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知識論(下冊)》(12)

第三十章《知識論(下冊)》(12)

語言(1)

一、字

A.官覺呈現

1.從同點說起。本章討論語言,只提出某方面的問題。研究語言學的學者所認為語言學底重要問題,結構,發展,……等等,我們在這裡都不討論。一方面我們不能夠討論,我們沒有專門知識;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必討論,我們底興趣差不多完全在表示思想或命題這一點上。本節論字。字是複雜的東西。也許在討論的歷程上我們應該由字之所以為字,或字與其它的東西底異點說起,慢慢地達於字與其它東西的同點。現在的辦法不是這樣。我們先從字與其它東西底同點著想。設有看官底呈現如下:對於這五個看官上的呈現,官覺者的反應也許不一樣。習慣用某種杯碗的人們也許會說頭一個樣式是畫出來的碗或杯。有這習慣而不懂中文的人也許會因此想到其餘四個樣式都是畫出來的東西,他也許會想到第二個是兵器。對於其餘的,他也許沒有辦法。有用杯子習慣而又不懂中文的人也許會說這五個樣式之中頭一個是畫出來的杯子樣子,第三與第五是中國字,其餘的他不知道。

2.字也是樣式。頭一點,我們要注意的不但不懂中文的人看見五個樣式,懂中文的人也看見五個樣式;他們彼此底不同點,是前者看不出字來,而後者在五個樣式之中看見兩個中國字。我們要特別注重的是:是字的也是樣式,它雖然不止於是樣式,然而它不因為是字就中止其為樣式。現在有一部份的人們習慣於就字論字,這當然很好;可是,他們有時忘記了字也是樣式。忘記字是樣式也就是忘記字與其它樣式底共同點,忘記這共同點,也就是忘記了字也得要在官覺中呈現出來。我們在這裡所要求的就是不要忘記字與樣式底共同點。不懂中文的人和懂中文的人底分別不在前者在(1)條底呈現中看見五個樣式,而後者看見三個樣式兩個字;他們都看見五個樣式,不過在這五個樣式之中,前者看不出中國字來,而後者看出兩個中國字來。

3.字也是客觀的所與。說看見五個樣式也就是說這五個樣式都是視覺現象。寫出來的書是預備看的,我們只能利用視覺呈現以表達我們底意思。其實如果我們說話,我們可以說出幾個聲音方面的樣式,而在幾個聲音上的樣式之中,我們也可以說出兩個中國字來。果然如此,這兩個說出來的中國字同時是聽覺呈現中的樣式。我們特別注重字是樣式,也就是注重它同時是官覺中的所與。在第三章我們論官覺所與的時候,我們特別費力地表示我們非假設有客觀的所與不成。我們不能忽略客觀的所與底問題;假如我們想從反應上的一致來建設客觀的知識,我們會失敗。顯而易見,假如沒有客觀的所與,我們底反應本身也不客觀,因為它們都是官覺者彼此底所與。假如沒有客觀的所與,不但我們對所與底行動上的反應不能客觀,就是語言文字上的反應也不能客觀,而語言文字根本不可能。仍以(1)條所寫出的五個樣式而論,假如沒有客觀的所與,不論甚麼人們都沒有共同的客觀的所與,而在沒有共同的所與這一條件之下,沒有人能夠在以上(1)條所寫出的樣式中看出字來,更不論中國字,因為字本身就得要是客觀的所與才能成其為字。

4.字底最低限度的必要條件。我們談字,很容易忘記字底最低限度的必要條件。此必要條件就是字本身是官覺中的呈現。我們對於必要條件之容易忽略者,就因為必要條件底性質是無之必不然而有之不必然。雖然無之必不然,然而有之不必然,此所以我們很容易忽略必要條件。是樣式雖然是字底必要條件,然而不是字底充分條件,我們對於字大都注重於字之所以為字,這就是說,大都注重字之所以異於其它非字的樣式,這也就是說,我們注重字底充分條件。我們注重這一方面,就很容易忘記字同時是樣式,是官覺中的呈現,是客觀的所與。並且這些都是必要條件,雖然這些條件滿足的東西不必是字,然而這些條件不滿足的東西根本不是字。本段談官覺呈現就是要注重這必要條件。字不能獨立於官覺,字本身是官覺呈現,並且它非是客觀的所與不行。

B.樣型和憑藉底分別

1.對以下視官所與的反應。字當然不只是官覺呈現,假如它只是官覺呈現,它無以異於別的呈現中的樣式。頭一點就是所謂type和token底分別。設有以下:

人,人,人,人,人,不懂中文的人看見以上,也許會說它們是五個樣式,也許會說它們是五個一樣的樣式。懂中文的人一看就知道這是中國字,可是,他也許會說這裡有五個字,也許會說這裡有一個字。無論懂中文或不懂中文的人底說法都對。說這裡有五個樣式,所謂樣式不是說這裡有一個樣式底所謂樣式,說這裡有五個字底所謂字,不是說這裡有一個字底所謂字。

