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一個人的遠行》(7)

第三十五章《一個人的遠行》(7)

1原為北美印第安人穿的一種無後跟的軟皮平底鞋。

2里格,一種長度單位,一里格約為3英里或3海里。

早餐是茶、楓糖、麵包、牛油和一種我估計是濃湯(用土豆、肉和麵粉熬煮的湯)的東西,我們發現這些食物是這裡的家常飯,或許是家家戶戶都會做的飯。今天是禮拜日,吃過早餐,我們聽到聖安妮波恩教堂晨禱的鐘聲,就匆匆趕往教堂。書上說這座教堂「很早以前就是個有趣的地方,據說對到聖殿參觀的人具有神奇的治癒魔力」。裡面有大量鍍金的東西。我發現牆壁上掛著25根拐杖,有的是給成人用的,有的是兒童用的,從這些拐杖就可以看出曾經有那麼多的病患到這裡來祈福。拐杖看上去像是跟修建這座教堂的木匠定做的。教堂里有一兩個村民正在做早間祈禱,他們低頭禱告,捧著小書在一位聖徒的畫像前端坐良久之後換到另一位聖徒的畫像跟前。這是一個完全信仰天主教的國度,在這裡,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其他宗教存在的痕迹。我懷疑還有沒有哪裡比這裡更單純、更純粹地信仰天主教。和尚普蘭同時代的埃默利?卡昂對胡格諾派的海員們說:「(總督)旺塔杜爾公爵閣下不希望在聖勞倫斯河上聽到有人唱《舊約》中的詩篇。」

去瀑布的路上,我們碰到了前往聖安妮波恩教堂的法裔農民,他們有的步行,有的一家人趕著馬車,個頭兒都不高。聖安妮橋頭的收費員是我們離開魁北克之後遇到的第一個會說英語的人。我不知道加拿大這個地方的人法語說得有多好,只知道他們至少不會跟英語混在一起說。我不明白這裡的人說法語為什麼不像諾曼底的人說得那麼好。沙勒瓦100年前曾在諾曼底待過,他說:「沒有哪裡比這裡的法語發音更純正的了,幾乎聽不出任何口音。」而波特里耶說:「他們沒有方言,其實,殖民地的方言基本上都消失了。」

今天要去看的瀑布就在聖安妮往北3英里的地方。我們沿著河東岸的一條小路走了一小段。小路穿過秀美的糖楓和崖柏林,之後便找不到通往前面房子的那條路了。看樣子是問不到路了,我們當機立斷,衝進樹林,拿著指南針,連蒙帶猜,徑直爬上林中一座陡峭的小山――或者叫山脈。這座山足有五六百英尺高呢,其實就是聖勞倫斯的堤岸。我們運氣還不錯,上山後又找到一條路,於是沿著那條路繼續往既定的方向走。我們穿過高大的白松林――這是我們這次路途中第一次看到白松,終於聽到了飛瀑奔雷般的聲音,來到了聖安妮瀑布的崖頂上。我們沿著山坡往下走,來到一個幽深的峽谷里,或者說是大山的罅隙里。儘管我們距它的頂端很近,但是上方的山壁大約還有100英尺高,我們站在岩石叢生的河岸上。不久前,這裡的瀑布比現在還高出12英尺,現在上面都是石頭和浮木,高大的樺樹扭曲著被撕裂,就像農民扭編柳條似的。

這裡的河面大約一兩百英尺寬,水流湍急,河床上岩石叢生,那片引人注目的荒野向哈得孫灣和戴維斯海峽延伸而去。薩格奈河的哈哈灣距離我們現在的位置大約100英里。我在地圖上看到北部第一片有名字的田野就是魯珀特地區的這個地方,叫作東梅恩。這條河以聖安妮命名,奔湧向前,從峭壁上翻湧奔瀉,經過三個水潭,飛流直下,往下有多高我並不知道,不過對我們而言足夠高了,有這麼一半的高度也夠了。其實,它的高度是一百、兩百還是三百英尺都不打緊,能看到這麼磅礴的水勢,已經是我們莫大的榮幸了。到第一個水潭的時候,瀑布只餘15英尺寬,一棵枯死的大樹橫亘在水面上,另一頭卡在對面岩石的罅隙里,另外有一根小一些的樹榦橫在上方大約幾英尺的地方,可以充作扶手。我踏上這座早已腐朽的小獨木橋,發現它樹皮脫落,滑溜溜的。我不得不抓住扶手站在上面,等著瀑布的水沒有噴到樹榦的時候走過去。走到一半的時候,我俯首下望,儘管鞋子都濕了,但是透過氤氳的水霧和飛濺的水花俯瞰下方100英尺的峽谷,讓人感覺像風一樣自由。我感覺就像踏在小島一塊險峻的岩石上――岩石是四四方方的大石塊,上面覆蓋著五顏六色的苔蘚,霧蒙蒙的水汽讓這些苔蘚常年色澤鮮艷。我從正面看過第一道瀑布后,往下俯瞰第二道和第三道飛瀑跌入下方岩石上那片巨大的圓形盆地里。傾瀉而下的水柱撞擊在岩石上,岩石彷彿都在顫抖,奔雷般的轟鳴聲越來越大。遠處下游的激流衝出狹窄幽深的山谷,浪頭撞在岩石上,濺起一朵朵雪白的水花,如同飛珠濺玉,不過這道山峽急轉直下,看不到瀑布的底。回到岸上,我穿過叢林,向下遊走去,去看看這道飛瀑到底有多高,看看這條河如何翻山越嶺,從激流險灘中脫身而出。這就要沿著嶙峋的山石往下爬,山石覆蓋在原始森林裡,長滿了青苔,不僅鬆動,而且滑膩,從山石下來,最終才能抵達溪流上方陡峭的絕壁下。這裡是瀑布的東側。我往下走了大約四分之一英里后,終於來到寧謐的溪水旁,站在這裡仰望曲折蜿蜒的山峽,只能看到我剛才已經細看過的瀑布腳下。這裡的溪流水面變窄,對岸山壁峭立,直上直下,我不敢說到底有多少英尺,但是在我所見過的光禿禿的峭壁當中,當屬最高的。一道支流從峭壁的頂部傾瀉而下,在我面前形成一道美麗的小瀑布,這條小瀑布本身就十分壯麗秀美。峭壁上有一條裂縫,裂縫足有四五英尺寬,從上到下完全垂直,深幽漆黑如同一道巨穴,然而整體看過去不過是一條黑線。這裡的絕壁岩石堅硬,不像蒙特莫倫西那樣岩片剝落,它們像一座堡壘的牆壁一般直上直下,沒有一點傾斜。峭壁分裂成四四方方的巨大山岩,霧靄繚繞,這些黑色或灰色的山岩在水光中閃閃發亮,像泰坦巨神修建的古城牆。懸崖邊的深谷上和絕壁的罅隙里長滿了樺樹、雲杉、結著鮮紅色漿果的紅楸樹、崖柏、五針松、榿樹等參天大樹。很多峭壁半腰生出大樹來,橫亘在半空,它們非但沒有破壞山岩的景緻,反而為山岩增色不少。總的來說,它是最有野性、最險峻、最壯美的峽谷。這道峽谷如此深邃狹長,河流從山石中穿過的時候,只能變身一道激流,這裡杳無人跡,狂野不羈。

這道峽谷就是我們沿著聖勞倫斯河徒步的終點了。午後,我們開始折返,但是沒能橫穿北側的水道回奧爾良島,因為出水口太寬了,或者風太大了。儘管浪頭不算很高,但是蒙特莫倫西郡的居民顯然都不是專業水手,不能很好地利用河流。我們抵達聖安妮和里切爾城堡中間那座橋的時候,我往回跑了幾步去問田裡的一個人,我們剛才穿過的那條河叫什麼名字,搞了很長時間我都沒能弄明白他說的什麼,因為他也是雅克?卡蒂埃那邊的人,說話很難聽懂。後來我靈光一現,想著我所看到的應該是「LaRivièreauChien」,也就是「達克河」1,它讓我想起加拿大北部邊遠地區的貨運船工和coureurdebois2,這裡是更西方、更荒野的世外桃源,我覺得沒有哪裡比它更像世外桃源了。希臘人雖然有那麼多的叢林之神和河神,但並不足以承擔為法裔加拿大人的祖先所在的田野命名的重任。

1dogriver,意為「狗河」。

2早期在加拿大邊界流竄的法國非法毛皮販子。

如果說誰有權利用自己的名字來取代印第安人的名字,那隻能是法裔加拿大人了。他們先於我們自己邊境的拓荒者,為我們的平原命名。LaRivièreauChien不管怎麼翻譯,都不能直譯成「狗河」,因為這並不是賜予狗類的禮物,就像法語所隱含的意思那樣,這是用於識別他們這個地方的締造者的。聖安妮附近的一條支流被命名為LaRivièredelaRose(玫瑰河),再往東就是LaRivièredelaBlondelle(布隆德爾河)和LaRivièredelaFriponne(瘋丫頭河)。他們這裡的河流比我們那裡更蜿蜒曲折,支流也更多。

