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黑皮鞋
第7章黑皮鞋
1.早餐
合唱比賽結束一個星期後的周五早上,孟朗敲開時雨家的大門,走進時雨的卧室,拉開窗帘,去洗手間把她的毛巾浸濕,最後展開貼在時雨的臉上。
動作一氣呵成,沒有一絲猶豫。
時雨被冰涼的毛巾刺激得不能呼吸,驚醒后抓住床頭柜上的鬧鐘,借著陽光看到時間,這才意識到上學快遲到了,她慌忙拿起桌子上的零錢,早飯都沒來得及吃。
她從樓梯上三步並作兩步跳下來,走出樓梯口,孟朗已經穿好藍白校服等在那兒了。
上次比賽結束,時爸爸聽說閨女得獎了,想著上學路程雖然不是很遠,但是時雨以前說過喜歡,就給時雨和孟朗一人買了一輛自行車,還聽店員的建議給時雨買了粉色的,孟朗是藍色的。
時爸爸還是不夠了解自家閨女,粉色那麼娘們兒唧唧的,哪裡符合她時霸王的氣質。自行車到手之後,她立刻把粉色的自行車丟給孟朗,自己騎著藍的走了。
孟朗一大小夥子,看著硬塞過來的粉車很是無奈,只好拿去店裡換了說是過幾天才能到貨的黑車,並告訴時雨這幾天不得不勉為其難地和她一起回家。
時雨理虧只得同意,重新一起回家之後意外地發現兩人騎一輛車好處多多。其中最關鍵的是,秋天風涼,讓孟朗在前面騎車,她縮成一團,躲在孟朗身後,正好擋風。
早自習的時候老師不在,時雨把語文書立在桌子上,把頭埋進書包里偷偷拿出三個她在學校門口買的雞蛋餅。不加蔥的給后桌高媛媛,多加辣的給后桌的同桌沈慕,加兩個蛋的留給自己,打開袋子的時候熱氣撲在臉上,背著人偷吃的東西就會變得格外好吃。
三個人從合唱排練時就廝混在一起,知道大家都在同一個班就找機會調了座位,現在更成了早餐三人組,背著老師開始共同享受美味的早餐時間。
當時雨吃下最後一口雞蛋餅的時候,班主任張老師穿著長裙正好走進教室,站上講台,一臉嚴肅地敲了敲黑板,給時雨帶來了兩個噩耗。
「一呢,還有兩個星期就要進行第三次月考,那幾個合唱隊的同學再也別想用合唱隊排練沒時間學習這樣的借口糊弄過去;二呢,月考之後咱們二班要單獨開家長會,不是全校一起開,到時候在家長會上會把成績單直接發給家長。」
同學們都倒抽一口涼氣。
二班的班主任是個教語文的女老師,上課經常和同學們聊文學名著,講身邊人的故事,做閱讀題讀到感人的地方還會哭出來……這麼知性細膩的一個老師,時雨之前還盼望著她能對自己這樣的差生溫柔些。如今她瞅了瞅自己的斜后桌,早餐三人組裡的另一個差生成員沈慕,兩人用眼神達成一致:女老師狠起來比男老師還要命。
不過,時雨很快就把這件事拋在腦後,她不是喜歡學習的人。小學上數學課,時雨就最討厭那些把兔子和雞放在一起的奇怪農夫,也不喜歡一邊注水一邊排水的莫名其妙的水庫,還有那些你追我趕約定同時到達的自行車和摩托車騎手……
她一直覺得題目里的那些人閑得「蛋疼」,也是從那個時候起,她討厭上了所有的小紅和小明。
直到第二節課下課全校一起做課間操的時候,她才被迫再次想起這件事。操場上全校同學統一穿著寬大的藍白校服一排排站好,整齊度堪比操場周圍的白楊林,課間操的音樂聲卻沒有如期響起,聽周圍人議論,時雨才知道要臨時舉行一個表彰大會。