2.五個憑藉。說這裡有五個樣式底所謂樣式,是說這裡有五個佔據不同空間的官覺呈現或所與,而每一呈現或所與是一個樣式;說這裡有一個樣式底所謂樣式,是說佔據不同空間的呈現或所與雖有五個,然而這五個都呈現一個一樣的樣式。說這裡有五個字和說這裡只有一個字底分別,也是如此的。我們先論這裡有五個字底說法。這說法所注重的是五個占不同空間的呈現或所與,而每一個都是字。這所謂字是極普通的用法,例如我們說某某書洋洋數十萬言。這裡所謂數十萬言,是從頭到尾數下去或計算下去,不管重複與否,而數下去或計算下去的結果,是數十萬占不同空間的呈現或所與,而每一呈現或所與都是字。說某篇文章每頁有一千字,也就是這裡所說的字。意思是說每頁上有一千占不同空間位置的呈現或所與,而每一呈現或所與都是字。這說法所注重的,我們叫作token。

3.一個樣型。說(1)條所陳列的只有一個字也沒有錯。說在那裡所陳列的是一個字,是說那裡雖然有五個占不同空間位置的所與或呈現,然而它都只代表一個樣型,而此一個樣型是一個字;懂中文的人會說它是「人」字。這用法也很平常,例如我們說某人沒有受過教育,他不過認識幾個字而已。顯而易見,這不是說他只認識幾個占不同空間位置的呈現或所與,就這后一用法的字說,只要他認識一個字,他就可以認識幾百幾千占不同空間位置的呈現或所與。中國文字里有多少字底字,康熙字典里有多少字底字,千字文里有一千字底字,都是這裡所說的字。(2)條所說的字是就token或憑藉而說的,本條所謂字是就type或樣型而說的。第(1)條底陳列中,就token或憑藉說有五個字,就type或樣型說只有一個字。

4.憑藉與樣型交相為用。A段說字總同時是官覺呈現和所與,所說的字是就字底token或憑藉而說的。每一憑藉都是一官覺呈現或所與,無論是視覺或聽覺或觸覺。其所以提到觸覺者,因為盲目的人底識字方式是用手去摸的。從事實從經驗從交通著想,字的憑藉非常之重要。這顯而易見,以方塊字教小孩也就是利用token或憑藉以教小孩。可是,所與假如不呈現一type或樣型,它也不是token或憑藉,當然也不是字。A段(1)條所陳列的有五個呈現,其中有一個是畫出來的杯子底象。就象徵說,它也是符號,就它所象徵的說(所象徵的是杯子,是離該樣式而獨立的實物),它不是token。該陳列中另有兩個呈現,它們既不是像,也不是某某type或樣型底憑藉,至少從現在的中文著想,它們不是字。其餘的兩個之中,一個是交字,一個是點字。說懂中文的人認識這兩個字,是說他們知道這兩個type。如果它們不呈現type,懂中文的人也無從知道它們底type,果然如此,它們當然也不是具某某type底憑藉了。總而言之,樣型與憑藉彼此為用,無此亦無彼,有此才有彼。

C.樣型與意義

1.有樣型的不必是字。字是複雜底東西,有樣型的呈現或所與不必是字。有樣型的東西多得很,然而它們不都是字。由漢畫凝固出來的圖案,有type與token,然而它們不是字。國旗有type與token,然而國旗也不是字。在大量生產與統一生產方式之下的商業出品,具同樣type的非常之多,然而這些都不是字,因此所謂type也不就是字方面的type。字非有樣型不可,它非有樣型不成其為字,可是,有樣型的不必是字。

2.主要條件是有意義。字底主要條件是有意義。字是有意義的樣型,照我們底說法,非樣型即不能有意義,非樣型即不能是字。字底樣型是意義底符號。說字是符號是就樣型而說的,不是就憑藉而說的。這裡所說的意義是字所表示的意念。有好些字不只表示一意念,這是事實。可是,假如有某字它只表示一意念,該意念就是該字底唯一意義。字是可以有定義的,定字底義就是決定字所表示的意念,也就是決定字的意義。意義兩字用的很泛。我們要稍微說幾句關於此意義和別的意義底分別的話。我們有時說國旗有意義,可是,這所謂意義是繫於國旗的情感,不是它所表示的意念;而且繫於國旗的情感可以彼此互異。有時我們說某政策實行,意義重大,可是,這所謂意義是這政策實行之後的影響,不是政策本身表示任何意念。有時我們說蘭花對於中國人和西洋人的意義不同,可是,這所謂意義,是風俗習慣歷史所給予中國人和西洋人對於蘭花的情感上的反應不一樣,不是蘭花本身表示任何意念。總而言之,字底意義和這些意義都不同,它就是字所表示的意念。字典就是說出字底意義的書。

3.字底意義和意念底意義底不同。字底意義和意念底意義是兩件事。這在第六章已經提出。我們現在重複地說幾句。字底意義不是字,雖然在字典中我們沒有法子表示字底意義,只得用字來表示字底意義。意念的意義仍是意念。對於後者我們曾說,有邏輯的意義,有非邏輯的意義。這兩意義底分別,前此已經討論過,此處不贅。字底意義沒有這分別。意念底意義是意念本身底關聯,意念不是我們可以給它以定義的。字底意義不是自然的。就既成的用法說,字底意義是約定俗成的。字典中所列舉的字底意義都可以說是在歷史約定俗成底結果。就未成而正在引用說,字底意義也許自我作始。後者就是自由或自動的定義。大致說來,對於用字法,我們有自由權,我們可以從俗也可以離俗,不過要表示清楚而已。這和意念底意義大不一樣。對於意念底意義,我們根本沒有自由。此所以未定字底用法之前,我們有自由,我們可以隨便引用,而在既定之後,我們沒有自由,我們只能跟著意念底意義走。即以「和」而論,在未決定用這一符號之前,我們可以考慮我們是否願意引用此符號這一類的問題;可是,在既經引用以表示實值蘊涵之後,它就表示實值蘊涵,而對於實值蘊涵這一意念,我們毫無自由可言。

