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忽然之間
第21章忽然之間
江采文整個身子都窩在了沙發里,她的目光空洞,神情渙散,連我開門進屋,她都不曾發覺,彷彿一夜之間,她衰老了許多。
我站在她面前,「你怎麼了?」
她抬起頭看了我一眼,幾秒之後,又垂下了眼帘,獃滯地窩在沙發里,似乎我是一個透明物。
「是不是發燒了?」我問。我想伸出手來摸摸她的額頭,但,僅僅只是想,我並沒有這麼做。我也知道,我不會這麼做。
她一動不動,沒有回答我。
「要不要喝點水?」我折過身子要去倒水,她叫住了我,「小蕙……」
我立在原地。我意識到她叫我「小蕙」,而不是「江蕙」。
「我不渴……」她的聲音有些沙啞。我很久沒有聽到過這樣沙啞的聲音,我還記得小時候她總會用這樣的聲音來斥責我,每一次,她都像是要把肺給撕碎,扯著嗓子罵我。而現在,她近乎平靜地窩在沙發里,聲音嘶啞。這樣的場景讓我覺得心頭微微發酸。
我折過身子看著她,她的頭髮有些凌亂,攤在棕色的沙發靠墊上,露著一縷白髮。很奇怪,就在昨天,她煽我耳光的時候,我還沒看見這樣的白髮。
「坐著吧。」她有氣無力地抬起手,指著身邊的沙發示意我坐下,然後半眯著眼睛看著我,「咱們不幹了吧。」
「什麼?」我沒聽懂她的意思。
她看著我,「我是說,奶茶店的生意,我們不做了吧。」
我手心一陣發麻。我不知道是因為長時間的將它們放在膝蓋上,以此導致了血液的流通,還是因為某根神經的悄然阻塞,總之,它們微微麻醉。於是,我微微側了側身子,摩擦著雙手。也就是這個時候,我才忽然覺得自己已經參透了江采文的無精打采,說到底,她的無精打采是因為錢。因為奶茶店的經營狀況直接關係到我的收入,而我的收入又直接關係到我每月交給她的那一千五百塊錢。
女人,越是衰老,也就越會變得無可救藥。她們總會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大顯身手,甚至不顧形象地站在大街上對罵。可是,追根究底,她們又是可憐的,因為她們被歲月磨掉了青春,被現實偷走了夢想,如今的她們,也只剩下能抓得住的那些利益關係,因為這些利益直接關乎著一日三餐。填飽肚子,總是最重要的。
「當初老闆交到我手裡的是一個顧客如雲的好鋪子,現在,我不能還給人家一個爛攤子。」
「你可不可以不要這麼固執?」
「這還不是拜你所賜。」我想把積壓在心底的東西統統吼出來,我因為沒錢吃飯而不得不犧牲自己的時間去做兼職,我也想過著被家裡養著的日子,每月拿著父母給的生活費逛逛商場,買女孩子都喜歡吃的零食甚至是化妝品,還有衣服。但是我沒有那個資本,我裝不了小資甚至是高貴,我只得站在商場里一遍接著一遍地問來來去去的顧客:「您好,要不要試試我們這裡的新產品?」我盡量讓自己面帶微笑,哪個顧客都不願意看見推銷員的苦瓜臉,可也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內心在哭。我過早地背上了生活賦予我的重量,讓我清楚地看清了這個世界,看清了生活的艱辛,而我也因此丟掉了做夢的年紀。
一個女孩子,一旦丟掉了夢,那麼也就意味著她過早地衰老。
不過,我終究還是沒把這番話說出來。我心裡清楚,這些苦也好,累也好,我默默地承受就夠了。我拗不過生活,拗不過現實,所以,我只能承受。就像我承受著陶婉怡和蕭嘉懿在一起那樣,默默地藏在心裡就好了。