說是要讓上一次月考成績前十名的同學上台,學校予以表彰。
整個儀式其實看起來挺蠢的,講台上的校長穿著西裝舉著話筒,大聲念著被表彰者的名字,讓他們從班級隊伍里走上講台,一路上接受同學們艷羨的目光,然後給他們頒發獎狀和獎品。
時雨站在台下不屑道:「怎麼不配上一條紅領巾?」
七年前,時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站上講台,就有那麼一條紅領巾。她記得自己等那個少先隊入隊儀式等了很久,班上除了最淘氣的小男孩沒戴紅領巾,就只剩她一個人了。
加入少先隊員就要每天戴紅領巾上學,孟朗是最早戴上紅領巾那批,成天在她面前晃,鮮艷的紅領巾紅得晃眼。她記得當初自己垂頭喪氣地想向孟朗借紅領巾戴戴時,他說的話:「沒什麼好的,總是弄丟很麻煩。」那時,她自尊心上來了,望著孟朗手上的紅領巾,頭一扭沒接,轉身急著去問老師,才知道自己被忘記了。
比淘氣被懲罰還慘的是被忽視。
不過遲到總比沒有好,時雨還是很珍惜那次機會,成為那年最後一批少先隊員。等她回家想炫耀一下的時候,卻看到孟朗胳膊上戴著的三條杠,專門負責檢查沒戴紅領巾的同學。
在以後的日子裡,糊塗蟲時雨的紅領巾就像是長了腿一條條總是消失不見,被弄丟了無數次,每每都會被孟朗抓個現行,她不得不摸著零花錢,在食雜店揮手告別糖果、辣條等一大堆沉甸甸的零食,轉身難過地拿起那條不好吃又輕飄飄的紅領巾。
每每想起她都會覺得後悔,當初要是沒去找老師就好了。
此刻,終於擺脫了紅領巾噩夢的初一學生時雨掃了講台一眼,看到了站在最前頭的孟朗。太陽光照在孟朗清瘦挺拔的身體上,他的頭髮在這殺馬特橫行的時代算是短而乾淨的。小時候並不覺得孟朗的桃花眼和右眼角的淚痣有什麼特別的,越長大眼角變長就越發撩人,那五官氣場讓他抬抬眼皮都很容易惹上桃花。
他微眯著桃花眼望著時雨的方向。
時雨霎時低頭,用腳尖踢了踢操場上的石子,她從沒看過孟朗怎麼學習,可他每次都考得很好,上次考試他也輕輕鬆鬆就拿了個第一。
相比孟爸爸對孟朗的嚴格,時爸爸大大咧咧的性格則不會太關注這些,但前提是,時雨不是孟朗的鄰居,沒有這個天才參照物時時刻刻做對比,那樣爸爸不會覺得她成績差,可一旦有眼前這個傢伙,她的罪過就被無限放大。
對比啊,就是這麼殘酷。
2.撲通
周五那天放學,時雨背著書包走到車棚等孟朗。自從他們重新一起回家后,孟朗就很少練球了,都是約好了時間和時雨一起走。
時雨有點鄙視孟朗這麼快就放棄。合唱隊排練的時候,他可是每天都練球練到很晚,孟媽媽一度以為孟朗要加入校隊,現在怎麼了,突然回那麼早,孟媽媽都不太適應。可是時雨問起原因孟朗這個坑貨竟然莫名其妙就紅了臉,嚇得時雨以為他身體不好又生病了,就再也不敢多嘴。
距放學鈴響已經過了十五分鐘,車棚里的車騎走的騎走,碰倒的碰倒,不再整齊,被擺得七扭八歪。車棚旁邊種了很多黃白色的小雛菊,時雨閑得無聊,蹲下身在花叢里數到第134朵的時候,視線里出現了白球鞋和平整的校服褲腳。
不用看,一定是孟朗了。
很多時候,身邊的人都覺得時雨和孟朗的性別是調轉的,孟朗一個男孩子總是很安靜,鞋一直都是乾淨的,衣服也總是乾淨妥帖;時雨作為女孩子,卻會因為東跑西奔蹭到不少灰,做事也不會像孟朗一樣是從容的狀態,更不會提前預知困難,然後做準備。
