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自己的光
第5章自己的光
1.白菜
時雨對於小學最後的印象是六年級的秋天,某天早上第一節課的上課鈴聲剛響起,班主任穿著秋季長裙走上講台,敲了敲桌面,宣布第一節課不上了。
歡呼聲響徹全班。
如果你覺得是可以讓同學隨意去操場玩,那就太低估老師的道行了。
班主任的家在學校附近,這次可以不上課要付出的代價是:全班同學一起幫老師家運白菜。
那時候,東北冬天的菜市場可見的綠色蔬菜還不多,即使有,價格也會很貴,所以家家戶戶在冬天到來之前,都會買以車為單位的白菜回家。
那次是時雨和孟朗第一次在其他班級都在上課時,明目張胆大搖大擺地走出校門,感覺當然是非!常!爽!
時雨胃口好吃得多,又愛運動,在這種體力活上向來都是一把好手,以前孟家搬白菜她也是最積極的那個。如今老師讓每個同學搬一棵,我們時霸王真漢子一手一棵白菜,一人能搬倆,而且運得飛快。
她走到孟朗身邊的時候,還假裝一臉關心地問要不要幫忙。
六年級那年,也不知道是不是運動量很大的緣故,時雨已經長到一米六一了,而作為男生的孟朗才一米五三,要看時雨得仰視。他一直對這幾厘米耿耿於懷,哪裡受得了這樣的挑釁。
面對質疑,孟虞姬奪過旁邊同學手中的白菜,面色潮紅,也吭哧吭哧搬了兩棵。
天空是澄澈的淺藍色,有一輪白白的日頭掛在上面。灰色的道路兩旁,賣玩具零食的小商販都還沒出攤,同學們手裡搬著準備過冬的大白菜,像是森林裡即將冬眠的動物收集過冬食物一樣積極。
涼爽的秋風一吹,空氣里是好聞的落葉味。
六年過去,時雨給將要到來的初中儲存了兩棵「白菜」,一棵是她二年級開始加入學校的聲樂隊,在老師的推薦下報了少年宮。
少年宮的老師偶爾會帶著大家去本市各個開業典禮上演出。時雨也因此搬回來一個個贈品,像是書店的書、童裝店的童裝,甚至是糧油店的大豆油。雖然沒有勞務費和獎狀,卻也終於不用再看著孟朗房間里的那一沓沓獎狀那麼眼紅。
當然唱的歌都不是當下流行的,大多是摻雜一些戲曲元素,把獎狀換成一朵朵掛在胸前的大紅花也毫不違和的那種。
但是時爸爸很高興,覺得時雨終於走上了演唱這個正途。
第二棵白菜是時雨五年級期末考的時候,得了兩個雙百一個98分的好成績。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再過一年就要離校,出題老師那次格外寬容,那年成績出來的時候,好幾個人都是全滿分。
時雨看著自己的卷子,開心得不得了,終於可以不用嫉妒孟朗的一百分。當然更重要的是,爸爸答應她如果這次考得好,她就可以丟掉大大的隨身聽和磁帶,給她買孟朗同款小巧的MP3。
時雨是第一個到達老師家的,等孟朗到的時候,她已經邁開腿跑去運第二趟白菜。
孟朗抱著白菜轉過身,落葉在地面鋪了一層,藍天下那個穿著紅色校服永遠活力滿滿的傢伙,故意踩著樹葉發出嘎吱嘎吱的脆響。
她和小學校園此刻都在他眼前,當初還是忐忑地抓著爸爸的手走進校園的孩子,如今彷彿一眼就能看過六年時光變遷。
記得春天新葉蓬勃而出的時候,他和她在操場滑輪滑撞到一起都受了傷;夏天校門口透心涼飲料只要兩毛錢一袋;秋天滿牆壁的綠色爬山虎會不知不覺變成成片深淺不一的紅色;冬天的雪永遠下得很晚,而且永遠停留在二〇〇二年。
哦,最後那個是時雨說的冷笑話,因為每年下雪她都一定會唱刀郎的那首歌:「2002年的第一場雪,比以往來得要晚一些。」
那個無聊的笨蛋,讓他的小學生活變得吵吵嚷嚷的同時也變得色彩繽紛,豐富非常。他一點也不留戀這裡,因為早就知道他們還會被分到一所初中,無論自己同不同意,她都還會再糾纏自己三年。
天晴日暖,未來可期。
2.分班
初中是按照片區分校,所以兩人都在五中是預料之中的事情。
可是報到那天,兩人看分班大榜,心態卻完全不同。
五中門口有一片淡紫色的丁香樹,丁香樹右側就是一排通知欄。
時雨走進教學樓,看到分班榜前那一堆黑腦袋還是有些緊張的,榜上同小區里的包子余梁被分到五班,時雨顧不上捨不得,就轉身繼續投入看榜大部隊中。她從小學畢業之後就一直在祈禱不要和孟朗分在一個班,所以在看了二十分鐘,終於找到自己的名字,而且班級里沒有孟朗的時候,她高興得都要抱著旁邊的陌生人跳起來,最後只是擊了個掌。
時雨轉身卻被不知什麼時候出現在旁邊的孟朗嚇了一跳,對方看到那麼高興的她一下子黑了臉。
「為什麼開心?」
時雨被問住了,不是因為問題難度太大,而是八百個理由中她不知道要先把哪個說出口。
還能為什麼,他們倆從小就是被迫待在一起的宿敵,每分鐘都在處於相看兩厭的相處模式,抗拒對方時甚至會不喜歡與對方呼吸同一個屋子裡的空氣,現在終於有機會分開,難道不是天大的好事?!