江采文沒有說話,她只是垂下了身子,整個人像是塌在了沙發里一般。我看不見她的臉,我所能看見得只是她日漸單薄的身體,而這身體,我閉上眼就會在我的腦海里晃蕩。有的時候我也會想,如果江采文不曾在我懂事時起便一遍遍地提醒我說我是她撿來的孤兒,那麼我會不會像別的孩子那樣,會在很小的時候趴在她懷裡撒嬌呢?我不知道。
整個屋子靜悄悄的,我能清楚地聽見窗外傳來的車鳴聲還要空調運行的聲音,我甚至懷疑她是不是睡著了。只不過,這樣的寂靜並沒能持續多久,我的手機響了,是一連串陌生的數字。
我拿起手機去衛生間接電話,在我關上衛生間的門之前,我又掃了一眼客廳,準確來說,是江采文,她依舊躺在沙發上,一動不動。
我按下了接聽鍵,是王馨蕊。我沒存她的號,但是我沒能忘記她的聲音。
「江蕙小姐,真是好久不見。」
「怎麼,王馨蕊小姐又準備請我喝咖啡嗎?」我冷笑。
「如果江蕙小姐樂意,我們現在就可以喝。只不過,在喝之前,我想,我得送您一份禮物,權當是初次見面的誤會。」
「受用不起。」
「可別這麼說,這份薄禮可專程為您準備的,無論如何你也得接受,再怎麼說,這也是我的一點心意。」她停頓了一下,接著說:「想必這份薄禮你也見到了,怎麼樣,感覺如何?」
「你在說什麼?」我沒明白她的意思。
「我新開的奶茶店啊,離七色花不遠的,怎麼樣,感覺如何?」
我沒有說話,只是覺得身體里的力量在一點點地往手心裡竄,有絲絲的汗水斑駁了手心裡的紋路。我將掌心貼在了褲子上,來回地擦拭。可沒有用,很快,依舊會有汗水爬出來。
「江蕙小姐,你們七色花奶茶店的服務生已經有六個棄暗投明來到了我們奶茶店,怎麼樣,你要不要也棄暗投明投奔到我這裡?我會給你開雙倍的薪水。」
我盡量想保持自己內心的平和,可實際上我做不到,我已經爆發了。我把手機抓的很緊,「王馨蕊,你想整我就直接沖我來,礙得著七色花什麼事。」
電話那頭髮出朗爽的笑,「江蕙,怎麼就礙不著七色花的事了?七色花不是你們家族產業嗎?你說,礙得著嗎?」
「家族產業?我只過是一個幫人管理店面的打工者,我不希望我們之間的恩怨損害到我們老闆的利益。我提醒你,王馨蕊,請你到此停手!」
「打工者?你真會說笑!江采文不是你的母親嗎?七色花奶茶店的註冊者就是江采文,你竟然說自己是個打工者?!」
「你說什麼?」我手心裡又冒出了汗,只不過這一次我忘記了擦拭。
「江蕙小姐,我不會放棄唐齊銘的。也只有我配得上他。」她掛掉了電話。
我把手機裝進了口袋裡,然後擰開了水龍頭,清涼的流水滑過我的手掌,沖走了那些斑駁的汗漬,掌心失去了灼燒感,變得清涼如水。我真希望這水珠能流進我的心底,泯滅掉我內心的灼燒,還我丟失的清涼。
江采文還窩在沙發里,她藏起了臉,我看不見她的表情,我想她肯定是睡著了。客廳的溫度很低,她這樣睡覺肯定會感冒的。於是我跑到卧室去給她取褥子。當我把褥子披在她身上的時候,她渾身一陣抽動,接著,我看見了她藏在沙發里的臉,還有斑駁的淚痕。
「想吃點什麼?我做給你吃。」我幫她擦掉眼角的淚痕,低聲問她。我不敢看她,我怕自己會哭出來。
她搖頭,低沉地抽泣,淚水滾落在沙發里,瞬間乾涸。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呢?你為什麼要瞞著我呢?為什麼你告訴我,七色花奶茶店是你開的,你才是真正的老闆,我肯定不會去那裡打工,那麼,現在的七色花依舊還顧客如雲,你說,是不是?」我背過臉,擦掉滾落出來的淚水,「你打小就罵我是掃把星,這一回又驗證了你的話,你看看,我毀掉了你,又親手把你的奶茶店毀掉了。接下來,我還會毀掉什麼呢?」我哭了。眼淚止都止不住地往外冒。我終於明白奶茶店的老闆為什麼要讓我來接手七色花,我也終於明白這個老闆為什麼只要電子檔的工作彙報,因為她是江采文,因為她怕被我認出來。而劉姐——那個優雅萬千的女人,只不過是江采文花錢雇來的一個演員,演了一場戲,讓我信以為真地認為,這一切都是我努力得來的結果。