4.字底三條件。字底意義雖從一方面說是約定俗成的,另一方面我們又可以自由引用,然而這並不減少意義對於字底重要。字底意念上的意義是字底第三必要條件。無意念上的意義的不是字。A段與本段已經表示字底三個必要條件,一,是字必要是官覺呈現,並且要是客觀的所與;二,字必要是樣型與憑藉;三,字必要有意念上的意義。這裡所討論的是一種最低限度的情形。這種情形也許是研究語言文字者之所不談的。我們也知道這不是語言文字本身底重要問題。可是,從知識論著想,這些條件非常之重要。頭一點表示字非成為官覺上的材料不行,第二點表示字也有共殊問題,第三點表示字這樣的官覺上的材料和別的材料不一樣。

D.字與共相

1.共殊和樣型與憑藉底分別。上段提到字底樣型與憑藉,A段又注重字是官覺呈現或所與。這使我們想到所與呈現特殊和顯示普遍底問題。當前一呈現或所與我們叫作「山」,另一呈現或所與我們叫作「樹」。普通我們不把當前呈現的山叫作憑藉,不把山之為山叫作樣型,不把當前呈現的樹叫作憑藉,不把樹之為樹叫作樣型。普通我們說前者是特殊的,後者是普遍的,或前者是個體,後者是共相。對於字我們不說,就憑藉說,字是個體,或就樣型說,字是共相。別的東西有共殊,字也有共殊;它們雖同樣地有共有殊,然而憑藉與樣型底共殊不是同樣的共殊。

2.樣型和共相底分別。讀這本書的人也許以為共相是平凡的,它只是殊之所共而已。就殊之所共說,以上所討論的樣型也是殊之所共,至少是憑藉之所共。雖然如此,樣型不是共相。我們現在舉出幾點來表示二者底分別。頭一點,我們要注意,照我們底說法,共相根本不是像。它雖然是某共相之下的個體之所共有的,然而它不是這類個體之所共有的像。它只是這類個體之所共同現實的可能而已。樣型是像。仍以B段(1)條所寫出五個「人」字而論,我們說它們呈現五個憑藉,一個樣型,而這一樣型就是人字底像。除像外我們對於人字沒有甚麼興趣,除非我們研究中國文字底歷史。其所以如此者,因為字底意義是約定俗成的,除此約定俗成的意義之外,它沒有別的意義,它底樣型根本不在共相關聯之中。我們這裡不是說人字沒有共相,我們只是說樣型不是字底共相。假如字有共相——字確有共相——它底共相也不是相。就樣型是像說,它當然不是共相。

3.字有時為思議所寄託的像。共相是思議底對象,不是想像底對象,樣式是想像底對象,不是思議底對象。這一點非常之重要。除研究語言文字學或研究書法的人外,字是工具。它是在思想中表示意念的工具。我們前此已經表示過,思想活動是綜合的混成的活動,它不但有動有靜,而且有思有想。雖然有些思想者思多而想少,另外有思想者思少而想多;然而大致說來,思想交相為用。現在我們不論想之利用思,只論思之利用想。說思利用想,就是說在思議中,我們所思的內容雖是意念或意思,概念或命題,然而我們仍得利用意像以為思議底幫助。大部分的思議底內容是有實物底像以為幫助的,這種情形大部分或者是,思議底對象根本不是共相而只是可能,或者是,對象雖是共相,然而沒有相當的像以為幫助思議的工具。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常常利用文字以為幫助思議底工具。我們思無量,也許要利用「∞」這一樣式底像以為工具,我們思無,也許要利用「無」或「0」這兩個樣式底像以為思議底工具。字底樣式都是幫助思議的工具。(我們在這裡只談字,其實句子也是幫助思議的工具,不過現在我們不談句子而已。)不但思「無量」與「無」有這裡所說的情形,就是所思的對象雖是共相,然而有時我們仍不能不利用實物或實事底像以為幫助;例如思「收稅」,思「思議」……等等。這些雖是實在的事實或事體,然而在思議中,我們所利用的像,也許不是實事底像,而是文字底樣型像。

4.對於語言我們所注重的是工具。我們在這裡當然是注重語言文字之為工具,我們底看法和討論,完全是把它作工具底看法和討論。語言文字不必為工具,它也可以是我們研究或思想底對象。這當然就是說,語言文字底樣式底像,不但在思想歷程中出現以為思議底幫助,語言文字底本身也可以是思議底對象。果然如此,是對象的不是字底樣型而是語言文字底共相。在思議語言文字底歷程中,我們當然仍得利用樣型底像以為幫助思議底工具。在這情形下,語言文字既是對象也是工具;雖然如此,是對象的不就是工具,是工具的也不就是對象。我們在本章所注重的是工具,所說的大都是關於工具方面的話。

