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_第498章 番外四十八:選擇
林慕青下樓的時候,看見白若瑾靜靜地佇立在車前,穿著一身得體的西裝,面容沉靜,眸色柔和。
而且還抱著鮮花,看起來像是特意過來道歉的。
周圍的人都在暗暗期待什麼,比如求婚?
只有林慕青知道,她和白若瑾或許還沒有開始就已經結束了,但她還是坐上了他的車,想知道他會說些什麼?
結果白若瑾只說了一句話:「你還想見見今天中午那個孩子嗎?」
林慕青心裡一慌,隨即想著,他果然願意坦白了。
不過這樣也好,至少比繼續騙她要強。
早點弄清楚,早點抽身,反正她也不是非他不可。
白若瑾開車的手有些僵硬,他皺著眉頭,心不可遏制地沉了下去,一路上再沒有說話。
林慕青也不想說,兩個人一路沉默,直到進了白若瑾的住處。
那個孩子果然在房間里,不過他看過來的一瞬間,可憐巴巴地望著她。
林慕青忽然有一種熟悉感,就好像這個孩子跟她有什麼關係一樣?
但她知道不可能,所以一直強壓著心裡的親近感,遠遠地坐在一旁。
白若瑾道:「你想好了,真的要知道嗎?」
林慕青抬頭望著他,目光微涼道:「你可以選擇不說?」
白若瑾抿了抿唇,認真道:「那好吧,你閉上眼睛。」
林慕青不知道他想幹什麼,目光警惕地看向主卧室的門,懷疑是不是還有另外一個女人在這裡。
結果就在她閉上眼睛的一瞬間,困意來襲,她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她夢見自己穿越了,到了八百年前的大燕國,嫁給了一位叫白澄,字若瑾的異姓王爺。他們攜手一生,相濡以沫,在相守了五十五年後,她離開了他。
而後,他處理完她的後事,隱遁山林。
八百年後,他再次入世,遇見了她。
很快,林慕青醒了過來。
短短一瞬,她卻感覺自己歷經一生一世,在那些冗長而短暫的日子裡,她身邊的這個男人,始終陪著她,直到她終老離世。
而他,也再沒有過別的女人。
「若瑾……」
她輕輕喚他,宛如很多年前。
白若瑾握住她的手道:「重來一世,你現在依舊可以選擇。」
「如果你想要分開,我會抹去你剛剛那段記憶。」
「如果你不想,我還會繼續陪伴你的。」
那以後呢?
林慕青不敢問。
人間五十年,已經是很長的歲月了。
她靠進他的懷裡,感受著他的心跳,努力想找回從前的安全感和歸屬感。
在她以為會生疏或者陌生的時候,異樣的暖流在她心裡流淌著,那樣的感覺,對她來說太過熟悉。以至於她才靠上去,便發出一聲滿足的喟嘆。
「繼續陪伴我吧,哪怕只有五十年。」
林慕青說著,伸手摟住了白若瑾的腰。
還能在現世重逢,還能好好再孝敬父母,她覺得已經足夠了。
上天從來都是厚待她的,她也要應該學會知足才對。
這時,一聲略帶稚氣的聲音喊道:「夫人。」
林慕青被嚇了一跳,她看向可可愛愛的靈寶,試探地問著白若瑾道:「是你身上那塊引魂令嗎?」
白若瑾點頭:「是的,它已經可以完全脫離我的掌控了。」
靈寶輕哼道:「脫離又怎麼樣,我是不會離開的。」
說著,又靠近林慕青撒嬌:「夫人,我可以當一輩子寵物,你不要趕我走。」
林慕青看了看房間里的貓爬架等物,笑著道:「那你以後就繼續當個寵物吧。」
靈寶哀嚎,隨即道:「啊,那我可以當你們的孩子嗎?」
「我想當寶寶,還可以和你們一起出去玩。」
話落,房間里靜了一下。
林慕青神情低落,白若瑾握住她的手緊了緊。
靈寶後知後覺,很快捂住了嘴巴。
林慕青很快就道:「可以是可以,不過現在不行。我們又還沒有結婚,你突然蹦出來會嚇著人的。」
「過幾年吧,一步步來。」
靈寶見她同意了,可卻沒有什麼開心的感覺。
它看向主人,覺得主人也不是很開心。
……
林慕青和白若瑾確認關係了,這對楊燕來說還是很神奇的。
已經找回過往記憶的林慕青不再執著於規勸楊燕,她道:「感情的事情,你應該比我更清楚才對。我喜歡他,就想早點和他在一起。」
楊燕笑道:「那你不回來住了?」
林慕青道:「不回來了,不過會回來收拾一下。」
楊燕道:「你的房間我都給你鎖著的,放心吧。」
雖然是鎖了的,但林慕青回去,還是發現柜子里有人翻過的痕迹。
她母親買給她的金項鏈不見了,因為之前房間里進了賊,林慕青就裝了監控。
這一查,便看見了徐松拿走項鏈的身影。
收拾好東西以後,林慕青把視頻截圖發給楊燕,只說了一句:「項鏈是我媽媽買給我的。」
消息石沉大海,直到晚上楊燕問了白若瑾住址,拿著項鏈來還。
她沒好意思找林慕青,請白若瑾帶上去。
白若瑾看著她淋著雨過來,渾身都濕透了。而且他清楚,這項鏈是楊燕花了雙倍價錢才買回來的。
他對楊燕道:「我之前聽他打電話,他好像已經有未婚妻了。」
「他未婚妻在老家裝修房子,說是年底結婚。」
楊燕愣了愣,扯出一抹苦笑,點了點頭道:「我知道了。」
「謝謝你們!」
楊燕說完,又冒著雨回去。
白若瑾看得出她很傷心,但她也走得也堅決。他知道楊燕是個很好強的姑娘,便沒有多事。
回去的時候,他對林慕青道:「我現在大概明白了,人為什麼要學會放下執念。」
林慕青朝他莞爾道:「你有沒有想過,也許正是因為我們兩個都不再執著,所以才會有不期而遇的機會?」
白若瑾道:「或許是吧。」
他說著,目光深深地凝望著她道:「但是,如果能再重逢,就真的舍不下了。」
不再見面,可以自己騙自己說,那個人過得很好,也不再需要他。
當真的重逢了,那個人不過看了他一眼,他便再也挪不動腳了。
執著與否,有時候或許只是需要一個借口跟理由而已。
當然,徹底死心也是一樣的道理。
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