也難怪,江采文會找到我在家屬院租的房子,出賣這些信息的人不是楊姍姍,而是我。早在我進入奶茶店做小時工的時候我就已經把這些信息一筆一劃地填在了個人簡歷里,她不可能不知道。
有那麼一刻,我忽然發覺面前的這個女人,對我來說是完全陌生的。我們一同生活了十八年,朝暮相處,可我竟然不知道她有一家奶茶店。
當然,我也清楚,我所不知道的遠遠不止這些。在我面前,除了暴怒,她從未真實過。
「我們出去吃點東西吧。」我擦乾了眼淚。在江采文面前,我學會了隱忍,學會了把眼淚流進肚子里。我不想讓她看見我的脆弱和屈服,打小便是如此,我很少在她面前流眼淚,哪怕她的巴掌煽得再響,我都看著她,不哭也不鬧。這是我反抗她的唯一方式,一個勢單力薄無所依靠的女孩,用她屈辱的疼痛反抗這個世界的唯一的方式。
「我們把奶茶店關了吧。」她幽幽地說,聲音單薄脆弱,剎那之間,我在她身上看見了年幼時的自己,勢單力薄,無所依靠。「我去看過那家新店,店面比七色花大,裝修的比七色花好,價格比七色花便宜,我們競爭不過他們,我們也沒有那個資本去競爭,我們屈服吧,關了店。」
她發出了長長的一聲嘆息,和那些輾轉難眠的夜晚一樣沉重。那時候我每晚都枕著這樣的嘆息入睡,內心是幸災樂禍,還有暗自得意,而現在,我所剩下的只有無力掙扎的落魄。
我和江采文都沉默了。
有的時候,沉默的本質就是一種窒息,我們在這場窒息里奮力掙扎、苟延喘息,可到頭來,也不過是一場筋疲力盡的徒勞。
我不甘心就這樣結束了,不甘心江采文辛辛苦苦操勞出來的成果就這麼輕而易舉地毀在了我的手裡,日後指不定她又會如何記恨我。所以,我從沙發上站了起來,直直地往外走。
江采文叫我,一聲又一聲,我沒有理她,也沒有回頭,只顧著往外走,我所有的力量都積攢在了雙腿上,所有的力量。
在我出門之前,江采文拉住了我,她赤著腳站在我身後,蓬頭垢面,「你要去哪裡?」
「別管我。」
「我不管你誰管你?!」
我抬起頭恰好與她四目對視,她的眼睛睜得很大,布滿了血絲。
「我不想欠你。」我說,「奶茶店是因為我才變成這個樣子的,我會還給你一個完好無損的七色花,我會把我欠你的都還給你。」
她笑了,眼淚順著她的臉龐絲絲地滾落下來,她背過了臉,擦了一把眼淚,「連你的命都是我給的,你是不是也要把命還給我?」
我愣住了。
「江蕙,你還不起我的,你這輩子都還不起我的。」她不再笑了,變成了狼嚎大哭。聲音從她的肺腑里衝擊出來,直擊我的心臟。
她從未在我面前落淚,這是第一次。我看著她淚水磅礴的樣子,心裡發涼:這是江采文嗎?是那個用巴掌把我煽大的江采文嗎?是那個內心強大外表剽悍的江采文嗎?是嗎?是嗎?我反反覆復地問自己,竟忘記了去寬慰她,或者說,我從來都不知道該如何寬慰她。所以,我不知所措地看著她哭泣,淚水順著她的臉龐滴落在光亮的地板上。她還光著腳丫子,褲管鬆鬆垮垮,露出了半條小腿。
「能還多少算多少。」我說,「這輩子我都不想虧欠你,一點都不想。」
她止住了哭泣,看著我,默不作聲,然後,她鬆開了我的手,弓著身子走回了客廳,神情恍惚地坐在了沙發上。
