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利安文明的興衰
哈拉巴文化的興起
印度河是南亞次大陸最長的一條河流,全長3200公里。
它發源於喜馬拉雅山,由北向西南,主要流經今天的巴基斯坦境內,最後注入阿拉伯海。由於北方山上積雪每年夏季融化,西南季風又帶來雨水,河水水量充足。沖積的土壤上覆蓋著一層含有礦物質的淤泥,十分肥沃,適於農業。附近產有石料與金屬礦石,野生動物種類也很多。加之,水道四通八達,運輸便利。這一切都為哈拉巴文化的產生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在哈拉巴文化興起以前,印度河流域及其附近的俾路支、阿富汗等地已有向城市過渡的文化。學者們稱之為前哈拉巴文化。這一文化的主要遺址有俾路支的基利·古爾·穆罕默德、阿富汗的蒙迪加克、信德的阿姆利與科特·迪吉、拉賈斯坦的卡里班甘和哈拉巴的下層前哈拉巴文化層等。它們大致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在公元前3000年以前,初屬前陶器的新石器階段,後有了陶器並出現銅器,已馴養羊、牛,過游牧生活;第二階段為公元前3000—前2700年,銅器的增多與青銅的出現,經營農業畜牧業,定居生活,出現陶工記號,表明書寫的開始;第三階段自公元前2700年開始,有了城市雛型、城堡與外城兩部分的布局,整齊排列的街道與房屋、燒磚砌的陰溝的出現等。一些前哈拉巴文化的地區似乎有的被哈拉巴人和平地接替,有的則遭到他們的破壞;但不管怎樣,哈拉巴文化就是在前哈拉巴文化的基礎上興起的。
前哈拉巴文化與鄰近的同時代的伊朗文化有著密切的關係,銅的冶鍊術就是由伊朗傳到阿富汗與俾路支的。哈拉巴文化與西亞蘇美爾文化又有許多相似之處。因此,有的學者就認為哈拉巴文化源出於西亞特別是伊朗(費爾塞維斯、皮戈特等),有的甚至認為哈拉巴文化是由蘇美爾移民傳入的(沃德爾、普淪·納特)。但以上發掘的文化遺址已經充分證明這一文化是在本地文化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儘管有一些外來的影響。這裡又牽涉到誰是這一文化的創造者的問題。根據在摩亨約·達羅發掘到的11具人屍遺骸的分析,休厄爾與古哈認為有原始澳語人、地中海人、蒙古人和阿爾卑斯人四種。後來發掘到的屍骨增多(在哈拉巴有260具、摩亨約·達羅41具、羅塔爾2具、卡里班甘3具)。據薩卡爾研究,就頭部指數來說,摩亨約·達羅人和今天的信德人,哈拉巴人和今天旁遮普人,羅塔爾人和今天古吉拉特人都很相似,說明他們是土生土長的。但由於屍骨的殘破,能提供人種資料的雕像又太少,不足以肯定居民的人種。大多數學者認為這一文化的創造者是達羅毗荼人,可能還有原始澳語人、蒙古人等。
哈拉巴文化的全盛
公元前3000年中葉,哈拉巴文化已進入到青銅時代,全盛時期開始。他們知道熔解礦石、鍛冶、鑄造和焊接金屬器具,冶金術有了一定的發展。他們可能按一定比例製造銅錫合金或銅砷合金,即青銅。用銅或青銅製造生產和生活用具、武器等。如斧、鑿、魚鉤、刀、矛頭、箭頭、碗、盤、鏡、指環、小銅車模型等。由於錫的缺乏,青銅比較貴重,石器仍在使用。
社會經濟有了很大發展。居民主要從事農業,使用青銅的鶴嘴鋤與鐮刀,可能還用木犁、帶齒的耙和石鑿耕種田地。又用水牛和珚牛作耕畜。由於印度河經常泛濫成災,在和洪水進行鬥爭中,人們已經學會築堤壩和引水灌溉,還製作揚水器向高處送水。主要農作物有大麥、小麥、稻、豌豆、甜瓜、椰棗、棉花和胡麻等。畜牧業在經濟中也佔有重要地位。已馴養的牲畜有水牛、珚牛、黃牛、山羊、綿羊、豬、狗、貓、雞、象、駱駝,等等。手工業方面,除冶金、糧食加工外,還有棉、毛紡織、刺繡、染色等。制陶業是重要的手工業部門,此外,還有珠寶製造和象牙工藝等。隨著物質財富的增多,商業也發展起來。印度河流域本地出產的棉布、香料、木材、珠寶等輸出到西亞等地;他們製造的工藝品,原料很多來自鄰近地區及印度次大陸以外的地方。陸路使用車輛和牛、駱駝運輸,水路有船隻。生產和交換的需要,形成度量衡制度。計量長度用介殼尺和青銅桿尺。單位長度,前者為0.67厘米,後者為0.9厘米。均為十進位制。
重量是用砝碼來衡量,單位重量為0.875克。珍寶珠玉的買賣用小砝碼,二進位制;非貴重物品用大砝碼,十進位制。
社會交往,包括商業交換的增多,出現了記載語言的文字,哈拉巴文化的文字大多刻在石頭或陶土製成的印章上(印章文字)。有些印章可能用在商業上,如在兩河流域南部的溫馬城就發現有蓋上印記的印度棉織物,可能作為製造者的標記。全部文字元號據統計有417個(有的學者認為基本符號為26個),一般是用直線條組成,字體清晰。由於有些符號是描繪人、鳥、魚等圖形,有的學者就認為是象形字。但在羅塔爾發現的後期印章文字已經簡化,基本符號只有22,圖形消失了,有的符號加上可能標明重音的短划,有的兩個符號連寫,一般認為這已是向字母文字過渡的表音文字。印章上的文字、陶器和金屬器上的銘文字數都很少,一般為五、六個符號,最多的為26個,書寫是由右到左。
這種文字至今尚未解讀。爭論的問題是這種文字究竟記錄的是哪種語言。這和誰是這種文化的創造者有關。有的認為是達羅毗荼語族(馬歇爾、赫拉斯等),有的則認為是印歐語族(赫羅茲尼、拉奧等)。近年來有人試圖用電子計算機釋讀這種文字(帕波拉、克諾羅佐夫、馬哈代文等)。一些研究者聲稱已解讀成功,但還沒有得到公認。
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交通中心地區人口的密集,形成了城市。城市的規模大小不等。哈拉巴和摩亨約·達羅是這一文化的兩個重要中心,也是兩座最大的城市。各佔85萬平方公尺的面積,人口各有三四萬人。較晚發展的羅塔爾面積為47500平方公尺,人口只有2000至2500人。
這些城市的建築都有一定的規劃。城市布局一般分為兩部:西部是城堡;東部是下城。城堡呈平行四邊形,周圍有高厚的城牆,建立在泥磚砌的地基上。城牆每隔一段距離就有方形棱堡和塔樓,城外有護城河。下城面積較大,地勢較低。城堡區是行政中心,擁有一些公共建築物,如宮殿、行政大廈、穀倉、浴室,可能還有寺廟。下城則是商業區和居民區,有商店、手工業作坊、飯館、旅舍及一般住房。居民區附近有墓地。城市交通有成直角相交的大街,有的寬達十或十一公尺,長0.8公里。這些街道把城市分為一些方形或長方形街區,其中又交叉有小巷,有的小巷只寬2.3公尺。
街道兩旁是房屋,建築物不能侵佔大街地面。為了便於交通,在十字路轉彎處,房屋牆角砌成圓形。又為了避免車輛急轉彎,損壞街角房屋,設置了木樁保護。在街道上,每隔一定距離設有路燈桿,可以照明。寬的大街可以並排行走九輛大車,可見當時城市來往車輛和行人是很多的。確是一派繁榮興盛的景象!
