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嫌疑人比警察更懂法咋辦?
「審訊?」
「我?」
「15分鐘?」
孫平安不敢置信的指著自己的鼻子,來了個三連問。
你一個從業幾十年的老警察,才10分鐘就被氣得七竅冒煙,這都沒審出來。
現在讓我一個菜鳥警員,在15分鐘內撬開嫌疑人的嘴?
這尼瑪不是趕鴨子上架。
這分明就是趕豬上樹啊!
「廢什麼話,執行命令。」謝平沒好氣的呵斥道。
「是!」
孫平安只能硬著頭皮接受命令,起身走進審訊室,正要隨手關門,卻被謝平攔住了。
「大熱天的,關什麼門,開著。」謝平道。
「是!」
審訊室中,大媽嫌疑人一看到孫平安,就雙眼圓瞪,咬牙切齒。
一副目光凌遲,啖其肉、嚼其骨、喝其血的怨毒模樣。
坐在椅子上,孫平安撓了撓頭。
審訊?
理論的話,孫平安能洋洋洒洒寫出一篇精彩無比,任誰看了都要豎起大拇指的萬字論文。
可用到實踐上。
審訊步驟是啥來著?
哦!想起來了。
闡明政策,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循序漸進,攻破嫌疑人心理防線。
孫平安清了清嗓子,開口道:「我們的政策是……」
大媽直接開口接了過去,道:「坦白從嚴,牢底坐穿,抗拒從寬,回家過年。」
「既然你知道我們的政策,那你……」
「嗯?」孫平安下意識的說道,卻發現,自己被嫌疑人給耍了。
「嗤!」大媽不屑嗤笑。
大媽調整了一下坐姿,讓自己坐得更舒服一些。
「姓名張淑芬,性別女,身份證號……」
「今天早晨6點半左右,我和外甥女李娜在第一菜市場買菜,抱走了一名2歲左右的小男孩。」
「我們並不是拐賣兒童,只是因為我外甥女李娜沒有生育能力,又特別喜歡孩子。」
「我也是愛外甥女心切,就想幫她抱養個孩子。」
「我們沒想過賣掉孩子,就是想抱回家,當成自己親生孩子養大。」
「我們沒有同夥……」
孫平安有些愣神,審訊啥時候變得這麼簡單了?
「謝所,嫌疑人招了。」孫平安沖著門口喊道。
謝平黑著臉走了進來,沖著孫平安,劈頭蓋臉就是一頓罵。
「你他嗎是長了個豬腦嗎?你他嗎被嫌疑人給耍了都不知道?」
孫平安有些懵逼,他啥也沒做,就挨一頓罵,因為啥啊?
外面下雪了沒?
竇娥都沒我冤啊!
謝平看著孫平安的反應,恨鐵不成鋼的解釋道。
「拐賣兒童,情節不嚴重的,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拐走兒童,情節不嚴重的,判處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
「個人作案和團伙作案的量刑標準差別極大。」
「而只有3人及以上才算是團伙,明白了嗎?」
孫平安恍然大悟。
他在警校學過法律課程,只不過第一次實踐,經驗欠缺,沒想到而已。
被謝平一提醒,他就明白自己錯哪兒了。
按照嫌疑人的說法,事出有因,個人作案,只拐沒賣,悔過態度誠懇。
如果沒有案底,首次作案的話,坐幾個月牢就會被放出去了。
畢竟現代是法治社會,不是古代的一刀切。
要是在古代,拐賣兒童,不管什麼原因,不管情節是否惡劣,都是一刀切。
嗯!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一刀……切。
「你還有12分鐘,這點小事都辦不好的話,你乾脆哪兒來的回哪兒去,我們北橋不要廢物。」
謝平扔下一句話,轉身離開了審訊室。
被嫌疑人耍,被所長罵,這讓孫平安很是不爽。
他一個雙二代,老爹是省警界大佬,老媽是醫藥方面的商界大老闆。
這樣牛叉的背景,思聰哥也不過如此了吧!