「我上心理學的時候,有一次,老師跟我們講安全感,她說,每一個人的性格都深受母親的影響,而這種影響尤其在嬰兒時期更為明顯。我不知道在我還是個嬰兒的時候,你都對我做了什麼,才讓我覺得這般執拗這般無助。每一次當我覺得恐慌的時候,我都抓不住任何可以依賴的東西,我沒有父母,沒有家,我所有的只是活生生的債務,每多一筆,我都會覺得不安,都會覺得無所適從。所以,我是真的不想再欠你,一點都不想。你放心,我會竭力還你,把欠你的都還給你。」我的聲音沒有任何的壓抑,甚至可以說是歡快的,一想到我會把虧欠江采文的東西通通還給她,還得一乾二淨,我就覺得平靜。這種平靜是逾越不過的歡喜,也只有我清楚,這歡喜對我的意義是什麼。
江采文沒有說話,她甚至都沒有抬頭看我,只是垂著身子窩在沙發里。她的樣子很安靜,我知道這種安靜是她偽裝的結果,在我面前,她最擅長的就是偽裝。
我關上了門,看見對面蕭嘉懿家的鐵門裡塞著各種廣告宣傳頁。我走向前,小心翼翼地掏出那些廣告紙,然後攥在手心裡,攥成一團。
下了樓之後,我把那一團的廣告紙丟在了小區的垃圾桶里。我聽見身後有人再叫我,我回過頭,接著,我看見了陶婉怡。
「你怎麼在這裡?」我皺著眉頭看著她從樹蔭里走出來。
「我去七色花找你沒找到,然後就來這裡碰運氣,可沒想到我運氣這麼好,剛準備上樓你就出現在了我的眼前。」她摘掉了太陽鏡,聲音平靜。
「要不要喝點東西?」我說。
她搖頭,波浪卷似地頭髮晃蕩著,「江蕙,我只要你告訴我,蕭嘉懿在哪裡?」她的眼神里散發著一種類似光芒的東西,在明晃晃的日光下,顯得飄忽。
我搖頭,「我不知道。」
她笑了,「你不可能不知道。也只有你知道他在哪裡。」
「我真的不知道。」我抬頭看著她。陽光打著她的臉上,我能看見她的額頭上溢出來的汗水。
她低下了頭,「江蕙,你知道的,我離不開他,我不能沒有他。這些年,我漸漸參透了一個道理,有的人註定是為了某一個人才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也只有這個人的出現,她才能找到生活的信仰和意義,蕭嘉懿就是我活著的信仰和意義,我愛他,勝過愛我自己。沒有了他,我的生活就什麼都不是了。」
我沒有說話,因為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的腦子都是亂糟糟的,熾熱的陽光灑在我的身上,我並不覺得熱,整個人像是失去了知覺一般,神情飄忽。
「他是從廣州跑了回來,」我說,「昨天的時候,但是我真的不知道他去了哪裡,因為早上我醒來的時候他就已經離開了。」
「他離開了會去哪裡?」
「我不知道。」我空洞地盯著前方,視線變得異常清晰。
「江蕙,你不可能不知道。」陶婉怡笑了,她笑的很冰冷,很諷刺,「上一次我從廣州回來找蕭嘉懿的時候你給我的就是這個答案,江蕙,你是有多喜歡撒謊,還是……」她停頓了片刻,眼光落在我的身上,「還是因為你害怕。」
「我害怕什麼?」我質問她。
「害怕我從你身邊搶走了蕭嘉懿。」她冰冷地看了我一眼,「其實你一直都害怕,初中的時候便是如此。從我接近蕭嘉懿的那一天起,你便對我懷有敵意。你不願與我多說一句話,不願與我談論蕭嘉懿,你怕我熟知了蕭嘉懿的所有習慣,熟知了蕭嘉懿的所有小秘密,擠掉了你在他心中的位置。你怕從此之後你更加的赤貧,變得一無所有……」
「夠了。」我喝斥地打斷了她。