城市規劃還包括有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統。供水有水井,幾乎每一住屋都有自備水井。每條巷道有一公共水井。排水用陰溝,大街下為深30.48—60.96厘米、寬22.86—45.72厘米的主溝,每戶有支溝與主溝相通,樓上的污水經垂直的水管通向地下溝道。雨水和污水通過溝道最後流進大河。為了防止渣滓淤塞溝道,支溝進入主溝處有污水坑,主溝每隔一定距離也有水坑,人們可以檢修溝道、清除污物。
房屋結構與位置選擇都以實用為目的。穀倉注意通風設備,有磚台、過道,保持倉內乾燥,以免穀物潮濕腐爛。地址選在河邊,便於從水路運輸糧食,附近建有加工場地和供勞動者住宿的小屋,便於就近加工和對勞動力的使用與管理。大浴室有專門的供水井和排水溝道。有水閘可以啟閉,以便隨時排水。池底和四周在磚牆間鋪有約2厘米厚的瀝青,防止漏水。住屋最小的有兩間房,一般的至少有三間。
樓房有二層也有三層,它們都有開闊的庭院,配備有廚房、浴室、廁所、儲藏室、起居室、卧室等。陶工作坊設在市區外,以免燒窯煙灰污染。
這一時期已出現財富分化和階級對立的現象。從遺迹中可以看到:有的是庭院寬敞、設備完善的高樓大廈;有的卻是矮小、簡陋、擁擠不堪的茅舍。在妝飾品、殉葬品,甚至連兒童玩具中,有金玉珠寶的精巧製品;也有泥土和貝殼制的粗劣物品。貧富差別十分懸殊。社會階層已有祭司、戰1
著珍貴長袍、系著嵌有寶石的束髮佩帶的祭司像,顯得莊嚴貴重;也有頭戴滿布刺痕的圓形便帽、頸下戴有前面凸出的項圈的赤陶男像(項圈可能是奴隸標誌),表現卑賤屈辱。
有頭戴扇形妝飾、頸、耳和臂佩帶珠寶瓔珞、腰纏富麗腰帶的雍容華貴的母神雕像;也有妝束單薄、簡樸的裸體舞女青銅雕像,她與母神相比就十分寒酸。這也都反映出階級的分化。印章中有描繪奴隸主拷打奴隸的情景,還有用人犧祭神的圖形,墓葬中也有用人陪葬的事例,說明階級矛盾已經存在。從城堡塔樓、高牆深院的森嚴防衛以及城市生活的管理控制,還有統一的規劃等來看,顯然已有了統治機構,產生了國家。但由於印章文字尚未譯讀成功,考古發掘中缺乏更有說服力的材料,這裡只是根據已有的資料並與其他文明古國(如埃及、兩河流域的奴隸制國家)文物進行比較而作出的比較切合實際的推斷。至於說這些國家的統治制度是祭司執政還是共和政治,國家組織是城邦聯盟還是帝國,那就更是一些推論了。
這時期人們的生活內容相當豐富,且具有特色。除生產活動外,在物質生活方面,當時人吃的是肉、魚、麵包、餅、蔬菜、水果、牛奶等,穿的是棉布和毛織品,上衣象圍巾,下衣類似今天印度人穿著的腰布。飲食生活用具有碾谷石磨、擦肉具、制餅模子、烘麵包的爐子、做菜的鍋、過濾的穿孔陶器以及盛放食料和飲料的瓮、罐、碗、盤等,還有照明的燈、燒香的爐。他們非常講究潔凈,十分注意妝飾打扮。發現的珠寶飾物和化妝品很多。各種人物雕像和印章上雕畫的人物,不論男女都佩戴著許多飾物,如頭飾、佩帶、項鏈、耳環、臂釧、手鐲、指環、腳鐲、腰帶、胸飾等(其中腰帶、鼻飾、耳環、腳鐲只有婦女佩戴)。已發現的修飾面容的用具有梳妝台、青銅鏡、化妝盒、象牙梳、剃刀,還有穿孔器、耳杓子和鑷子。化妝盒內盛放紅赭色胭脂、白色撲粉、綠色土塊、眼膏等各種化妝品。當時人們已經知道塗口紅、撲粉、擦眼膏、洗髮,修面、梳髻等美容方法。祭司雕像的面部修飾和青銅舞女的優美髮式,都可以作為這方面的例證。當時人對遊藝玩樂很喜愛。發現的娛樂用品有各種骰子、象牙杖、象牙魚、象牙柱、棋盤等,印章雕畫中畫有手鼓、響板、豎琴、七弦琴,還有鬥牛、鬥雞等圖景。還發現有養蟲、養鳥的陶籠。狩獵、釣魚也有作為娛樂活動的。兒童玩具有石彈、泥偶、撥浪鼓、鳥形哨、羊拉小泥車、猴爬繩等。人們最流行的娛樂是擲骰子。
關於醫療衛生方面,當時人除了注意潔凈、防止污染外,可能已知道用藥物治療疾病。發現的藥品有用漆黑物質製成的暗棕色溶液,經鑒定為五靈脂,專治消化不良、肝病、風濕病等。還發現有儲備的烏賊骨,內服可以開胃,外敷又可治耳、眼、喉和皮膚等疾病、鹿角、羚羊角,可能還有犀牛角也都用來作藥物,珊瑚和尼姆樹葉也是葯。外科手術當時已知頭蓋骨穿孔術,他們認為這是治頭痛、減輕乳突炎並治腦外傷的辦法。
印章與雕像可以說是這時期人們的精神文化的產物。哈拉巴文化遺址中發現的印章總數據最近統計為2905個(其中包括在西亞發現的10多個)。印章一般是2.3厘米見方。
印章的刻畫有的有圖有文,有的只有銘文。圖中刻畫最多的是獨角獸。獸前立一標杆,桿頂有碗,上有籠狀物。它大概是獸槽,也可能是供焚香膜拜的香爐。其次刻畫的是當時印度常見的動物,如珚牛、短角公牛、象、犀牛、蛇、水牛、鱷魚、羚羊等,還有一些多頭獸及複合動物(人面、象身、羊角、羊腿、虎尾等合為一體)等,形象都很生動。有些印章刻畫著當時人物的生活情景,如狩獵、航行、娛樂等。
另外還有一些含有宗教神話內容的印章,如三面神獸主印章、眼鏡蛇神印章和菩提樹女神印章等,均繪有朝拜的人和獸。這些印章除用於商業上作為標記外,也作為護符,庇護佩戴者免受邪魔的侵害。但究竟有何用意,還有待文字譯讀後再作進一步的研究。發現的雕像數目不多,有石像、陶像和青銅鑄像等,最多的是赤陶燒制的雕像。石頭雕像在摩亨約·達羅出土的有十一尊,其中兩上是動物雕像,其餘是人像。在哈拉巴出土的有兩尊人像。雕像形體不大,最高的雪花石膏人像只高41.91厘米。當時雕像藝術的代表作凍石祭司雕像,高17.78厘米。摩亨約·達羅的雕像神態比較遲鈍、呆板,儘管技藝相當熟練。他們已知道使作鑲嵌手法,雕像的眼珠、耳、角和奶頭,甚至衣服上的紋飾都是用其他材料製成,嵌在雕像上,可以給人以立體感。哈拉巴的雕像顯得自然、有感情,塑造方法與摩亨約·達羅的不同,似乎先分別雕刻頭部、軀幹和四肢,然後再連接成一整體。由於風格和雕法都有不同,有的學者懷疑哈拉巴的兩尊人像不是本時期的作品。摩亨約·達羅出土的青銅舞女鑄像是哈拉巴文化的著名作品,它高11.43厘米,身段苗條,肢體修長,神態安詳自若,造型優美。水牛與公羊的鑄像也能刻畫出這些動物桀驁不馴的野性。赤陶塑像中動物像約佔3/4。其中的珚牛像最多,也最為生動逼真。還有小松鼠、小猴的塑像也很出色。人物陶像以婦女為題材料的較多,頭飾很精緻,有些還戴有角狀物,有的兩邊還各有一殼狀杯,好像是用來點燃燈油或焚香的。學者們認為這些婦女陶像可能是地母神的塑像,塑像的造型是胸部、臂部十分豐滿,象徵女性的生育能力。當時人們相信,崇拜地母神可以得到庇護,保證豐收安寧。因此,這類陶像較多。印章與雕像是這時期留下的僅有的藝術文物,因為在遺址中見到的當時房屋、列柱、器具等都以樸素實用為特色,沒有什麼裝飾雕畫。
關於當時人的宗教生活情況,印章雕畫和雕像中已有了一些描繪。不過,因為印章文字沒有譯讀,很難有明確的結論。當時的宗教信仰有對地母神的崇拜,對男神三面神獸主的供奉,還有保持下來的原始的對生殖器的崇拜,以石柱石環為象徵。此外,還保留了對動物、植物、水、火等的崇拜。印章中如?、.、車輪、三葉草等符號也都有著宗教象徵的意義。有人認為寺廟就是發現這些石雕神像所在的建築物,大浴室就是河神的廟。火神的橢圓形或矩形祭壇也有發現。在宗教節慶時可能還舉行歌舞的活動。又從有關的遺物遺迹來看,各地區的宗教信仰也不盡相同,如對地母神的信仰盛行於印度河流域,而在古吉拉特則對地母神幾乎一無所知。對火神的崇拜流行於羅塔爾和卡里班甘,卻不曾在印度河流域本地發現。從摩亨約·達羅、哈拉巴等地的墓地來看,我們知道當時流行的埋葬習俗,有三種葬法。一是全屍墓葬,體仰卧,頭朝北。飾物和化妝用具等都是殉葬物。有的用棺和屍衣。二是天葬。先將屍體暴露野外,任鳥獸等啄食,然後將殘骸和瓦罐、珠石等小件殉葬物,一併置於瓮內掩埋。三是火葬,先將屍體火化,然後將骨灰和殉葬物放在瓮中埋葬。羅塔爾墓地里發現在一個墓內往往有一男一女配對的屍骨。這是在丈夫或主人死後,其妻、仆或侍從的陪葬,近似後來的薩蒂(即寡婦殉夫)習俗。
