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只要兒子不要媽142
喻泰下到樓道口,也轉過方向,正好望見亞優美縮著脖子自己拍自己的臉。
熊樣。他覺得她像個白蘿蔔。
九點的時候律師們到醫院來了,因為喻泰特別聘了護士和護工幫忙照料瓊姨,亞優美便先去跟律師們開會。
會議室是跟醫院借來,又被喻泰檢查過一遍,確保沒有竊聽的問題。
其中一位律師先發言,告訴喻泰和亞優美,警方將在本周末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期為兩個月,也就是說,案子得等到兩個月後開庭。
另外一位律師再講辯駁點,瓊姨與曉雯的通話記錄顯示是瓊姨撥給曉雯。這也是警方控告瓊姨謀殺曉雯的有力證據。
然而通訊供應商並不記錄通話內容。況且曉雯已經死了,沒有供詞,死無對證。
亞優美忍著沒有告訴律師媽媽早上跟她說的話。
她認真在記事本上記下律師提到的要點。
喻泰的視線朝她的本子丟一丟:「你記這些幹嘛?」
「我……我怕忘了,記在本子上不容易忘。」
「你就不怕警方線人看到?」
喻泰這句如醍醐灌頂,亞優美驚覺失誤,匆忙收筆:「那我不記了。」
律師繼續說,案發現場,地上散落著現金,而現金上被噴濺著曉雯的血跡。那麼在案發之前曉雯和亞優美的媽媽可能因為金錢發生過爭執。
另外依據亞優美提供的線索,曉雯當年在老家就經常欺壓瓊姨,律師表示已經派人到亞優美老家去請證人。
所以瓊姨刺曉雯,可以當成自我防衛。
曉雯已死,法官即便不判謀殺罪,也會認為是防衛過當。
但是瓊姨膝蓋上有傷,因為用藥可導致精神不穩定。
律師又給喻泰和亞優美看他們昨晚連夜找院方開出的鑒定材料,證明瓊姨本身可能存在間歇性精神失常。
亞優美拿著材料,心情無比複雜。
這份材料說她媽媽有精神病,但這份鑒定材料同時也能使得她媽媽脫離罪責。
依據相關法律,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不承擔刑事責任。殺人不用關監獄。
「你看,我們勝算的可能性非常大,別太有心理負擔。」喻泰看一看亞優美,安慰她。
亞優美低下頭。
今早醫生把乳腺癌確診書給她了。
其實在昨晚,當她和媽媽回到醫院的時候,她還鑒定的,偏執的一定要打贏。
但在知道媽媽可能是乳腺癌時,她想要打贏的想法忽而變得有點淡了。
但現在,既然官司還是要繼續,那就得繼續爭取贏。
無論媽媽還能活多久……
「如果在我媽媽和曉雯通話的時候,曉雯旁邊也有人呢。或者警方請出她們倆爭執期間的目擊證人。」亞優美想到若干個問題。
律師馬上回答她:「亞小姐,你考慮得很周到,提到的問題非常敏銳,我們已經做好了準備……」
兩位律師繼續給喻泰和亞優美分析。他們還設想了警方可能請出的各個環節的證人,也做好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