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0.第390章 法院宣判!全網震撼!
第390章法院宣判!全網震撼!
童亮亮被逐出法庭后,審判長宮雨晴宣布了休庭。
「現在宣布休庭,兩個小時之後重新開庭。」
這次休庭,法院直接休庭了兩個小時。
雙方律師也已經辯護的差不多了關鍵就要看審判長最後對這個案子怎麼判決了。
法院宣布休庭之後,直播間都在各種討論這個案子,還是有很多網友希望能夠對孫宇軒從輕處罰的。
孫宇軒的媽媽也在現場。
孫宇軒的媽媽走了過來,看著顧晨,問道:「顧律師,我兒子他.還是會被判無期徒刑嗎?」
顧晨看著孫宇軒的媽媽,說道:「這個案子不好說,沒有把握,我們能做的都已經做了,關鍵就看審判長怎麼判了,對方律師也很厲害,我很少見到打官司這麼厲害的律師了。」
顧晨對這個案子的確沒有什麼把握。
因為這個案子說白了,孫宇軒才是罪犯,毆打別人重傷是事實。
不管怎麼樣,法院都會給孫宇軒判刑的。
就連繫統都沒有查出來劉婷身上有什麼違法的證據。
這的確沒轍.沒辦法,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劉婷自然知道怎麼用裡面的自由裁量權。
劉婷哪怕在判決的時候,偏向於女方,也沒有辦法。
甚至是多個案子裡面都偏向女方,又能怎麼樣?因為這些都不違法。
自由裁量權,就是這個樣子。
至少要處理劉婷的話,顧晨自己只是一名律師,還是做不到的。
而且這種偏向女方類似的案件,是有很多的。
甚至有女的利用閃婚閃離.已經騙了不少的彩禮。
可是也沒有辦法.還有的人把這當成一種發家致富的渠道。
你看,結個婚就可以要18.8,28.8萬的彩禮。
這還不是江西的.要是江西的,隨隨便便上來四五十萬彩禮起步。
最離譜的是,這地方居然還發明了一種東西叫做彩禮貸款。
沒想到吧,沒錢給彩禮沒關係,可以貸款啊。
於是就有人結婚.然後要高額彩禮。
最後結了婚但是不住在一起,問就是感情之間有裂縫,吵架.不想住在一起。
最後哪怕事情鬧到法庭上,也不會歸還全部彩禮。
這種案子太多太多了。
只是沒有人像孫宇軒一樣,做出來這樣的事情。
孫宇軒直接把劉婷的雙腿打成粉碎性骨折,才讓這個案子在全網爆火。
不然的話,這案子也不會全網爆火的。
至於最後會怎麼判決顧晨心裡也沒底。
他也只是一個普通的律師而已,遇到這種案子,和證據沒有任何關係.這種案子,有多少證據,都是沒用的。
劉婷充分的用了自由裁量權,判出了最後的結果。
顧晨看著孫宇軒的媽媽,「看法官怎麼判吧,希望法官能對孫宇軒從輕處罰。」
孫宇軒的媽媽淚流滿面。
孫宇軒就在被告席上沉默著。
他無話可說。
也就是在法庭上,為了減刑為了能早一點出來照顧媽媽,他才會在法庭上說自己很後悔。
但是實際上,孫宇軒一點都不後悔。
他的爸爸死了還是因為劉婷而死的。
儘管不是劉婷直接害死的,可正是因為劉婷的girlshelpgirls,導致他永遠的失去了自己的爸爸.孫宇軒半輩子的財產,全部都沒了。
這和直接奪走孫宇軒的生命,有什麼區別嗎?
錢沒了,可以再賺。
可是家人沒了還能重生嗎?所以,孫宇軒做出了那個決定。
他仔細考慮過,才做出來那樣的決定。
如果他爸媽都離開了這個世界的話.孫宇軒可以保證,他絕對不會僅僅是打斷劉婷的雙腿。
他會讓劉婷付出生命的代價。
最後哪怕他也被判死刑,他也無所謂。
孫宇軒壓根就沒有想過要逃跑,要反抗。
他只要能完成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去自首就好了。
其他的,他都不在意。
不管受到多麼嚴厲的懲罰,其實在孫宇軒的心裏面,他都沒有後悔過。
他也永遠都不會為自己的所作所為後悔。
因為他覺得.自己沒錯!