當時人政治活動方面留下的痕迹很少。摩亨約·達羅衛城南部一座約二十五公尺見方的大廳,內有列柱矮凳,可能是會議廳,也許就是政治活動的場所。印章雕畫中一些複合動物的圖像,可能是不同圖騰部落的聯合,如長有野牛、老虎、羚羊三頭的怪獸就是三個圖騰部落的聯盟。三面神獸主頭戴牛角王冠,身邊環繞著象、虎、犀牛、水牛與羊或鹿的印章表明他是牛圖騰部落的酋長,由各個圖騰部落擁戴為盟主。這一切反映了原始社會末期部落合併統一的過程。進入階級社會後階級統治與反抗的情景已在前面提到,這裡不再重複。
哈拉巴文化的衰落
哈拉巴文化的衰落不是各地區同時出現的。中心地區如哈拉巴、摩亨約·達羅等大約到公元前18世紀就開始衰落了。城市建築出現了雜亂無章的狀況,庭院被分隔成若干小的房間;巷道被一些簡陋的小屋所擁塞,幾乎不能通行;有些大建築物已經頹廢破落,地板上堆滿了大量碎石;新屋是用破舊磚砌蓋,質量低劣;排水設備和城市的潔凈問題受到忽視和破壞;貿易也停頓了,等等。但與此同時,一些邊遠地方如羅塔爾還在繼續發展。這裡是貿易港口,城市建設大致類似摩亨約·達羅,不同的只是有一個大船塢,它的面積約219×37平方公尺,並有一條長2公里半的人造運河,與流入坎貝灣的河流相通,可以隨時把船隻引進水塢修理(但也有人不同意這是船塢,認為只是儲備飲水和作灌溉用的水池)。羅塔爾的古城文化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也衰落了。
關於哈拉巴文化衰落的原因,有的學者認為是由於約公元前1500年進入印度的雅利安人的破壞(皮戈特),可是哈拉巴文化卻是在此以前二百多年就衰落了。有的學者以為是由於洪水的危害(S·R·拉奧),但哈拉巴人和洪水的鬥爭卻是經常的,摩亨約·達羅就曾被洪水毀壞后又重建達九次以上。有的學者認為由於氣候變得更加乾旱、沙漠擴大、土壤日益鹽鹼化,迫使人們遺棄城市,造成文化的衰落(惠勒早期的看法),但據專家研究,這一時期的氣候變化是微不足道的。有的學者認為是由於過分耗竭地力,影響農業發展停滯,無力維持日益增長的人口,因而出現貧困枯竭(費爾塞維斯),但缺乏明確的論證。這種種不同的說法都是根據遺迹、遺物進行的推論。比較流行、比較全面的看法是,主要由於內部階級關係的緊張。當時貧富懸殊極大,奴隸主階級僅僅為了維持他們的生活水平,就必須對勞動人民進行沉重的剝削。統治階級的加強防衛和拷打奴隸都說明階級矛盾的尖銳。另一方面,由於當時人們還不能認識自然界生態平衡的規律,大量砍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印度河淤塞,河床升高,河流改道。經常泛濫成災,對生產和人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破壞。頻繁的自然災害,再加上統治階級的殘酷剝削和壓迫,因而使階級矛盾更加劇烈,這就為外族的入侵造成了可乘之機。入侵者可能是來自伊朗、俾路支和印度河流域鄰近的部落。大約在公元前1750年,印度河流域的很多城市都遭到入侵者程度不同的破壞。摩亨約·達羅損失最大,房屋被燒,居民受到屠殺,連兒童也不能倖免。有的地區如強胡·達羅雖沒有發現被害的屍體,卻出現了與原來不同的文物和粗糙的陶器。從此,哈拉巴文化就衰落了。
最近,對於衰落的原因又有一種新的解釋,認為在離摩亨約·達羅不遠的地方是一個地震中心,公元前1700年左右發生地震,並引起了水災,由此導致了摩亨約,達羅的毀滅和哈拉巴文化的衰落(雷克斯)。總之,這一文化究竟是怎樣衰落的,還有待於今後進一步從考古發掘中考察和對印章文字的譯讀研究,才能得出圓滿的解答。
大約從公元前2000年後期開始,屬於印歐語系的雅利安人的部落陸續侵入南亞次大陸,在哈拉巴文化的廢墟上開創了雅利安人的文化,從此開始了印度史上的吠陀時代,哈拉巴文化就湮沒無聞了。
哈拉巴文化在南亞歷史上是有著劃時代的意義的。它是青銅時代的文化,是古代城市的文化,可以說是奴隸制社會開始時的文化。它是以後印度文化發展的前驅。從後來的印度文物中完全可以看到哈拉巴文化的影響。例如公元前數世紀旁遮普和西北印度發現的陶器在花紋、圖案和外形上都類似哈拉巴文化的陶器,古代印度鑄幣上的印記和符號也和印章文字相似,重量標準基本符合摩亨約·達羅的度量制,今天印度人所用的貨車和所穿的腰布也都有些和哈拉巴文化的車輛與衣著相像。古代印度的醫書《壽命吠陀》記載了哈拉巴文化時期使用過的藥物,如五靈脂、烏賊骨、鹿角等。
在宗教方面,哈拉巴文化的影響也是相當明顯的。如《梨俱吠陀》中提到的普利色毗和阿迪蒂,還有後來的安婆和迦梨都是大地女神,近似哈拉巴文化中的地母神。對薩克蒂(陰性力量)的山羊祭在哈拉巴印章刻畫中也可找到痕迹。
婆羅門教和印度教的主神之一濕婆的前身就是哈拉巴文化中的三面神即百獸之王。哈拉巴的雕像中似乎也有實行瑜伽的跡象,後來的這種修鍊可能從此開始。此外,哈拉巴文化中對樹木、動物、水、火等的崇拜對後代也有一定的影響。
哈拉巴文化在當時世界上也是有一定影響的文化。它除了在北方從恆河上流、南方經古吉拉特向印度內地擴展外,還和西亞、兩河流域等地區也有著經濟文化的交流。例如在蘇美爾和伊朗西部的埃蘭地區就發現了哈拉巴文化的印章和陶片。阿卡德人在埃爾—阿斯馬爾的房屋建築中浴室與陰溝的安排就受到哈拉巴文化的影響。哈拉巴文化還通過蘇美爾和埃蘭與埃及和克里特島進行文化交流。這些地區出土的念珠、項圈、髮針和腳鐲等都有相似之處。可見,哈拉巴文化在世界古代史上是有著相當重要的歷史地位的。
哈拉巴文化在世界史上也有著重要的意義。它是人類文明較早的發祥地之一。它對人類文明作出了獨特的貢獻。首先,棉花種植和棉的紡織是從這一文化開始的,它對南亞次大陸、西亞的經濟發展起了一定的影響,大約過了三千年後又傳到西方。其次,作為這一文化特色的統一城市建築規劃,特別是完善的地下排水設備,在古代世界是少有的。他們製造的圓鋸、管狀鑽孔器與用貝殼制的角度測量圓筒儀等生產用具,以及陶器上釉、用融蠟法鑄造金屬器物等技術,還有標準的度量衡體制等在當時可能都有著創新的意義。第三,在印章文字、雕刻藝術和珠寶妝飾等方面的成就也顯示了他們的創造才能。哈拉巴文化是值得我們重視的人類文明寶貴的遺產。
印度河谷的「死亡之城」
1922年,在歷史悠久的亞洲古國印度,由印度本國的考古學家發掘出一座巨大的古城遺址。據考證,五千多年以前這裡就有人居住,堪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城市了。它坐落在印度河口和西納爾運河之間的狹窄地段,目前這裡早已荒涼破敗,不見人煙。冬天嚴酷的寒風使人無法忍受,而天氣轉暖后,又時常受到夾裹沙粒的風暴襲擊。今天這塊不毛之地被叫做摩亨約·達羅,意思是「死亡」。被發掘出來的這座古城也隨之被稱為摩亨約·達羅城,即「死亡之城」。但是可以想象,在古代這座繁華美麗的城市,一定曾經有過一個生機勃勃的名字。
雖然現今摩亨約·達羅城已成廢墟,但城區的全貌依然可辨。遺址的西側是一個衛城,衛城裡有穀倉、餐廳和浴池等公共設施,東側即內城所在,市中心有由南至北的大道和從東而西的長街縱橫交錯,其間穿插著密如織網的大小通道,雖有些讓人眼花繚亂但以中央大道為中心的基本布局卻很齊整。市內有不少建築物,位於各十字路口的沿街房屋大門一律向內開,鄰街牆壁都被統一砌成圓弧形,這使街景和市容十分整潔和美觀。特別值得稱道的是,城內的下水道系統非常完備。寬10公尺的市中央大道,兩旁都有排水溝。
路旁各室住戶的廢水和污水,也都通過特別安裝的下水管道流入排水溝排走。也許這個地區當年的降雨量很大吧,但在城市規劃上精心做出這種安排,這在古代西亞、埃及等地的早期城市裡還見不到呢!