「江蕙,請你不要這麼的自私,你自己也清楚,你配不上蕭嘉懿。」她的聲音是堅硬的,像石頭一樣,凹凸不平,稜角分明,擊中了我的軟肋。
「陶婉怡,我說過了,我不知道。」我提醒她,「我不知道他在哪。」說完我就往小區外走。陽光太過明媚,刺痛了我的眼睛,我覺得有濕潤的液體就要流出來了,於是我昂著頭,看遠處的天空。這這一招毫無用處,眼淚還是勢不可擋地滾落了下來,流進我的嘴裡。我吞掉了那咸澀的淚水,吞掉了這些年來的苦楚,可是它們還是不斷地冒出來,流進我的嘴裡,咸澀苦楚,時刻提醒著我走過的路。
「江蕙。」陶婉怡在我身後叫我,「不管蕭嘉懿走到了哪裡,我都會把他找出來,我都會跟在他的身後,我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愛我,但是總有一天,他會發現,真正愛他的人不是你,而是我——陶婉怡。為了他,我什麼都願意做,我連死都不怕。」
我沒有回頭,只顧著往前走。外面的世界很大,車水馬龍、人來人往,我真希望自己就這麼走進這個喧嘩吵雜的世界里,藏在裡面,沒有人能看見我的悲傷,沒有人能看見我掉眼淚的樣子。
甚至連唐齊銘,也不要看見。
可實際上,上天又一次地跟我開了玩笑,唐齊銘就坐在小區門口的階梯上。我不知道他怎麼就摸到了這裡,我從未跟他提起過,甚至包括楊姍姍,我都不曾告訴過她。我也懶得去想這些問題,思考這些問題的本身就很累,我已經沒有力氣去思考、去琢磨。於是,我假裝沒有看見他,低著頭繞過了道。我以為我成功地避掉了唐齊銘,我以為自己悲傷難過的樣子不會被他看見,可是我沒有。因為我回過頭的時候才發現,原來,他就跟在我身後
小區的圍欄上爬滿了碧綠的爬山虎,葉葉相聯,宛如綠色的瀑布。我和唐齊銘就站在這片瀑布的前面,中間的距離也不過五米左右。他把雙手插在牛仔褲的口袋裡,他說:「江蕙,我們回家好不好?我做飯給你吃好不好?」
「唐齊銘,我沒有家。」我提醒他,眼淚就要往外冒出來,但是,我緊咬了牙床,把它們吞了回去。
「不,你有家。」他的聲音低沉,「有我的地方就是家,我們走到哪裡都有家。」
「唐齊銘!」我大聲地打斷了他,「我說過,只是一場遊戲。」我不想面對他,轉過身子就往前走,微風吹拂著圍欄上的爬山虎,搖搖晃晃,彷彿伸出手來就可以觸摸得到。
「小時候的過家家也是一場遊戲。」唐齊銘的聲音傳到了我耳畔,我不由地停下了腳,「可為什麼……為什麼你到現在都不肯放下呢?」
唐齊銘真傻,一個男人最愚蠢的地方就是拿自己和另一個人來比較,這也是他們的天性——爭強好鬥,不甘屈服。可實際上,這樣的比較是毫無意義的,因為不管他從哪個角度比,都無法把蕭嘉懿從我的心裡比下去。有些人,你一旦從心裡認定了,那就是一輩子的事情。這一輩子,你心裡也只能住得下這麼一個人,不管你走到了哪裡,都是如此。
微風吹起我的頭髮,劉海遮住了眼睛,細微的頭髮散在睫毛上,痒痒的。我想,是時候該把頭髮剪掉了,只有短髮才能適應夏日的炎熱。
我懶得說話,於是就這樣昂著頭,邁著步子往前走。大片大片的人群在我的眼前聚聚散散,我無法知道他們要去哪裡,在這裡上了公交車,又會在哪裡下了公交車,我也無法知道他們過得快樂或者悲傷。因為這個地方叫城市,我們都不過是困在城市裡的囚獸,再怎麼走,都走不出悲傷的牢籠。
我走的很快,我只想甩掉唐齊銘。所以過馬路的時候,我忽略掉了紅燈,只顧著往前走。黑色的小轎車就在我的身後來了緊急剎車,司機從窗戶外面探出頭罵我:「想死啊!」整個馬路一連貫地堵塞了,刺耳的車鳴聲此消彼長。我竟然忘記了往前走,只是獃獃地站在路邊,不懂得躲閃。我想,我是真的想死了,真的想告別這個世界了。
