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天馬部落
第二天,林夜起了個大早,從隔壁的蘭圖大叔家中借了一匹快馬之後,一個人出了部落。
蘭圖大叔一家,是非常善良本分的一家子,尤其是蘭圖大叔的妻子楊嬸,從小就對林夜照顧有加,算得上阿蘭部落中對林夜最好的人。
楊嬸還曾經開玩笑地說,林夜小時候還喝過她的奶水呢。
這事,未經老頭親口證實,不過林夜相信是有些可能的,只因為楊嬸實在是一個太善良的人。
部落里的人都說,老頭把林夜從野外抱回來的時候,林夜還在襁褓之中,老頭可不知道怎麼照顧小孩子,一天到晚就拿米湯來喂林夜,喝得林夜面黃肌瘦,楊嬸看見了,心疼得眼淚汪汪,就時不時地找借口串門,將林夜抱回家中。
至於楊嬸把林夜抱回家,到底做了什麼事,誰也不知道,反正蘭圖大叔的二兒子蘭南山,那時候也剛剛還在餵奶,依著楊嬸如此善良的性格,林夜倒是真有可能從蘭南山那裡搶幾口奶水。
蘭圖大叔的其他兩個兒子都很強壯,只有二兒子蘭南山最為瘦弱,竟連他弟弟蘭西山都比不上,部落里的人就總是拿他的身材開玩笑,說是因為林夜小時候搶了蘭南山的奶水,才讓蘭南山變成這樣。
現在,蘭圖大叔家的三個兒子,是林夜除了蘭古達之外,在部落中關係最鐵的幾個哥們,而他的大兒子蘭東山,也算得上是部落年輕一輩中的佼佼者,雖然比不上蘭戰和蘭靈兒,卻也相差不遠。
出了部落之後,林夜快馬加鞭地朝著南方疾馳而去。
林夜之前已經去過很多次天馬部落,只要他沿著落雲山脈南下,快馬跑上四五個小時,就能在午飯之前趕到天馬部落。
策馬賓士了十多里路之後,林夜開始變得小心翼翼。
從這個範圍開始,已經不屬於阿蘭部落的領地,林夜只要看到有人煙的地方,就盡量繞路而行。
草原民風彪悍,部落的領地概念極強,如林夜這樣的一人一馬還好,哪怕真的無意闖入一些部落的領地,一般部落也都不會太過於計較,但如果是十幾個人以上的隊伍,無意闖入了一個部落的警戒範圍,說不定迎出來的,就是手執武器和魂寶的大隊人馬。
一言不合,雙方大打出手也有可能。
更有一些窮凶極惡的小部落,專門劫殺過往的落單旅行者。
尤其是那些還處在半原始的狀態,完全依靠畜牧,獵殺魂獸生存的小型部落,整個部落也就幾十上百號人,他們逐水草而居,居無定所,動不動就是舉族遷移,更是將殺人放火,搶劫財物,爭奪地盤之事,視為家常便飯。
反正對這些部落來說,結了仇家,最多就是舉族跑路而已。
在這些兇殘好鬥的部落眼中,落單的旅行者,和那草原上的獵物沒有什麼區別,林夜現在防範的就是這些部落。
這種部落,都是靠天吃飯,自然很難真正地強大起來,每天,草原都有成千上百的小部落在各種衝突中被徹底抹去,但也有更多的部落分支,因為各種原因,從原本的部落中獨立出來,組成新的小部落。
倒還是如阿蘭部落這樣的部落,因為找到了紫晶礦脈這種穩定的生財之道,才能真正紮根下來,如南方的人類文明一般,建造起堅固的木結構的房子,依靠穩定的種植業,畜牧業,採礦業等等多元化發展,繁衍生息,慢慢變得強大,也慢慢變得更加文明。
林夜現在要去的天馬部落,也是如此,只不過天馬部落的強大,依靠是他們的這個遠近聞名的集市,因為有這個集市的存在,落雲山脈南部的一些小部落,才會紛紛前去投靠天馬部落,這才讓天馬部落,在短短的五十年時間內迅速崛起,從一個小部落,變成隱隱能和落雲山脈中部的鐵蹄部落相抗衡的中型部落。
從這個角度上說,天馬部落其實也是帶有部落聯盟雛形的色彩。
所謂的部落聯盟,是一些實力相當的部落,組成互相平等的一個團體,成員之間地位平等,大家公平議事,同進共退,或者以其中某個最強大的部落為領導,但其他組成聯盟的部落,又不是尋常的那種沒有自主權的附屬部落。
這些部落結成聯盟,自然是為了集合眾家之力,在這個險惡的草原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這就是草原的現狀,正如南方人類世界對草原的看法一般,這裡就是野蠻和文明的交叉點。