城裡的住房大小不一。最早發現的一種式樣考究的套房,上下兩層設備齊全。據分析,底層是廚房、盥洗室和儲藏室,上層才是寢室,寢室還連著寬大的木製陽台。在這種房屋的附近,多半有一口磚砌的深井以解居民的飲水問題。
開始人們認為這種近於「現代」的房舍一定為數不多,所以戲稱它為「宮殿」。可後來人們驚訝地發現,這種公寓式的套房在城裡卻相當普遍。
城裡還發現了一處大概是達羅城議政廳之類的建築。它是一個正方形的平頂建築,每邊長28米。廳內有二十根磚砌的圓柱排列成四行,十分氣派。也有人估計,這個大廳可能是古代印度人祭祀或慶典的場所。可惜廳內沒有遺留下任何神像、壁畫或座位等文物,使人無法知曉這裡昔日盛會的形式和情景。
在衛城的建築物中,要數大浴池這處風景有意思了。這個露天浴池長32米,寬7米,深3米,旁邊有一組平頂的房間和環形走廊相圍。有人估計,那房間一定是更衣室,而那走廊則是讓洗浴者曬太陽或納涼時用的。浴池的四邊都建有上下的梯子,池子邊上還有引水入池的水槽。為了防止池子漏水,底部鋪砌了好幾層磚塊,上面還塗了厚厚一層樹脂。但有的學者對這3米深的池子是否為浴池表示懷疑:不會水的人誰敢下去呀?再說,為什麼要修建得如此之大呢?
但如果說這是一個游泳池的話,似乎也有問題。須知在古代,這片土地上河渠如網,為什麼那些先人還要人工營造游泳池呢?再說,那時的人們會有池中游水的雅興嗎?
有一種意見倒似乎是正確的:有些學者認為建這個池子主要不是為了洗澡或游泳,而是出於宗教信仰讓洗浴者經常洗滌身上的污物,並在潔靜肉體的同時凈化人的靈魂。但是又有人提出疑問:難道在印度文明初始時期,古代居民就有了這種近於佛教觀念的神學信仰了嗎?世俗的目的——或洗澡,或游泳,恐怕才是最直接、最現實的。
摩亨約·達羅城的居民當年是怎樣生活的呢?從發掘出來的各種遺物中,我們已可以知道一個大概。
城裡發現了各種動物遺骨:一類是熊、虎、犀牛、鹿和鱷魚的;另一類是豬、牛、羊的。第一類動物顯然是人們野外狩獵所得運回城裡來的,它說明印度的文明祖先當時曾與自然界中的種種困難和威脅進行了英勇的鬥爭,並已能很容易地降伏野獸了。第二類是家畜,它表明印度早期居民已將畜牧業作為生產活動的一項主要形式。
城裡還發現了小麥、大麥、水果和蔬菜的遺迹,這說明農業也作為早期居民生活活動的主要形式了。城內還發現了一些紡織機,看來紡織業在那時已開始興起了。
城裡出土的大量工藝品,則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摩亨約,達羅城的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生活狀況。在發現的大量陶器中,色彩的豐富艷麗和配色的自然和諧,在世界古藝術珍品中是堪稱一絕的。它們有的是深紅色的,繪有黑色的圖案;有的則以淡黃作底色,繪以綠色的花紋;還有的則是以寶石黃為作畫顏料襯托出深絳色陶瓶的凝重色彩。這些陶器的造型也別有韻味,使人看後有賞心悅目之感。城中出土的人物雕像,形象之生動,線條之流暢,也令人嘆為觀止。其中有一尊小巧的青銅女子雕塑,栩栩如生地刻畫了一個古代青年女子的美麗容貌和動人身姿。如果不加以說明這是五千多年前的古代作品的話,不少人可能會以為它出自某個現代雕塑大師之手呢!形體的線條運用十分洒脫,稍有誇張但恰到好處,出色地描繪出古代印度青年女子富有青春和浪漫氣息的女性美。這些工藝品的藝術成就,生動地反映出摩亨約,達羅城的居民在文化方面已經達到了相當可觀的水平。
城裡還發現了許多金銀首飾和寶石飾物。但是據一些學者的考證,這個時期大多數的寶石並不產於印度,而是來自波斯和中國。而出土的男性半身石像,其特徵據一些考古學家鑒別與西亞出土的石像非常近似,他們認為這是古代印度河文明地區與古代蘇美爾、巴比倫地區有著文化、經濟交往的證明。但這方面的例證目前尚很缺乏,如果能有進一步的可靠材料證明印度古代文明初期與其他早期文明地區的交往,那末不僅能夠豐富現代人對摩亨約·達羅城文明成就的深層認識,而且對於探討世界早期文明發展史上各古代民族的相互聯繫也是極為有益的。
在對古城遺址的考察過程中,有不少學者還從工藝裝飾品的不同出土點的分佈情況,對摩亨約·達羅的社會進行了一些推斷。如人們在一些大房子里發現了大量耳環、項鏈、手鐲,大都是用金銀、瑪瑙、象牙或寶石製成的。甚至個別房屋主人的腰帶,也是用珠寶串聯而成的。可是在一些小小的茅舍里,人們卻又看到用銅、錫、貝殼和獸骨製成的粗陋飾品,由此可見,在摩亨約·達羅城的晚期社會裡,已出現了貧富不均,富者佔有更多的生活奢侈品的現象。一些學者據此認為,達羅城的晚期社會形態可能已處在由原始氏族部落後期向奴隸制階級社會過渡的歷史階段。
考古學家們還通過進一步考察認為,摩亨約·達羅城與附近發掘的另一古城哈拉巴城,同是印度古代文明起源時期出現的最古老的城市。令人吃驚的是,它們本身不僅達到了很高的成就,而且在發展中對附近地區形成了較大的文化輻射面。在周圍1200—1300平方公里的廣闊地域內,曾出現過度量衡的統一,貿易的互通有無,以及文化藝術上的彼此溝通現象。有的學者甚至認為,在此基礎上以達羅城和哈拉巴城為中心,印度河谷可能出現過一個高度統一的早期帝國。當然從現今考古發掘所能提供的材料來看,這僅僅是一種猜想。
昌盛一時的摩亨約·達羅城,是如何消失的呢?這個人們普遍關心的問題,到現在還是一個謎。有人認為它是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河地區後用暴力摧毀的,但這缺乏相應的論據。還有的人認為,可能是印度河河水泛濫后造成的。他們提出儘管達羅城居民曾為防止水災做過一些努力,但後來這次印度河決口泛濫沖毀了市區的防洪堤,致使整個古城的市內建築和居民毀於一旦。儘管誰也說不清楚古城消失的原因,但有一點看法經過考古學驗證倒是趨於一致的,這就是摩亨約·達羅城是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消亡的。
最後要說明一點:我們在上面講到許多古城內的發現物,不過還有一件重要的發現物我們故意沒有提及,那就是在城內許多住家中存放的印章。它似乎是每一個家庭必有的吉祥物,上面刻有文字和圖形。這種文字,直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能夠釋讀出來,但是,這些令人頭疼的文字卻又是那樣的誘人,因為也許就在其中,隱藏著「死亡之城」的真正秘密。
雅利安人的部落和城市國家
雅利安人的各部落
大約從公元前13世紀開始,雅利安人從印度的西北方侵入南亞次大陸,從此開始了印度史上的吠陀時代,所謂「吠陀」時代,是由闡述這一時代的歷史文獻資料《吠陀》而得名。時間大約在公元前13世紀至公元前7世紀,是雅利安人從氏族社會向國家過渡的時期。
雅利安人屬於印歐語族,其故鄉可能在中亞或高加索一帶。大約在公元前2000年代中葉,許多雅利安人部落出現在印度河上游一帶。他們稱當地人為「達薩」或「達休」,意即敵人;並把「達薩」說成是黑皮膚的,「沒有鼻子的」。
看來雅利安人在外貌上和土著居民有很大差別。
雅利安人侵入印度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在吠陀文獻中有許多描述雅利安人同達薩激烈戰鬥的片斷。如在《梨俱吠陀》中有一首因陀羅(雷雨神或戰神)讚歌寫道:「他使萬物成為不穩定的;他使達薩瓦爾那屈服、消滅;噢,人們喲!他是因陀羅。」經過無數次的戰爭,雅利安人征服了當地的土著居民達羅毗荼人,並逐步征服了整個北印度。