還是……
時雨湊近孟朗,奸笑著碰了碰他的肩膀:「捨不得我呀?」
假期的時候,孟朗用了各種辦法好不容易長了四厘米,可時雨出去晒晒太陽隨隨便便就長高了三厘米,折算下來,一米五七的孟朗還是比一米六四的時雨矮。
時雨低頭看他時,更像看一個可愛的弟弟。
孟朗往後退了一步,沒說話,把剛剛買的冰水放到時雨手裡,看都不看她,一個人去找新教室去了,留下時雨握著手裡的冰水站在原地不明所以:「我欺負他了嗎?」
旁邊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一個腦袋,棕色的短髮蓬鬆溫暖,看起來十分好摸,他學著時雨的樣子往孟朗的方向看:「沒有吧。」
時雨這才發現周圍一直有個看戲的觀眾,眯了眯眼睛,問棕毛男生:「你哪位?」
棕毛男生有點失望,故意學著孟朗剛才的表情,嗲聲嗲氣地說道:「你剛剛還跟我擊掌了,轉身就忘了人家……」
時雨身上起了一陣陣雞皮疙瘩,她想知道現在的男生都怎麼了?
棕毛男生叫沈慕,和時雨一樣都被分到了二班,不故意做出那種表情、不故意噁心時雨的時候,還是很爺們兒的。
他比孟朗高出兩個腦袋。
可能是從小和孟朗一起長大的緣故,時雨看到任何男孩的參照物都是孟朗。
孟朗的眼睛是桃花眼,右眼眼角有一顆淚痣,孟媽媽說有淚痣的人是因為上輩子常常哭。
而沈慕就完全相反,他的眼睛更像是小狗,整個人的五官也更深刻。
兩人一起走到新教室,轉身進去的時候,他對時雨笑了一下,嘴角露出一顆小虎牙。
整個人明朗得像是從來沒有陰天。
3.合唱
上初中和上小學的區別並不是很大。
學校是按片區劃分的,以至於隨便扯著班上的一個同學問一問也許就能扯上點關係,可能是鄰居、小學校友甚至曾經是同班同學。
然而這邊時雨還沒和新同學熟悉兩天,就迎來了校合唱隊參加迎新晚會演出的招募。
招募的學姐學長到二班教室的時候,時雨正對著數學書打哈欠,聽到教室最前面的學長說排練可能會耽誤上課,她頓時來了精神。
她覺得自己的課非常需要被耽誤一下。
時雨小學時參加的校合唱隊水平很水,就理所當然地以為初中能延續小學的模式。她第一天走到排練的教室,看到共同競爭的幾十個同學,也沒什麼壓力感,悠閑地走到了最後面,很是漫不經心。
直到那個一頭長捲髮有點微胖的女聲樂老師當著眾人的面唱了一段歌劇《唐璜》的選段。
艷驚四座,一陣沉默過後就是如潮的掌聲。時雨被震驚得遲遲說不出話來,怎麼說呢,老師嗓子一開,她就要跪下了。
不僅因為難度高超,而且唱的是外語,她是學渣,完全聽不懂……
時雨當下變得很乖很聽話,和同學們排好隊,依次走到老師面前唱一小段自己準備的歌曲,方便安排聲部。
開始時她還有些緊張,同學們一個個都是高手,其中一些緊隨老師的腳步唱了時雨從沒聽過的英文歌。時雨的英文水平實在有點慘,以至於光聽他們唱出來就覺得高大上。
好在她前面一個「二百五」唱了一首《兩隻老虎》,惹得全場哈哈大笑,時雨立刻放鬆了下來,抬頭仔細一看那人看起來還有點眼熟,頭髮是有些營養不良的棕色。
是沈慕。