唐齊銘拉著我就往路邊走,邊走邊對人家賠不是。他謙卑的樣子很英俊,唇紅齒白,不亞於TBV的當紅小生。站在他身邊,我只會覺得自卑,王馨蕊說的不錯,我配不上他,我配不上任何人,這就是我的命。
站在人行道上,我就掙脫掉了唐齊銘的手。路邊是一個公園,綠蔭遮了滿園。我沒有地方可以去,就往公園裡鑽。公園裡大多都是老年人,成群結隊地聚在一起跳舞或者下棋。我穿過陰涼的灌木林,跑到公園深處的草地上。我以為我甩掉了唐齊銘,可等我回過頭的時候我才發現,他就站在我身後。
他坐在了我身邊。我背過了臉,躲著他。他倒也知趣,只是默默地坐著,並不言語。有風拂動樹榦,發出「嗚嗚」的聲響,巴掌大小的梧桐樹葉飄落下來,片片落在眼前。我環抱著膝蓋看著那些飄零的葉子,思緒萬千。有清脆的童音打亂了我的思緒,我回過神來看見一對七八歲大小的孩子,他們相互品嘗著彼此手中的冰激凌,念念有詞地發表感慨。「你的冰激凌比我的好吃。」女孩說,男孩立馬把冰激凌送到她嘴邊,「那你再吃一口。」女孩果真就湊上前咬了一大口,白色的奶油沾染在她的臉上,她沒有抹掉,只顧著笑。
我眼眶瞬間就濕潤了。我怕唐齊銘看見,就把臉埋在了臂彎里。我腦海里都是蕭嘉懿小時候的樣子,每次上學的時候他都會偷偷地塞給我兩枚糖果,我捨不得吃,就藏在口袋裡。每次上課的時候,我總會習慣地摸摸口袋,摸到那兩枚糖果的時候我就會覺得心安。放學之後我們結伴回家,路上的時候我總會摸出拿兩枚糖果,這兩枚糖果甜潤了我們回家的路。
可是時光終究拋棄了我們。它把我們最單純的時光封鎖在了琥珀般的記憶里,在陽光的折射下晶瑩透亮、閃閃發光,可不管它看起來多麼的鮮活、多麼的童真,我們都無法再擁有。我們所剩下的只有回憶,淚光閃閃的回憶,就像琥珀一樣。
青梅丟了竹馬。
一想到這句話我就覺得心口疼痛,也只有在疼痛的時候我才清楚,有些人,一轉身,就是一輩子。
在我哭得渾身抽動的時候,唐齊銘把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甩掉了他的手,很快,他又伸出了手,從我背後抱住了我。他的口唇湊到了我的耳邊,溫熱的氣體噴在了我的臉上,我清楚地聽見他的聲音:「江蕙,不要難過了,還有我,還有我。」
我哭得更厲害了。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記得哭了。
後來我哭累了,枕著他的腿睡著了。陣陣花香襲來,我又覺得自己回到了小時候,蕭嘉懿每天早上都在我家門口等我上學,他的衣服總是那麼乾淨整齊。我們學校有個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男生都必須短髮上學。蕭嘉懿的頭髮剪得極短,跟平頭沒啥區別,額頭露了出來,也沒有劉海。可是即便如此,他的臉龐依舊英俊,跟小吳彥祖似地。初二的時候就有學姐絡繹不絕地向人打探蕭嘉懿,每一次有漂亮的女生站在我們班門口張望的時候我就下意識地覺得心頭緊,我把頭埋在堆壘起來的課本里,沒有人能看得見我臉色蒼白。蕭嘉懿還總會把收到的情書拿給我看。那時候女孩子寫的情書一律都用的是粉紅色的信箋,略帶著香味。也不知道那是信箋本身的味道還是女孩子們故意塗抹上的香水味。我不喜歡這個味道,所以每次都以此為借口推辭不看。蕭嘉懿好像看出了我的不高興,再有女生給他寫情書,他都放在抽屜里,自己也不看了。直到陶婉怡成了蕭嘉懿的同桌之後,再也沒有女生給蕭嘉懿寫過情書。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只是覺得肚子「咕咕」地叫,接著,我睡意朦朧地睜開了眼睛。唐齊銘正用芭蕉扇子給我扇風,也難怪我睡覺的時候覺得這麼涼爽。我從他腿上支起身子,他咧著嘴沖我笑,放下扇子拍打大腿。
