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劉一菲plus(新年快樂!)

第16章 劉一菲plus(新年快樂!)

等所有人都試鏡完,正午陽光主創人員也是聚到一塊商議最後的「男二號」人選,

「大家都說說吧,誰更適合『靖王』這個角色呢。」製片人侯洪亮沒有表態,他想先聽聽大家的意見。

導演孔笙不緊不慢的說道:「這幾個演員都挺好,而最出彩的還是林鋒和王愷這兩人,

林鋒雖然年輕,但情緒爆發力很強,而王愷是咱經紀公司的人,演技還是有的,這兩人都不錯,最後選誰,我都沒意見。」

另一個李雪就沒啥顧慮了,「我覺得林鋒更適合,爆發力更強,還有代入感,

至於王愷演技不錯,但缺乏共情感,而且看到他,我總是不由自主的想到他演的那部娘娘腔的《醜女無敵》,很容易齣戲。」

此時的王凱也是個小透明,唯一出圈的角色,就是《醜女無敵》娘娘腔「陳家明」,就這麼個打醬油的角色,

在王愷的演繹下,蘭花指、花襯衫,無論是眼神還是動作都是正宗的娘娘腔,可見王愷演技精湛,可以為了角色犧牲形象。

只是遇到林鋒這種bug的存在,王愷也只能飲恨而終了。

而編劇海宴就更直接了,「這兩個演員我不認識,見都沒見過,我只看演員表現,

就剛才的試鏡表現,毫無疑問是林鋒更好,他不但演技好,形象也很好,

而且我剛才聽說他還有兩部待播劇,有演技還會帶回熱度的演員,我們幹嘛不要呢。」

此時形勢很明朗了,大家更看好林鋒,雖說王愷是自家經紀公司的,

但對一直把作品的品質要求,放在第一位的正午陽光來說,這是個很容易做出選擇的選擇題。

何況經紀公司對侯洪亮來說,從來就是個累贅,

影視製作公司是要儘可能壓低演員片酬的;而經紀公司則是要儘可能拿到高額片酬,當兩者同屬一個公司,這就有點矛盾了,

而對一直把影視製作視為正午陽光的核心競爭力,侯洪亮此時就已經開始考慮要不要直接把經紀公司給關閉掉。

不過這都是以後的事情,此時還是先把《琅琊榜》這部劇拍好,最後侯洪亮也是拍板道:「既然這樣,那就定林鋒了。」

接到正午陽光的通知后,「yes」,林鋒也是高興揮了揮拳頭,不過林鋒還得跟公司報備下。

「靜姐,我也沒想到會成功啊,當時胡戈只是說個試鏡試試,然後我就試試了,

結果沒想到最後成功了,再說這是正午陽光的戲,哪有演員拒絕的道理。」

自家演員厲害了,都能繞過經濟公司接戲,還是正午陽光的戲,張靜還能說什麼,只能繼續給林鋒擦屁股了。

「那好吧,剩下事情就交給我吧。只不過你剛才那套說辭,要是別人這麼說,我就相信了,你就算了。

我算是看明白了,從《活色生香》到《盜墓筆記》,你就是不想演歡瑞的戲。」

林鋒的確有這個意思,用《杉杉來了》推掉《活色生香》,再用《琅琊榜》推掉《盜墓筆記》,

至於《盜墓筆記》這部爛劇誰願意誰演,除了為了過審,硬上那句被人調侃雷人語錄「我要上交給國家」,哪有什麼記憶點,

而且以歡瑞的行事風格,它肯定想用林鋒再捧紅出另一個「林鋒」來,可能是李一峰,也可能是楊陽,

但不管林鋒跟誰搭戲,對林鋒都沒好處,因為到時候以林鋒的流量,再演這種劇,

除了給別人導流,自己一點好處都沒有,那他為什麼還要接這種劇呢。

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拍攝《杉杉來了》;接著是2014年2月至5月,拍攝《琅琊榜》,兩者正好無縫銜接,

然後再過兩個月,《古劍奇譚》就播出了,到那個時候,林鋒就有底氣談條件了。

此時林鋒也不藏著掖著了,畢竟張靜就是自己最重要的合作夥伴,他直接坦白道:

