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

第6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

第6章被限定死的案件!

你會閑著沒事,將手裡的錢給燒掉?

不會。

那如果,你燒掉一萬,有人會給你十萬呢!?

同理。

兇手不會無緣無故生出讓『人頭狗』活過來的想法,絕對有一個理由!

「移植人頭,目的是為了造出人頭狗?不,目的是讓人頭狗活。」

「而本質,便是『活』這個字!」

許生笑道。

本質是活,那兇手製造案件的真正目的,便是讓死人活過來。

這是他的慾望。

慾望是怎麼形成的?

與身處環境,條件向上,與環境截然相反的東西!

比如,伱窮的褲衩子都穿不上,慾望自然是有錢。

你要是有錢,難道慾望是變得很窮?

同理。

兇手想要死物活過來,那他的動力,他的環境,自然是有人『死亡』!

「還得是關係密切的人!」

許生肯定的說道。

舉個例子。

你看到一個陌生人被人持刀殘忍殺害,你會憤怒,衝上去對峙?

有人會衝上去,但不會憤怒。

如果,這個被持刀殺害的,是自己的親人呢?比如母親,父親,孩子。

不說死沒死,就是剛被持刀挾持的那一刻,腎上腺素都會第一時間滿功率加持全身!

同理,兇手為此不惜殺害至少兩人,絕不會是因為外人死亡才出現的動力!

「你是說」

「兇手身邊,有親近的人死亡,並且疑似死法和人頭有關!?」

李勝眼角一抽,他總覺得這案子和之前他所偵查過的任何案子都不同。

瘋子

簡直就是個瘋子!

不對,如果兇手的思維,和許生之前推測的相同,是個從未與知識交流過信息的人,那麼,在對方思維中,或許移植人頭的行為,一點問題沒有.

「沒錯。」

許生點點頭,說著,他又補充信息,「由此可得,兇手的目標誕生,和受害者脫不了干係!」

「換句話說.」

和受害者脫不了干係?

一旁的警察愣住,隨即小張立馬道:

「兇手不是隨機殺人!?」

世界上有種案子很難破。

那就是由精神病引起的隨機殺人,完全沒來由,就是單純想讓你死的案子。

但眼前這案子,明顯不是這種。

「你覺得是嗎?」

許生反問對方。

「第一案發現場,和第二案發現場,間隔十餘公里!」

「但兩人的死亡時間,卻間隔不到一天,並且兇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圍的流浪狗,殺完人後,能第一時間找到狗的身體。」

「他的目的明確,思維清晰,殺人地點了如指掌,知曉受害者在家的時間,明白自己完成目標所需的條件,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

「你覺得,就這樣,兇手還是隨機殺人?」

確實,殺了第一人後,半天多點的時間,精準趕到十餘公裡外殺人,隨即再帶著腦袋,找到周圍的流浪狗.

這不是提前踩點,提前預謀,絕對完不成!

眾警察啞然,連環殺人的性質才剛確定不久,信息還沒採集完呢,他們是真沒時間思索這些

「如果,受害者真和兇手有關係」

「並且,兇手身邊那人,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關的話.」

李勝眉頭一鎖,他想到一個問題。

「受害者是如何傷害到兇手身邊人的?」

「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沒怎麼接觸過,是如何共同得罪一個人的?」

已知,受害者兩人互不認識,未說過話,手機里沒有聯繫方式,沒有血緣關係,工作內容,年齡,時間段,均不同!

連居住地點都不同,距離十多公里。

如此,兩素不相識的人,是如何對兇手的人,造成生命影響的!?

「你問我,我問誰?」

「目前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從確定的『結果』,反向推導信息!」

許生沉思片刻,他腦子裡立馬有了許多種害人的法子。

「首先,我們先總結一下,兇手的信息。」

「目前,兇手為男性,年齡不詳,居住地帶隨機,並且擁有足夠充裕的時間殺人,又或是提前謀划計劃。」

「從思維層面,以及時間和居住地點來推測,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兒童,因為親人受到傷害,所以才會選擇進行報復,而對方與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最清晰直觀的便是.」

說著,許生一頓,再次開口。

「雙方活動範圍的共同處!」

「拾荒者擁有固定的活動範圍,幾乎不會改變動向,除非兇手習慣流浪,邊走邊拾荒。」

在同一個地點拾荒十年,和邊走邊拾荒做對比.

就好比你在家附近,想吃東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東西外出,尋找店鋪時的心情。

一個了如指掌,另一個略顯迷茫。

從目前得到的信息來看,兇手對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所以排除第二選擇!

「概率較小,按照概率大的,當成兇手擁有自己的地盤,那麼這個地盤便是對方的活動範圍,輕易不會出去。」

人是有固定的行動範圍的。

普通人,如果回憶一下自己的活動範圍,就會發現自己幾乎是兩點一線的方式。

並且,這個範圍往往會被身份所固定死!

舉個例子。

學生身份,以半年為時間期限,回憶過後,便會發現幾乎是家和學校兩點一線的活動範圍,並且去上學的路幾乎也只會走同一條!

再者,普通的工作社畜。

活動軌跡:家,公交或者地鐵,工作地鐵,下班回家依舊公交地鐵,勞累一天回家,偶爾去家附近幾公里的娛樂地點玩玩,但也僅限於上網,或者吃飯。

當然,活動範圍有可能會更遠,比如幾百公里,但這種大多都是提前計劃的,比如上班時提前想著放假的生活安排。

這種東西很好查,但警察沒異樣,就代表,受害者兩人,並未有改變的想法。

也就是說

受害者和兇手之間,兩人均無改變想法,但依舊在固定活動範圍內發生矛盾的話.

「那他們的活動範圍,必然會有一部分相同!」

許生認真的說道。

「某個地點,兩名受害者,兇手,包括未出現的受害者,一定在這出現過!」

活動範圍,在信息時代還沒來的時候,產生的矛盾幾乎被這四個字限定到死!

你遇不到對方,就無法產生矛盾!

而如果你遇到了,那你二人的活動範圍,必然是某部分相同。

比如,去北極玩的,沒辦法被在南極的人毆打至死。

但卻可以被同樣去北極玩的人毆打死亡!

「所以,你的意思是」

李勝眼前一亮,他有點理解許生的想法,逐漸跟上對方的思路。

「兇手的身份我們猜測的不一定準確.」

「但受害者的身份我們了解的很足夠!」

「也就是說,只要將行動地點文字化,然後從這些文字里,摳出符合兇手身份,以及矛盾衝突點的地方.」

可行嗎?

可行!

還是那句話,電腦未完全普及前,一切的個人矛盾,都被活動範圍限定的死死的!

兇手和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必然會被存在於紙面上,那寥寥文字!

至於這個地點怎麼確定

「得等.」

許生剛想開口說話,下一刻,一道聲音將其打斷。

「砰!」

一個人影急匆匆闖進來,看著在場幾人。

「老大,遇害時間最早.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

聽到這話,所有人身體齊齊一震。

三個人.

這已經不能說是一般的大案,再多一個人,省廳都能直接出手了!

許生看著來人,沒有在意人數,反而有點輕鬆。

「看樣子」

「不用等了。」

許生說過,第三個人的遇害地點

很重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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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法外狂徒,又落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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