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十章
直到回了小院兒,卻燭殷才鬆了手。
鹿邀微喘著氣,平復了一下呼吸,奇怪地看他一眼,「你餓了嗎?」。
卻燭殷環抱著雙臂,眉頭微皺,「你為何不來找我?」。
鹿邀愣住了,獃獃道,什麼?」。
「……」,卻燭殷沉默幾秒,挑眉道,「修渠找本座不是更方便?」。
鹿邀疑惑地看他一眼,解釋道,「但我只剩下兩個願望了,再用一個好浪費」。
卻燭殷不知道該說什麼了,他嘆口氣,終於忍不住在鹿邀光潔的腦門上來了一下,「本座看著很小氣?」。
鹿邀誠實地搖搖頭,卻燭殷無語凝噎,看他一會兒,坐了下來,倒了一杯水喝了,才重又道,「這次不算,同上次加在一起,算一個」。
「真的?」,鹿邀的眼睛一下就亮起來,但又覺得這樣自己有點占他便宜,遲疑幾秒,道,「不太好吧?」。
他笑吟吟地盯著鹿邀,看著他耳朵漸紅,偏偏臉上還是一副故作沉靜的樣子,心情不知為何就好了許多,「本座日後就這麼叫你了」。
鹿邀一看就知道是卻燭殷做的,嘆口氣,心道對他來說確實是動動手指的事情,但現在怎麼和王耕解釋?
正絞盡腦汁想要想個說法,就見原本一臉訝異的王耕換了個表情,滿是欣喜道,「想不到這麼快就修好了,快,小鹿快教教我咋用」。
卻燭殷挑眉,撐著下巴仰頭看他,聲音里含著笑,「肉乾兒呀」。
睜大了眼一看,才看清那個人側臉。
卻燭殷看他明明臉上滿滿當當寫著『想要』二字,嘴上還要掙扎一下的樣子,彎起眼睛,「好的很,就當給你昨日的謝禮」。
鹿邀一愣,下意識便往身後看,果然瞧見卻燭殷笑眯眯地朝他舉了一下手。
「小鹿這麼忙還記得本座想吃肉,不得好好答謝?」。
王耕忙走過去,拍了他肩膀一下,驚訝道,「不是,小鹿你起這麼早幹嘛?」。
有了水渠,澆水便方便了很多,王耕沒想到鹿邀會修出這麼個好東西來,想到過去一直與自己臨近生活的那個鹿邀,一時覺得有些不可思議,過去他是看在眼裡的,小時候的小鹿確實是腦袋不太靈光,如今突然就聰明起來,真是奇事。
鹿邀眨了眨眼,「什麼謝禮?」。
夏日早晨亮的早,現在也不過才蒙蒙亮,王耕打了個哈切,揉揉還被困意纏著睜不開的眼睛,剛一挪開手就看見離自己不遠處一個彎著腰的背影。
卻燭殷輕笑出聲,他將手上杯子放下來,故意道,「吃醋啦?」。
卻燭殷看著他離開,笑眯眯地抿了口水,覺得心情好像莫名好了些。
他以為是發生了什麼事,忙關了門和他一起去,王耕帶著他跑到自家地的旁邊,指著憑空出現的渠驚嘆,「我們昨天不是才挖了一半兒!怎麼今天一大早就好了?」。
「……」,垂在身側的手輕輕縮起來,鹿邀摳摳衣角,轉過臉,輕聲說了一個好字,過了一會兒想到什麼似的轉過來認真盯著卻燭殷的眼睛,道,「你為什麼在我面前稱本座,在王哥面前就叫我啦?」,他指指自己,困惑道,「我們好像更熟一點」。
難道生一回病當真能以毒攻毒把腦子給治好?