像是前陣子,校長腦子抽風要加強素質教育——全校集體跑操,時雨就總是因為忘記處理鬆了的校服褲子。鬆緊帶平時都好好的,一到跑操就松,跑個三兩步就得往上提一下,步子也不能太大,不然她就會因為褲子掉下來,而瞬間成為比孟朗還要有名的風雲人物,最後她只得狼狽地把手插進上衣口袋提著褲子跑。
沈慕回頭看到時雨樂得不行,挑釁地和她揮手,時雨不得不抽出一隻手揮了揮,另一隻手死命拉住褲子,然後用眼神殺死沈慕。
想想也是丟人。
時雨將目光從平整的褲腳上移開,抬頭看著孟朗,誇張地露出一個大大的笑臉:「今天我來騎車吧。」
大多數時候都是孟朗騎車拉著時雨,他很少坐在後座,此刻他看看車座看看時雨,手都不知道往哪裡放,也是因為糾結著這個,他才沒有很快發現時雨沒有選擇平常回家的路線。
「你要去哪兒?」
她沒正面回答,兩手抓著車把騎得飛快:「等會兒你就知道了。」
街道兩邊是一棵棵行道樹,陽光穿透樹葉,在地面上投射出一片片樹影,風吹鼓了他們的校服,時雨騎著自行車載著孟朗游魚一樣穿梭在路上。
不一會兒,自行車停在一個幾米長的大陡坡前面,她指著那條路,回頭對著孟朗挑眉說:「一個星期前,報紙上就有報道說,有人在這條路上騎車出事了,還拉過一陣子紅條幅,我車技不好你是知道的,萬一……」
話語間充滿了威脅的意味,孟朗聽出來了,問她:「你想怎麼樣?」
「很簡單啊,兩條路,」時雨翹起嘴角說出了這麼做的目的,「要麼這次月考你放放水,考差一點,讓我好過一點;要麼咱們現在就同歸於盡。」
時雨想過了,指著自己學習進步,還不如直接讓孟朗考差一點故意答錯幾道題,這樣要容易得多了。現在她站在陡峭的坡上一點也不怕,反正考試結束之後,也得被爸爸用拖鞋拍死,就是早死晚死的區別。
孟朗低頭看了一眼陡坡,這一摔骨折是輕的,只好先安撫「時大膽」:「好好好,我答應,咱們先離開這兒。」
時雨得意地露出小白牙伸手和他拉鉤。
就在孟朗以為他們可以離開陡坡回去的時候,時雨突然反身一蹬,騎了下去:「扶好了啊!」
「啊啊啊啊——」
時雨上個星期在這個坡上騎過,那個新聞是她隨口胡編的,風飛快地從臉頰劃過,讓人一下子身心愉悅起來。
孟朗沒想到她來這麼一手,驚嚇外加下坡的俯衝,孟朗一下子抱住時雨的腰,臉撞到了她的後背上。
鼻尖有淡淡的雛菊和青草味道,臉上皮膚感受到她大笑時身體震動的幅度。不知是不是被撞的,孟朗的臉又疼又熱,不受控制地把放在時雨身上的手收緊了一點。
撲通撲通撲通……
孟朗想著一定是這個坡太陡峭了,所以他的心才會有要跳出來的錯覺。
3.刺眼
欺負完孟朗的時霸王,蹦蹦跳跳地走進了家門,換上拖鞋,她環視這雜亂的客廳一圈,心情很好地決定拖一拖地。
白天爸爸工作忙,時雨在家的話,就要承包一部分的家務活。此刻時雨沖好拖布,費了半天勁,拖了三遍,把白色瓷磚擦得鋥亮。
時雨放下拖布滿意地點點頭,就在這時收到了高媛媛的簡訊:「怎麼辦?要開家長會了。」
兩人的關係一直很好,有心事的時候還會互相傾訴抱怨。當然絕大多數時候是高媛媛抱怨,時雨聽著。畢竟時雨心大得很,一般不會有什麼心事。
她立刻回簡訊:「你成績那麼好,為啥會害怕?」
