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便宜夫君是美強慘
第3章便宜夫君是美強慘
忽爾!一股冷風長驅直入,兜頭灌到站風口上的宋錦身上,身體立即打了個寒顫,耳畔隱約傳來狼嚎虎嘯聲。
宋錦:「……」
「走了,此地不宜久留。」
宋錦風風火火上前,彎腰就是一手抄起一個,任其胡亂撲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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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兄弟倆放到院心,宋錦抬步就往廚房去,再出來就是一支火把。
世界終於亮了!
什麼夜視功能……在她這裡統統沒有,天知道剛剛摸黑穿梭荊棘叢她有多崩潰。
說起來當感謝顧清雨心細又心善的引路。不然她就是瞎子踩刀尖,不殘也傷。
宋錦不知道的是,那條捷徑可不止有荊棘,還常年潛伏著要人命的毒蛇毒蟲。
能平安出來,是有人先一步清理后的結果。
而她更不知道,有個頎長的身影一直看著他們安全離開,這才轉身去收拾某些惡人。
「叩叩」
來了來了。
「清禮,回來啦……」粗狂中蘊含焦急的男聲傳來,宋錦想了下,記起是那位留老鼠須的村長。
而不等她有所應答,人已經闖進來並越過她抱起了兩小隻。
「哎喲!大郎二郎,你們可急死個人啰!」若人再找不到,他便要把全村青壯年都集結起來,夜闖白虎山,還好還好!
「村長爺爺,我和弟弟,還有小姑姑都回來啦!是時軒不好,時軒不該帶弟弟去山谷抓蝴蝶,貪玩忘時還迷了路,幸好娘親找到了我們。讓村長爺爺擔心了。這都是時軒的錯,時軒以後再也不會了。」
稚嫩的聲音,愧疚的軟糯……這誰招架得住?
掃了眼那非清禮而是懶婦的人影,村長就算有一萬個疑問此時也按下不表。
「……回來就好!回來就好!那沒事了,你們早點洗洗睡。」
宋錦很意外時軒會替她遮掩,雖然賣他們一事被韋駒圓了過去,但把他們仨困在山洞一天不聞不問也是事實,以原主平日對他們的打罵,不該趁機告黑狀嗎?
非但沒有,還自攬鍋,順便塞了張好人卡給她這個惡毒娘。
宋錦暗自咂舌,螞蚱點大的孩子便有這種心性,也不知是幸還是不幸。
至於他在憋什麼大招,宋錦半點沒放在心上。
她倒沒有妄想一次洗白,但被個四歲小孩盯上,總感覺哪裡不對。
算了,今天大家都累了,還是像村長說的洗洗早點睡吧。
興許醒來就知道了。
「我去燒些熱水,你們堅持一下別睡著,洗漱完再去睡。」
宋錦去廚房,小時泉就小心翼翼的拽上她衣角,儼然成了她的小尾巴。
宋錦很是滿意小傢伙的識時務,抬腳前看了眼握緊小拳頭的顧時軒,不自覺的扯出一個笑來。
簡單洗漱完,宋錦就要把時泉送去床上,然後就聽到一串「咕嚕」聲。
低頭看,昏黃的火光下,小時泉無措的搓著衣角。
宋錦瞭然,「我也餓了呢!走,跟娘去廚房看看有什麼吃的。」心裡卻罵原主不做人。
小傢伙這是餓了一天了呢!
去牽小娃兒,才驚覺時泉的小手柴得跟小雞爪似的,火把湊近。
宋錦看得難以置信:眼前的娃兒眼睛特別突出,像個營養不良的大頭娃娃。瘦骨嶙峋的小身子上掛著破破爛爛的衣衫,空空蕩蕩晃悠著。活像個討不到吃的街頭小叫花子。
宋錦鼻子酸澀。
再看時軒和顧清雨,更是一個賽一個的慘。
再對比自己的圓潤,宋錦頓覺如鯁在喉如芒在背。
原主可真是個好母親,自己吃香的喝辣的,卻完全不管兩個兒子的冷暖飽飢。
顧清禮娶了原主,同樣倒霉。
說起來,顧清禮也算時運不濟。
四歲喪母,母親下葬當日,父親就迫不及待把隔壁村的寡婦帶回家。
話說的好聽是為了照看襁褓中的顧清雨。
實際上二人早就勾搭在一起。
從此顧清禮有個後娘。
顧清禮早慧,很快識得了繼母的歹毒。悄悄讓人送信給外祖家。舅舅便尋了理由接走襁褓中的顧清雨。這才堪堪保住妹妹的一條小命。
沒了迫害顧清雨的機會,繼母便把氣都撒在四歲的顧清禮身上。
對於聰慧的顧清禮,後娘費了好些心思終得訣竅。
那便是殺人誅心。
扎心窩子的話每天來幾遍。
就是再堅強的人,那也只是個四歲的靈魂,非銅牆鐵壁。
再有繼母帶來的兩位繼兄,大的跟他相差十歲,半點沒有愛護幼繼弟之心。
明裡暗裡都在磋磨顧清禮。
母子三人混合三打,小小的人兒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熱中。
而父親顧田就像是瞎了眼似的。任由繼妻繼子們胡為,活像是欺負的不是自己親子,而是家中幼奴。
直到十歲那年,顧清禮救了在村口倒地不起的宋錦爺爺。
宋爺爺有意上門答謝,但被顧清禮再三拒絕。
宋爺爺察覺其中定有貓膩,便託人私下去打聽,這一打聽,宋爺爺也被氣的夠嗆,便生了給小恩人尋條出路把人救出苦海之心。
也該是顧清禮有此運道,宋爺爺本是帶人去尋好友柳夫子,想他見多識廣給出個主意,不想顧清禮神來一筆,只從夫子教習室路過,聽了一遍師兄們的朗讀,便完整的背出,柳夫子大喜,生了愛才之心,考教一番,便當即收做弟子在身旁教導,宋爺爺意外也不意外,自攬了束脩一事。
有了宋爺爺的摻和,顧清禮這才有了活路。
顧清禮自覺得了宋爺爺的大恩,無以為報,不想幾年後宋爺爺病重不起,臨終把最愛的孫女相托,顧清禮無有不應。
只是,本該跟自己舉案齊眉的妻子,行事卻跟他背道而馳,他對老宅的人恨入骨髓,妻子卻跟柳氏一行人親近,還硬湊去跟人一個鍋里吃飯,勸不動不說,還要每個月給出二兩銀子作為生活費,真真是比吞了黃連還苦。
正逢他在府城求學問道,索性不歸家,只每月把銀錢讓人帶回,正所謂眼不見心不煩。
真真是從小到大的不如意。
可看著眼前形如乞丐的一大兩小,宋錦對顧清禮也嗤之以鼻。
給銀兩有什麼了不起,這跟後世只顧著賺錢,而把幼童丟家裡給保姆照看的家長有何區別?
有些事不是給了銀兩就算盡責的。原主不喜這樁婚事,連帶著也不喜歡跟他生的孩子,再加上本身懶惰成性,時日久了,心裡眼裡便只有她自己。
她去老宅吃飯,倒也把一家子帶上,縱使老宅一幫人當他們是打秋風的親戚,說話酸言諷語,但也能落得些許冷湯冷水吃,可宋錦一月里有半月跑去娘家常住,孩子便也沒了吃處,久而久之,一大兩小別說膘肥體壯了,還能喘上氣便是他們的造化。
這糟心的原主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