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三福公司
第23章三福公司
袁公明說服吳大寶私自架設無線電台,保證走私活動的安全。
好主意。
吳大寶自然言聽計從。
雖然不懂電台,但是眼前有懂的人,就是袁公明。
吳大寶做事分得清楚。
連忙提出想法,「袁大哥,樣樣聽你的。」
「什麼電台,什麼機房場地,什麼發報員,你說怎麼弄,就怎麼弄。」
說定。
晚餐吃得很成功。
加深了解,達成廣泛的共識。
餐畢,各回各家。
袁公明和陳保國在院子裡面商量重要的事情。
電台怎麼做下去。
袁公明說出自己的原始想法,「我們要儘快架好電台,形成完整的戰鬥小組。」
「保證和南京聯繫,提供日本間諜的活動情況,提供日本駐軍的活動情況。」
暗地裡,袁公明想儘快做到,「找到組織,建立聯繫,向延安傳遞日本的情報,傳遞國民黨的情報。」
想到上級領導老鎮江。
如今袁公明已在上海靜園完全落腳,可以正式開展工作。
老鎮江何時安排前來接頭的同志?
只能耐心等待。
陳保國認同,接著說道,「我們從江陰繳獲兩部日本電台。」
「現在缺的是安全的電台工作地點。」
三義坊不行,拍發電報的滴答聲音會引起居民懷疑。
郊區太遠,來回太不方便,緊急情況下不可行。
陳保國看見停在院子裡面的汽車,下意識地笑起來,「我們把汽車改成移動電台,開到城外,郊區,架設天線發報。」
主意不錯。
但是如果路上遇到軍憲警特設卡盤查,查到電台,後果不堪設想。
緊急情況才能用。
難不倒人。
陳保國接著提議,「電台就設在紡織廠內。」
大洋公司下屬多家上規模的工廠。
轟隆隆的機器聲音能蓋住拍發電報的滴答聲音。
廠區面積很大,藏個電台非常容易。
萬一被憲軍警特發現,逃跑容易。
絕好主意。
萬一出現意外,責任將全部落在吳大寶身上。
第二天,袁公明向吳大寶提出在紡織廠設立電台的想法。
吳大寶立即稱好,拿出下屬工廠名單和地理位置,讓袁公明挑選。
袁公明挑選兩家沿著蘇州河的紡織廠,沒有讓人陪同,單獨前去查看場地。
第一家紡織公司的場地相對獨立,周邊比較荒蕪,遇到緊急情況,不便撤退。
第二家名稱三福紡織公司,門口道路寬闊,對面裝卸碼頭,兩邊店鋪林立,周邊住宅小區。
絕妙好地。
袁公明開車進廠。
吳大寶已經打過電話,公司白經理出面接待,好不客氣。
袁公明不想人陪,言稱四處轉轉。
白經理不敢有半點怠慢,安排一個工頭跟在身後陪著,隨時聽用。
工廠真得很大,規模排進遠東前三。
聲音很吵,說話幾乎要面對面,鼻碰鼻才行。
更別想聽清楚拍發電報的滴答之聲。
各處有零星獨立房間,關上房門,外面的雜訊能隔離七八成。
不是用來監聽,是用來發報。
電力足夠。
電台優選設在三福紡織公司。
袁公明請陪在身邊的工頭帶著去面見白經理,禮節性打個招呼,先離開。
等回去和吳大寶確認,改天帶陳保國再來選址,最後確定地點,確定電台天線架設方案。
沒想到,白經理辦公室里站著一群人,將白經理死死圍在椅子上,不能離開。
圍著白經理的人衣著工廠制服。
你一句我一句,嘴巴里說著白經理,
你一手我一手,手裡面指著白經理。
打架?
不是在打架,而是在分辨道理。
一個新進女工,技術不熟,操作不慎,壓斷手指。
公司不僅沒有提供任何關心和幫助,今天反而正式開除可憐的女工。
女工無力反抗。
正站在房間的角落裡,渾身發抖,手上纏著白色綁帶,臉色雪白,露著驚恐與害怕的樣子。
不平事自然有不平人來管。
牛工頭打抱不平,帶著幾個工人找經理說理。
公司白經理已經被說理的工人逼著,不能動彈,索性閉口不言。
現在凶的人,待會兒未必凶。
白經理已經報警。
袁公明不想湊什麼熱鬧,拜託身邊的工頭待會和白經理打招呼,改日再來。
剛剛坐進汽車,袁公明看到幾輛警車開進廠區,停在辦公樓前。
平素三福公司打點到位,白經理一個電話打過去,警局幾輛警車開過來
幾名警察提著警棍下車就往裡面沖。
抓人?
抓捕包圍白經理的工人?
袁公明沒有發動汽車立即離開現場,打算看看結果。
不大會兒功夫,警察押著牛工頭等人下樓,出來,直接往警車裡面推送。
受傷女工也被推上警車。
工人試圖反抗,警察極力壓制。
白經理跟著出門,雙手叉腰,大聲罵著,「窮鬼,沒事找事,和我鬧,睡大街去吧!拿碗討飯吃吧!」
公司已經將參與鬧事的工人開除。
工人立即回罵,「你是黑心腸的壞人,不得好死,吃飯被米飯噎死,走路被汽車壓死,睡覺被房頂砸死。」
有意思的死法。
警車立即拉著警笛,開出公司。
袁公明看不得工人被捕,被欺負,立即開車尾隨,打算相救。
里港警察分局。
袁公明立即打電話找到保安司令部錢副官,請錢副官幫忙查到局長姓丁,再請錢副官想辦法,先打招呼進去。
錢副官自然幫忙到位。
過十分鐘,袁公明直接入內拜見丁局長,說明來意,要求釋放剛才扣押的三福公司工人,「是誤會,是工人在瞎鬧!」
丁局長做事細緻,辦事規矩,將出現場的王隊長抓過來,問明情況。
王隊長連忙解釋,「是當事人報案,有人聚眾鬧事,扣押人質。」
警察自當為民作主,帶人趕到現場彈壓,平定局勢,扣留鬧事者,解救人質。
合法。
沒話說。
如果要釋放鬧事者,需要當事人同意和解,簽署和解書。
警察兄弟們也不能白跑一趟。
袁公明並不為難人,當場談好條件:三福公司繳納保證金,將人帶走。
保證金就當警察的辛苦費。
接著打電話給吳大寶,請吳大寶帶著公司白經理來里港警察分局簽署和解書,把工人帶回去。
吳大寶麻溜地趕過來解決問題。
見到王隊長,吳大寶嘴巴說好話,暗地裡塞錢過去,不大會兒搞定場面。
隨後該交什麼交什麼,該簽什麼簽什麼,快速辦妥事情。
王隊長立即釋放工人。
雖然工人擺脫牢獄之災,接著就面臨一件重大困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