然而,這個國家給我的印象不同於此。或許在一個來自東半球的遊客眼裡,加拿大東部像一個新興國家,它的居民都是殖民開拓者。而在我這麼一個來自新英格蘭且沒去過什麼地方的人眼裡――別看我對哈得孫灣發表過一番言論,這裡卻像諾曼底一樣古老,我發現不時就會聽到來自歐洲和中世紀的聲音。就連聽到加拿大那些簡陋的村莊的名字,都讓我感覺它們彷彿是中世紀的著名城市。當我隨便詢問當地的法裔農民,前面的村子叫什麼名字的時候,他可能會回答聖菲羅或者聖安妮、守護天使或者聖約瑟夫;而一座山的名字可能叫布蘭奇或聖亞森特。從你離開美國,就開始聽到這些聖徒的名字。聖約翰斯是你停留的第一站(很慶幸我們沒有看見它),而後,你便陶醉在那些山川河流和綿延的村莊的名字帶給你的詩情畫意里――尚布利、隆格伊、潘托特朗布勒、巴托洛米,等等等等,就好像只要帶點兒外國口音,口齒流利點兒,發幾個母音就可以脫口說出我們想去的地方。我開始夢想普羅旺斯和吟遊詩人,夢想那些地球上不存在的地方和東西。它們給印第安和原始森林蒙上一層神秘的面紗,而通往哈得孫灣的叢林就像法國和德國的森林一樣。那些名字對我意義重大,在我看來,每天都把這些美麗動聽的名字掛在嘴邊的當地人,絕不會像我們在新英格蘭一樣,過著枯燥乏味的生活。總而言之,在我眼裡,加拿大不僅僅是鐵軌的終點,也是罪犯爭相擁入的去處。我問剛才那個法裔農民,達克河上有沒有瀑布――因為我看到這條河的河岸和蒙特莫倫西、聖安妮的一樣高,他回答說有幾條。有多遠?我問。「Troisquatreslieue」(三四里)。有多高?「Jepense,quatre-vingt-dixpieds。」意思是九十英尺。我們轉而去看距離我們只有半英里遠的拉普斯河瀑布,之前我們行路匆匆,忽略了它們。我們認為它們和別的瀑布一樣壯美,可是在這裡好像根本不算什麼。當我們問去瀑布的路怎麼走的時候,被指路人指去了七英裡外的蒙特莫倫西。顯然,這是一個「瀑布之國」,每條流入聖勞倫斯的河流幾百英里內都有瀑布,而且,每段從垂直的峭壁中穿過的激流都堪稱一條小薩格奈河1。拉普斯瀑布是我們在這個地區見到的最不起眼的瀑布了,來加拿大之前,我們從來沒聽說過它,即便如此,據我所知,新英格蘭沒有哪條瀑布能與它媲美。到加拿大的很多遊客多半都沒聽說過它,儘管他們可能曾離它很近,近到能聽到它的水聲。回到美國后,我在關於加拿大的地形描述中看到,這條支流上有「兩三條浪漫的瀑布」,不過我們只看到這一條,也只聽說過這一條。假如你去向當地人詢問某條支流的情況,他們不時會告訴你一些十分有趣的東西,比如巴士辟什或卡茨基爾等遊客們從來沒見過或者沒找到的地方,那你或許可以溯流而上,親自去尋找它。這裡的瀑布就像迷幻藥,讓我們欲罷不能;這裡的瀑布就像美酒,讓我們沉醉其中。除了我提到的這些,聖勞倫斯河以及它的支流還有上千條我無緣得見也從未聽聞的瀑布,不過其中最主要的那條尼亞加拉瀑布我倒是聽說過的,鑒於這條河上的這些瀑布,我認為它是世界上最壯麗的河流。

1薩格奈河是冰河時期所形成的峽灣,景色原始而秀美。

聽說里切爾城堡西邊邊界線附近有一戶人家的主人最近在魁北克待過,會說一點兒英語,我們就去找他借宿。這戶人家和別的人家一樣,房子背對著道路,大門在房子的南邊,我們要從小道繞到門前。嚴格來說,加拿大的房子沒有前門。房子的每個部分都歸居住者獨自使用,沒有哪個部分是留給漫遊者漫遊的。新英格蘭的房子與這裡的房子恰恰相反,每一棟都有前門,也就是大門,門口毫無例外地朝向外面的世界,哪怕它坐落在高速公路上或者舊世界通往西部的道路旁,從而備感偏遠冷清。可是在加拿大,家家戶戶的門都朝向自己的後院和田地,而房子背後的道路從一個聖徒的教堂通向另一個聖徒的教堂。我們借宿的那戶人家人多口闊,除了妻子和孩子,還有雇來的幫工,我們去的時候他們正在吃晚飯,隨後也為我們準備了晚飯。幫工們個頭兒不高,黑眼睛,挺快活的樣子。女主人窄臉龐,五官輪廓分明,是典型的法裔加拿大人。男主人的英語說得比我們聽過的任何法語都難懂,實際上,我們發現就連我們的法語都比他的英語說得好,於是就不再鼓勵他說英語。星期天傍晚,我們和那家人在他們寬敞的廚房裡聊了很長時間,大家都很開心。我的旅伴抽著煙和其中一群人聊天,而我和另一群人打著手勢閑聊。全家人都參與進來了。我不時讓一個小女孩幫忙寫一些單詞來幫我理解。這裡的地形越來越說不清了,於是我們問他們要了粉筆,他們把油膩的桌布擦了擦――因為這樣不需要使用法語,用通用語言一句話就可以很明白地表達出自己的意思――我們畫了聖勞倫斯河,畫了它的幾個教區。而後,大家輪流在那上面順暢地把沒弄明白的幾個地方都畫出來,這對大家來說非常有趣。他們說話的時候會時不時冒出一句「oui」(是的)。不時就會有人插一句「oui」,而後會突然有個人猛地往後面一仰,連帶著椅子也往後仰,一迭聲地叫起來,「oui!oui!oui!oui!」像美國北佬趕豬時發出的聲音。主人告訴我們,附近的農田一般來說都在兩英畝寬,也就是360巴黎尺寬,1.5leagues(?)1長,也就是4.5英里多一點。把英畝用作長度單位是從巴黎畝或者阿龐――巴黎阿龐――等於10平方竿開始的,面積為10平方竿的正方形每條邊18尺長,1巴黎尺等於1.06575英尺。他說,叢林和河流隔開1英里,其餘的都是「灌木」,再過去就是「女王灌木」。這個國家非常古老,每個土地主都把邊界劃到了原始森林,燃料分文不值。我說我忘記法國的鐮刀是什麼樣的了,他們就摸黑到外面的穀倉里拿了一把來,握得那麼緊,好確定我們能明白彼此的意思。接著我想知道他們是否用搖籃,但是又不知道那東西用法語怎麼說,於是把刀叉放在鐮刀的刀刃上表示。他們一看就叫起來說他們知道這東西,而且都用過。當我們提到釣線,他們就摸黑去扯了幾根。他們人非常好。他們說他們這裡有三種野生的李子樹――藍色的、白色的和紅色的,前兩種長得很像,也最好吃。他們問我要不要吃蘋果,還給我拿了幾個來。蘋果色澤鮮艷,光潔漂亮,顯然沒有蟲蛀過;可是硬邦邦的像石頭一樣,彷彿季節太短,它們還沒來得及熟透。我們在路邊沒看到過軟脆的黃蘋果。雖然我很喜歡這些蘋果,但我沒吃,我覺得到了春天應該就好吃了。早晨,女主人準備煎蛋,她往平底鍋里打了幾個蛋,然後沖一個樂呵呵的矮胖子點了點頭,那人就捲起袖子,抓起長柄煎鍋,把裡面的蛋轉了幾下,就開始顛鍋,他一會兒顛一下,用力把蛋拋向空中,讓它們翻個個兒落在鍋里,然後不斷地重複這些動作,直到把蛋煎好。他好像覺得把那些蛋弄好是他的職責。我無緣親眼得見,我的同伴看到了,他說那簡直堪稱傑作。這個人的農場和農場上的建築大約值700英鎊,小一點的值200英鎊。

1問號為英文原版中即有。

1827年,奧爾良島劃歸蒙特莫倫西郡,自此該郡和馬薩諸塞州一樣大,成為(下加拿大)四十個郡當中的第八大郡,不過目前為止該郡很多地方還是荒野地帶,所以它就像從魁北克的城牆下伸展開來似的。

我採用這些以前的統計數據,不僅僅是因為很難找到更新的數據,還因為這裡看不出任何發展的痕迹。彼時,這個郡有5座羅馬天主教堂(沒有其他教派的教堂)、5位教區牧師和5座牧師住宅、2座學校、2座玉米磨坊、4座鋸木廠、1家梳棉廠――沒有醫生,沒有文書,沒有律師――5家商店、4家小酒館(我們一家都沒看到,猶豫片刻后,他們領著我們來到一間看不出是做什麼用的小屋裡)、30名工匠、5個木筏――總噸位可以達到69噸!河岸線長達三十多英里,而人們幾乎全都生活在岸上。這些數字足以描述出我們所見到的情形。就算把這些數字翻一番,這個地方依然貧困到惡劣的氣候和土壤的貧瘠不足以解釋的地步,何況它未必能發展到把所有的數字都翻一番。這裡主要出產小麥、土豆、燕麥、乾草、豌豆、亞麻、楓糖,等等;還有亞麻布或者叫法蘭絨、土布。