往草原的西面而去,那是一望無際的大荒漠,也是蠻人的領地,那才是真正屬於野蠻的世界,比起那個世界,草原還算和南方的人類文明有些接近,勉強算得上是個文明之地。
臨近中午,策馬狂奔了四個多小時的林夜,終於看到了天馬部落那矮矮的石頭護牆。
這是采自於落雲山脈的山石壘成的護牆,只以這個護牆來看,天馬部落確實要比只有木頭圍牆的阿蘭部落,看起來更像大部落一些,在部落的大門附近,甚至還有若干神情嚴肅的天馬部落部兵在警戒著。
驅馬緩緩奔入部落大門之後,一個極為熱鬧的場面落入林夜眼中,街道中雖然談不上人山人海,但也是人頭攢動。
林夜甚至看到了十幾幢新建的二層木質結構樓房的店鋪,這是半年前林夜來的時候,還沒看到的,看得他不由得暗自感慨,有了這麼一個繁華的市集,天馬部落能不崛起,那才真是怪事。
林夜也不耽擱時間,把馬寄放在市場邊的收費馬廄中,他就進入了集市中。
林夜希望今晚還能回到阿蘭部落,他可不想一人孤身在野外宿營。
此時的林夜,身穿一套黑色勁服,臉上還蒙著一層黑布,只留下眼睛及以上的部位。
林夜這麼做,自然是為了防止身份暴露出去,不過林夜的這套裝束,放在人群中並不顯眼,也有三三五五的各色人等,用了各種和林夜類似的方法,保護自己的安全。
在草原里,很多部落都有各種各樣的仇敵,一些手上沾染著其他部落鮮血的部落民們,外出的時候如果不小心翼翼,隨時可能碰上危險,尤其是如天馬部落這樣的開放式的市集,更是匯聚了各個部落的人,在這裡,誰都難免不會碰上一些仇敵,也都不想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或者,誰都想自己隱身暗處,讓不慎暴露的敵人,死得不明不白。
因為趕時間,林夜的採購速度很快,他進入其中一家專門售賣各種魂寶原材料的店鋪,就開始了批量性地購買,什麼鑄造獸魂的魂獸身體部位,鑄造器魂的各類魂石,鑄造技魂的原料等等,只要品級合適,他看見一樣買一樣。
這次,林夜除了要給自己鑄造合適的器魂之外,還要鑄造一大批「從南方運過來」的魂寶,林夜的壓力不輕。
還好林夜暫時不缺錢,老頭留給他的魂袋中,還有至少五六萬的金幣,拿這些金幣來購買各種原料,那是綽綽有餘。
草原中的各種魂寶原料價格,實在是低得不合常理,而這些魂寶原料一旦被鑄造成魂寶,再擺到店鋪中售賣,價格至少翻了數十倍,越高級的魂寶,價格就越離譜,翻個上百倍的價格,那也是合理得很。
這就是整個草原魂寶緊缺的現狀。
也還好林夜有這個儲存空間巨大的魂袋,讓他不用擔心儲藏運輸這些材料的難題。
但是就在林夜掏錢給那早就驚喜若狂,並將林夜視為有史以來最豪爽大主顧的店主人的時候,他突然發現一個極為嚴重的問題,因為他想起了一句話,錢財不能露白!
他終究還是太高調了,也太沒有閱歷了。
不過,幸好他足夠聰明,感覺也異常敏銳,所以他能發現這個問題。
他的眼角餘光,竟然看到店鋪對面的街邊,有幾個外表看起來和尋常人沒什麼異樣,但是卻時不時地拿著不懷好意的目光,在他身上巡視的中年人。
這些人的目光里,充滿了貪婪,兇狠,冷漠之色,他們看待林夜的眼神,林夜異常熟悉,就像是獵人在偷窺獵物,暗自評價獵物的實力一般,而他們的注意力,也大都集中在林夜手中的這個魂袋上。
這種能容納很多物品,甚至能讓魂獸的屍體在裡面都不會腐爛的魂袋,本身就是一種神奇的魂寶,擁有極高的價值,更何況,剛才林夜幾乎將這個店鋪中的四五品以下的原料一掃而空,也能看出這個魂袋的容量。
更不要說,除了這個魂袋之外,林夜還整袋整袋地往外面倒金幣,這些金燦燦的金幣,足以讓任何人都會犯上紅眼病。
心中有些懊悔剛才的大意,林夜臉上卻表情不變,他笑眯眯地付完金幣之後,若無其事地出了店鋪,這時,那幾個中年人又裝作不再注意林夜,他們站在街邊談笑甚歡,彷彿就是偶遇的老朋友。
但就在此刻,林夜又若有所思地抬頭掃過街對面木樓的二樓,然後他看到了一道射向他的目光,也看見了一張臉。
林夜敢保證,迎著這道目光看過這張臉的人,哪怕只是看過一眼而已,只怕一輩子也永遠無法忘記這張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