同樣放鬆下來的還有站在時雨旁邊的女生,時雨看向她的時候,她也在看時雨,兩人相視一笑,都在心裡默默感激沈大俠。
時雨唱的是京劇選段,那個姓陳的聲樂老師好像還挺欣賞的,對別人都是面無表情地說下一個,對她竟然還笑了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時雨太過緊張而產生的幻覺。
散場的時候,時雨已經和站在她旁邊的那個女生熟悉了。
女生叫高媛媛,和時雨一樣都是二班的學生。和時雨只到下巴的短髮不同,高媛媛的頭髮很長很漂亮,看起來人文文靜靜的,是那種讓人會不由自主多看一眼的女生。
「我其實不太會唱歌啦,」高媛媛攤手,「來合唱隊也完全是因為那個傳言。」
傳言?
高媛媛看時雨露出沒聽說過的表情,對自己掌握的第一手八卦很得意,接著問時雨:「你有沒有聽說過那個比賽?」
4.目光
時雨再次聽說那個比賽,是一個星期後,聲樂陳老師在排練結束后把時雨單獨留了下來。
陳老師讓時雨坐在她對面,告訴時雨她很喜歡時雨唱的京劇,還說學校的合唱隊要參加一個臨市的比賽,人不夠,合唱隊準備在初一新生中選兩個加入。
學校一直很重視這個比賽,但名次常年居於第三的位置,上不去也下不來,這次陳老師下了決心選用一年級新生,也是看時雨資質很好,看好她的發展。
她拋出了當初高媛媛說的那個來合唱隊的極具誘惑力的條件:如果獲得好名次,說不定可以拿到中考加分。
中考加分什麼的,時雨其實不太在意,那些對於新入學的她有點遠,可是她好喜歡現在這樣的感覺。
綵排結束的時候已經是傍晚六點,這個時候盛夏的高溫早已褪去,一陣清爽的風從外面吹到教室里,吹開窗前的白窗帘,露出窗外操場里的一角綠意。
偌大的教室里只有陳老師和時雨兩個人。現在的陳老師和平時不太一樣。綵排時的陳老師總是嚴肅又嚴格的,現在她坐在時雨對面,和時雨說話時候卻會親切地拍拍時雨的手,掌心乾燥溫暖。
老師看著時雨,目光柔和,不是強制性要求,而是體貼地問她:「你想來嗎?」
時雨的人生好像很少有這種時刻——很少有那麼一個人,向她投來信任的目光,讓她覺得自己是重要的,是獨一無二不可或缺的。
如果時雨從沒感受過別人的看重信任,她也不會覺得自己的生活和別人有什麼不同。
可偏偏她常常看到別人向孟朗投以這樣的目光。
從小孟朗就是特別的存在。別的孩子還在泥地里打滾,這傢伙就已經知道要保護好自己乾淨的小衣服,懂得了很多知識,多到可以去外地參加比賽,上關於少兒天才的電視節目,成為小區里所有孩子都羨慕的小明星。可這廂十分不識好歹,開始幾次還會聽孟媽媽的話去參加,後來的節目邀請他就開始借口拒絕,嫌棄著她這種普通人想要都不會有的機會。
時雨永遠記得上小學時,她因為頑皮,被罰在老師辦公室抄寫,老師和別的班主任閑聊,說起孟朗一臉得意的樣子,感嘆這樣的學生是多少年都遇不到一個,十分有臉面。
那個時候時雨憋著一口氣,攥著鉛筆,寫字時會格外工整用力。
可是在交作業時,老師只掃了一眼就放了下來,問她,聽說你和孟朗是鄰居?