雅利安人佔據印度河上游以後,最初還過著以畜牧業為主的生活。後來他們逐漸學會了農業。在山崗地帶,他們用牛拉重犁耕地。在河谷地帶,他們利用河水灌溉。狩獵在早期吠陀時代還起著相當大的作用。手工業有了一定的發展。
已經有了金屬用具。木工有細工匠、造房匠和造車匠之分。
到了吠陀時代後期,雅利安人各部落從印度河流域逐步向恆河和朱木拿河流域之間遷徙,至公元前1000年前半期,雅利安人就佔領了整個恆河流域。
雅利安人初到印度的時候,還過著氏族部落生活。當時部落是社會重要單位。每個部落包括幾個村社,即「哥達摩」,首領叫「哥羅摩尼」。村社由同氏族的若干家庭組成。
父親是一家之主,男子在社會上已佔重要地位。女子管理家庭,地位不低。土地為公社所有,但已有一部分分給每個家庭佔有使用。部落組織稱為「迦那」,首領叫「羅惹」。佛教文獻中往往把「羅惹」一詞與「王」字等同起來,不過這一時期的「王」是部落首領,與國家出現后的「王」在性質上是不同的。
部落首領由民眾大會選出,不過實際上已經世襲。氏族部落中還有兩個民主機構,即薩米提和薩布霍。薩布霍可能是部落的長老會,由部落中少數上層分子組成。薩米提是部落的民眾會議,由部落的全體成年男子組成。這是雅利安人原始公社後期軍事民主制度下的三種機構。
經常的戰爭,是軍事民主制時代的特徵之一。在早期吠陀時代,雅利安人與土著居民,以及雅利安各部落之間經常發生戰爭。《梨俱吠陀》中所描寫的「十王之戰」,是十個部落組成的聯盟共同反對當時最強大的婆羅多國王修達斯的戰爭。戰爭以聯盟失敗而告終。在《摩訶婆羅多》史詩中描述了另一次大戰,即俱盧族與般度族之間的戰爭。這次戰爭大約發生在公元前9世紀。初期,雖系兩族之間的戰爭,但後來北印度的很多部落都參加了。這次大戰的結果,般度族取得了最後的勝利。部落首領和氏族貴族在戰爭中掠奪了大量的財富和戰俘。例如在《梨俱吠陀》中曾提到某一個僧侶從部落首領那裡得到了成百的金塊、無數的馬牛和「載有少女奴隸的十輛戰車」。部落的軍事首領在戰爭中不斷擴大自己的權力。部落中還有正在萌芽中的專門祭司階層,他們的地位也在逐步提高。早期吠陀時代的雅利安人原始社會內部,已經孕育著階級和階級矛盾。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印度歷史開始向奴隸社會過渡了。
雅利安人各城市國家的發生和婆羅門教雅利安人對達羅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內部階級分化的結果,在一些比較發達的部落里,奴隸制和種姓制已經逐漸形成。最初的奴隸是戰俘,即被征服的土著居民。早期吠陀時代提到的「達薩」,此時已完全從「敵人」
的概念變為「奴隸」了。這時,隨著原始社會的解體,在社會上形成了四個地位不同的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婆羅門是僧侶貴族,掌握神權和壟斷文化,地位最高。剎帝利是軍事貴族,這是由部落首領和貴族組成的武士階級,掌握軍政大權,地位次於婆羅門。吠舍是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員,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交納賦稅,首陀羅是指一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他們的社會地位最低下,實際是奴隸。關於這四個等級的形成,在《梨俱吠陀》昔魯沙讚歌中是這樣反映的:當諸神分割原始巨人普魯沙時,由其身體的不同部分轉化為四個不同的等級:
「他的嘴變成了婆羅門,
他的雙臂變成了羅惹尼亞,
他的雙腿變成了吠舍,
由其雙腳生出首陀羅。」
顯然這是僧侶們為了鞏固自己特權地位而編造的一套騙人的鬼話,旨在給這種不合理的等級制度披上一層宗教外衣。這四個等級在古代印度被稱為「瓦爾那」,意為顏色、品質,漢譯佛經為「種姓」。各種姓的職業和不平等地位是生來註定的,是不能改變的。統治階級為了保持他們永恆的特權地位,在各種姓間實行內婚制,禁止不同種姓通婚。
這樣,過去那種平等的部落生活,現在為一個不平等的階級社會所代替。隨著社會矛盾日益激化,原先的氏族部落組織已變成了鎮壓人民群眾的暴力機關。部落的首領變成了世襲國王。大約在公元前1000年代初期,恆河上游出現了少數奴隸制城市國家,如俱盧、般珗羅等。早期的城市國家是以部落的某一城堡為中心而建立起來的,規模比較小。至公元前7世紀,在恆河、印度河流域又出現了十多個城市國家。但是在這些城市國家裡,還保留部落時代的薩布霍和薩米提,這兩個民主機構在國家生活中仍起一定的作用。例如國王經常有這樣的祈禱:「願薩米提和薩布霍一致地幫助我。」說明薩布霍和薩米提對王權還有一定的約束力。
在雅利安人國家形成的初期,婆羅門教占統治地位。婆羅門教的最高信仰是梵天(造物神),他們認為惟有梵天是真實存在的,是世界最高的主宰,而世間一切現象都是虛幻的。婆羅門教利用原始的萬物有靈和靈魂轉移的觀念製造出一種「業力輪迴」(羯磨)的理論。按照這種理論,人死後必定要經過輪迴,即所謂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為此,婆羅門又制訂一種為各個階級所能遵守的行為規範「達磨」(即法律)。說各個等級只有遵循「達磨」,安分守己,才能轉生為較高的種姓,否則即降為最低種姓。這些說教,實際是要人民大眾忍受一切痛苦,放棄鬥爭,永遠處於被剝削被壓迫的地位。這四個種姓不僅在現實生活中不平等,在宗教領域內也是不平等的,特別是首陀羅,他們無權參加婆羅門教的宗教生活。
雅利安人各城市國家的發展
大約從公元前6世紀初,古代印度就進入了列國並立的時代(結束於公元前4世紀)。根據佛教文獻記載,當時印度有十六國,其中主要有摩揭陀、迦屍、珘薩羅、跋祗、俱盧、般庶羅和健馱羅等。公元前1000年代前半期,恆河上游的俱盧和般遮羅等國是雅利安人政治和文化的中心。在《摩訶婆羅多》史詩中所描寫的北印度各部落的大戰,就是以俱盧國為中心而進行的戰爭。至公元前6世紀以後,恆河中下游諸國逐漸強盛起來。摩揭陀和珘薩羅在列國中居於首要地位。各國之間不斷進行戰爭。在戰爭中,摩揭陀日益強大。在頻毗沙羅王統治時期(公元前544——前493年),國勢日強,他採取遠交近攻的政策,開始向外擴張。據說他統轄了8萬個村鎮。每個村鎮設有村長和村長領導下的村會議。中央也有由各村長組成的議會。國王是最高的統治者,下面有分掌行政、司法和軍事的管理機構。到了頻毗沙羅之子阿珗世的統治時期(約公元前493至前462年),摩揭陀開始稱霸列國,阿珗世死後,大約有一百多年,統治者內部一面爭權奪位,一面繼續擴張領土,至公元前4世紀難陀王朝時代,摩揭陀國已基本上統一了恆河流域,為孔雀帝國的建立打下了基礎。
十六國大多數是王國,其中也有少數是貴族共和制的國家。例如跋祗就是一個較為典型的貴族共和國。這個國家由八個部落聯合組成,首都在吠舍厘城。佛教文獻在描寫這座城市時說:「宮室苑園林泉花果,莊嚴綺麗猶若天宮,」國王在這裡經常和臣僚們討論國事。「數相集會,講議正事。」
「君臣和順,上下相敬。」凡是在這裡參加討論政事的人,均為剎帝利貴族,並且必須是在聖池中舉行過灌頂儀式的。
只有這樣的剎帝利貴族,才有資格參與國事。因此,不管是王國還是貴族共和制,都是奴隸主階級對奴隸和平民的專政。