時雨這樣成績差的擔心一下也就算了,高媛媛的成績在班裡一直是不錯的,還是個語文課代表,班主任可喜歡她了。
高媛媛回復:「不是因為成績啦,開家長會那幾天我爸出差不在家,得我媽去開。」
時雨沒懂。
高媛媛又說:「我媽呀一個頭髮長見識短的家庭主婦,沒什麼審美,也就有平常上街買菜的衣服,前幾天她還燙了個特別丑的爆炸頭。你說這樣的她讓咱班同學看到了可不得笑話我,到時候一定丟死人了。」
時雨翻了個白眼,她以為是什麼天大的事。
高媛媛:「時雨,你就沒有覺得你爹丟人的時候嗎?」
時雨敲鍵盤的手頓了一下,與此同時門口響起了鑰匙轉動的聲音——爸爸回來了。
呃,眼前的爸爸嘛,要怎麼概括呢?他最近黑了不少,穿著休閑西服,手提著一個紅色塑料袋,一定會配上一雙運動鞋,夾著個包走進屋,這造型可以說是非常混搭,非常丟人……
如此,她低頭給高媛媛回復了一個「嗯」。
爸爸看上去很累,看也沒看就把紅色塑料袋丟給時雨,鞋都忘記脫就走進卧室躺在床上。他的鞋很臟,把她剛擦好的地踩出了一排泥腳印。
時雨氣得想拿起拖布丟在爸爸身上,正準備動手的時候,卻看見塑料袋裡面裝的是她最喜歡的排骨。
「唉……」
還是勉強原諒他吧。
周六,時爸爸八點多就起床收拾,看了眼像往常一樣悶頭睡覺的時雨,輕輕地關上了門。
門關上的那一刻,時雨就從被窩跳出來,其實她早就醒了還穿好了衣服,假裝睡著是為了完成她的計劃——她要跟蹤時東海。
時東海最近早出晚歸,昨天回來得早點還倒頭就睡。昨天時雨把地再次拖乾淨之後,把這件事告訴了高媛媛,高媛媛以她看過的那些八點檔電視劇的套路分析,時爸爸十有八九是在外面有人了。
時雨不相信,高媛媛連發數條簡訊強調這件事的重要性,時爸爸給時雨找個后媽倒也沒什麼,但萬一是一個感情騙子,騙光時家家產後轉身拋棄時爸,父女倆流落街頭,身患重病抑鬱而亡,就很麻煩了。
時雨感嘆了一下高媛媛怎麼從爸爸早睡一下子聯想到父女患病身亡這清奇的腦迴路,這充滿漏洞的邏輯,然而回想一下自家老爸那張並不具有吸引力的臉,想想他那造型,時雨覺得喜歡爸爸的肯定是個騙子無疑了。
她得保護老爸。
爸爸要去的地方似乎很遠,開著去年買的黑車上路了。時雨打了計程車,開始時還很有把握,隨著車越開越遠,她一直摸著自己的零花錢,緊張地死死盯著計價器。
車最後開到城市邊緣,臨近山區,黃沙遍地。這個區域正在施工,爸爸佝僂著背穿梭其中,一個黑壯的工人遞給他一頂安全帽,爸爸接過笑了一下沖那人點點頭。
時雨悄悄潛進去躲在了角落裡,蹭了一身灰。
她看見父親戴好帽子就登上全開放式的,只有幾根鋼筋構成的巨簡陋隨時都可能會掉下去令人粉身碎骨的「電梯」。「電梯」里還有一個公司高層模樣的人,爸爸對著他點頭哈腰,那人拿出手絹捂在鼻子上,對周圍的一切露出厭惡的表情,包括她的爸爸。
「電梯」緩緩上升到一個讓人膽寒的高度。時雨呆坐在地上,隨著「電梯」仰頭向上看,忽然覺得陽光好刺眼。
4.丟人
晚上,時雨跟孟阿姨學著做了昨天爸爸買回來的排骨,沒選自己喜歡的糖醋,特意加了爸爸喜歡的辣椒。吃過晚飯後,時雨去隔壁找了孟朗,後者見時雨進來,快速從自己的房間跑出來,剛上過當的他,一臉戒備地看著她。
「你還想幹嗎?」