得到肯定的答覆后,老師失望地搖搖頭。
「離那麼近,以後多和孟朗學學,不說也像他那麼聰明,也別總讓老師家人操心。」像是她是一個無藥可救的笨蛋,而孟朗這個巨人抬抬手指的幫助就能讓她免於苦難。
小時雨生性活潑好動,這次卻反常地沉默著聽完全部數落,離開辦公室之前再沒說一句話。
她從沒想過要成為孟朗一樣的天才,只是在那個時候,忽然也很想要有那麼一個人,信任她依賴她,覺得她也是特別的存在。
後來,無論是面對小區里兄弟們的請求,還是每次教室有體力活時,時雨都會非常積極,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這也是為什麼上初中之後時雨非常不想再和孟朗在一個班級的原因。
在天才的光芒下,她只能永遠被照耀,而她自己也想要努力發一次光。
所以,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
此刻在教室里,時雨看著聲樂老師,笑著露出一口大白牙,堅定地點頭。
「想的,老師,非常想。」
5.籃球
準備比賽要比準備迎新晚會忙碌得多,不僅放學之後需要排練,周末也會被叫來學校集合排練。
不知不覺過了快一個學期。自從參加了合唱隊,時雨就再沒有和孟朗一起回過家。周末也綵排之後,兩人見面的機會又少了很多,關於他的消息,大多是在綵排間隙,從隔壁排練室的高媛媛那裡知道的。
沒有了時雨的襯托,孟朗依舊耀眼。
他在第一次月考的時候拿了全校第一名,加入了學生會,最近還開始運動,放學的時候常常在操場上打球,成績好又會運動。
聽說欺負他的人少了,不僅如此,還吸引了一撥迷妹。時雨戳著走廊窗台上的小花盆,對打籃球這點提出了質疑。
「這傢伙在小學運動會上可是一個項目都沒報過,特別討厭太陽和流汗,連集體項目都是仗著老師喜歡能不參加就不參加那種,打籃球?籃球打他還差不多。」
「真的,我昨天還看到過呢,才不是像你說的那樣,」高媛媛反駁,臉上有點微紅,補充,「還挺帥的。」
又一個被孟朗表象迷惑的。逗誰呢?那小子的水平她還能不知道?
高媛媛看她不信,約她在排練結束后一起去小操場圍觀。
「圍觀?」
「對呀,這麼難得的近距離欣賞美色的機會,有很多人去的,再不快點搶不到位置了。」高媛媛幽怨地看了時雨一眼,「你這種從小在孟朗身邊長大的人,真是太不惜福了。」
排練結束已經很晚了,時雨和高媛媛從一樓走出來的時候,天空已經被夕陽染得緋紅。
小操場真的有很多人,男生們聚在一起踢足球、打籃球,比白天上課還要認真。
在人群中找到孟朗挺容易的,因為那張好看的臉,也因為從小就被大家看重的氣場,換了地方他依舊是人們注視的焦點。
他穿著校服,白上衣藍褲子,把袖子挽到肩膀的位置,也沒過幾個月,他好像長高了一點,可因為小時候長期不好好吃飯,還是比時雨矮一個腦袋。
應該是打了很久,他臉有些紅,有汗珠從下巴落下來,淌到脖頸處,可以看到他微微突起的喉結。
那喉結是什麼時候有的呢?兩個人離得很近的時候,是注意不到彼此變化。
然而此刻再看到孟朗,時雨反倒發現,他和小時候那個需要她保護的男孩已經不一樣了。
時雨在努力成長的時候,孟朗輕輕鬆鬆就能再次把她打敗。
高媛媛沒注意到時雨的情緒轉變,她和來看孟朗打籃球的其他女生一樣,眼睛里冒著粉紅泡泡,拉著時雨的胳膊,指著孟朗的方向說好帥。時雨看到高媛媛興奮的臉,忽然覺得很灰心。
「也就那麼回事,我先走了,我爸等我吃飯呢。」時雨拍拍高媛媛的肩膀就要出校門。
也不知道誰這麼討打,正趕上時霸王心情不好,非要往槍口上撞,時雨轉個身,一個球就砸在了她的頭上。
智商本就不足的腦袋,瞬間就被清了零。
她咬牙切齒地回頭:「哪個不長眼睛的打我?」
「失誤失誤。」旁邊隊友看形勢不對,彎了彎腰來打圓場。
時雨告訴自己要大氣,不能計較。
可等她把球還回去,再次轉身,還沒走兩步呢,球再次精準地砸了下來。
時雨這次不再走了,她可不,眼睛一眯就找到了那個不長眼睛的。
還能有誰,就是那個在眾花痴眼中球技「很不錯」的孟天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