布謝特說,在下加拿大有兩種租佃――封建租佃和農役租佃。平民土地租賃者每年要向封建領主交納租稅,「另外加上一些食物,比如幾隻家禽、一隻鵝或者一蒲式耳小麥」。「另外,他們必須在普通磨坊或地主的磨坊磨玉米,為此要支付1/14的玉米粉」。他說,在存在競爭的美國要繳付1/12。馬薩諸塞州規定這一份額不得超過1/16。比這種壟斷磨坊付費更糟糕的是,有一種土地變更罰金,按照罰則,封建領主「有權對他領地內每次地產買賣和變更徵收買家出價的1/12」。這比最後落到賣家手中的還多。而且,對於領地內的地產變更,「領主擁有優先購買權,在買賣成交四十天內,都可以以最高價購入」――不過他們很少會使用這種優先購買權。「羅馬天主教徒所租賃的土地應當另外向堂區牧師繳納所有出產物收益的1/26,用於修建和修繕教堂」等――如果土地租賃者改變信仰就無須繳納這一稅賦,但是他們對教堂的熱愛並不因此而減少分毫。然而,封建租賃現在做了各種修改,按照農役租佃規定,在城鎮,在英國人、愛爾蘭人和其他地方人的新興移民區――一般來說都在加拿大西部,土地租賃者完全不受上述規定的約束,「只有對國王忠誠、遵紀守法的義務」。

全加拿大隻要「持有年均收益達40先令的不動產,或者每年繳納10英鎊,就擁有選舉權」。1846年,加拿大東部超過1/6的人擁有選舉國會議員的投票權――比美國擁有投票權的人還多。

我們前兩天看到的人――我是說蒙特莫倫西的居民,無論在智力上還是體格上,明顯都比不上新英格蘭的人。他們在某些方面卑劣得令人難以置信。顯然,他們自從移民到加拿大就故步自封,沒有任何進步,所以遠遠落後於這個時代,跟他們千年前生活在諾曼底的祖先差不多。就算在生活方式方面,他們也完全不像一個成立了三年的西方邊境城鎮。他們不投資修建鐵路,或許永遠都不會投資。估計就連說到鐵路,你也只能指望他們用法語單詞來表達。他們遠離革新,不和教會或國家發生任何衝突,知足是他們的缺點也是美德。至於其他,他們從來沒想過。其實,他們連美國是什麼、在哪裡都不知道。英國政府對加拿大的天主教徒十分放任,允許他們永遠背負著政治枷鎖和宗教枷鎖。政府對他們太好了。1825年議會通過了一條法令,「準備取消下加拿大封建領主的特權,減輕土地的負擔,將封建租佃制逐步變更為自由的農役租佃制」,等等。可是,至少直到1831年,這條法令好像還是推行不下去,因為封建領主和農民都不願接受。還有人說,他發現法裔加拿大人無意擴大或維持他們的影響力。英國人、愛爾蘭人和其他國家在城鎮的移民效仿的不是法國移民,而是美國移民。他們讓我想到他們正在逐漸替代的印第安人,對於印第安人的生活習慣,他們甚至比印第安人自己遵守得還好。1685年,總督戴納威利說,很久以來,有人認為,為了讓印第安人法國化,必須讓他們搬到附近來住,這種想法錯得離譜。因為非但那些搬到附近甚至集中住在殖民地中間的村子里的印第安人沒有變成法國人,那些對印第安人糾纏不休的法國人自己反而變得十分野蠻。卡姆說:「儘管很多民族都在模仿法國的生活方式,可是據我觀察,從很多方面來說,在加拿大的法國人反而效仿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他們和印第安人倒過來了。他們使用印第安人的大煙桿、鞋子、弔帶襪和束腰緊身衣;他們學著印第安人專門跟精準性作對;他們把同樣的東西跟煙葉混在一起(他的意思可能是說,法國人和英國人都學到了這種印第安草本身的用法);他們用印第安人用的樹皮筏子,學印第安人划船的樣子划船;他們不穿短襪,用布條纏腳;他們學印第安人穿衣打扮。」因此,當朝聖者的後裔教英國人做釘鞋的時候,在加拿大的法國人後裔卻還穿著印第安人的莫卡辛鞋。值得讚揚的是,法國人在說到印第安人的時候,在某種程度上都把印第安人當作獨立的民族,常常把他們自己跟印第安人做鮮明的對比,而英國人從來都不會這麼做。法國人不僅在戰場上把印第安人當盟友,而且在家也把他們當鄰居。1627年,法國國王宣布,移民新法蘭西的法國人「後裔和那些應當被教化和聲明信仰的野蠻人,應當被算作並認為是出生在法國的法國人;這些人在適當的時候可以移居到法國,可以在法國獲得遺贈、給予遺贈、繼承遺產,等等等等,無須獲得加入國籍的證明」。1630年,英國人佔領魁北克的時候,那些印第安人試圖像親近法國人那樣親近他們,結果被打出家門,這讓他們明白了兩個民族之間的區別,於是他們跟法國人更親近了。我感覺法裔加拿大人甚至跟印第安人連命運都一樣,他們逐漸被淹沒在那個被稱為撒克遜的時代潮流里。

英國人來到美洲不是單純因為熱愛探險,或者想和野蠻人做生意、教化他們,也不是為了單單將這些地盤攏在王室的王冠下;而法國人到美洲來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這些,英國人最重要的目的是自由自在地在這裡熱忱地生活。英國人迅速佔領加拿大的大片國土,向它銷售烈酒,採購皮毛,教化它的居民――至少為它瀕死的嬰兒施洗,卻沒有讓它發展起來。先是法國非法皮貨商帶著白蘭地酒;緊接著,或者在這之前,是具有英雄氣概的傳教士帶著恆河水。這裡可以自由打獵、釣魚、教化民眾,但不能自由從事工作,而這正是他們要做的。洪坦說,法國非法皮貨商就像住在岸上的水手,一籌莫展。據說十七世紀的加拿大沒有法國人的立足之地,他們要靠快要被他們滅絕的野生動物的皮毛過活。為了讓這些可憐的封建領主生活下去,1685年,路易十四統治時期通過一條法令,允許「所有定居加拿大的貴族和紳士從事貿易,只要沒有做過卑劣的事即可」。讀者可以由此推斷他們在農業生產上的參與程度,可以推斷他們的農場當時有多麼金光燦燦。而新英格蘭的年輕人既不是皮貨商也不是皮毛交易的船工,他們更像是生活在邊遠蠻荒地區的粗漢和水手。迄今為止,所有國家當中,在此地買賣做得最大的無疑是英國。

然而,我還是不確定我是否認同把當時的法國人和西班牙人區分開的探險精神,這種探險精神讓他們成為美洲大陸的探險家,法國人很早就涉足北美五大湖和北部的密西西比河,而西班牙人則到了南部的密西西比河。彼時,我們的邊境還遠遠沒有到達西部。英國人的探險精神就是海員的探險精神,而他們的事業卻是貿易商的事業,海員登陸后只待了一天,而他們考慮到內陸去探險。

顯然,與新英格蘭相比,在蒙特莫倫西郡的法裔農民之間更為公平。他們幾乎只從事農業生產,而且現在成了相對獨立的農業人口,每個家庭幾乎都能自給自足。或許加拿大人需要活力,然而他在社會和其他方面所具備的那些美德,正是美國北佬所缺乏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並不能說他是可憐的窮人。

魁北克的城牆

里切爾城堡在魁北克的東北方向,距離魁北克約12英里,我們在那裡一座農舍借宿一夜之後,就踏上返回魁北克的歸程。附近有一座古香古色的石屋,就矗立在塞普勒斯(聽上去這個發音)上方,是一家別具一格的老磨坊。這種磨坊一般在美國難得一見,於是我們停下腳步,問碾磨工它有多少年頭了。他們上樓去叫來了磨坊主,可是那個性格乖戾的老吝嗇鬼問我們為什麼想知道,還說要想知道就掏錢。我本想用法語跟他理論理論,可是我會說的法語有限,應付急用還可以,吵架就不行了,於是我只好悻悻走開,把想說的話用臉色表現給他看。這是我們在加拿大遇到的最粗魯無禮的人。到了距離魁北克只有幾英里的博波爾,我們拐了個彎,去參觀了一座就要竣工的教堂――一座非常雄偉的大廈,一根綠色的大樹榦插在山形牆裡,對天主教徒來說,這棟石材修築的宏偉建築意義重大。在這片土地上,教會的富有十分引人注目。比如這座村莊,沒有一棟像樣的民宅,全都是非常簡陋的農舍,而且在我眼裡,這棟建築比波士頓的教堂都要富麗堂皇。不過我不打算對這個問題說三道四。