隨著政治、經濟的發展,在恆河中下游出現了一些有名的城市,如王舍城(摩揭陀首都)、舍衛城(珘薩羅首都)、波羅珨斯(迦屍首都)以及吠舍厘城(跋祗首都)等。在這些城市裡,工商業開始發展起來。商業不僅在內陸很活躍,而且同斯里蘭卡、緬甸和西亞等各國也進行海外貿易。
在佛教文獻中常常提到關於航海貿易遇險的故事。例如有一個故事中說:在波羅珨斯有一個商人名叫普富,他帶領五百商人入海采寶,這些商人在大海中遇暴風飄至楞迦島(今斯里蘭卡),被島上羅剎(惡魔)所害。當時從海外輸入的主要商品有金、銀、寶石、珊瑚和金鋼石等。印度輸往海外的主要商品有織物、香料、藥草和金銀寶石等。內陸通商貿易往往組成商隊,大商隊有時達幾百輛貨車。主要商品有紡織品、油、穀物、香料、金銀寶石等。隨著貿易的發展,金屬貨幣也發展起來。當時的貨幣有金、銀和銅三種,每種貨幣都各有不同單位的名稱。
在奴隸制發展和社會矛盾日益加劇的情況下,平民和奴隸不斷掀起反抗統治者的鬥爭。這方面在佛教文獻中有不少反映。例如在《佛本生經》的一個故事中,曾提到波羅珨斯的各階層人民反抗惡王的鬥爭,故事說:素為國王邪惡所激怒的人們,當看到國王乘象路過街頭時,便高聲喊道:「捉住暴君!」於是憤怒的人群從四面八方沖向國王。他們用箭、矛、石塊和棍棒等武器殺死暴君,然後將他的屍體從象上拖下來扔到壕溝里。在佛教文獻中還提到釋迦族「五百叛奴」起義的故事。這些故事生動的反映了古代印度平民與奴隸反抗奴隸主貴族鬥爭的情況。
孔雀帝國的建立
公元前518年,在伊朗高原的波斯帝國侵入印度,佔據了印度河流域。至公元前327年,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征服波斯帝國后,越過興都庫什山,於次年侵入印度河流域的上游地區。這時,東方的恆河流域在難陀王朝的統治下已經統一起來。亞歷山大妄想渡過印度河上游最東一條支流(貝阿斯河)入侵恆河流域,但由於士兵厭戰和東方難陀王朝的強大,不敢貿然前進。公元前325年,亞歷山大率主力分水陸兩路回到了巴比倫。他離開印度后,將西北印度交給兩個傀儡管轄,委派總督,留軍監管,當時,北印度的政局動蕩不安,到處爆發人民起義。據希臘史學家查士丁的記載,有一個名叫旃陀羅笈多的首領「從各地招募盜賊,慫恿印度人改變統治。」大約在公元前324年,旃陀羅笈多在驅逐希臘一馬其頓軍的過程中,推翻難陀王朝,自立為王,建都於華氏城。公元前317年,馬其頓駐軍被迫全部撤離印度。
從此,開始了孔雀王朝(公元前324年至前187年,因其出身於孔雀宗族而得名)的統治,北印度大部統一。公元前305年,西亞的塞琉古王國(即條支)侵入印度。不久雙方簽訂條約,塞琉古把大體相當於今天的阿富汗和俾路支一帶的地方割讓給旃陀羅笈多;而旃陀羅笈多給塞琉古王國五百頭戰象。孔雀王朝傳至阿育王時代(或稱無憂王,約公元前273年—前236年),對南印度進行了大規模的征服戰爭。
根據銘文記載,他在征服羯陵伽時,俘15萬人,殺10萬人。到這時除半島的極南端一部分外(至邁索爾),整個印度都在阿育王的統治下。孔雀王朝已成為一個幅員遼闊的大帝國。
阿育王崇信佛教,建造了許多佛塔(即瓟堵波)。傳說在公元前253年,阿育王召集佛教高僧在華氏城舉行了佛教史上的第三次結集,編纂整理經、律、論三藏經典,以求解決各派之間的爭論。他還派佛教徒到斯里蘭卡和緬甸等地宣傳佛教。
孔雀帝國是奴隸制君主專政的國家。國王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國家的一切軍事、行政和司法等最高權力都集中在國王的手裡。國王下面設有龐大的官僚機構,由行政長官、軍事長官和祭司長老分別掌管。另外還設有供諮詢的大臣會議。地方劃分為許多省,由總督管理。國家最基層的行政單位是村社,即「哥羅摩」,由村長管理。軍隊是專制帝國的統治支柱。據麥伽斯梯尼(駐旃陀羅笈多宮中的塞琉古大使)記載,旃陀羅笈多擁有60萬步兵,30萬騎兵和9千頭戰象。孔雀王朝利用這支強大的軍隊,對外進行侵略擴張,對內殘酷地鎮壓人民。
孔雀王朝靠著從全國搜刮來的財富,過著極其奢華的生活。據麥伽斯梯尼記載,國王行獵時,伴隨國王的全是武裝起來的女獵手。她們有的駕馭戰車,有的騎馬、乘象,儼如出征一樣。在舉行某種宗教大典時,在宮廷的遊行隊伍里,有用黃金和白銀裝飾起來的許多大象;有四馬戰車;有拿著盛滿貴重寶石的各種黃金或黃銅器皿的侍從;還有許多水牛和馴服了的獅子、豹等等。國王通常被24頭大象保護著。
阿育王統治時期是孔雀帝國的全盛時代。但這個龐大帝國沒有統一的基礎,各個地區在經濟、政治和文化上還保有很大的獨立性。因此,這個靠武力統一起來的帝國不能長期維持下去。阿育王死後不久,帝國即告分裂,約在公元前187年,孔雀帝國的最後一個國王被普沙密多羅,巽伽(屬巽伽族)所殺,開始了巽伽王朝統治時期。公元前73年左右,甘婆王朝取代了巽伽王朝。在甘婆王朝時期的摩揭陀更加衰落了,統治範圍主要在恆河流域的中下游。至公元前30年,甘婆王朝為南印度的安德羅所滅。安德羅是南印度的一個強國,它對北方的統治為時不長。摩揭陀的歷史,從甘婆王朝滅亡后直到公元4世紀初期笈多帝國興起時為止,共有二百幾十年是模糊不清的。
城市和村社經濟
列國時代,印度已經出現了不少有名的工商業城市。至孔雀王朝統治時期,後起的華氏城躍居首位。據麥伽斯梯尼記載,此城宏偉壯觀,在建築的城牆上有570個塔樓和64個大門。華氏城不僅是帝國政治中心,而且工商業也很發達。城裡管理機構分為六個部門,分別掌管手工業、外族居民、商業與度量衡、人口生死登記、產品銷售和商品什一稅等事務。市內手工業者按行業分別住在各個街坊。商業很繁榮。在手工業方面,紡織業最負盛名,不僅能生產精製的棉織品,而且也能生產高級的絲織品。冶金、金屬冷加工以及石、骨和木器加工等都有很大的發展。在建築方面,已能修建較大的水壩、結構複雜的房屋和佛塔。
商業主要是為上層服務。主要商品有紡織品、寶石、裝飾品和香料等。這些都是統治階級需要的消費品,城市手工業和商業都是在國家的市政官嚴格監督下進行的。王室以官吏經營商業,礦產品、鹽、酒之類的民需品,由國王專利銷售。內陸貿易的主要幹線是從摩揭陀到西北山口的一條皇路。這是在旃陀羅笈多時代修建的。這條皇路不僅是內陸交通的主要幹線,而且也是印度同伊朗、中亞、西亞和中國貿易的交通要道。中國的絲織品就是通過這條道路輸往印度的。《政事論》中曾提到「支那帕塔」一詞,意思是中國產的絲。這一時期的海外貿易,主要是西亞的兩河流域和埃及,出海港口是婆盧羯車,同斯里蘭卡和東南亞的海上貿易,主要通過耽摩栗底港。
古代印度的村落,即村社,大者上千家,小者幾十戶。
村社有自己的管理機構和公務員,村長由國王任命。村落周圍有土牆或籬笆。圍子外面是村社的耕地,分配各家使用。
主要農作物有稻、大麥、小麥、豆類、棉花、甘蔗和胡麻等。耕地以外是公共牧場。兩村交界處有一片叢林地帶。這是獵人活動的場所,樵夫也常到這裡砍柴。村社與村社之間彼此很少往來,各自成為一個獨立的小天地。每個村社在經濟上自給自足,各有自己的手工業,如紡織、冶鐵、制陶等。由於農村經濟的獨立性,同城市幾乎沒有什麼聯繫。