劉婷剝奪了他家人的生命.他當然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那是自己的親生爸爸啊至於王茹,孫宇軒並沒有去管王茹。
冤有頭債有主,出軌就出軌,孫宇軒也能接受,大不了離婚而已。
可劉婷才是把孫宇軒真正逼到絕路上的那個人。
所以.孫宇軒做出了這樣的決定。
孫宇軒的媽媽在流淚。
孫宇軒很心疼,可是他現在什麼都做不了。
現場旁聽席上的觀眾,也都很同情孫宇軒。
可是沒有辦法,犯法就是犯法了誰又能怎麼樣呢?
網友們也知道這個案子的難度,沒有人覺得這個案子顧晨真的能打贏。
哪怕顧晨是法外狂徒,可是網友們也都知道,這只是玩梗而已。
顧晨之前每次打官司的時候,都是辯護人很占理的。
比如王一夢被李小欣開車撞死.或者是趙思思按壓李正義的頭部,讓李正義在河水當中溺亡.這些所有的案子,顧晨永遠都是站在正義的這一方。
可是今天的案子不一樣.今天的案子,孫宇軒才是真正把人腿打斷的那個「犯罪分子」。顧晨做的,就是幫孫宇軒辯護.而且證據確鑿,影響惡劣,對劉婷的傷害達到了三級傷殘。
顧晨幫孫宇軒辯護這個官司還是很難很難贏的。
說白了,一審給孫宇軒判無期徒刑,也是有理有據的。
二審維持原判,也是相當有可能的。
【哎,這個案子能給孫宇軒減輕處罰嗎?】
【我感覺很難,孫宇軒畢竟是打斷了劉婷雙腿,把人打成三級傷殘,要減輕處罰,還是有點難的。】
【哎,沒轍.這是真沒轍啊。】
【孫宇軒實在是有點慘了,確實是個男人,就是現在沒辦法了,給孫宇軒減輕處罰可太難了。】
【主要是打人打的太嚴重了,哪怕是顧律師出手,這個案子也很有可能會維持原判。】
【沒辦法了.顧律師已經儘力了只能說這個劉婷就有問題。】
【確實是劉婷有問題的啊,而且劉婷有很大的問題,自由裁量權,就是給你這麼用的嗎?】
網友們一個個都在為孫宇軒發聲。
而在一個房間里。
審判長宮雨晴,審判員張嘉欣,林嘉宇都在這裡。
審判員張嘉欣說道:「這個案子的後果還是比較惡劣的,孫宇軒打斷劉婷雙腿,性質很嚴重,何況劉婷還是一名法官.哪怕劉婷的判決的確不妥當,孫宇軒也不應該打人,更不應該把別人打成三級傷殘.這性質太惡劣了,所以我的建議是,可以維持原判。」
審判員林嘉宇在一旁說道:「我覺得倒是可以減輕處罰,顧律師說的沒有錯,孫宇軒打人,不就是被逼上絕路的嗎?劉婷的所作所為,和直接剝奪了孫宇軒的生命有什麼區別?哪兒有離婚案是這麼打的?劉婷是有自由裁量權,可是誰讓他這麼用的?她這不就是故意偏向王茹,孫宇軒一分錢財產都分不到,這不是離譜嗎?一分錢都沒分到啊。」
林嘉宇說道:「孫宇軒一個被逼到沒有生路上的人,做出來這樣的事情,也是很正常的,而且孫宇軒並沒有想殺害劉婷的想法,也沒有傷害其他的人,他從頭到尾針對的一直都說是劉婷,這個案子裡面就是劉婷的問題,劉婷判決的是不合理的。」
「孫宇軒被逼的走投無路了,實在是沒有辦法了,可是孫宇軒又能怎麼辦?他只能用自己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了,換做其他任何一個人,恐怕做出來的事情比孫宇軒的事情更加惡劣。」林嘉宇開口。
張嘉欣說道:「但是這也不是孫宇軒把人打成這個樣子的理由,這就是犯法的。」
林嘉宇開口:「孫宇軒的確是犯法的,但是情有可原,孫宇軒遇到的事情,的確讓他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而且劉婷最近打的這些官司,多少都是存在一點偏向性的,這是不好的,你不能每一個案子都存在著這麼明顯的偏向吧?會有人審核劉婷打過的這些官司的。」
這個時候,宮雨晴開口了。
宮雨晴說道:「我也覺得顧晨說的很有道理.」
「這個案子的性質看似很惡劣,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
「孫宇軒被逼到絕路上,沒有生路,面對妻子出軌的憤怒,面對父親死亡的絕望和無力」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劉婷。」