我們從聖約翰大門重返魁北克后,在市集廣場上租了一駕輕便馬車,從市區往西南方向行駛9英里,去參觀紹迪耶爾瀑布(FallsoftheChaudière1),為此,除了那40蘇2的費用,我們付出了不小的代價。車夫也只會說法語。這種輕便馬車在小鎮上比比皆是,跟我們那裡一種單馬雙輪帶篷輕便馬車有點像,只不過沒有頂篷,但是車身更長,看著更結實。車夫的位子跟我們的在一塊兒,車子每一側都有一個寬寬的皮耳朵,保護乘車人不被輪子蹭到,防止孩子跌下車。它們看上去很適合短途旅行,而且鑒於我們只剩下幾個小時的時間,所以乾脆去租了一駕。前些天在魁北克附近每條路上都能看到這些馬車的影子,每輛馬車上都坐著兩個滿臉好奇的外國人和一個加拿大車夫,前者顯然很享受他們的奇妙旅程,因為一般只有馬語你聽不懂。不過,車夫不時操著同樣難聽懂的語言插兩句,他們就更聽不懂了。我們乘坐法裔加拿大人的渡船穿過聖勞倫斯,來到列維角。那渡船又不方便又臟,噪音很大,人又多。水流湍急,渡船顛簸得非常厲害,只有一英里的路還有人暈船。我們知道加拿大人找到像樣的借口不用獨木舟送我們去奧爾良島了,可是話說回來,除了獨木舟,他們竟然都沒有其他的交通方式,多麼懶惰,多麼不思進取!我們原以為在去紹迪耶爾的路上會看到魁北克的風景,結果沒有。而且對旅行者來說,這邊的鄉野和居民也沒有我們之前看到的有意思。紹迪耶爾瀑布距離該河流在聖勞倫斯南側的河口大約3英里。儘管這些瀑布是我在加拿大看到的規模最大的,但是我並沒有因此而特別有興緻,或許是因為看太多了。從「紹迪耶爾」或者「鍋爐」這個名字上,我沒有看出什麼別具一格的新意來。然而我在這裡卻看到了一道極其絢麗的彩虹,我從來沒想過會有這麼美的彩虹。就在絕壁下的溪流上方,它凌空出現在瀑布氤氳的水霧裡,我剛好與它的拱頂齊平。這道彩虹不是那種從稜鏡透射過來的幾道淺淡的顏色,而是整個半圓,直徑大約四五竿,和普通的彩虹寬度差不多。但是它的顏色艷麗得多,粲煥奪目,而且感覺像拱石一樣具有實質。隨著我們移動腳步,它不斷地變換著位置和顏色,而且越來越瑰麗鮮艷,因為陽光如此明凈,而水霧又如此濃厚。這是大自然塗抹在水霧上的畫作,為了讓到瀑布來的人和動物大飽眼福。可是除此之外還有什麼獨特的意義,我就不得而知了。這裡就是我們此次馬車之旅的終點了。在道路的拐彎處,我們意外看到了遠處兇惡的魁北克城堡,它就像一隻猛禽的巨喙,矗立在地平線上。我們沿著堤岸下的河濱路往回走,這裡的堤岸高聳陡峭,岩石叢生。來到魁北克對面,我驚奇地發現岩石陰影下的下城區燈光閃爍,宛如洞穴里璀璨的水晶,而高處的城堡和南岸的我們卻沐浴在明亮的日光中。我們沒趕上那晚的渡船,只好在列維角住下來。我們住宿的那個旅館也有個兩層爐灶,就放在斷牆的缺口處,形狀像個壁爐,為幾個房間供暖。我們不太能聽得懂他們說的法語,不過他們提供的濃湯跟我們之前吃到的一樣。旅館里有很多房間,房間帶門廊,但是沒有安裝房門。我們的房間不僅裝了天花板,還裝了壁板,橫樑用沒有上漆的原木包裹了起來。方格的枕頭上綴著流蘇,每個枕頭上面都放著一頂紅色的尖頂羊毛睡帽或精紡睡帽。我拿起自己枕頭上的帽子,想看看是怎麼編織的。這帽子是兩層圓錐體,其中一層的尖塞在另一層裡面,看上去跟我在大街上見到的那些男人戴的帽子一樣。要是之前天氣也這麼冷,我應該也會戴一頂來著,這裡有時候零下三四十度。

1Chaudière,法語,意為鍋爐。

2昔日法國的一種銅幣。

第二天,我們在魁北克上岸的時候,看到一個男人躺在碼頭,看樣子已經不行了。他倒在人群中間,就躺在馬道上,嘴裡呻吟著,「噢,我的良心!」我覺得他的法語發音比我聽到的任何人的發音都清晰,彷彿瀕死的人掌握了世界通用語言的口音。「錫德納姆勛爵」號輪船將於日落前離開魁北克,我們訂下船上最後幾個空位后,我決定到城區去轉轉,因為這裡的鄉野我已經參觀過了。我獨自繞著修築了防禦工事的上城區往前走,環行一圈是2.75英里,在這裡我可以儘可能地靠近懸崖和城牆,就像一隻四處找洞的老鼠。我往西南方向的街道走去,街道就在懸崖和河水中間;而後踏上長長的木台階,往北穿過市郊,走向國王鋸木場――我估計這裡距離他的壁爐應該很遠;接著來到聖查爾斯懸崖下,這裡城牆下面是排水渠,牆壁上有供步兵使用的射彈孔;最後從山街和普萊斯考特門回到上城區。我在聖路易斯大街附近發現一條不起眼的小路,就通往城堡北邊上方的斜堤――估計我是城裡唯一一個走到這裡的遊客,這裡的風景跟我前幾天去參觀過的城堡內部不相上下。我走在斜堤上,附近傳來住在巨石里的士兵們的風笛聲。一個士兵養的貓沿著加固板爬上高處,那是為步兵開鑿的射擊孔,它神情安詳得像一位哲人,優雅地搖著尾巴,彷彿它的舉止才是溫文爾雅的舉止,它的道路才是友善和平的道路。我翻過一道擋住去路的木柵欄,從堤邊的曠地跨進總督的花園,去看沃爾夫和蒙卡姆紀念碑上大名鼎鼎的題詞,這篇題詞言簡意賅,毋庸置疑,確實名至實歸。

MORTEM.VIRTUS.COMMUNEM.FAMAM.HISTORIA.

MONUMENTUM.POSTERITAS.DEDIT.

(勇氣令他們赴死,青史允他們留名,子孫為他們立碑)

總督花園位於菜地中間,旁邊是常見的園藝花卉,它就像幾支花束擺在那裡,然而,這裡和其他地方一樣,也陳列著大炮,炮口朝向未來可能來犯的敵人。參觀過總督花園,我回身沿著聖路易斯大街朝堤邊的曠地和那片壁壘走去,儘管我已經累了,但還是打算從城牆裡面繞著上城區再走一圈。我知道這道城牆是魁北克最重要的地方,耗費了不少資金,所以我必須把它看個夠。事實上,我們北美也只有這麼一道引人注目的城牆,儘管我們有很多弗吉尼亞籬笆牆,可是沒幾道真正的城牆。此外,我好像產生了幾分士兵的本能,感覺自己所剩時間有限,最好再把城牆徹底檢查一遍,隨時準備再次應召為國服役。我把所有的大門都按照排序在腦海里過了一遍,還好這座城市沒有修上成百上千道大門,只有五道,很容易就全部回憶起來了。何況,它們的名字也不像底比斯城的那七門之牆那麼拗口。我想,如果說攻下底比斯城需要七個勇士,那麼攻下魁北克只要一個勇士足矣,別看他的武器裝備就只有一把傘和一個包裹。我路過幾個女修道院――我之所以能辨認出是女修道院是因為它們安裝的百葉窗不一樣。我還看到幾家育嬰堂和修道院,以及它們的附屬建築和城牆附近形形色色的東西。我自然而然漏掉的部分就是不可食用的貝類裡面的東西。對我而言,這些就像珍珠,而城牆就是珍珠母。魁北克主要以它顱頂骨1的厚度聞名。貝類學的專業名詞可能會讓初學者犯暈,比如市郊、曠地、斜堤、半月堡、騎士,等等等等。不過只要找一本綜合詞典翻一翻,你就馬上明白這個主題的本質了。炮兵營房的規模著實令我吃驚,該營房修建於多年前,曾經被稱為「CasernesNouvelles2」,足足有600英尺長、40英尺寬,哨兵們在那裡走來走去,像徒步的哲學家,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中,我從大門進進出出的時候,他們根本就沒注意到我。軍營里放著「各式各樣的小型武器,足夠裝備兩萬人」,這種陣勢陌生人一眼瞥過去會嚇一跳。我沒進去,因為不想被人打成烏青眼趕出來,據說它們是「隨時準備投入使用」的。在這裡有一陣子看不到城牆,不過城牆很快就從軍營的院子那邊冒出來了。我碰到一個蘇格蘭人,看樣子他跟我一樣,也是來看城牆的。我們站在城牆的陰影里聊了一會兒。他住在魁北克西北30英里的地方,到這個國家已經19年了,他說他終究還是因為沒能去成美國而感到失望,他發現自己仍舊在英國的統治下,可是卻不能說自己的母語。很多蘇格蘭人、愛爾蘭人和英格蘭人都和他一樣,對此感到失望,大家要麼去了美國,要麼就沿著聖勞倫斯河往上走,搬到距離美國更近的加拿大西部,那裡說的是他們自己的語言。他說自己去過美國幾次,不過他好像對地理一無所知,我提醒他說,去馬薩諸塞州是一回事,去加利福尼亞州是另外一回事。他說,當時那裡比別的地方冷,還好他帶了厚的長大衣。他還以為會下雪,結果很快天氣就變得溫暖舒適了。我們也常常是這麼覺得的。我戴著薄帽子,穿著薄襪子,他的話聽在我耳朵里像音樂似的悅耳動聽。

1這裡作者用顱頂骨來比喻城牆。

2法語「新軍營」。

在老國會大廈附近懸崖上的防禦壁壘上,我看到24門32磅的大炮排成一排,炮口指向港口,大炮中間的炮彈堆成了一座座小金字塔。據說魁北克一共有180門大炮,忠於職守的官兵們時時擦拭,不讓它們蒙上灰塵,這體現了他們座右銘中居安思危的精神:「和平時期為迎戰做準備。」不過我卻看不出為迎接和平做準備的跡象:和平顯然是不受歡迎的客人。