二、字底蘊藏

A.字底蘊藏

1.字底意義,一義多義。字非有意義不可。上面雖然沒有說有意義的就是字,然而沒有意義的的確不是字。我們並且要說,從意念上的意義說,理想的辦法是只給一個字一個意義。照此說法,一個字只有一個意義。事實上我們現在有同樣型而不同意義的字。有時我們說同樣型而不同意義的不是一個字。我們的確可以說,「人其人」這一句話裡面的兩個人字,不是一個字,「道其所道」這句話中間的兩道字,也不是一個字。研究學問的人,大都意識到,普通所謂一字數義底情形,所謂一字數義就是樣型同而意義不同。如果我們堅持一字一義底看法,我們似乎要堅持樣型同而意義不同的,不是一個字,而是好些個字。

2.意義之外的蘊藏。以上是就字底意念上的意義而說的。字不只有意義而已,它還有我們在這裡叫作蘊藏的種種等等。就字說,字有蘊藏,就用字者說,我們也許要說,我們有情感上的寄託。字在情感上起作用是毫無疑義的。情感上的寄託有好幾種,這在以下三段里提出討論。最無關緊要的是對樣型發生情感,而不是對於字底意義連帶地發生的情感。在中文有好些字使人喜歡,我個人就相當的喜歡某某字。也許在寫的方面我們對於某字感覺到快感,或在看的方面我對於某字能夠得到美感,無論如何,有時我們對於樣型有情感,而此情感也左右我們底用字法。有時有兩個字在某種情形下都可以引用,然而因為我們對於某一字底樣型有好感,我們用某一字而舍另一字,例如佳與好有時可以同樣地用,然而喜歡佳字樣型的人也許取佳而舍好,喜歡好字樣型的人也許取好而舍佳。這只是就喜歡樣型而說,至於其它的情感上的問題,現在都不必談到。

3.對於樣型的情感。上條雖從字的樣型著想,然而沒有分別形態與聲音,或者說沒有分別視覺樣型與聽覺樣型。樣型既然可以引起情感,當然有意味。從樣型所引起的意味說,聽覺樣型也許比視覺樣型更為豐富。從一方面著想,這是顯而易見的。從交換說,視覺樣型可以說是「間接」的,聽覺樣型可以說是直接的;前者可以利用紙筆墨那樣的中立工具,而後者直接地附帶著說話者底情感。通信不如面談,除詳細外,還有直接引起情感底好處或壞處。我們在這裡所注意的,尚只在這一點而已。有些字底寫出來的樣型,尚不如說出來的樣型來得動人。從研究哲學的人們著想,Logos這字寫出來的樣型,似乎不如說出來的樣型,來得高崇優越。對於崇拜民主政治的人,Democracy這一字,寫出來不如說出來得動人情感。其所以如此的理由也許很多,本條所說的直接間接底分別也是理由之一。

4.時間地點所給的意味不同。除此之外,尚有時間與地點底問題。時間與地點底不同,對於字可以產生一介乎樣型與情感之間的意味上的不同。從時間說,所謂父子兄弟夫婦底意念上的意義和從前一樣,可是它們底意味和從前大不一樣。這些字底意味和從前的不同,籠統地說,當然是因為現在和從前的生活不同,更籠統一點地說,就是時代不同。可見時代不同字底意味也可以不同。不但時代不同,字底意味可以不同,地點不同,字底意味也可以不同。Lunch與Tiffin這兩字底引用,似乎是以蘇伊士運河或太平洋為界。從樣型說,它們是兩樣型,從意念上的意義說,它們表示一意義,可是,從意味說,它們完全不同。這樣的例子很多,我們不必一一提出討論。

B.情感上的寄託(甲)

1.各種情感的寄託。上段表示字有蘊藏,並且把一部分的蘊藏提出。這方面的蘊藏,我們不預備從長討論。本節所注重的蘊藏是情感上的寄託。有語言文字者不但有語言文字而已,也有歷史,環境,風俗,習慣……等等,而這些東西致使用語言文字者把情感寄託到語言文字上去。這種情感上的寄託,我們可以暫時分作三種,一種是哲意的,一種是詩意的,一種是普通的。本段討論第一種,就哲學說,哲意的情感當然重要,情感上的寄託有公有私。公是一語言社會之所共有,私是一語言團體中某某之所獨有。雖然談情感我們不易談公,然而本節我們論不及私。

2.字底哲意的情感。中國人對於道德仁義禮義廉恥,英國人對於Lord,God大都有各自相應的情感。這裡說的是對於字的情感,不是對於字所表示的意義的情感。假若只是后一方面的情感,則換一套字或樣型之後,情感不受影響。換一套字之後,意義仍舊,而所寄託的情感可不一樣。這些字——現在說的不是具這些字的句子只是這些字本身——因為宗教,因為歷史,因為先聖遺說深中於人心,人們對於它們總有景仰之心。這種情感隱微地或強烈地動於中,其結果或者是怡然自得,或者是推己及人以世道人心為己任。說一時代世衰道微,也許只是一看法,也許有別的方面的事實上的象徵,使人感覺到世衰道微,可是,世果衰道果微,至少有一情形,而這情形就是人們對於這些字減少了景仰之心。

3.這種感情也是推動力或原動力。(2)條所說的情感是宗教式的,哲意的,精神的。這一方面的情感上的寄託是一種原動力或推動力。所謂原動力或推動力,是說有這種情感的人,如果有這種情感動於中,他們總難免不有形於外的行為或動作,因而影響到生活底各方面。社會上立德立功立言的人底成功,一部分要靠這些情感底幫助;他們底失敗,一部分也是受這些情感底阻礙。別的理由當然非常之多;事實上的壓迫,心理上別的方面的要求……等等也是原動力推動力,這我們並不否認;我們所要表示的,只是(2)條所說的情感也是原動力推動力而已。

