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樂融融
第六章其樂融融
「叮叮鏘鏘!」
玄武門前,猶如一個廝殺聲震耳欲聾的戰場。
「二哥!」一個穿著華麗的少年,正在向另一個比他年紀稍大的少年衝去,手裡的利劍寒氣逼人,加上臉上凶神惡煞的表情,讓人聯想到那地獄使者。
「元吉!」另一少年正是他的二哥,他也揮起手中的承影劍向李元吉衝過去。
這種陣勢,兄弟之間勢成水火,不打個你死我活不罷休。這或者正是很多兄弟之間解決問題的唯一方式!
「死吧!」李元吉大喝一聲!
「叮!」兩劍交擊。
「你輸了,元吉!」李世民的利劍,不知何時刺進了李元吉的腹部!
「駕!」一人見形勢已失控,策馬而至,挽起了李元吉的屍體,趁著混亂的場面,突圍而出,離開了李世民的視線之內!
幽州北部的一個叫作德興鎮的小鎮,鎮子市面上喧嘩而繁華,地方雖小,不過人說鳥兒雖小,還五臟俱全呢,而這鎮子也是那樣的「五臟俱全」。大街的兩邊,琳琅滿目,擺滿了各種各樣的生活用品。吃的、用的、貴重的、低廉的、南方的、北方的,都有。這是一個與世無爭的小鎮,大隋剛滅亡、大唐取而代之,這個新的世代交替,好像一點都沒有影響到這裡。
人們也是安居樂業,大家都知道,這個年頭打仗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弄得家破人亡不說,最後可能還會遺臭萬年。像那些個年頭,鎮子上的一隊小伙,結伴投靠了瓦崗寨,後來聽說,全部死於非命了。怎麼死的,誰也說不明白,被當成亂黨殺的吧,那也不能這麼說,卻也做不成烈士啊!可知道那時大唐派出大軍去鎮壓瓦崗寨的叛亂,連寨主李密都被斬首示眾了,何況那些無名小卒?這樣看來,就絕不會是成就了烈士之名了。自古以來,都是成王敗寇,死了、敗了,能怪誰呢?
所以後來,鎮子上大多數年輕人,不願意再做此等傻事。
「真是吃力不討好!
一個擁有曼妙身材的美少婦嗔道。「都不知道倒了什麼霉,連隔壁那旺財都要來我家佔便宜了。」她嘟著小嘴,顯得很不滿。
年紀只有二十來三十歲,大概是有孩子的母親了,可身材還保持得這麼均勻,真是難得!
「娘子,你就不要計較這些事情了,還要跟一隻畜牲來計較,真是服了你。」一個年輕的男子嘲笑道。
「看你這個德行,真的是,」少婦似嗔非嗔,似氣非氣。嘟起的小嘴,有點「收斂」。
「彩玉,明天我就弄個狗籠,那旺財要敢再來,看我不困它個一兩天!」說著就傻笑起來,顯然不為自己這樣的小聰明而高興。
接著道:「膽敢偷我們家的魚!」
彩玉是他的娘子,姓宋,嫁給他已六年了。兩口子搬到這個鎮子上僅是三年前的事情,哥哥夫婦也住在這個鎮子上,就在旁邊不遠的一個院子上。說那哥哥兩夫婦吧,兩口子過得其樂融融,有一孩子,今年四歲了,一家三口,享受著這天倫之樂,日子是何其的愜意!
宋彩玉道:「相公,不要鬧了,跟你說一下,也這麼認真起來了。」
「等會把剛抓回來的奇魚兒,給小林帶去,肯定讓小傢伙高興死了。」
男子名叫徐若俞,今年廿七歲,長得一臉瀟洒,不過撿了打魚這門子職業,皮膚黑沉沉的,跟臉相很有點格格不入。穿著的衣服還老是拉起了半個袖子,褲子也是捲起了一半,直齊到膝蓋。年紀輕輕,就一副農家大叔的模樣,難怪宋彩玉老是用手撩起他那髒兮兮的衣袖嘲笑道:「真是慘,沒幾年,就成一鄉下老頭的模樣了。」然後徐若俞就會一笑置之。
「大哥,」徐若俞對著他大哥的院子里喊道,他大哥名字叫徐若成,比他大兩年。今天天氣不好,不適合打魚,兄弟兩人不得已,是全在家裡掛網。
「嘿!」院子里一下就傳來了迴音。
徐若成輕盈的身軀,走起路來健步如飛,那也是,抓魚這門手藝,沒這樣的體魄,是會非常艱難的。
他一下子就開了門,道:「二弟,來,進來說話。」
「好的。」徐若俞高興的應了一聲,如若在自己的家中一樣,兄弟倆就一起走進屋裡了。
「大嫂,在弄好吃的呢?」徐若俞嗅到了一陣香味道,對著廚房又是一聲大叫。
裡面美妙的女子聲音回答道:「你的鼻子還真靈啊,快趕上鄰居那旺財了。」
徐若俞也沒有覺得這句話是在調侃自己,兩兄弟加上兩個媳婦,向來百無禁忌,當然不會在乎說的什麼話語。
徐若俞笑道:「我就知道嫂子的廚藝是我家彩玉沒法比的,看來我大哥很快要成胖子了。」說到最後,笑了幾聲,調侃一下這兩口子。
「胖子也好呀,出去就不怕被哪些個美少女給盯上了。」少婦嘲笑道。
「娘子,看你說的,」徐若成不滿道,要再不阻止她說下去,等下真以為自己是那種風流的人物了。回頭對徐若俞道:「二弟,等下把嫂子也叫過來,咱兄弟夫婦幾個一起吃頓飯。」
徐若俞興奮道:「好的,反正我現在都流口水了。」隨即又笑了笑。
徐若俞把腦袋轉了半圈,卻發現小子不在家裡了。問道:「小林那傢伙呢?」
「可能是出去找鄰居家小姑娘玩去了吧,這段時間,老說被那小姑娘欺負了。」苦笑了一聲,徐若成繼續說道:「這小子,把老子的缺點都全學了,小小年紀就怕女人得要死!」後面這句話,當然是低聲說的。
但還是讓高如梅聽到了一點點,美女怒吼道:「說什麼呢?」
「哦……,沒說什麼,沒說什麼。」徐若成立刻掩飾道。
徐若俞大笑道:「看來我們徐家是祖傳的怕女人啊!」
聽罷,三人同聲苦笑!
ps:這一章不夠2100字,發不上去了。所以這裡哆嗦一下,湊一下字數。這是第一篇小說,可謂是按著自己看電視的興趣來寫的,不過好像不太符合網文的風格。下一部小說將會對寫作風格進行大調整,這第一篇,當是自己的練筆吧,不期望什麼了。希望這部還能有人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