我沿著城牆從裡面和外面各繞了堡壘一圈,就沒再接著往前走了,以防自己變成「城牆眼」1。我覺得我都夠格當「皇家工兵和礦工」的成員了。

總而言之,就我所見,他們採取了最好的措施來保護城牆,就連地衣都不讓長在上面,儘管有人認為地衣具有裝飾作用。不過我在城牆裡面沒有看到任何用以補貼開銷的農牧生產活動,他們禁止人們在斜堤上放牧,只要看到牛在上面吃草,就嚴懲不貸。狗在哪兒喝奶我不知道,就算按照最樂觀的估計,恐怕也是在糟糕透頂的地方。

1wall-eyed,意為「城牆眼」。

魁北克的堡壘說:「我會在這裡存活下去,而你不應當阻止我。」對你返回的地方,你絲毫不予以反對,和平共處嘛。那些圓形炮塔對世人來說,就像一座座廢棄的風車房,數百年來沒有磨過一粒糧食。其實整座堡壘就是一棟耗資巨大而沒有實用價值的「廢物」――英格蘭廢物,而且無論從哪方面說,都是一座空中堡壘。當地人和政府逐漸意識到這一事實,因為我聽說他們打算放棄上城區周圍的城牆,把堡壘的防禦工事縮短到40英畝。當然,相信他們最後會把塹壕縮小到自己那顆勇敢的心周圍。

就算是最現代化的防禦工事,都有一種食古不化的氣息。從它們建成那天起,就經過或好或壞的修葺,呈現出廢墟的樣貌,因為它們本身就不屬於這個時代。士兵們住的地方彷彿有一種獨特的趨勢,日益露出陳舊破敗的跡象,就像「營房」這個詞本身所蘊含的意思一樣1。所有的防禦工事和世界各地發現的、被夷為平地的眾多西班牙堡壘相似。如果哪裡的堡壘還沒有被夷為平地,那是因為當地人的智慧被夷為平地了。一名遊客向南美瓦爾迪維亞附近一座老堡壘上的指揮官指出,他的大炮只要開一炮,炮架就散架了。

1英語中營房「barrack」還指簡陋的棚屋。

那名指揮官一臉嚴肅地回答說:「不會的,先生,我敢肯定,它們還能開兩炮。」或許魁北克的大炮能開三炮。這種建築把我們帶回中世紀,讓我們想到耶路撒冷和聖?讓?德?阿克之戰,還有布卡拉曼加的那些老時光。在堡壘的軍械庫,他們給我看了一架很早以前就廢掉了的笨重的武器,他們稱之為倫巴第大炮。我覺得他們整座堡壘就像這麼一門倫巴第大炮,早就應該丟進專門收集各種奇怪物品的博物館里了。這樣的東西跟人類智慧的發展不協調。所有巨石修築的工事,無論是它們的施工還是施工時給人們帶來的影響,都在壓抑而不是解放人的思想。它們不僅會埋葬人類的肉體,還會埋葬人類的靈魂。背著火槍的哨兵站在手裡拿著雨傘的人旁邊,怪誕得像個鬼魂。他存在的理由太牽強。別看這位朋友揣著蒙了半盎司灰塵的子彈站在那裡,你覺得他會認為在跟我交涉的時候需要用到這東西嗎?堡壘是這裡第一個機構,你在尚普蘭的書上會有趣地發現,從它建成那天起,他們執行公務有多勤勉。殖民地的創建者認為這裡很適合修建一道城牆――可是碰巧城市就在它後面。而且,碰巧下城區就在它前面,像緊緊趴在懸崖峭壁外面的牡蠣,退潮的時候你就會看到。就好像你來到一個峭壁圍繞的印第安式的鄉村――之所以讓人覺得有趣,僅僅是因為它代表著遠古年代野蠻生活的遺迹。設防的城鎮就像一個人被套在古代笨重的鎧甲里,背著一把大砍刀,掛著各種小武器,忍辱負重地謀生計。或者可以問一問,對一個優秀的國家政府來說,這些真是必不可少的裝置嗎?加利福尼亞的居民就沒有這些東西,但他們日子過得很興旺,而且一天比一天興旺。就算從士兵們的觀點出發,也看不出這些堡壘到底有什麼用。先是法國人佔領此地,佔據堡壘,可是沃爾夫乘船從它旁邊經過時毫髮無傷,他最終拿下堡壘,堡壘沒有對他造成任何阻礙。這些堡壘不過是各方逐鹿的目標而已。而後英國人佔據堡壘。世界各地的堡壘命運都一樣,比如波士頓港的堡壘,我們總會聽說這樣的故事:敵人的船趁著夜色從它旁邊悄悄駛過――因為它自己不能行駛,而後它和住在裡面的人就被敵人包圍了。我們總會在書上看到這樣的故事:敵人佔領要塞,對之前的佔領者居高臨下,之前的佔領者匆匆從堡壘撤走。校舍和報界就不曾佔領要塞,對這樣的堡壘居高臨下嗎?

不管怎麼說,這是一座保管得相當好的廢墟,裡面住著千八百人給你參觀,還有一個團的士兵光著膝蓋提升它的魅力值。如果你想研究膝蓋上的腿部肌肉,那就來魁北克吧。加拿大對戰爭工具和肌腱的這種廣泛展覽,讓我想到動物園的飼養員亮出動物們的爪子給人看,就像英國獵豹亮出它的利爪,總是規模宏大,比如動物園的孟加拉虎。西利曼說:「冬天夜裡非常冷,特別是在鑽石海角,哨兵們最多只能頂一個小時,所以每小時換一班崗。」「據說,到了最冷的時候,換崗的間隙還更短。」那些士兵是有多傻啊,天生的白痴和怪人――且不說他們的政府。近半個世紀以來,到了連水銀都要凝固1,血液都無法流通的時節,就他們所知,不管是老實人還是偽君子,全世界的人都縮在溫暖的被窩裡,至少航天旅行者只有在讀到歷史后才會到魁北克來參觀,而他們卻要冒著嚴寒,望著魁北克的城牆發獃。我不會在這麼一個比往常都冷的夜晚醒來,不過,如果夜半醒來,我就會想那些哨兵在魁北克城牆上換崗要多快,水銀全都凝結的酷寒中,他們的動作都被凍僵了,生怕哪個懷有敵意的沃爾夫過會兒就會爬上亞伯拉罕高地,或者哪個不屈不撓的阿諾德就要從荒野里冒出來。馬來西亞人或日本人搞不好會從西北海岸繞過來,選擇在這個滴水成冰的時刻對堡壘發起進攻!為什麼我會突然感覺,早已被埋葬在地下的尼尼微2城牆上的哨兵還在換崗。城牆真是個麻煩的東西!我覺得是它要來侵犯我,而不是我要去侵犯它。當然,如果沒有城牆,就不需要有哨兵了。

你或許會提出,這片農田也用石牆圍了起來(卻不說那800個蘇格蘭高地人和皇家愛爾蘭人還奉命守衛不讓它們坍塌)。若有需要,貨物和工具跟土地都在一起。可是,賣家拿出農場的契約四處展覽並不是明智的做法。

1水銀的凝固點是-39℃。

2古代亞述的都城。

為什麼荒無人煙的加拿大會讓我們覺得比美國古老呢?除非是因為它的習俗更古老。正如我之前所說的那樣,這裡的一切彷彿都在和古代遺物的銹跡做鬥爭,比如那些古老的武器和鐵炮的樣式――那是因循守舊和墨守成規遺留的斑斑銹跡。據說,四十年來,蒙特利爾和魁北克的金屬房頂總是擦得乾淨明亮。可是,如果他們的錫屋頂和尖塔沒有生鏽,那一定是當地居民和他們的習俗生了銹。然而,除銹拋光的工作還在歡快地繼續著。我想象著政府停靠在碼頭的船上裝滿了磨光石和草酸――這是開春從英格蘭啟運的第一艘船裝載的貨物,而殖民地立法機構的雙手被套在了皮革里。它的主要出口貨物肯定是麻布袋、銅綠和鐵鏽。最先建造這座堡壘的人來自古老的法國,他們腦袋裡裝的是封建時期的傳統和習俗。毫無疑問,他們落後於自己的時代,而佔據並維護此地的那些人則落後於他們的祖先或前輩。這些老騎士企圖把他們的封建制度移植到美洲。封建制度雖然在這裡建立起來了,卻並沒能發展起來。儘管加拿大最先有移民定居,但是它跟新英格蘭不同,新英格蘭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得到宗主國的撫育照料,而它沒有。正如沙勒瓦所說,在法屬殖民地中,早期移居加拿大的古代貴族是最多的,或許比移民其他所有法屬殖民地的貴族加起來還多,現在加拿大上下有六十萬法國人後裔――趕上馬薩諸塞州一半的人口了。把加拿大人、英國人、愛爾蘭人、蘇格蘭人、