我不好意思,「都酸了吧?」
「還好。」他說。
我抓起扇子幫他扇風,徐徐涼風拂在臉上,很是舒服。
「哪裡弄來的扇子?」我問他。
「剛巧有個大爺路過這裡賣這種扇子,我就買了一把,挺便宜的,才五塊錢。」
我沒有說話,只是回來搖曳扇子。
唐齊銘抬起頭看著我,「你餓不餓?咱們去吃點東西吧?」
我說,「好。」
他從草地上站了起來,並沒有動,弓著身子,不停地垂著雙腿。我更內疚了,連臉都紅了,我說:「你該叫醒我的。」
「你難得睡那麼香。」他沖我笑笑,緩緩移動著步子。片刻之後,他站直了身子,「走吧。」
他伸出手來拉我的手,我把手背在身後。可還是被他攥在了手心。他的手寬大溫熱,很快,就有密集的汗水爬滿了我的掌心。我掙扎要從他掌心裡抽出手來,可是反而被他抓的更緊了。他的力氣很大,把我的手掌攥的生疼。我「哎呀哎呀」地叫,他卻沖我笑,「你也知道疼?」
這話說的,好像我不是血肉之軀,而是鋼鐵做的似地。
我沒有回答他,只顧著低頭走路。手掌被他拉著,這樣的好處是,我不用看紅綠燈不用看車流,只管跟著他,他走我也走,他停我也停,整個世界瞬間就變得安全的很。
都下午三點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就睡了這麼久,反正睡的舒服,我就想繼續睡下去。如果不是肚子「咕咕」地叫,我想我還能睡的更久,唐齊銘的大腿也會酸麻的更久,想到這裡,我臉就紅了。於是,我對唐齊銘說,「我請你吃麥當勞吧。」這個點了,能吃到的東西也只有快餐了,因為我實在是餓的走不動了。
唐齊銘也沒回頭看我,他只顧著看路了。鄭州的交通並不太好,車來車往的,城市都這樣,交通快捷,可卻更容易迷路。
十字路口對面有家麥當勞。
唐齊銘沒有回應我。我以為他不想吃,所以就不說話了,只管跟著他走。綠燈亮了以後,騎電動車的大嬸大叔「唰唰唰」地從我們身邊飛過,唐齊銘把我手攥得很緊,一副小心翼翼的樣子。過了十字路口,他猶豫了一下,還是拉著我的手走進了麥當勞。
麥當勞的空調開得很足,剛進店裡就感到一股透涼。這個時點來吃東西的人並不多,所以,店裡倒顯得有些空蕩。我們坐在窗戶邊的位置上,坐在這裡的好處是,抬起頭就能看見這個城市的繁華。唐齊銘問我想吃什麼,我說隨便。恰巧有服務員路過我們的餐桌,他就問服務員:「你們這裡有賣『隨便』的嗎?」
我的臉「唰」的一下就紅了。
唐齊銘也不抓弄我,站起身就去前台叫餐。等他端著餐盤迴來的時候我才發現他只給我叫了套餐,而他自己只點了份可樂。
「你不餓?」
他喝了口可樂,「我不吃快餐。」
我驚愕,和他一起生活了那麼久,我竟然連這都不知道,塞在嘴裡的雞塊也變得索然無味了。
他低著頭咬吸管,「快餐沒有營養不說,也沒有做出來的家常菜有味道。」他吸允了一口可樂,「不過,很多人都喜歡快餐。因為他們進了快餐店就可以吃,不用浪費時間去等餐,除非人很多,得排隊。吃完之後就可以走,也不用收拾桌子不用洗碗,所有的東西都是一次性的,擦擦嘴就可以出門。就好像對待愛情一樣。」
我只顧著低著頭吃漢堡,我不敢抬起頭看他。