村社農民對土地的關係,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是不相同的。在一些發展比較緩慢的地區,土地歸公社集體所有,分配各家使用。各家份地之間有公用的灌溉溝渠。份地面積通常不大,大體只夠一家耕種。有些少數地區還存在集體耕種、平均分配的氏族公社。但是,在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已經出現了私人佔有土地,如《政事論》中曾記載關於土地買賣的一些規定。歷史文獻還提到一些大土地所有者。例如在《佛本生經》中提到有一個婆羅門擁有一千迦梨沙(一迦梨沙近似一英畝)的稻田。在田莊里勞動的,一半是奴僕,一半是僱工。廣大農村的村社成員是奴隸主階級主要剝削對象。國家對村社實行沉重的剝削,通常是徵收收成的1/6,有時則加重為1/4。國王把剝削來的財富,一方面以俸祿、賞賜等形式分給奴隸主階級,另一方面用以維持龐大的國家機器,保護整個奴隸主階級利益。
奴隸制的全盛
孔雀帝國時代,社會生產力有了很大的提高,鐵器的製造和普遍的使用,以及新興城市的出現和商業的繁榮,促進了奴隸制的發展。這時,奴隸制度已經進入了繁盛階段,奴隸的來源很多,使用的範圍也很廣泛。《摩奴法典》列舉了以下幾種來源:戰俘奴隸,債務奴隸,家生奴隸,賣身奴隸,繼承下來的奴隸和罪奴等。國王是大奴隸主。不少僧俗貴族也佔有很多奴隸。在國王的大莊園中,耕種土地的大部分是奴隸,也有一些是僱工和罪犯。在王室作坊中,使用奴隸勞動很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女奴隸。這些女奴隸天一放亮就得進入工場,不許隨便講話,如果完不成任務或浪費了原料,就要受到割去大拇指的懲罰。在有月亮的夜晚,監工們還把她們趕進工場,藉助月光勞動。在王室牧場里,也使用奴隸勞動,包括放牛、擠奶、攪乳等。在僧俗貴族的莊園中,有大量的奴隸用於農業、手工業和畜牧業。王室及一些顯貴之家還使用宮女、侍從、舞女、歌手和乳媼等,他們的地位和奴隸沒有多大區別。
奴隸大多數用於家務勞動,如釀酒、做飯、打水、推磨、搗米、脫粒、看守倉庫、園丁以及向田間送飯等。奴隸勞動相當繁重。《佛本生經》描寫一個王家奴隸廚師的勞動情況時說:他很早就得起身為主人做飯,飯後還要劈柴、洗碗、打水,身體非常疲勞。有些碾米的女奴,常常工作到深夜。一年之內,不問天氣,不問節日,奴隸們從來沒有片刻的閑暇時間。解放奴隸要舉行一種儀式,就是從奴隸肩上取下水瓮,然後打碎,表示奴隸已經解放。這說明,勞動確是奴隸的沉重負擔。
奴隸是奴隸主的財產,可以同牲畜一樣買賣、抵押、交換。佛經文獻在提到顯貴之家財富時,常常把「僕從奴婢」
和「金銀珠寶」、「象馬豬羊」並列。奴隸主對奴隸可以隨時拷打、加上鎖鏈或打上烙印等。在奴隸制度下,奴隸沒有任何財產,沒有人身自由,過著悲慘的苦難生活。
種姓制的進一步發展
種姓制(瓦爾那)和奴隸制是有區別的。奴隸制是古代印度居民的階級關係,即從奴隸與奴隸主這兩大階級的階級範疇來劃分的;而種姓制是古代印度居民的等級關係,即從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這四個種姓的等級範疇來劃分的。但這兩者又不能截然分開。在四種姓中間包括奴隸主與奴隸這兩大階級的內容;反之,在奴隸與奴隸主中間也有種姓的區分。一般說來,作為奴隸主的主要是由婆羅門、剎帝利和大商人吠舍組成;而奴隸,主要是由首陀羅和貧困吠舍組成。但這不是說,只有低級種姓才能成為奴隸而高級種姓不會淪為奴隸。有時出身高級種姓的人因債務也有可能變為奴隸,但是法律總是力圖不使高級種姓出身的人淪為債奴,因此,種姓制和奴隸制既有區別,又有聯繫。
種姓制到帝國時代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這一時期的各類法典以大量的條文記述了這種關係。為了鞏固高級種姓的特權地位,嚴禁低級種姓從事高級種姓的職業,《摩奴法典》規定:「低級出生者因貪慾而以高級種姓的職業為生,則國王剝奪其財產後,應立即放逐之。」這就固定了各種姓職業的世襲性,從而保證了高級種姓的特權。法典為了維護高級種姓的特權地位,強調各種姓都實行內婚制,禁止異姓通婚。特別是嚴禁低級種姓男子與高級種姓女子通婚。法典規定:向高級種姓之女求婚的低級種姓之男,應處以體刑。首陀羅只能同首陀羅互相通婚。在《佛本生經》中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理髮師的兒子愛上了離車族的一個少女。他父親勸告說:「我的兒子,你不要把願望執著在辦不到的事情上。你是理髮師的兒子,屬低級種姓(首陀羅),而離車族的少女屬高級種姓(剎帝利),剎帝利的女兒是不能和你成親的。」結果理髮師的兒子在絕望中憂鬱而死。這一故事鮮明地反映了古代印度社會階級差別的森嚴。
這樣,四種姓的不同地位便被固定下來。高級種姓為了維護他們的特權利益,在宗教社會生活方面,四種姓間都規定了嚴格的界限。這種界限在前三種姓雅利安人與第四種姓首陀羅之間最為嚴格。文獻中提到「在宗教儀式上,首陀羅只能為高級種姓的人洗腳,因為他是由生主神的腳創造出來的。」首陀羅根本無權參加雅利安人(前三種姓)的宗教生活,即使聽一聽或看一看雅利安人的聖書《吠陀》也是不能容許的。法典規定:假若首陀羅故意聽人誦讀《吠陀》,須向他的耳中灌以熔化的錫或蠟。假若他誦讀《吠陀》,須割去他的舌頭,各種姓間在法律面前的不平等地位也是少有的,而且涉及生活的各個方面。就刑事方面來說,諸如侮辱罪、傷害罪、通姦罪、盜竊罪和殺人罪等在四種姓之間都有不同的規定。以侮辱罪來說,法典規定:婆羅門侮辱了首陀羅只罰款幾個錢;相反,如果首陀羅辱罵雅利安人時,要割斷他的舌頭。法律上的不平等關係還表現在民事方面。以債務為例:假若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如果債務人和債權人屬同一種姓或屬較低種姓,須以勞役償還;相反,如果債務人高於債權人的種姓時,應逐漸償還。法典這一規定旨在維護高級種姓不致因債務而淪為低級種姓的奴隸。
總之,法典關於種姓制度的一切規定都是為婆羅門和剎帝利等級服務的。前者壟斷宗教大權,後者壟斷軍政大權,都屬於統治階級。第三種姓吠舍,原屬雅利安人的一般公社成員。但隨著階級的分化,在吠舍種姓中間出現了一些富裕的大商人和高利貸者,他們也應列入統治階級的行列。貧困化的吠舍則逐漸接近於首陀羅的地位,他們組成了當時的平民大眾,其中也有不少人淪為奴隸,第四種姓首陀羅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他們的社會地位最為低下,或成為奴隸,或成為僱工,與貧苦的吠舍一起成為古代印度社會最受壓迫、最受奴役的勞苦大眾。
隨著社會生產和勞動分工的進一步發展,在首陀羅和吠舍種姓中間產生了許多從事不同職業的集團,如戰車製造者、鍛工、木匠、製革者、陶工等。這些不同的職業集團,在種姓制度的影響下,也各自逐漸地脫離原來的種姓而形成為一種獨立集團,印度人稱為「加蒂」。葡萄牙人侵入印度時誤稱為「卡斯塔」,現為世界通用的「卡斯特」一詞即由卡斯塔一詞而來。玄奘《大唐西域記》中稱為「雜姓」。卡斯特在《摩奴法典》中記有五十多種,其中社會地位最低下、最受歧視的是旃荼羅(山林地區的落後部落)。他們被認為是一種不可接觸的人。在《佛本生經》中曾提到某一年輕的婆羅門因飢餓而吃了同他一起趕路的旃荼羅的剩飯,事後想起自己是出身高貴的人,於是非常悔恨,食物和血一起從口中吐出而死,不僅接觸旃荼羅或吃他們的東西被視為是玷污,就是看見了他們也被認為是不吉利的。《佛本生經》中有這樣一個故事:有兩個旃荼羅進城去賣他們的貨物。在途中遇見兩個貴族家的女兒。她們認為這是不祥之兆便返回家中,隨後用香水洗自己的眼睛,因為旃荼羅玷污了她們的眼睛。這一故事真實地反映了旃荼羅的悲慘處境,法典對旃荼羅還有專門的規定:他們須住在村外;「他們的衣服應該是死人的衣服」;「他們只能用破容器吃飯」;「夜間不得在村裡和城市裡走動」;白天工作時,「須依國王的命令帶著標識行走」。關於旃荼羅的職業問題,法典也有非常離奇的記述:他們只能搬運沒有親人的屍體或執行對犯人的處刑。這種既荒謬而又殘暴的壓迫形式,不僅在古代印度確實存在,而且經過中世紀的發展,一直延續到現代。今日印度大約有8000萬所謂「賤民」即來源於此。