可他卻被狗系統逼迫,成為了一名知道上班幾點,不知下班幾點。
兢兢業業工作,小心翼翼辦案,與犯罪分子鬥智斗勇的警察。
關鍵是,個狗系統給的獎勵,跟警察一點兒都不挨邊啊!
宗師級望診術,大師兄的點穴術。
這分明就是振興中醫,吊打西醫,揚我國威,成就神醫的基礎啊!
孫平安沒想活成廢物一樣的二代。
能力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沒能力,他就老老實實的呆著,別給國家增加負擔,別給社會添亂。
有能力,那就好好利用能力。
穿越一回,要是不能青史留名,豈不是給一眾穿越者丟臉?
「老子不幹了,辭職。」
孫平安剛有了想法,腦海中就響起了系統的聲音。
【若是辭職,徹底抹殺。】
我尼瑪!
「咋的,胖爺生是警界的人,死是警界的死人?這輩子就被焊死在這行當了唄?」
系統沒搭理孫平安。
「那我要是犯錯誤了,被開除了呢?」
「是不是也要被抹殺啊?」
「那你還不如現在就幹掉我算了,胖爺我不伺候了。」
孫平安有些急眼了。
他能控制自己不辭職,可他總不能控制別人吧!
【若被開除,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懲罰。】
咦?
孫平安眼前一亮。
主動辭職會被抹殺,但是被動開除,只會受到懲罰?
說好聽點,這是系統比較講道理。
說難聽點,這不就是系統漏洞嘛!
孫平安立馬就有了無數種可以被開除的辦法。
就像賺大錢的方法,都在刑法里一樣。
被開除的方法,都寫在警察條例當中,一條條寫的特清楚。
比如說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以權謀私,貪污受賄,知法犯法,欺男霸女,瀆職並造成嚴重後果等等。
當然,他也就是想想而已,打死孫平安也不會為了被開除,去做這種事情。
就算不想當警察,孫平安也不想變成犯人去坐牢啊!
更何況,別忘記了,他的父族是警界家族,他老子更是省警界大佬。
要是他敢因為這些被開除,都不用系統懲罰。
他爺爺,老爹,叔叔伯伯姑姑嬸嬸哥哥姐姐……鐵定要清理門戶啊!
這麼多親戚,就算是人手一把手槍,都能打出加特林效果吧!
那麼,就只剩下一種辦法。
通過不斷犯小錯,積累錯誤達到警界的容忍臨界點,最後因為一件小事被開除。
這樣一來,既可以正大光明的改行,而且誰都說不出啥來。
又能夠接受系統的最低懲罰。
而且,在被開除之前,他也要努力去做一個好警察。
為啥?
這還用問?
打擊犯罪,系統就會給獎勵啊!
以系統的尿性,給的獎勵,哪怕10次裡面,有5次是和中醫有關的。
等到被警界開除的時候,這醫術都得積累到何等牛叉的程度了?
出道即巔峰有木有?
這個可以有,而且,必須有。
想到這裡,孫平安起身走向了嫌疑人大媽。
犯錯的機會,這不就擺在眼前嘛!
嚴禁刑訊逼供,這可是警務條例裡面明文規定的。
而且,審訊室里是全程錄像的,影音同步。
只要動手,嘿嘿!那就是犯錯,有監控在,都沒辦法抵賴。
關鍵是,嚴刑逼供是真的有效啊!
要不古代為啥都有嚴刑逼供。
要是能夠撬開嫌疑人的嘴,問出有用的信息。
打擊犯罪,解救被拐兒童,這不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兒嗎?
既然這樣,那自己犯個錯,受點委屈,又如何?
張淑芬看著這死胖子壞笑著走向自己,就知道沒好事兒。
「救命啊!警察打人啦!」
宛如殺豬一般,凄厲無比的慘叫聲,在審訊室中響起。
卧槽!
我做啥了?
孫平安一腦門子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