印第安人全部加起來,一共有一千七百萬人!塞繆爾?拉寧在他寫的北方人的散文中指出了英國人性格中的活力和優點,那篇散文是特別針對北方人的,而不是針對撒克遜人的。他說,英國人佔領斯堪的納維亞的時候,「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土地,不用顧及或承認其他人的什麼權利,不用向當地的首領服兵役或者繳納免疫稅,因為他的土地是他理所應得的――不用向任何真正存在的或無中生有的長官上繳任何佃租或雜稅,不用承擔任何義務,只要忠於王室即可。移民擁有自己的土地,他在挪威的後人依舊擁有它,他們的土地自由保有權就像國王擁有的王冠權力一樣神聖,這是非常高貴的權利。」法國人佔領了加拿大,卻不是通過高貴的權力,而是通過卑賤的權力。他們是鄉下人民族。

顯然,在封建制度和貴族政府的統治下,加拿大作為個體的人不像美國的那麼有價值。如果你的財富在任何程度上都和果敢堅毅、獨創性和獨立性無關,那你最好待在這裡。一個追求和平安寧、思想自由的人怎麼和49團做鄰居?美國人天生就不是好市民,搞不好在這裡還是反政府者――如果他在故鄉就是反政府者,那在這裡肯定也是。我覺得,不卑躬屈膝的窮人在這裡和在英國比在美國少見得多。我認為,一個英國人――且不說歐洲其他國家的人,總是習慣性地把自己當作英吉利民族的一分子。他是英國皇家軍團的成員,為他的同伴感到自豪,當然他確實應該感到自豪。不過相對而言,懂得充分利用機會的美國人對這些事情不怎麼在意,他們在這方面接近於人的原始狀態和最終狀態,這讓他們佔盡先機。政府――英國政府以及大多數歐洲政府,都經受不起人們的遺忘,而你常常會自然而然地將它遺忘。而它卻做不到忽視個人的存在,它培養不了人――這裡不僅僅指英國人,也不能讓人成為詩人,甚至連成為桂冠詩人的可能都沒有!給我一個這樣的政府――如果它不能理解我,至少別來煩我,這是世界上最自然而然的事了。有人會說,英國人可以在約束範圍內投機。(事實上,美國人已經從很多方面證明,他們可以不受約束地投機。)他要考慮的東西太多,以至於考慮來考慮去把自己的價值搞丟了。美國政府大體上來說還算是可以忍受的――我是指對我們這些運氣好的白人來說――那是因為政府對我們的干涉少得多。每個月甚或每年才有那麼一次感覺到政府的存在。那些到國會上班的人可以逗逗那裡的基爾肯尼貓咪,而不會給那些在家的人帶來什麼災難性的影響,他們的任期都很短。但是在加拿大,政府每天都會讓你感覺到它的存在,它就在你前面走來走去。身為僕人肯定不滿意,但是身為主人卻樂此不疲,它每天跑到亞伯拉罕平原或戰神廣場上去展示自己,去吹號鳴笛。到處都可以看出它企圖贏得或維持微不足道或轉瞬即逝的榮譽。在蒙特利爾和魁北克的街道上,你不只會碰到身穿紅色軍裝的士兵和身穿黑白兩色衣服、步履蹣跚的牧師,以及為故去的親人悲戚的修女――更不必說形形色色、各自悲切的修道士,還會碰到神學院的年輕人,他們穿著白邊外套,彷彿他們的心已經被一捆膠帶紙緊緊束縛住了。簡而言之,加拿大的居民彷彿在來自軍隊的和教會的兩重火刑之間受盡煎熬。

魁北克的風景和聖勞倫斯河

中午十二點,我在下城區抬頭眺望鑽石角上旗杆旁邊的信號炮,天幕下一個士兵正準備開炮,他和大炮在天邊輪廓鮮明。不一會兒,我聽到炮聲轟鳴,再次抬頭張望的時候,發現天空下只剩下那門大炮了,青煙從炮口飄散在風中,而剛才放炮的士兵好像為了做做樣子,已經隱藏起來了,只留下炮聲沿著河流在河岸之間回蕩不絕。用餐的號角吹響了。

魁北克和蒙特利爾沒有波士頓地區那樣的餐館。我在鎮上來來回回找了一兩個小時,直到餓得沒胃口了,還沒找到。有一個被叫作餐館的地方聲稱可以提供午餐,可是我走進去只看到滿桌子的酒瓶和酒杯,數都數不清,好像史前大洪水退去后所有的酒類都擺在這裡,就是沒有聞到那種能讓貪吃鼠興奮的主食的味道。簡而言之,除了牆壁上掛著的那張巨幅加拿大地圖,我沒看到任何讓人有胃口的東西。我換了個地方,結果又看到一大堆的酒瓶。我問服務生有沒有點菜單,對方告訴我直接上樓,結果樓上也沒有菜單。「那你們這裡有派或者布丁嗎?」我問道,因為我不吃肉食,我要以此控制自己作為人類的殘忍野蠻。「沒有,先生。我們有上好的羊排、烤牛肉、牛排、烤肉餅」,等等等等。一個身材魁梧的英國人正埋頭對付一片烤牛肉,連個正臉都沒給我,他只側過身來,嘴巴半張著說,「您在魁北克找不到派和布丁的,先生。他們這裡沒人做這些東西。」我發現確實如此,於是去市場上買了一個發霉的蛋糕和幾個水果。市場建在河邊,老嫗們就坐在露天的桌子旁邊,熙來攘往的人操著各種語言嘰里咕嚕地交談,如果想觀察魁北克的人情風貌,來這裡是最好的。渡船載著形形色色的人和雜七雜八的貨來回穿梭,給人們帶來一陣陣歡樂。我還看到有人從河裡汲水,魁北克是用水車和水桶供水的。這座城市讓我覺得完全陌生、完全法國化――我很少在大街上聽到有人說英語。大約3/5的居民都是法國後裔,如果旅客沒有特地跑去參觀堡壘,他可能都想不到英國人會在這裡立足。而且,倘若他沒有到魁北克以外的地方去瞧瞧,就會覺得他們在加拿大已經落地生根,就像在西班牙的直布羅陀那樣,在岩石上落地生根的人不可能有太多的發展。河邊光怪陸離的景象和聲音讓我想起了布洛涅、迪耶普、魯昂和勒阿弗爾那些港口,我從來沒到過那些地方,但是我毫不懷疑它們的景象完全相似。我自始至終都覺得兩輪馬車和四輪輕便馬車的車夫發出的聲音十分有趣。法國人吆喝馬的聲音是人們最常聽到的幾句外國話,也是他們說得最響亮的幾句。我感覺那幾句吆喝聲比他們聊天時說的法語更怪異。大街上到處都回蕩著吆喝聲。我覺得如果我們的馬到加拿大來,聽到這些吆喝聲,很多都會豎起耳朵。最吸引我的店鋪是出售皮毛和印第安手工藝品的店鋪,裡面還有真正的加拿大製造的東西。我有兩個對園藝很感興趣的同鄉,他們告訴我,他們曾經來過加拿大,到魁北克的時候覺得可以趁機買到真正的加拿大麴頸南瓜的南瓜子,於是就去了一家銷售種子的店鋪,問店鋪里有沒有這種東西。店鋪老闆說有他們要的東西。「可是您能保證這是真正的加拿大麴頸南瓜子嗎?」他們問老闆。「噢,是的,先生們,這是我直接從波士頓進的貨。」他回答說。由此我認為,我的加拿大麴頸南瓜子跟長在加拿大本地的南瓜子一樣。

我對魁北克的風景描述得並不多。鑽石角的堡壘似乎無處不在。它們高高地聳立在河邊,樣貌兇惡,俯瞰聖勞倫斯河和附近的田野。你沿著河岸往上游或下遊走出十、二十乃至三十英里,從岸邊往山巒中間走上十五英里,當你早已把它們忘記的時候,或許睡了一夜不再想它們的時候,一轉彎或一轉身,又看到它們仍舊安靜地矗立在那裡,在天際描繪出鮮明的輪廓。在30英里開外長大的孩子,或許從來沒去過魁北克城,但是已經從歷史書上看到過它,他們看到西方地平線上高聳雲端的城堡里那座堡壘的輪廓線,就知道那是魁北克城。有人覺得如果雅克?卡蒂埃的飛行員看到這個海角,肯定會用諾曼法語驚嘆:「Quebec!」(好大的鳥嘴!)無怪乎如此。每個現代旅行者都會情不自禁地發出這樣的驚嘆。聽說,從水路抵達這裡的遊客,從列維角轉過來后,突然看到這一奇觀,會留下特別難忘的印象。歐洲遊客常常會把鑽石角的景色和歐洲最壯觀的風景相提並論,比如愛丁堡、直布羅陀、辛特拉,等等,很多人都非常喜歡這裡的風景。這裡的風景與我所見過的其他地方相比,其獨特之處來自於一座設防的城池上面高聳的壁壘,而不僅僅是河岬本身的幽靜和雄偉,兩者融合在一起形成了這樣的奇觀。我把魁北克的美比作鋼鐵般的疾風,它是一年當中某個季節特有的現象。其時,鑽石角山峰頂上那菊苣的藍花、秋麒麟草和金鳳花幾乎為我獨享,菊苣那湛藍色的花朵比它們頭頂的藍天還藍。然而,就連我也在某種程度上會從歷史方面陷入聯想,從而受其影響,很難專註於鑽石角的地質學問題抑或亞伯拉罕平原的植物學問題。我還記得腳下遠處迎著陽光熠熠生輝的河港,東南方向與之遙相呼應的列維角高地,東北方向突然朝大海轉去的、樣貌兇惡的杜門角,北邊洛雷特和查爾斯堡的一座座村莊,以及西邊更遠處的瓦爾卡蒂埃那些白亮耀眼的農舍――穿過清澈透明的空氣,不管走多遠,一回頭就能看見,更不用說那個方向的地平線上那蔚藍色的重重山巒。你站在堡壘的壁壘上眺望,目光越過文明世界的邊緣。