4.大致說來意義愈清楚的字這種情感愈少。這種情感雖然不只是寄託於意念上的意義,然而靠意念上的意義,雖然不只是寄託於樣型然而也要靠樣型。大致說來,樣型同而意義不一的字,所蘊藏的情感多;一樣型一意義的字,所蘊藏的情感少。意義愈清楚,情感的寄託愈貧乏,情感上的寄託愈豐富,意義愈不清楚。我們可以用近乎科學的方法去研究聖經,可是,用這種方法研究之後,聖經底面目改了;從研究者底眼光說,聖經就不是教義了。我們也可以用近乎科學的方法去研究中國底經學,可是研究了之後,經學的面目也改變了,它也許成為史料而不復是教義了。從知識說,中國底國學現在比任何以前時代都有進步,我們可以說,學者「懂」的比從前多得多。可是從原動力或推動力著想,居今之世而欲行古之道的人們,的確可以說世衰道微,國學式微,因為以經學為立身行道的工具的人們,或者以經學為教義的人們,的確比從前少了。好些的書,經過嚴格的理智上的整理后,意義清楚了;意義清楚之後,情感上的蘊藏就減少了。這是就書說,若就字說,情形同樣。「道」字底情感上的蘊藏非常之豐富,「四方」這兩字沒有多少情感上的蘊藏。

C.情感上的寄託(乙)

1.個人底經驗為根據。上段所談的是哲意的寄託,本段所要提出討論的是詩意的寄託。作者是毫無詩意的人,更不是詩人,對於詩人底經驗,我根本就不敢說半個字。我不能由創作者底經驗去談詩底創作;我只能由個人偶然念念詩時底情形,去談談情感上的寄託。我不敢以個人底經驗概別人,但我也的確盼望我所說的不限於我個人而已。

2.詩歌底情感上的蘊藏或寄託。我個人有時因憂愁,有時因快樂,有時因孤單,有時因情緒沒有著落,有時因四周環境底美景,使我脫離日常生活,……等等使我感覺到一種逼迫我找出路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之下,我有時要念念詩或者唱唱歌,就是沒有詞的調子,也可以哼哼。詩歌和調子都可以讓我把積下來而化不了的情緒發泄出來。這實在是把詩歌和調子當作電線看,把情緒寄托在上面,讓它流走。有的時候,這情緒是倒過來的;我可以因先念詩或唱歌,或哼調子,而引起一種無可奈何的情感。詩歌能發泄情感,也能引起情感;就既成事實說,而不就創作說,它們本身已經有情感上的蘊藏,或者是對於它們,我們已經有情感上的寄託。

3.整社會的人底情感上的寄託。大多數的人念詩,總是念別人底詩。作者的詩意,讀者不一定能得到,大致說來,讀者得不到。讀者得不到作者底詩意,並不見得他念詩的時候,沒有他自己所寄託的詩意,即令他自己沒有詩意寄託到他所念的詩上去,詩對於他也不因此就沒有用處。就我個人說,我未嘗不想「懂」一兩首詩。所謂懂一兩首詩,就是要明白這一兩首詩底作者所要傳達的詩意。我個人實在不懂詩。可是,我依然念詩,而且把一時的感覺或一時的情緒寄託到別人的詩上去,因念別人底詩而把感覺與情緒都發泄出來。大家所念的詩,都是經過多少人底賞鑒,多少年底淘汰,而仍能保存的,它們不但是個人而且是一社會的人底情感之所寄託的詩。假如這些詩沒有情感上的蘊藏,或對於它們我們沒有情感上的寄託,我們根本不能利用它們以為滿足或發泄情感底工具。對於不懂詩的人,念新詩不如念舊詩,念不能唱或不能誦的詩,不如念能唱或能誦的詩。

4.不成為推動力的情感。沒有字的調子除外,詩歌底情感上的蘊藏同時是字底情感上的蘊藏,它們所有的情感上的寄託,也是字底情感上的寄託。我們在這裡不討論究竟是因為句子引起情感所以字也引起情感,還是因為字引起情感所以句子也引起情感;無論如何,字能引起情感。中文中有大江、大地、青山、綠水、春雨、秋風、江南、塞北、他鄉、故國……等等。這些字所引起的情感,也許有人叫它作字底意義,可是,顯而易見,它不是意念上的意義;試把這些字翻譯出來,也許它們底情感上的寄託都沒有了。同時這裡所說的情感,也不是上段所說的情感。情感總難免有動於中即要求形於外的問題,可是所形於外者,不必求懂也不必有力行問題。這種情感不是立德立言立功底推動力量。我們叫它作詩意的情感,以別於上段所說的情感。要這樣的情感能寄託到字上去,當然要靠歷史習慣風俗……等等。可是這種情感不是習慣風俗上的情感,後者下段討論。

D.情感上的寄託(丙)