「慢點吃。」他提醒我,繼續咬吸管。
「其實快餐很充饑。」我說,口裡的雞腿堡還沒完全吞咽下去,「你不吃,是因為你並不是真正的餓。如果你真正的餓了,你肯定會吃。」
他也不反駁我,只顧著喝可樂。
短暫的沉默之後他的手機響了。他摸出手機看了一眼,也不接聽,任由它響著。
我提醒他,「幹嘛不接電話?」
他沖我笑笑,繼而把吸管送到了嘴裡,我以為他要喝可樂潤潤嗓子。可他沒有,他在咬吸管。他把手機放在了餐桌上,不理不顧。
我懶得理會,繼續吃漢堡。我是真的餓了,所以才不管它有沒有營養好不好吃,這些對於一個飢餓的人來說,都是毫無意義的。你餓了的時候只會想吃東西,任何能填飽肚子的食物你都會吃。
唐齊銘手機響了一會就消停了。他拿起手機,然後關機。整個過程他都面無表情,我不知道是誰的電話,讓他如此冷漠。
「吃完東西去哪裡?」他問我,並沒抬頭看我。
「去趟奶茶店吧。」我說。我得回去看看,看看能做些什麼。
「我陪你去吧。」他停頓了一下,「反正我也沒什麼事情做。」
「還是算了吧,我自己去好了。這麼熱的天,你一會兒回去吧。」我是想避開唐齊銘,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我無法平靜。
他也不說話,只是隨手翻閱著麥當勞的宣傳頁。他的左手托著腮幫子,手臂上的那塊刀疤暴露無疑。
我喝了口可樂,指著他手腕上的刀疤試探性地問他:「這個疤痕……是因為某個人嗎?」
「你怎麼知道?」
他這麼一說,我心裡就有底了。「我當然知道了。」我故意說得很認真,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我還知道你是因為誰。」
「那你說是誰?」他看著我,皺著眉頭。
「是王馨蕊吧。」
「是她告訴你的?」
「看來是我猜對了?」我笑。
他低下了頭,默不作聲。
看來我猜的不錯,是王馨蕊——這個讓他願意在自己身體上留下疤痕來紀念的女人,如今就呆在這個擁擠的城市裡。我用不著知道當初王馨蕊是因為什麼離開唐齊銘,這與我毫無關係。但是,現在,王馨蕊回來了,唐齊銘也該從我身邊離開了,這是顯而易見的事實。
我喝了一口可樂,該來的都會來,該走的也都會走。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原本就是孤軍奮戰的。我們控制不了任何人,甚至連我們自己都無法控制。喧嘩和熱鬧之後,等待我們的只會是久久的寂靜,一想到我們曾經擁有過,我就覺得心頭微微發酸。
我想,我該祝福唐齊銘,就像我祝福蕭嘉懿那樣。
他們都是好人,他們都註定了要幸福。
而我的存在,只不過是一個陪襯。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都像我一樣,存在的意義就是陪襯,陪襯別人的快樂和幸福,陪襯別人的地久天長。
我一口氣把杯子里的可樂喝完。外面的陽光白花花的,我從座位上站了起來,我說,「我先走了。」
「江蕙。」他在我離開座位的時候叫住了我,「晚上記得回來吃飯。」
我笑笑,「散夥飯嗎?」
他沒有說話,只是端起杯子喝可樂。他真傻,杯子已經空了,他怎麼吸都不會吸出可樂來。
就像,儲藏愛的容器空了之後,怎麼倒,都倒不出愛來。
所剩下的,只有漸漸稀薄的味道。
要不了多久,這味道也會消失不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