《指南手冊》中說,遠處低矮的群山如同通往「蠻荒世界的大門,只有印第安獵人的腳步踏過那道門,遠抵哈得孫港灣」。幾年前,布謝特宣稱,從英國在北美的城市往北10里格的地方就像非洲中部一樣,鮮為人知。此時,我站在堡壘上,所有和歷史有關的思緒淹沒在荒野和大自然帶給我的震撼里,繼而隨風飄散,而我不由感嘆,逝者如斯夫――如同聖勞倫斯河,穿越北極重重要塞和西部崇山密林,一路奔赴向前,不復回頭。

對我來說,加拿大最值得一看的就是聖勞倫斯河,眾所周知它數百年來亦被稱為「偉大的河」。1535年,它的發現者卡蒂埃曾經溯流而上,直達蒙特利爾――比朝聖者們的到來早了近一個世紀。我在一幅迄今為止算得上相當精準的地圖上看到,上面有奧雪來嘉市和薩格奈河。這是一幅奧特利烏斯的世界地圖,出版於1575年的安特衛普――第一版出版於1570年。在這幅地圖上,諾倫貝加和奧森諾拉著名的城市就在大致分割的、如今歸屬新英格蘭的美洲大陸上,而大名鼎鼎但時運不濟的惡魔島、弗里斯蘭島和其他島嶼都在遠離大陸、人跡罕至的大海上,有的位於丘納德郵輪現今的航線上。

這張呆板的、「當代的托勒密」的對開紙據說是歐洲科學復興后出版的第一代綜合地圖集,其中只有一頁是新世界編輯的地形學。不管是在人們的想象中還是經過觀察后,聖勞倫斯河都是北美東半球唯一的一條大河。北美的其他河流還不為人所知的時候,它在歐洲就已經名聲斐然了,別看據說密西西比河的河口是最先被發現的,可不久之後,就有人從索托抵達它的支流。不過,聖勞倫斯河有移民定居的時間遠遠早於密西西比河甚至哈得孫河在世界上出名的時間。斯庫克拉夫特受加勒廷誤導,說納瓦埃斯發現了密西西比河,但德?韋加不是這麼說的。第一批探險者宣稱,那個地方的夏季跟法國一樣暖和,他們為其中一個海灣取名叫聖勞倫斯海灣沙勒爾灣,意思是「溫暖的海灣」,可是他們卻沒說那裡的冬天跟格陵蘭一樣冷。在卡蒂埃第二次航海日誌的底稿(有人認為是那位航海家自己寫的)中,聖勞倫斯河被稱為「迄今所見最大的河,在為人所知的河流中無可比擬」。當地未開化的人告訴他,那是「cheminduCanada」――加拿大的高速通道,「它流到遙遠的地方,既沒有人知道它的終點在哪裡,也沒有人到達過它的終點。」新英格蘭花了三年時間才摸清其中一條支流――薩格奈河的全貌,卡蒂埃1535年曾對這條支流進行過描述,1542年,讓?阿方斯更為專註地對它進行了介紹,他說,「我覺得這條河發源於中國海洋,因為這個地方水勢非常大,巨浪滔天。」

早期探險者沿著聖勞倫斯河溯流而上,看到很多鯨魚和海怪,尚普蘭曾在他地圖上的魁北克海港畫了一條正在噴水的鯨魚。魁北克海港在距離被稱為河口的地方約360英里,沙勒瓦用他的著作把讀者帶到鑽石角的頂峰,去看「雪白的海豚」在魁北克港口的海面上嬉戲。而布歇1664年說,「從那裡1到蒙特利爾發現大量的白海豚。」從我到這裡,河流上游就有幾條鯨魚。P.A.戈斯在他的「加拿大自然主義者」P.1171(倫敦,1840)中說「聖勞倫斯的白海豚」跟海洋里的白海豚不一樣。「幾年前,蒙特利爾自然史協會曾經為一篇關於聖勞倫斯的鯨類的論文頒獎,我認為那篇文章已經遞交上去了。」尚普蘭時代,人們稱聖勞倫斯河為「加拿大的大河」。不止一個國家聲稱它屬於自己。在奧格爾比的「1670年美洲」當中,在比利時的地圖上,它被稱為「新荷蘭的大河」。由於它曾經流經不同國家的領土,所以河道每段都有不同的名稱。從海灣到安大略湖之間的河道目前被稱為聖勞倫斯;從蒙特利爾到同樣的地方常常被稱為卡特拉克;再往上依次被稱為尼亞加拉、底特律、聖克萊爾、聖瑪麗和聖路易斯。

1泰道沙克(Tadoussac)。

洪堡提到奧里諾科河的時候說,這個名字在加拿大沒人知道,所以,聖勞倫斯沿岸的部落同樣也從來沒聽說過它在下游的這個名字。它的發源地就在另一條「江河之父」――密西西比河附近,一道宏偉的山泉從遠處穿過密林,那就是它的源泉――周長一千五百英里的蘇必利爾湖,附近還有幾道泉水匯入河流。它翻山越嶺,發出的轟鳴聲彷彿全世界都聽得到。加拿大的勘查局長布謝特說它是「地球上最壯麗的河流」;說它有2000法定英里長(最近地理學家確定比這個長度還要長四五百英里);南部河流寬11英里;特拉菲斯寬13英里;馬塔訥寬25英里;七島港寬73英里;而從玫瑰港到拉布拉多明根居住區的河口將近105(?)1英里寬。根據貝菲爾德船長的最新航海圖,如果從正確的角度測量,後者的寬度應該為96地理英里2。無論是從長度上說還是從寬度上說,它的入海口在世界各大河流的入海口中,都首屈一指。洪堡說,南美河流中入海口最寬的普拉特河河口寬94地理英尺,而且他還發現,奧里諾科河距離河口560英里的地方寬度超過了3英里,不過他並沒有說600噸位的船可以在奧里諾科河上航行,而它們可以沿著聖勞倫斯河抵達蒙特利爾――這兩者的距離是相等的。

1問號為英文原版中即有。

2距離等於海里。

如果他說這樣的艦隊到目前為止還能在內陸的城市港口航行,那我們對奧里諾科河的印象肯定會截然不同。或許沙勒瓦把聖勞倫斯河描述成了世界上最適合航行的河流。在蒙特利爾和魁北克中間的河道平均大約2英里寬。遠在432英里之外的三河城都能感覺到它洶湧澎湃的浪潮,這個距離相當於從波士頓到倫敦了。卡姆曾經在遠在魁北克下游六七十英里的瓦埃角河岸附近發現了大量的海邊植物,比如海蓬子、海豌豆、海乳草、海灘草、沿海車前草、匙薺屬等植物。

地理學家居約說,馬拉尼翁河長達3000英里,流入該河道的水域面積達150萬平方英里;密西西比河也長達3000英里,但是它的水域面積只有80~90萬平方英里;而聖勞倫斯河全長只有1800英里,水域面積超過了100萬平方英里(達爾比說是50萬平方英里)。說到湖泊,他說:「那些龐大的淡水海加上聖勞倫斯河,水域面積接近10萬平方英里,經計算,其水量佔地球表面淡水量的一半。」不過,這些計算必定是非常粗略的,誤差非常大。它的支流渥太華、聖莫里斯和薩格奈本身就是大水系。據說後者河口的深度超過了1000(?)1英尺,而河中陡直峭壁的水下部分的深度和水上部分的高度一樣。

1問號為英文原版中即有。

飛行員說,要沿著聖勞倫斯河溯流而上150英里,測深繩才能探測到水的深度。根據貝菲爾德的航海圖,聖勞倫斯河最深的地方為228英尋。工程師麥克塔格特發現「渥太華是大英帝國最大的河流,就算其他所有河流全部匯入一條河,也比不上它」。旅行家格雷寫道:「幾條多瑙河、萊茵河、塔霍河和泰晤士河等淡水河的寬度為20英里(他剛好去過那裡),不值一提,它們的深度只有10到40英尋。」而且,「整個歐洲大陸範圍內,估計沒有哪條河能與聖勞倫斯河相提並論。一般來說,南方各州一馬平川,都是內陸地區;而這裡映入眼帘的都是雄偉壯觀的美景,這裡所有的事物規模都十分宏大――山巒、叢林、湖泊、河流、峭壁、瀑布。」

我們還沒有得到聖勞倫斯河和南美河流的對比數據,不過顯然,鑒於它的湖泊、河口以及瀑布,它可以輕鬆地在世界各地的河流中獨佔鰲頭。正如布謝特所說的那樣,或許它注入海洋的水量沒有亞馬孫河和密西西比河多,但是它的面積和體積遠遠地超過它們。然而,遺憾的是,這條宏偉的河流從十二月初開始結冰,一直到四月中旬才解凍。彼時,從英格蘭起航的第一艘輪船抵達這裡,而鮭魚、美洲西鯡、鯡魚在春季溯流而上,供河岸飢餓的居民捕食充饑。正如有人提出的那樣,如果這條河流從紐約所在地入海,誰能說得清楚這片大陸又將如何書寫自己的歷史!