1.另一種雜的情感上的寄託。以上兩種也許是大多數人所注重的情感上的寄託,但是除以上之外,尚有一種雜的情感上的寄託。這種雜的情感上的寄託我們叫作風俗習慣上的情感寄託。中國人在喪事用白,我們對於白至少在從前有一種特別的情感,其結果是我們對於「白馬素車」有一種情感,這幾個字本身似乎就能夠引起一種憂愁或可惜底情感。辦喜事用紅,紅字因此也能夠給我們以歡欣底意味。至於「酒綠燈紅」幾個字,它們簡直給我們以十足的繁華熱鬧底意味。

2.生活方式底影響。在農業社會,聚族而居,自給自足底情形下,離別是一件了不得的事,其結果是「別矣」兩個字,給我們底意味,不止於在工業社會離別時所有的情感。因為離別是一件了不得的事體,就有「送君千里終須一別」那樣的話,而「他鄉故鄉」這幾個字,也使我們底情感油然而生。如果就字面上的意義,把「十里長亭」幾個字翻譯成英文,其結果一定是索然無味。社會制度當然也給字以各種不同的情感上的寄託。中國人對於「父子」兩字所有的情感,決不是英美人對於「FatherandSon」這幾個字所有的。從前的中國人對於「君」字所有的情感,現在的中國人已經沒有了,英國人對於「King」這一字的情感,美國人早就沒有了,或者說,美國人根本就沒有。制度不同,字所引起的情感上的意味有時也不同。可舉的例子非常之多,我們不必再舉。

3.節令底影響。節令在人生是非常之重要的事。日常生活,一方面為禮教(普遍的用法,不止於中國底禮教)所拘,有些情感不能自然流露;另一方面為事務所束,也不能隨時發泄。社會之有節令,可以說是給人民以解放底機會。各種各色的情感,得因節令而解放,所以人民對於節令本身也有情感。不但對於節令有情感,而且這情感也轉移到表示節令的字上去。別的不說,「中秋」兩字就給我們以一種美底感覺。中國留學生回到中國之後,產生許多奇怪的情形,這些我們都不必談到。就本段底題目說,留學生對「耶穌聖誕節」,和對Christmas,這兩名稱底感覺就大不一樣,對於前者沒有情感,對於後者有情感,而這情感與相信耶穌教與否毫不相干。這情感仍是風俗習慣方面的情感。

4.就表示命題說,字或句子底情感上的寄託不相干。以上論字底情感上的寄託。也許句子底情感上的寄託更富,這一點我們不必顧慮到,我們所注重的,只是字與句子,都有種種不同的情感上的寄託而已。情感上的寄託,無論從字說或從句子說,都不是意念上的意義。我們在這裡,對於語言文字的興趣,在它表示命題,而就表示命題這一方面著想,字與句子底情感上的寄託都不相干。「大江」兩字富有情感上的寄託,在「大江東去……」這幾句話里,這情感非常之重要;可是,在「丁先生住在大江北岸」這一命題里,或這句子所表示的命題里,這情感不相干。小孩子念「二加二等於四」有時也有情感,並且某一種情感和命題底斷定相干,例如「得到真理」底情感,可是,對於這類的命題,我們已經習慣於把不相干的情感撇開,所以很容易只見其在意念上表示命題而已。對於別的命題,情形也許複雜得多,也許我們不容易把不相干的情感撇開;雖然如此,我們仍得把它撇開才行。

三、語言文字文法

A.字底配合法

1.不同的用法的字。以上論字。可是,字不就是語言文字。無論在甚麼語言文字里,字總有不同種類的用法。這裡說的是種種不同的用法,而不只是空泛的不同而已。從不同的用法著想,我們很容易想到名詞底用法,動詞底用法,形容詞底用法……等等。用法不同而樣型相同的字,有時我們說是一字數義,嚴格地說,我們似乎只能說它們是不同的字。各語言文字不必有同樣的用法底分類法,有些分類法也許複雜,有些也許簡單。無論簡單與複雜,用法底種類總是有的。談字底用法,也就是談字底配合法。字底配合法不僅是一個字和另一個字底配合法而已,也是不同用法的字底配合法。

2.配合法底不同。字底用法和字底配合法可以說是一件事。我們可以從配合法說起,表示配合法不同,某字在某配合之下,有某職責,這當然也就是說有某種用法。我們從用法說起,因為用法兩字比較地近乎常識。字底用法不同也就是它底職責不同,這也就是說種類不同,而配合法也就是種類不同的字底配合法。字與字間底配合法可以無量,但事實上只有少數的配合法有用處,大多數的配合法毫無用處。我們可以舉英文字母為例,字母底配合顯而易見可以無量,可是有許多配合完全無用,例如aaa與aaaa彼此雖然不同,然而彼此都無用。大致說來,只有極少數的配合有用。從有用與無用著想,配合法大受限制。配合法不僅受有用無用底限制,可以有用的配合,也不必都用。除有用無用底限制外,還有別的限制。

3.配合法底約俗成分。不但理論上的配合法可以無量,理論上有用的配合法也非常之多。配合法不是理論所決定的。每一語言文字中底配合法都有約定俗成的成分。不但字是約定俗成的,配合法也是。這也是說,用法也是約定俗成的。這也就是說,在許多有用的配合法之中,只有一部分為約俗所選擇。這不是說配合法是無理性的。它有理性底根據,它是可以理解的。它雖然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它不是必然的如邏輯,也不是固然的如自然律,也不是普通所謂「本來」就是那樣的,如所與中的形形色色這這那那;而是這裡所謂的約定俗成的。約定俗成的配合法就是普通所謂一語言文字底文法。