殘酷的奴隸制和森嚴的等級制必然引起奴隸和平民強烈的反抗。這一鬥爭史實,我們從佛教文獻中可以看到一些反映。例如釋迦牟尼在為波斯匿王圓夢時曾解釋了這樣一段夢相:「王夢見狐上金床,食用金器,後世人,賤者當貴,在金床上坐,食飲重味,貴族大姓,當給專使,良人作奴婢,奴婢為良人。」《摩奴法典》也有同樣條文:假若國王不善於運用懲罰,「下層人就會佔據上層人的位置。」這些記述無疑是現實階級鬥爭的一個反映。
古代印度的種姓制度
「讓婆羅門的名字帶來吉祥,讓剎帝利的名字帶來力量,讓吠舍富裕,但是讓首陀羅受到憎惡」。印度古代《摩奴法典》上的這一準則,正是印度種姓制度的真實寫照。
種姓制度是印度社會的特徵之一,它的形成源遠流長。
大約公元前20世紀中葉,居住在中亞細亞一帶操印歐語的雅利安人,從印度北方的山口,先後侵入南亞次大陸,征服了當地的土著居民達羅毗荼人,並逐步征服了整個北印度。之後,他們由游牧逐漸轉為定居農業,開始向奴隸社會過渡。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雅利安人對達羅毗荼人的不斷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內部階級分化的結果,在社會上形成了森嚴的等級制度,即種姓制度。「種姓」一詞在印度的梵文中稱為「瓦爾那」,意即顏色、品質。
古代印度分為四個地位不同的等級:婆羅門是僧侶貴族,掌握宗教神權,壟斷文化,列為四種姓之首;剎帝利是軍事貴族,握有軍政大權,地位稍次一等;吠舍由雅利安人的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組成;首陀羅是一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從事農業、漁獵和各種技藝。
一般說來,婆羅門、剎帝利和商人吠舍構成奴隸主階級,而首陀羅和貧困吠舍則處於奴隸的地位。
上等種姓為使自己的特權合法化,編造了荒誕不經的神創種姓起源說。在雅利安人最早的文獻《梨俱吠陀》的「普魯沙讚歌」中寫著:當諸神分割原始巨人普魯沙時,由其身體的不同部分轉化為四個不同的等級:「他的嘴變成了婆羅門,
他的雙臂變成了羅惹尼亞(后改稱剎帝利),他的雙腿變成吠舍,
他的雙腳生出首陀羅。」
這一說法,為種姓制度披上了一層宗教的外衣。
統治階級還竭力通過各種法經和法典來固定各種姓之間的不平等關係,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
《摩奴法典》規定了各種姓的職業和義務,確認婆羅門是「一切創造物的主宰,」可以強迫首陀羅服勞役,可以奪取他們的一切;首陀羅不能佔有土地,不能積累私產,其惟一的義務是「溫順地為其他種姓服務。」特別嚴禁低級種姓的人從事高級種姓的職業,「低級出生者因貪慾而以高級種姓的職業為生,則國王剝奪其財產後,應立即放逐之。」這就固定了各種姓職業的世襲性,使高級種姓的特權得以代代相傳。
為了鎮壓低級種姓的反抗,刑罰的殘酷達到了駭人聽聞的地步。《摩奴法典》規定:「低級種姓用肢體的哪一部分傷害了高級種姓的人,就須將那一部分的肢體斬斷,動手的要斬斷手,動腳的要斬斷腳,」殺死婆羅門的人要處死刑,但是高級種姓殺死首陀羅卻可以用牲畜抵償,或守戒六個月即可。
首陀羅地位卑微。他們不能與其他種姓的人同室而居,同席而坐,同桌而食,同井而飲,更不能通婚。《摩奴法典》規定,各種姓必須實行內婚制,倘若低種姓的男子娶高種姓的女子為妻,則被認作是大逆不道的「逆婚」,應處以體刑。印度古籍中有這樣一個故事:有個理髮師的兒子愛上了離車族的一個少女。他父親勸告說:「我的兒子,你不要執意去做一件辦不到的事情。你是理髮師的兒子,屬低級種姓(首陀羅),而離車族的少女屬高級種姓(剎帝利),剎帝利的女兒是不會和你成親的。」結果理髮師的兒子在絕望中憂鬱而死。
一條條法律,一條條規定,象一具具沉重的枷鎖,套在奴隸們的脖子上。即使在宗教生活上,首陀羅也逃脫不了受人鄙視的厄運,他們無權參加雅利安人的宗教生活,甚至連看一看婆羅門的聖典《吠陀》也是不許可的。《摩奴法典》規定:「假若首陀羅故意聽人誦讀《吠陀》,須向他耳中灌以溶化的錫或蠟」,「假若他誦讀《吠陀》原文,須割去他的舌頭」,「假若他記憶《吠陀》原文,須將其身體劈成兩半」。這是多麼殘忍,多公不公平呵!
在嚴格的種姓制度下,每個種姓在各地都有自己的組織,有種姓長、種姓長老會和種姓全體大會,處理有關種姓內部的事務,並監督本種姓的人嚴格遵守《摩奴法典》和本種姓的清規戒律,倘有觸犯者,輕者受到處罰,重者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列,成為「賤民」。
賤民,據說是由異姓男女所生的子女組成的,又叫做「不可接觸者」。他們不列入四種姓之內,其地位比首陀羅還低下。
賤民只能居住村外,穿死人的衣服,用破碗吃飯,只能從事最低賤的清道夫、劊子手或火葬場工人等職業。他們的靈魂是「污髒的」,連他們的影子、腳跡和痰都會帶來褻瀆。賤民只准中午出門,因為那時的身影不太長,不易碰著高級種姓的人。而且他們必須佩戴特殊的標記,一邊嘴裡發出一種特殊的聲音,一邊敲擊某些器物,以提醒高等人種不要接觸他們。倘若婆羅門接觸了賤民,則認為是一件倒霉的事。有個故事說,有個婆羅門看到一個賤民走過來,一邊嚷著叫賤民走到下風頭,一邊自己趕緊走到上風頭,以免吹到賤民身上的風再刮到自己身上,被風沾污。
印度的種姓制度是一種血淋淋的剝削制度。但是,由於等級的劃分掩蓋了階級關係,因而容易模糊階級界限,在勞動人民之間形成隔閡和對立,不利於他們團結對敵;而且,種姓制度實行職業世襲,把生產限制在一個狹小的範圍內,嚴重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它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會長期發展遲緩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印度進步和強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礙」。
這種罪惡的等級制度在印度流傳了幾千年。經過長期的演變,在四個種姓之外,又衍生出數以千計的亞種姓。印度獨立后,曾頒布憲法,宣布廢除種姓制度,但至今仍留有殘跡。今天印度有一億賤民,絕大部分是農村的貧僱農和城市和清潔工、搬運工和其他重體力勞動者。他們生活在社會的最低層,除受一般的階級剝削和壓迫外,還受著被人歧視的種種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