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下地幹活

第4章 下地幹活

建安二十六年,公元221年,關羽走麥城,兵敗遭擒,拒降,為孫權所害。

其坐騎赤兔馬為孫權賜予馬忠。

一日,馬忠上表:赤兔馬絕食數日,不久將亡。

……

方德華非常感謝同行們的大力支持,讓他輕而易舉幾乎『抄『完全文,在腦子裡進行關鍵字搜索,東補西補,最終補全這800字的經典。

看著這兩頁稿紙,心中甚是滿意,這是一篇鐵定能錄用的小說,或許還能增加那麼一點名氣。

細細默讀一遍之後,他終於在稿紙上寫下作者名:

德華!

這幾百字或許只能帶來六塊錢的收入,但確是他小說之路的起點!

大大伸了一個懶腰,抬頭看向窗外,已是深夜萬家寂靜,只有星光依舊璀璨。

等注意力回到身上后,才發現身上的幾個大包,一邊撓癢一邊放下濃密的蚊帳,睡覺。

本來就炎熱的天氣,蚊帳里更是密不透風。

腦子裡突然想起前世與標哥的聊天:

以前天熱的時候,我們就跑到樓頂打地鋪,即使有點蚊子那也比流汗舒服許多。

現在村裡大多都是泥磚屋,哪裡來的樓頂。

又想到,《誅仙》一投稿就收到編輯青睞,一發表就銷量暴漲……

迷迷糊糊之間一覺到天亮。

第二天起來,發現已是八點多,家裡空無一人,連大黃狗、大水牛都沒在家。

想必都已下地幹活。

還是年輕好啊,熬那麼晚一覺起來居然沒事,哪像30多的前世,12點睡覺都有點吃不消。

洗漱之後來到飯廳,發現有三個菜:一小碗咸欖角、一碟紅薯葉,一碟南瓜苗。

盛好飯後嘗試著兩素菜,果然又沒放多少油,味道自然不咋滴。

還是黑色的咸欖角好吃,下飯。

其實這更配粥。

隨後帶上手套和小刀,換上膠涼鞋,頭戴草帽,沿著記憶中的木瓜田走去。

一路上不時碰到不少村民,打招呼后居然都在問:

「華仔」、「華弟」「大哥兒」,(註:方德華為村裡新一輩第一個男孩,所以有人跟著喊大哥)

「聽說你準備當作家啊,小說寫的怎樣?」

「小說寫完了沒,讓我們也看看啊。」

……

方德華一路客氣回應,一邊吐槽村裡的八卦果然傳播得很快。

等其走遠后,一些村民又討論起來,有支持的,也有說風涼話的。

「華仔成績那麼好,聽說當初參加縣裡的作文比賽還獲得一等獎,得了一支鋼筆。」

「我家小子說,他的作文經常被老師當成範文。寫小說或許能是一條出路。」

「作文好有什麼用,作文好就能當作家,那全國豈不是有很多作家?」

「就是,之前一直說成績好,也沒見他考上大學。這人啊,就得看命。」

「你怎麼知道他沒有當作家的命?」

「換做是我,肯定讓他繼續復讀。」

「就你,也不知當初是誰讓自家小子初中沒畢業就不讀。」

……

方德華並沒有聽到村民的後續議論,來到木瓜田裡,不出所料看到堂弟堂妹正在幹活。

水利邊上正在吃草的大黑牛見到他來了,稍微抬起頭來咀嚼,算是打招呼。

只是沒見大黃狗,估計是跟了叔叔。

「標哥、燕子,哪邊沒割?」

標哥聞聲轉頭看來,抹了一把臉上的汗珠,高興的回答:「大哥,你怎麼來了,這邊的都還沒割。」

小燕子放好手中的一個小盆后,立即跑過來抱著大腿說:「大哥,我已經擺了兩行,厲害不厲害。」

一副快誇我的表情。

「我家燕子最厲害了。」

方德華理了理她些許雜亂的頭髮,一把抱起小燕子笑著說,來到標哥旁邊再放下。

他過來只是想看標哥怎麼操作,因為只聽過割木瓜漿,沒有實際見到、干過。

只見標哥用小刀快速在一個大木瓜表面,從上往下快速划幾道淺淺的口子,白色漿水立即湧出沿著刀痕流下,滴到正下方的小盒子。

這活,簡單!

嘗試幾個后,方德華就掌握深淺,成功晉級為一個熟練工。

「大哥,你昨晚寫到幾點?小說寫完了嗎?」標哥很關心,他想看下一章!

「沒多晚,還沒寫完。」

「那麼慢啊!那啥時候才能賺到稿費啊。」這是燕子,她只是關心啥時候才能買肉肉吃。

……

「大哥,要不你跟我們講故事吧。」

方德華想了想,開始給他們講西遊記。

一小時后,這7分地的木瓜田的活就正式搞定,西遊記也暫時告一段落。

「大哥,那猴子後面咋樣了?」

「後面我明天再告訴你。」

「哼,不理你了!」

……

看到不遠處的大水牛,方德華心中突然一動。來到一雙超大的彎角旁邊,撫摸幾下寬闊的牛背,正想跨步騎上,不料大水牛往旁邊一躲,抬起頭用碩大的牛眼撇了他一眼,嘴裡不緊不慢的咀嚼,牛尾巴也是悠然地甩幾下。

方德華不泄氣,再走近想跨上去,大水牛再躲,發出一聲「哞」,眼神里充滿淡定。

「哈哈哈!」

笑聲從兩娃那邊傳來,方德華臉皮厚,不慌不忙撿起牛繩,打算帶回家。

「等下」,標哥出聲制止,掏出一把鐮刀,跑到水利邊開始割草。

今天完工早,大水牛還沒吃夠,得割點草回去吃。

「我來吧。」

「不用,我能行。」

方德華沿著水利的方向看去,發現這個時代的水利設施確實非常完善。

這是一代人的努力才打下的牢固基礎。

「咦?」

他突然看到不遠處的草叢裡冒出幾點紅色,那是?

野草莓!

喉嚨不由咽下口水,這小時候的味道絕佳!

「燕子快過來,大哥給你好吃的。」

方德華扒開草叢,發現竟然有一長串的野草莓,這紅撲撲的小果異常動人。

在被扎了兩下后,他的衣兜里已滿是野草莓。

「哇,野草莓!大哥,我要吃。」

燕子一蹦一跳來到水利邊上,立即高興起來。

「給,拿給標哥吃。」

方德華抓了一大把給燕子,她雙手捧著小心翼翼走到還在割草的標哥身邊,將雙手遞到他嘴邊。

「真甜,真好吃。燕子也你吃。」

「酸酸甜甜,我最喜歡了。」

方德華扔兩個到嘴裡,味道果然很棒,怪不得後世有人專門種植這水果來賣。

在邊上找到一條棍子開始探索草叢,看看還有沒有。

走了兩百米,又發現一株,當然是不客氣的收入囊中。

回來后,兩人的野草莓已經吃完,標哥也打了一小捆青草。

他又遞了一大把過去,牽著大水牛回家。

「等等」,標哥說完就將燕子抱上大水牛,將草捆放上,接著一個翻身也騎了上去,「好了,走吧大哥。」

方德華幽怨的看著大水牛,得到的只是有「哞」的一聲。

一路上,燕子與標哥嘰嘰喳喳不停,嘴巴也滿是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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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我的小說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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