「如果劉婷是正常做出來判決的,我想孫宇軒也不可能會對劉婷做出來這種事情的吧?」
「孫宇軒既然不是故意的,更不是故意不賠償只是因為他沒有一分錢加上事後自首認罪的態度良好,是可以從輕處罰的。」
「在這種情緒下,孫宇軒做出了不理智的行為,也是十分正常的。」
「孫宇軒的家人死亡,當時孫宇軒在極端憤怒和絕望的情況下,精神狀態已經很不穩定了,已經在失控的邊緣。」
「而孫宇軒也是在這個狀態下,才去做出來的不理智的行為。」
「孫宇軒的精神狀態不是正常的,他也不是蓄謀已久.而是一種在不理智的行為下發生的事情。」
「這個案子,我同意對孫宇軒減輕處罰。」宮雨晴開口說道。
張嘉欣聽了之後,也覺得宮雨晴說的有道理。
如果一個罪犯是蓄謀已久,然後等待著打人打成重傷,那肯定是要重判的。
可是孫宇軒呢?
孫宇軒已經完全喪失了理智而且孫宇軒事先還喝了酒。
加上孫宇軒事後自首,道歉,完全可以減輕處罰的。
而且退一萬步來說,這個案子裡面,真正錯了的,難道不是劉婷嗎?是劉婷把孫宇軒逼到了這個地步的啊。
宮雨情說道:「我建議將有期徒刑改到三年,無期徒刑的確判的太重了,也不合適。」
張嘉欣說道:「我同意。」
林嘉宇點了點頭,「我也同意。」
在一致的討論下.法院這邊,已經有了對孫宇軒的判決結果。
很快,兩個小時的時間已經過去了。
法庭上.已經重新開庭了。
宮雨晴站在台上,開口道:「全體起立,現在宣布判決結果。」
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宮雨晴開口道:「在這個案子裡面,孫宇軒暴力傷人,導致劉婷三級傷殘,情節惡劣,但是在事發之前,孫宇軒被妻子背叛,被封了所有的財產,父親剛剛死亡沒有多久,孫宇軒的精神狀態存在問題,在精神狀態失控的基礎上,喝酒對劉婷毆打。」
「在事後,孫宇軒立刻自首,並且交代所有情節,積極配合法院調查,認罪態度良好。」
「孫宇軒本應該賠償醫藥費,但是他並沒有能力賠償醫藥費,所以對劉婷無需進行任何賠償。」
「孫宇軒本想著對劉婷教訓一頓,只是由於精神狀態不穩定,加上喝酒造成的誤判,造成孫宇軒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
「現在駁回一審判決。」
「本庭正式宣判.」
「孫宇軒犯下了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現在宣判完畢。」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宣判文書會下發至當事人,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宮雨晴敲響了法槌。
「本案庭審程序已全部進行完畢,現宣布閉庭。」
閉庭了!!
被告席上的孫宇軒,沒有想到自己會這麼被判直播間的網友也震驚了!
孫宇軒的媽媽也是有些驚訝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這代表著什麼?這代表了孫宇軒根本就不用坐牢!
有期徒刑兩年,代表著孫宇軒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判處兩年的監禁。
可是緩刑三年的話,就是代表著孫宇軒不需要在監獄內服刑。
只要遵守相關規定,不違法,定期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需要經過批准.三年過後,那就完全沒事了!
簡單來說,孫宇軒只要在三年裡面不犯法,那就完全沒事了!這三年裡面,孫宇軒仍然可以住在家裡.只要遵紀守法,服從監督,那就沒有任何問題!
這個判決和一審時期給孫宇軒判的無期徒刑相比.那就等於孫宇軒無罪釋放了啊!!!(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