時霸王想要挾你的時候,除了武力也會有其他辦法,像是現在:「上次合唱比賽,我在觀眾席上看到你了。」
其實她沒太看清,但是試探一個人的時候要有底氣。時雨坦然地看著孟朗,把他拽回卧室,關上門后,把孟朗擠在角落,手撐門困住他:「你是不是看上合唱隊的誰了?」這也很合理,畢竟合唱隊美女那麼多。
「要不要我幫忙?或者……」
孟朗被困在門和時雨之間,相隔很近,他弱弱地吞了吞口水,竟然對後半句有點期待。
「或者是別的學校的?你跟我說,我也有認識的,」時雨點點頭,像是這樣能增加自己說話的可信度,「只要你答應我一個條件。」
並沒有說出孟朗心中所想,他鬆了口氣,問:「什麼條件?」
時雨瞬間變了臉,全無剛剛威脅孟朗的氣勢,撲倒在地上,抱住他的大腿,閉起眼睛,大喊:「大佬,輔導我學習吧!」
上周六那天在工地上看到那一切之後,時雨一路走回了家,風沙加上眼淚她被糊成了小花臉。也難怪爸爸前一天回來時他的鞋底那麼臟。
她想起爸爸前陣子和孟爸爸說過一句在城郊和別人承包了一個工程,也不耽誤生意,還能多掙錢。孟爸爸是常年坐辦公室的,調侃時爸爸一個人同時做那麼多活也不嫌累,時爸爸當時嘻嘻一笑,說了一句「不都是為了閨女嘛」。
想起這些,時雨忽然覺得好丟人,不是覺得爸爸丟人,而是覺得吃著爸爸買的排骨發簡訊抱怨爸爸丟人的自己,非常丟人。
爸爸啊,粗心馬虎,不夠照顧閨女的心思情緒,外形也並不風流倜儻,但他做了他力所能及的那個最好的爸爸。
時雨絕對不允許自己一邊享受爸爸用血汗換來的好生活,一邊抱怨爸爸身上的那些缺點,她完全沒想到爸爸的運動鞋是為了方便幹活,而理所當然地當一個壞女兒。
時雨想起周五做間操時她還覺得自己沒有孟朗學習好,時爸爸也沒孟爸爸那麼要求成績,兩人互不嫌棄,湊合過下去就是了。
現在看來自己真的非常厚臉皮,爸爸一直在努力,努力地變成一個趨近於完美的爸爸,那個湊合的人一直是自己。
5.相機
孟朗被時雨嚇了一跳,時雨是什麼人,當初物理老師背著學校強制補習,別人雖然不情願,也都去上了課,這位可倒好,轉身就去教育部打了舉報電話。這次聽到她想補習的意願之後雖然不明白她為什麼突然這樣,孟朗還是惜命地點頭答應了下來。
時雨的目的達成。廚房裡的孟媽媽正好做了湯叫時雨去喝,她拍了拍孟朗的腦袋,跑去了廚房,留孟朗一個人在卧室。
孟朗關上門,鬆了一口氣,目光看向窗檯下的書桌。
上面放著一台佳能相機,是上個月孟媽媽知道時雨要比賽特意去商場買的像素最高的那種。孟媽媽還買了票要去全程觀摩,直到時雨說自己會有壓力才放棄。而嘴上說著沒興趣的孟朗,卻在比賽當天沒讓孟媽媽叫就早早起了床,看著時雨離去的背影,鬼使神差地帶著相機和門票,坐火車去臨市,因為路不熟還錯過開場表演。
那天的時雨真的特別好看,孟朗坐在黑暗的觀眾席里看著明亮的舞檯燈光下,整個人都在發光的時雨,差點忘記按下快門。
之前孟朗還覺得時雨為了不和他一起走而去參加合唱比賽的行為太無聊了,現在看她穿著白襯衫、藍裙子站在舞台上,忽然覺得她站在那裡是那麼合適。
孟朗看著相機里的女孩,奪目張揚得讓人移不開眼,直到孟媽媽第二次叫他喝湯,他才回過神把相機收進抽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