4.字底第四條件。我們現在到了字底第四必要條件。以前我們提到三個必要條件。必要條件雖然都各必要,然而聯合起來還不足以形成字。國旗是官覺呈現,有type與token底分別,有意義與情感上的寄託,然而國旗不是字,它所缺乏的必要條件是字與字之間的配合法中的職責,或地位或功用。這就是說,它不是語言文字中的份子。字底第四條件就是它是語言文字中的份子。這樣的說法也許是繞圈子的,但是繞圈子是非常之難免的,也不一定是有害的。這一點前此已經談到。

B.文法

1.可以理解的約定俗成的配合法。文法就是可以理解的約定俗成的字底配合法。如果我們不願意繞圈子,我們可以說是符號底配合法,如此說法,在文法中的符號才是字。文法底重要於此可見。文法有簡單,有複雜,有時由簡單發展到複雜,有時由複雜迴轉到簡單。有習慣成分比較多而規律成分比較少的,有習慣成分比較地少而規律成分比較地多的;有守法的成分比較地多而例外的成分比較地少的,也有守法的成分比較地少而例外的成分比較地多的。凡此種種都是語言文字學家底問題,我們不能討論也不必討論。

2.約定俗成而又可以理解。每種語言文字都有它底文法。一方面文法是有理性的,可以理解的,另一方面它不是理論所決定的,它是約定俗成的。文法一方面是科學所研究的對象,另一面是歷史或記載學所研究的對象。有人提出所謂普遍的文法底文法。這樣的文法也許有,可是即令有,一直到現在我們似乎還沒有發現。我們所發現的似乎只是各種語言文字底特別的文法。如果我們注重約定俗成的成分,這似乎是我們意料之中的事。約與俗雖各有原因和來由上的理解,然而不必有共同的法則。無論如何,我們不必從長討論這問題。

3.句子與字底分別。不遵守文法的連串的字不成為句子。遵守文法的字也許仍不成為句子。這表示句子之為句子必須遵守文法。字與句子底分別,從一方面著想,非常之清楚。另一方面似乎有意念和命題底分別所有的問題。我們討論意念的時候,曾經提出意念與命題底分別。那分別的確是非常之不容易說明的,二者糾纏在一塊,無此無彼,無彼也就無此。字與句子似乎有類似的問題。但字與句子底分別似乎容易說多了。字無論說出來或寫出來,總是在視覺上或聽覺上的簡單的單位,而句子總是混合物。這從官覺著想,似乎沒有多大的問題。有的時候,一個字也同時是一句句子,這就是說,有時一個字表示一命題,然而嚴格地說,表示命題的不只是一個字而已,從上下文著想,表示命題的是那一個字和未說出或寫出的字聯合起來的句子,而不只是字而已。字是在官覺上可以抓住的東西,它不至於在我們去抓的時候就分散了,它是官覺中的呈現。此所以我們特別提出它是官覺呈現那一點。意念不是官覺中的呈現,如果我們抓得太猛,它會分散成許多意思或命題。我們討論意念與命題的時候,我們利用字與句子以為分別,其所以如此辦者,也就是因為字與句子底分別比較地容易抓住。

4.要表達意思非句子不行。無論如何,依照文法去組織底集團而又能表示意思或命題的才是句子。如果從表示意義著想,字底用處大,句子底用處可以說是更大。根據上條,句子不只是一大堆的字而已。不照文法集起來的字不是句子。有不能表示命題的陳述句子,例如遵守文法而不遵守邏輯的句子就不能表示命題。我們現在不特別地注重命題,不是命題的意思,我們也得顧慮到。句子雖有時不能表示命題,然而大致說來,它總可以表示意思。我們所注重的就在句子表示意思。普通一個字是不能表示意思的。字當然有意義,可是,我們所謂意思是意念底關聯而不止於一意念。意思不是字所能表達的,要表達它非有句子不行。

C.句子

1.說出或寫出的句子是所與。本段提出一些重複的問題。字與句子有同樣的問題,對於字我們既然提出,對於句子也許不必提出。但是為避免讀者忽略這些問題起見,本段特別重行提出一下。句子和字一樣有官覺問題。不能說出來的句子不是交通工具,說出來或寫出來的句子是官覺所與,前者是聽覺所與,後者是視覺所與。意思底交換要靠句子,而句子底傳達要靠它是官覺所與。不言而喻的情形當然有,但這總是利用形色狀態,以為句子或意思底媒介。在這情形下,形色狀態是符號,是官覺所與。要交換意思總得要利用官覺所與。我們用句子交換意思也要它是官覺所與。

2.也有樣型與憑藉底分別。句子也有憑藉與樣型底問題。我們也可以寫出「這是桌子」,「這是桌子」,「這是桌子」。有些人,例如抄書的人,也許會說這裡有三句句子,而另外的人也許只說這裡只有一句句子。這話也對。在習慣上我們也會說有三句句子,可是,只有一句話。意思也許和我們所要說的不同。我們是從憑藉與樣型說的。說這裡有三句句子是就憑藉說的,說這裡只有一句句子是就樣型說的。在這一點上句子與字一樣,憑藉是樣型底憑藉,樣型是憑藉底樣型。認識底對象是樣型,官能底對象是憑藉。寫出來的中國字或中文句子,對於不懂中文的人,雖視而無所見,說出來的中國字或中文句子,對於不懂中文的人雖聽而無所聞。

