貼一下零用錢了,比如電費,油鹽醋醬等,家裡買肉的次數也增加了。不過家裡的菜籽油炒自己地里種的素菜才是林嵐最喜歡的,

中午,你家的炊煙連著我家的炊煙,我家的炊煙連著他家的炊煙……相互聊著自家灶膛上誘人的佳肴。當然是素的多葷的少,葷多數都是用豬大油燒菜的那種。翠綠的絲瓜,米白的冬瓜,橘黃的南瓜,還有最具特色的,做酸菜魚的那種青菜,林嵐最愛清水煮著吃白味的,只吃那豐碩肥厚的葉柄,白味菜葉是不吃的。那些全國各地都有的菠菜、蘿蔔什麼的就更多了。但還是有一種圓的白蘿蔔讓如今奔跑在外的林嵐十分想念——甘甜脆香,用它來燉豬蹄,菜名就是珍珠燉豬手,盛好后再在上面撒上幾粒香蔥和香菜,怎麼樣?是不是很想吃?在北方十多年林嵐就沒看見過。要是趕上冬春季節,那炊煙的味准饞死你——各種腌肉的味兒。五香的、熏香的、醬香的、麻辣的……因為每到冬季,日子稍微好一些的鄉人家裡基本上都要宰殺一頭自家養的肥豬來犒勞辛苦了一年的自己,好好保存著,節省著吃,一年都不用買肉了。

在家悶了兩個月了,林嵐告訴媽媽:「我還是想到上海去,他們(弟弟們)都在上海,反正沒啥事。」林媽整天看著悶悶不樂的女兒也無可奈何也就答應了。於是幫她張羅怎樣去上海。正好林嵐的遠方姑姑家的一個侄女從上海回來有一段時間了,要準備回上海了。林媽就想讓女兒跟別人同路走。

這天遠房姑姑來接林嵐,並在路上告訴林嵐:「花子去上海好多年了,在上海開了個理髮店,這次回來找人的。你在路上不要告訴她你在上海有人。反正到了上海有人在車站接你。」姑姑這樣說,林嵐也明白了,不住的點頭說「好!」。

言傳花子在去上海之前就在林嵐他們鎮上的一個酒店裡當小姐。

林嵐真不知道怎麼來定義這個「小姐」的含義。

在當時的年代,歌舞廳像一夜春風般在林嵐的老家的鎮上、縣城遍地開花,接著就是好多姑娘初中都沒畢業就就業了,個個花枝招展、濃妝艷抹,讓人感覺似乎進了戲園子,像林嵐這種老土都不敢睜眼看他們。

林嵐小學的兩個女同學就從事那樣的工作,在當地混得好不風光。她們穿得好,出手大方,經常全國各地轉轉。她們在一起的話題不是男人就是男朋友,要不就是打牌麻將。

這些林嵐好陌生。一個同學叫「秋秋」,一個叫「麗麗」。這當年的風雲人物據說現在都離婚了,也都又結婚了。

當年參加秋秋的婚禮時,其中有個同學不想參加,來請客的也是同學居然說:「去吧,別人邀請了,大家同學一場,又挨村挨鎮的,以後見了面不好」;

「就是,大家都去吧,反正結婚就一次。」

「什麼?你們還想幾次啊?還沒結呢就想著離啊?」

「哈哈哈!」大家多有褒貶,可多微詞。

不過還是都去參加了婚禮。可是就真的不到兩年就離婚了。

具體情況不清楚,後來大家也越走越遠了,林嵐現在跟秋秋都差不多十年沒消息了。

麗麗比秋秋有頭腦多了,她玩得大了。據說麗麗去了雲南,在那邊呆了三年後,回來給父母在鎮上買了套房子,還買了套門面房自己做著服裝買賣,從此過上了城裡人的生活。

條件好了,男朋友也好找了,別人給幫忙介紹了另外一個鄉鎮的在西藏當兵的士官,小伙人長得真不賴。臉蛋、身高、皮膚都還很協調。

麗麗在家等了一年多男孩就回來完婚了。應該說這是多麼好的結局啊!可是還是離婚了!而且還有一兒子呢。鬱悶吧!

就在麗麗在家等未婚夫的日子裡,還有男人從老遠的地方來看她,並帶來價格不菲的禮物。麗麗照收不誤!據傳言,還有金條什麼的。好精明的麗麗啊!當時好像就流行一句「笑貧不笑娼」的話。

麗麗離婚後,孩子男方要了,其他盡身出戶,什麼都沒要。

麗麗在半年的時間裡就再婚了,嫁了一個鄰村的混社會的男人,這個男人就能hold住麗麗了。以前都是她hold男的,現在終於被hold了。要想再離就是別人離她了,要不就別想再離了。

聽一些鄉人說她還經常被男人打呢,前面的男人也不讓她看兒子,雖然她又生了一個兒子。林嵐給麗麗也差不多十年沒聯繫了。這些消息都是通過另外的同學那裡知道的。

在與花子去上海的路上,林嵐想到她的兩個同學——麗麗和秋秋,還有她在一些雜誌上看見寫一些吃青春飯的女孩子,就不由得看看身邊的花子:棕紅色的捲髮,粉白的臉蛋,鮮紅的嘴唇,蔥樣纖細的嫩手,染上艷紅的指甲油,還在上面描上了小小的白色花瓣,花瓣上還點上閃亮的「金粉」。手上帶的,耳朵上帶的,還有身上穿的那件粉色翻呢子大衣,看上去無不珠光寶氣俗到家了。

花子問一句林嵐答一句,原來花子一直以為林嵐到了上海會跟她去寶山在理髮店裡幹活的。

哈哈。林嵐在心裡感到好笑死了:自己就那麼好哄嗎?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

花子想著自己找了這麼美的妞來理髮店裡,真是一路對林嵐好極了。還不停的炫耀她的上海男朋友有多麼多麼的好。

林嵐都微笑著聽著。在火車過xxxxxx的時候,車上的人少了一些,有不少的空位置。

林嵐就自己移到對面一排靠著窗戶的位置坐著。

一會她對面過來一個年輕的男孩,大約十**歲吧。

他過來跟林嵐聊了起來,還問林嵐叫什麼名字,林來告訴他自己姓李。男孩還有點不相信,說:「你在這上面寫個你的名字吧!」

林嵐給寫了,他看看了說:「還真姓李。」「怎麼?你不相信?你以為別人都像你一樣虛偽!」

「看你寫名字挺流利的。」

「哈哈!本來就是嘛!那有隨便改自己名字的?真是的!」

接下來,男孩就給林嵐講:「你看外面的大山,樹好濃密啊,人一旦進去都不容易出來,要到山裡找人更是難。我是一名通緝犯,犯了事就經常躲在車窗外的那些大山裡。」他邊說邊指著車窗外墨綠的大山對林嵐說。

林嵐半信半疑,當著玩笑一樣聽。

「你就吹吧!我還經常去那山裡呢。」林嵐白了他一眼說。

「真的!你不相信?」

「我信!我為什麼不信呢?」。

「跟你一起的那女的是你什麼人啊?我看她不是什麼好人,小心她把你給賣了。」

「哈哈哈!你真有意思!她賣我?我賣她還差不多!」

「反正我提醒你了,看著你單純的樣子,別被別人給騙了。」

「謝謝哈!」林嵐說完趴在那裡假裝睡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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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土豪的小嬌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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