「靜姐,啥都瞞不過你,不過這次我不是故意沒給你說的,是因為這次《琅琊榜》試鏡太趕了,

我也沒想到剛拿下《杉杉來了》,接著就拿下《琅琊榜》了,這次的確太幸運了。

至於,歡瑞公司那邊,靜姐還是你出面多溝通下吧,不過咱也不能委屈了自己,

我給你交個底吧,其實我加入歡瑞,就是為了這部《古劍奇譚》,除了《古劍奇譚》,歡瑞其他劇,我都不想演了,

而且如果等我演的這幾部電視劇,最後播出成績還不錯的話,

我就打算進軍大熒幕了,而歡瑞在電影方面也給不了我們多少資源。

咱以後肯定是要獨立出去成立工作室的,大可不必委屈了自己。」

怪不得林鋒再跟歡瑞談合同的時候,為什麼非得加這麼一條「絕對自主權」,原來是在這裡等著呢。

當然,林鋒也不是這麼早就跟歡瑞鬧解約,他不是一個不懂感恩的人,就像他跟唐人解約,沒有對簿公堂,

畢竟歡瑞也是花真金白銀培養了自己,還以高出新人的合同簽約自己,

林鋒只是不想讓歡瑞強求自己,拍自己不喜歡的影視劇。

何況演員解約,不光只是違約金的事情,還是一種職業道德,那種毫無道德標準的解約,以後誰還會跟你合作呢。

更何況是一個頂流的解約,沒有幾個億肯定是解約不了。

法院判決藝人賠償金額的原則是,以藝人當前收入為基礎,實際測算經紀公司的收入減少部分,最後在經紀公司主張賠償的金額中取一個中間值。

就比如,迪麗熱芭跟嘉興傳媒簽約了15年,前五年平均每年賺一個億,如果這時候迪麗熱芭想解約的話,

違約金應該是當前收入(1億)乘以剩餘經濟合同(10年),然後在乘以個50%的中間值,也就是5億元。

當然,這還是理想狀況,經紀公司肯定會往高了喊,再或者繼續要求分成藝人合同期限的收入,

最終還是以法院判決為主,如果藝人能私下達成協議,那就更好了。

***

而對林鋒來說,也就是5年的合同,只要歡瑞能保證自己的絕對自主權,他不介意讓歡瑞多賺點,反正到時候他也不缺這點小錢。

而對張靜來說,她都沒想到林鋒對自己的職業規劃這麼清晰、這麼精準、這麼長遠,

這種有想法、目標又明確的人,註定會成功的,看來自己這個經紀人也要更加努力了,爭取能跟上林鋒前進的步伐。

其實這也沒啥大不了的,這是林鋒跟劉一菲學的,人家劉一菲為什麼血這麼厚,就是因為她打下的基礎好,

連續三年,連續四部電視劇,《金粉世家》《天龍八部》《仙劍奇俠傳》《神鵰俠侶》,每一部都是爆款,豆瓣評分基本都是8分以上,

除了《金粉世家》不是主角,其餘都是主演,而且每部都有經典造型、經典角色、經典名場面,

每年、每部都是如此,連續性、持續性,這就有點厲害了,娛樂圈獨一無二的存在,即便是後來的收視女王趙麗影,也沒有達到過這樣成績,

再加上劉一菲自身的高顏值、獨特氣質,這也是她為什麼始終能在娛樂圈佔有一席之地,甚至還能拔得起點娛樂圈女主角的頭籌。

而林鋒現在已經集齊了三倍,《古劍奇譚》《杉杉來了》《琅琊榜》,還差一部,這就不慌了。

林鋒這是要做男版「劉一菲」啊!

不,自己可不要做男版「劉一菲」,林鋒要做他自己!

畢竟劉一菲相比於她電視劇輝煌戰績外,她踏入電影圈的成績就慘不忍睹了,直接與電視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電視劇,部部大爆,部部有經典,豆瓣評分基本都是8分以上;

電影,部部撲街,票房能過2億元就很少;豆瓣評分能過6分沒幾個,平均分也就4分左右;

甚至就連合作的男主角,從最開始程龍、李連杰,再到古田樂、鄧朝,最後就是吳簽、楊陽之流了。

而林鋒要做的,不但要複製劉一菲在電視劇的成績,還要將這套成功模板複製到電影圈,

一個超級加強版「劉一菲plus」,卧槽,這不也是劉一菲嗎!

……

PS:新年快樂!祝大家新的一年裡,身體健康、工作順利、愛情美滿,每天都有個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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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娛從頂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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