「錫德納姆勛爵」號輪船五點就要起航前往蒙特利爾,我參觀過博物館,又看了幾眼城牆,就匆忙趕回碼頭登上船。我在船上找好座位后,發現還剩下一個半小時,記起來我去找布丁的時候在那家餐館看到的加拿大地圖,意識到離開這個國家后可能再也看不到這種東西了,於是又回到餐館,問店家能不能近距離看看,店家同意后,我把桃花芯木的桌子挪到下面,把自己的手絹鋪在上面,然後站在上面,把所有需要的東西都抄了下來。服務員走進來看到后,讓我不要站在桌子上,「有幾位紳士要用這個房間,先生。」我從桌子上下來,沒有摔斷一隻酒瓶的脖子,也沒有摔斷我自己的脖子。我對他們表示了感謝,然後買下拿給我的乾糧。輪船起航后,我們很快就來到即魯日角齊平的地方,此地在魁北克上游8英里的地方。羅貝爾瓦先生曾帶著三艘輪船來到這裡,而後讓其中兩艘返回家鄉,帶著一支船隊留在這裡,度過1542―1543年的冬季。他們的伙食如下(我是從原文翻譯過來的):「每餐只有半磅牛肉和兩條麵包,每條麵包一磅重。他們晚餐吃豬肉和半磅牛肉,午飯是牛肉和兩把沒有牛肉的豆子。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吃腌過的鱈魚,有時候是沒有腌過的,晚餐有牛油;午餐吃鼠海豚肉和豆子。羅貝爾瓦先生公正嚴明,根據每個人的犯錯行為來施以懲罰。一個名叫米歇爾?加永的人因偷竊而被弔死;南特的約翰因犯錯而被關進籠子里;還有些人也被關進籠子里;很多人都受過鞭刑,有男人也有女人;通過這種方式,他們和平安定地生活下去。」1664年,耶穌會印刷的一篇聖勞倫斯河航行報道寫道,「從杜門角溯流而上到魁北克這段旅程非常有趣,你可以看看這邊,看看那邊,方圓8里格內,沿岸的農田和房屋,都是我們法國人建造的。右邊是博波爾的領地和聖母天使的領地;左邊是美麗的奧爾良島。」該旅行者還提到在聖彼得湖前端的黎塞留島看到的幾種水果,「各種小蘋果、山楂果和梨子打了霜才會成熟。」

船還沒有駛離岸邊,夜幕就降臨了。我們之前一夜之間就從蒙特利爾抵達魁北克了。回程是逆水行舟,所以比來的時候要多花一個小時的時間。第一個沿著聖勞倫斯河逆流而上的白人雅克?卡蒂埃在從現在的魁北克到聖彼得湖腳下的那段旅程中(大約為從魁北克到蒙特利爾的一半路程)說:「從那天(19日),到那個月(1535年9月)的28日,我們沿著那條河溯流而上,沒有耽擱一個小時或者一天的時間。在此期間,我們看到了廣闊平坦的鄉野和田地,到處都生長著世界上最美的樹木。」然後他接著描寫那些樹木。不過我們就睡了一覺,醒來后發現我們已經駛過了那片他花了八天時間才走完的田野。卡蒂埃肯定睡得很不好。我們在河上花的時間不夠長,體會不到它有多長,只有它的寬度給我們留下了印象,就好像駛過一兩英里寬幾英里長的湖泊似的,而我們或許睡了一覺就過了歐洲一個王國。卡蒂埃如期在9月28日那天抵達聖彼得湖的前端,他在談到當地人的時候說:「我們打著手勢問他們這是不是去蒙特利爾的路線,他們說是的,還說從這裡到那裡還要3天時間。」結果他10月2日才抵達蒙特利爾。

拂曉時分我們已經過了聖彼得湖,我登上甲板,眺望前方的群島。我們的船在平靜的水面上平穩而有力地往前沖,我們彷彿是從夢境中醒來。遠處沿岸生機勃勃的倫巴第楊樹鬱鬱蔥蔥,儘管有人為景觀的痕迹,但讓人們眼前一亮,它們和河岸兩邊以及群島上纖細優雅的榆樹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距離蒙特利爾15英里的瓦雷納教堂突兀地出現在我們前方,從遠處望去,它彷彿是聖勞倫斯河的一部分,從河流上破水而出。接著,皇家山映入眼帘,它標示出蒙特利爾城的所在地。我們七點左右抵達蒙特利爾,下船后立即出發去爬兩英裡外的山。儘管有無數塊牌子恐嚇將對入侵者施以最嚴苛的罰款,我們還是視若無睹,徑直穿過幾塊田地,經過一棟老房子,據說這棟房子屬於麥克塔維什――我認為是西蒙?麥克?塔維什,也就是西利曼所說的「西北船隊的創建者」。他的墓園在叢林後面,墓園牆壁很高,而墓碑比牆壁更高。他的家人都返回歐洲了。他不可能想到自己幾年後就命喪黃泉,被埋在一堆陰鬱的亂石下,被世人遺忘,甚至拿撬棍去撬都想不起他這個人的存在。啊!可憐的人,多麼令人扼腕的結局啊!然而,或許在我所知的人當中,他才是最可敬的。我們爬上山頂,蒙特利爾城的風景映入眼帘,還有平坦、肥沃、廣闊的島嶼,聖勞倫斯河匯入湖泊的洶湧水流,聖亞森特、佛蒙特州和紐約附近連綿的群山,西邊渥太華俯瞰聖安妮的河口。就在聖安妮,那位旅行家曾高唱他的「臨別讚歌」,和文明世界辭別――多虧穆爾的詩,這個名字是加拿大地名中最富有詩意的。第一個白人卡蒂埃曾於1535年10月3日爬上這座名叫蒙特利爾1的山,如今,我們也爬上這座山,和他一樣,「我們遠眺那條河流,那宏偉、壯闊的大河朝西南奔騰而去」,朝著唐納科納,從加拿大曆經一個月的旅程才抵達的地方奔騰而去。那裡生長著很多肉桂和丁香。正如當地人告訴他的那樣,在那裡,過了三個湖,便看到一片unemerdouce――溫和的海,delaquellen』estmentionavoirvulebout――沒有提及有誰看到盡頭在何方。這裡跟遠處新世界內地的印第安城鎮不一樣,有人帶著我們去看河流的源頭,我們發現這裡竟然是一座華美的石城,熙來攘往,主要居民是白人;只有幾個印第安人在拉欣火車站向我們出售籃子。而奧雪來嘉或許是一個消防分隊或者一家小吃鋪的別緻名字。

1蒙特利爾「Mont-real」還隱含著「真正的山」的意思。

從皇家山到蒙特利爾

我們在10月2日星期三傍晚離開蒙特利爾。在拉普雷里的車上,美國北佬們自己給自己找樂子,一路上他們都在惟妙惟肖地模仿輕便馬車車夫的吆喝聲,直到波士頓,這讓法裔加拿大旅客覺得特別有趣。我在聖約翰斯的船上看到有人穿著土布做的灰色厚外套,或者叫帶帽長斗篷,圓錐形的滑稽風帽搭在他們肩后,像一個小布袋,好像隨時準備遇到情況就扣在頭上,儘管他們頭上已經扣了一頂帶檐帽――做這副打扮的人我在加拿大其他地方也看到一兩個或者更多。瞧他們的樣子,彷彿只要外套是嶄新而整潔的,他們就很得體,不過很快就呈現出一副卑賤醜陋的樣子,就像那些抹布和垃圾坑。我們早上一大早就到了伯靈頓,美國北佬們在這裡試圖以假幣充當加拿大銅幣,不過報童認得很清楚。我們穿過格林山脈往回走,我從來沒有在加拿大見過這麼燦爛的秋色,就像之前在佛蒙特州看到的那樣。或許,前者還沒有像這些山谷這樣,和炙熱的夏日形成強烈而突然的鮮明反差吧。我們通過阿什伯納姆的時候,看到遠處田野上有一棟嶄新的房子,有個乘客大聲叫起來,全車人都聽到他的聲音了,「瞧那兒,全加拿大也沒有這麼好的房子!」我對他的評論不置一詞,因為那棟房子雖然看著整潔乾淨,有幾分華麗,環境舒適。可是恕我直言,也就跟新英格蘭的普通房子差不多,其富裕程度就好比房主至少可以支付得起春天房子維修的費用,而加拿大的房子一般不像有這個經濟能力。別看房子都是石材修築的,也就跟我們的穀倉差不多,除了那些花得起錢也有品位的別墅,只有教堂還算得上像樣。普通的新英格蘭房子放在加拿大也會被當作別墅,而這裡每個村子都至少有幾位紳士或「鄉紳」,不過整個村子都屬於一個領主。

我星期四晚上回到家,算起來在加拿大隻待了一個星期,走了1100英里遠。這次出行共花銷12美元75美分,其中包括兩本旅遊指南和一張地圖,價值1美元12.5美分。我沒指望能看到所有的英屬北美部分,廉價的短途旅行不可能做到這點,除非是去艾西海,就像赫恩或馬更些所看到的那樣。毫無疑問,有些有趣的東西會被漏掉。我希望能更深入地探究「加拿大產」這個詞語背後的東西,自然科學家總是頻繁地使用這個詞語。我還希望能走得更遠,徒步穿過加拿大更荒蕪的地方,或許那裡被稱作「加拿大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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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一個人的遠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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