3.句子也有意義。句子和字一樣也有意義。意義也是句子底必要條件。無意義的一串字,即令遵守文法,仍不是句子,好象無意義的樣型不是字一樣。在論字的時候,我們曾說有意義的不是或不直接地是憑藉而是樣型。這話也許有毛病。意思是說,只是官能呈現中的不能有意義,是樣型的憑藉才有意義。這當然就是說,要是樣型才有意義。字是這樣,句子也是這樣。字和句子底必要條件之一是有意義,可是從有意義這一方面著想,它底必要條件之一是樣型。句子底意義是意思或命題。字底意義是意念或概念。意思或命題都是意念或概念底關聯。關於這二者底分別,有困難問題,前此已經提到它,此處不贅。

4.情感上的寄託和意義有時相干有時不相干。句子和字一樣也有情感上的意味,不止於有意念上的意義而已。句子和字一樣要遵守文法。有各種不同的用處的字,也有各種用處不同的句子。有些是表情的句子,有些是問話的句子,有些是達意的句子,有些是表示命題的句子。在某一點上,字與句子不一樣。單就字說,意念上的意義,和情感上的寄託,無所謂相干不相干。例如「秋」字有意義也有情感上的寄託,單就字說,這二者彼此無所謂相干與否的問題。它們相干與否,要看包含「秋」字的句子是怎麼樣的句子。在「秋色冷瀟湘煙雨」這「句子」里,情感上的意味和意念上的意義相干;而在「秋天從七月起」這句句子里,情感上的寄託和意念上的意義不相干。由此可以知道句子雖有情感上的寄託,然而對於某種句子,情感上的寄託與意念上的意義不相干。對於另外一些句子,也許情感上的寄託是主要因素。

D.表示命題的句子

1.語言與命題底關係。命題是思議底內容之一。它不是思議底對象,也不是語言。它底組合成分是意念或概念。從一方面說,它總是普遍的。對於特殊的命題,以後討論命題時會特別地提出討論,此處不提。普遍的意念上的組合不是情感,而組合底工具也不是情感;也許有情感寄托在這組合身上,這組合本身決不是情感。命題既是思議內容之一,當然不是想像底內容,也許有時我們須把命題寄托在想像上,我們才能思議到它。我們以後專章討論命題,此處不多談。本段底題材仍是語言,不過在這裡我們要注重語言與命題底關係而已。

2.表示命題的句子不是它底情感上的寄託。上面曾說到句子有好幾種。有表情的句子,有問話的句子,有達意的句子。在達意的句子之中,有陳述事實或理論的句子。這些句子也許都有情感上的寄託,有的也許寄託多,有的也許寄託少。但根據(1)條底討論,命題既不是情感,它當然不是表示它的句子所有的情感上的寄託。這裡不是說表示命題的句子沒有情感上的寄託,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即小孩念「二加二等於四」,似乎也有情感上的寄託,我們只說表示命題的句子所表示的命題,不是這句子所有的情感上的寄託。命題既不是想像底內容,它也不是表示命題的句子所能引起的想像。結果是命題只能是表示命題的句子所有的意念上的意義。或者說,只有句子底意念上的意義才能是命題,雖然它不一定是命題。

3.表示命題的是陳述句子。句子底種類雖多,只有陳述句子可以表示命題。顯而易見表示情感的句子不足以表示命題,問話的句子也不能表示命題,表示意志的句子也不能。前二者不必再談到。表示意志的句子則因其所表示的是意志,當然不表示命題,命題根本不是意志。只有陳述句子表示命題。就對象說,這些句子表示事實或共相底關聯,就思議底內容說,它們表示意思或命題。也許我們可以說,陳述句子間接地表示事實或共相底關聯,直接地表示意思或命題。但是我們不如此說,我們只說陳述句子表示意思或命題,而它所表示的命題斷定事實或者理論。

4.表示命題的句子底主要點就在該命題底表示。句子因種類不同不必表示命題,它雖然不必表示命題,然而它可以表示命題,而表示命題的句子其主要點即在所表示的命題。字底主要成分在意義,句子底主要成分在它所表示的意思。這句話無分於意念上的意義與情感上的寄託。表示情感的句子其主要點在所表示的情感,表示命題的句子其主要點就在所表示的命題。有的時候為行文起見,人們用某一句子表示某一命題而不用某另一句子,這表示人們對於句子有所選擇。人們對於句子雖有所選擇,對於語言文字雖注重,然而從表示命題這一點著想,主要點仍在命題。表示情感的句子主要點也在情感。在本書我們不注重情感,我們也不注重表示情感的句子;我們所注重的是命題,其所以論及語言,無非是我們對於命題有興趣而已。

5.本章底興趣完全在語言文字為表示命題底工具。既然如此,本章雖論語言文字,然而興趣不在語言文字本身。此所以語言文字學家所研究的對象不只是我們這裡所提出的這點點子的問題。也許我們這裡所提出的問題對於他們毫無興趣。我們底興趣差不多完全把語言文字視為表示意思或命題底工具。就從這一方面著想,我們也不注重語言如何表示命題或意思,表示得恰當與否……等等問題。我們根本沒有提到任何某一種語言文字。我們對於某某語言文字底歷史發展,結構……等等也都沒有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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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知識論(下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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