他扛著鋤頭搖搖頭,嘴裡叼著剛蒸出來的饃往地里走,打算今天把地里又長出來的雜草除一下,下午施肥,剛好到澆水的日期,晚上就能開渠澆水了。
昨天鹿邀給王耕教了該怎麼用,其實也談不上教,到了澆水的時候只要看著把與地相隔的那一扇鐵柵打開,堵住其他地方,防止水流入他地,水流就自動匯入土地里。
他鬆了口氣,轉過身對王耕點點頭,「很好用,我現在就教你」。
鹿邀沉默著看他一眼,轉身往屋裡去,「…我去做飯了」。
第二日鹿邀剛起床,打算去地里看看,一打開門便聽見王耕急匆匆地跑來,一看見他就喊著,「小鹿,快來,你快來瞅瞅!」。
春天地里剛播種了一茬子菜種,村裡的田地有的種著早熟的蔬果,再過短時間就能收穫,這段日子是沒必要起得這麼早的。
鹿邀手下動作停下來,站起身擦擦額上的汗,早晨涼爽,但怎麼說也是夏天,清亮一點一點地正被逐漸升起來的眼光碟機散,「我來鬆鬆土」。
「你不是昨天剛下了種?」,王耕低頭看了一眼他的地,地里黑黝黝的看不出什麼,剛下出的種子估計還得喲好幾天才能冒出來綠芽兒,他有些困惑,問道,「不小心傷了種子咋辦?」。
鹿邀雙手拄著一把鐵鍬,微微笑了一下,說,「我記得下種的位置」,他指指地上更鬆散一些的地方,「而且我這地好久不種,太硬了」。
這倒是實話,王耕看他一眼,想起過去這土地里雜草叢生的模樣,覺得簡直不堪回首,他搖搖頭,「這倒也是」。
他看了眼亮起來的天色,嘿嘿一笑,「得,那你繼續,我也得去忙活了」。
其實原本鹿邀是不打算起這麼早的,但他還時刻記掛著和劉自明的賭約,半月的時間說過去就過去了,就算生菜的生長周期不是太長,也要以防萬一,確保在期限將近的時候能大致長出個好樣子。
他邁開腿跨上田埂,自上而下地看了一眼,心中冒出點期待來。
如果這些菜能好好的長出來,就是他在這個陌生的世界第一桶金了。
鹿邀深吸一口氣,突然覺得有些神奇,現在想起來,他已經來到這個世界好多天了,竟然也漸漸適應了。
肚子適時地咕咕叫了兩聲,他摸摸肚子,打算回家吃一點兒東西,剛要走就聽見不遠處的交談聲。
下意識轉頭,看見有人和王耕站在一起,對話聲音不小,直直傳到他耳朵里。
鹿邀沒停下,繼續往前走,隱約聽見水渠兩個字,肚子叫的更厲害了,他加快了腳步,趕緊往家裡走。
屋裡能當做早餐的,就只有雞蛋和面,奈何面也所剩不多,鹿邀昨晚發了面,打算今天做點兒饅頭,也好過天天吃面。
鍋里已經下了水,柴火燒的噼里啪啦,他彎下又往裡面加了兩把柴,站起身要把洗乾淨的雞蛋往裡面丟的時候,突然想到了以前常常吃的色香味俱全的煎雞蛋。
但煎雞蛋需要油,鹿邀不用找都知道這個家裡是沒有油的,就是不知道這個時代的人是用什麼炒菜的。
芝麻還是花生?不管哪一種,要是能種植,絕對是很好的經濟作物,他顧不上打雞蛋,回去翻開自己的背包,找了筆記錄下來,打算日後本金足夠,調研充分了,就往這個方向發展。
剛一寫完合上筆蓋,手腕上便倏地一涼,鹿邀裝筆的手一頓,看見自己手腕上纏上了一圈兒黑色。
他只好把動作放輕,拉上拉鏈,把背包放好了,手在小黑蛇的冰冰涼的腦袋上摸摸,小聲道,「好能睡」。
這幾日,卻燭殷一直是同他住在一處,傷是好的差不多了,瞌睡也與日俱增,還總愛化作蛇形態睡覺,晚間就盤在他身旁,好在鹿邀睡覺老實,不然準會壓到他。
鹿邀收回手,帶著卻燭殷重新回了灶台,腦中想著,蛇是喜涼的物種,也不親人,卻燭殷這樣級別的,人類在他眼裡約莫就是一塊兒肉,或許還得看他看不看得上,可這幾天他發現了,雖然是條蛇,他卻是條十分黏人的蛇。
他在鍋邊磕破雞蛋,手法嫻熟地順著鍋邊把雞蛋滑下去,看著在沸騰著冒泡的熱水中漸漸成形的荷包蛋,趁著閑暇機會又低頭看了一眼纏在手上貼著他皮膚的黑蛇,覺得自己像是在養寵物。
以前也不是沒有養過寵物,是一隻純白的薩摩耶,毛茸茸的很可愛,但那個時候太忙,才養了幾天,因為自己照顧不來就只好託付給朋友,好在那個朋友很喜歡狗,再見時那隻薩摩耶已經長得很大了,而且神奇的是還認得他。
後來就一直沒再養,鹿邀看著黑蛇光滑的鱗甲,現在也算是圓了以前的夢,應該也能算……半個寵物吧?
「鍋要糊了」,蛇輕薄的眼皮輕輕撩起,琥珀色瞳光落入眼中,聲調懶慢。
鹿邀回過神來,看見鍋里已經快要幹了的水,忙拎著勺子去撈。
經過搶救,最後的荷包蛋變成了焦的荷包蛋,鹿邀頭一次做出這麼不完美的荷包蛋,有些鬱悶,吃之前盯著蛋白上的焦黃淺黑看了好久,筷子握在手裡,就是不放下去。
卻燭殷低頭掃了一眼碗中的雞蛋,眉頭輕皺,但看見做這蛋的人表情比自己還難受,一時覺得有些好笑,也不那麼嫌棄了,笑著說,「怎麼,你自己做的也要嫌棄?」。
鹿邀搖搖頭,「我只是在想,下次做飯不能分心了」。
「分心?」,卻燭殷勾了勾唇,「為我分心?」。
這話說得曖昧,也是他故意說得曖昧,該怎麼說?有時候逗弄鹿邀是他的樂趣來源。
誰知道鹿邀不但沒有否認,還點點頭,說,「確實是為了你」。
他鬆了口氣,還是決意吃掉這份不完美的雞蛋,筷子插上去的一瞬間跟著開口,「我在想,小黑你好像寵物狗」。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