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湯姆·瓊斯 下》(3)
第十二卷
包括與上卷同一時段的事
第一章
說明在一個現代作家的作品中,哪些應被看作剽竊,哪些應被視為合法的戰利品學識淵博的讀者一定會觀察到,在這部巨著中,我時常摘譯古代最優秀作家的文章片段,而不去援引其原文,或者根本不去注意引文的出處。
賢明的班尼爾神甫[1]在他那部學識精深、立論準確的《神話學》的序言里,曾對這種寫作方法提出過一個極其恰當的看法。他寫道:「讀者不難注意到我往往重視他的名聲甚於我自己的。一個作家本可以很方便地使用一些深奧的引文,這樣做只需費點抄寫的功夫就可以了;但是為了讀者的緣故,他寧可克制住,這當然出於作家對讀者極大的敬意。」
在一部作品里塞滿了這種學問的碎片,當然可以看作是對學術界一種不折不扣的欺騙。如果不是在腦海里,至少也是在書架上,他們已經整本地擁有了這些東西,現在又迫使他們再零零星星地買上第二次。對於沒學問的人這就更加殘酷了,他們被迫花錢去買對他們毫無用處的東西。一個作家在他的作品里插進大量的希臘文和拉丁文的引句,就等於用拍賣商的那種卑劣手段來對待男女讀者:那些拍賣商總是把要賣的商品雜七雜八地安排在一起,為了買一件必需的東西,你必須同時買下一些你根本不需要的貨色。
但是無論多麼公正無私的行為也會被不知情的人所誤解,並被居心叵測的人所歪曲,所以有時候我也恨不得為了保全自己的名聲而犧牲讀者的利益,在我借用旁人的思想或詞句的時候徑直抄錄原文,或者至少註明是原作的多少節多少行。我確實有些擔心由於採取了相反的辦法,常常使自己陷於不利的地位,有人可能因為我沒有註明原作者的名字,免不了懷疑我有剽竊他人作品的嫌疑,而不認為我這樣做是出於與那位理所當然地享受盛名的法國人同樣的高貴動機。
為了防止日後遭到此類非難,我在這裡先承認這個事實,並加以辯解。我們可以把古代作家看作一片肥沃的公有地,凡是在帕納斯山上[2]有一席之地的人,無論大小,都有權在這塊地上任意養肥自己的繆斯。或者說得更直白一些,今人之於古人,正如窮人之於富人。所謂窮人,我這裡指的是那個人數眾多而且可敬的集合體,英語里通稱為群氓[3]。凡是有幸和他們多少有過些來往的人,必然十分清楚群氓所共同恪守的一項準則:對家道富裕的鄰居要毫不猶豫地去搶奪。在他們看來,這既不是什麼罪過,也談不上可恥。這群氓經常不斷地按照上述這項準則行事,以致王國每個教區里幾乎都有一幫人結成聯盟,經常和某個叫作鄉紳的闊綽家庭作對,所有的窮鄰居都把他的財產看作隨便可以據為己有的戰利品。既然他們認為這種搶奪根本算不得什麼罪過,並且把互相隱瞞庇護、使大家都受不到懲罰看作是信譽上和道德上的義務,那麼我們這些作家也應該把荷馬、維吉爾、賀拉斯、西塞羅等古人看作家產殷實的鄉紳,我們這批帕納斯山上的窮光蛋就可以根據由來已久的慣例,什麼來得順手就拿什麼。我要求這種自由,也打算讓我的窮鄰居們來輪流享受。我申明,並且要求我的夥伴們一起做到的只有這一點:我們之間一定要像群氓之間那樣,絕對誠實。如果我們相互盜竊,那真是極大的罪惡和羞恥;因為那完全可以說是在欺詐窮人(有時候被欺詐的人也許比我們自己還要窮),或者用最刻薄的說法,等於到醫院實施搶劫。
因此,經過最嚴格的檢查,我憑良心說,自己並沒犯這種可鄙的盜竊罪,但我甘願承認犯了前一種罪過。古代作家的作品中凡是有我可用的東西,我會毫不猶豫地拿來用,而且也不去註明原作者的姓名和出處。不僅如此,這類詞句一經寫到我自己的作品中,就絕對變成我自己的作品了,並且我也期望所有的讀者把它們完全看作純粹歸我所有。但是只在一個條件下我才堅持這個權利:那就是,我對窮夥伴是絕對誠實的。如果從他們那很有限的私有財產中借用了什麼,我一定會註明出處,以便隨時可以歸還原主。
有一位摩爾先生[4]就把這一點疏忽了,這是應該大受譴責的。他過去曾經借用過蒲伯的幾行詩,任意把其中六行用到他的劇本《時髦競賽》中了。蒲伯先生非常幸運地在該劇中發現了它們,遂用強硬的手段奪回了自己的財產,仍然放回到自己的作品中。為了進一步懲罰,他把那位摩爾先生投入《愚人記》那座臭氣熏天的地牢里。這是給予詩歌市場上不正當交易行為的公正懲罰,人們現在仍然記得這件不愉快的事,而且永遠也不會忘記。
[1]即亞當·班尼爾(1673—1714),法國作家,著有《從歷史角度解釋神話和傳說》。
[2]帕納斯山是希臘中部的高山,神話傳說中為詩神的居所。這裡指詩人。
[3]參見本書第1卷第9章作者原注。
[4]即詹姆斯·摩爾·史密斯(1702—1734),寫過一本喜劇《時髦競賽》,蒲伯認為他剽竊了自己的詩句,在諷刺詩《愚人記》中攻擊過他。
第二章
鄉紳儘管沒追到他的女兒,卻發現了別的東西,使他停止了追趕現在我們的歷史要再回到厄普頓的那家客棧去。我們從那裡先追蹤魏斯頓鄉紳。因為過不多久,他就將到達旅程的終點,那時,我們就可以有充分時間來陪伴本書的男主人公了。
讀者可能還記得,這位鄉紳是在盛怒之下走出客棧的。他就帶著這腔怒火追趕起他的女兒。聽馬夫說他的女兒渡過塞芬河了,他也率領隨從跨過那條河。他撒開了韁繩,全速前進。他賭著咒說,一旦追上可憐的索菲婭,就非要狠狠懲罰她一頓不可。
走了不遠就來到一個十字路口,他在這裡召集了一個短短的軍事會議,聽取了種種意見,最後就憑運氣做主,直奔沃斯特大道而去。
前進了大約兩英里地,他極其悲傷地慨嘆起來,連聲叫道:「太可惜了!再沒有比我更倒霉的人了!」接著就胡亂詛咒痛罵了一通。
見此情形,牧師想來寬慰他兩句。「先生,您別難過啦,」他說,「不要像那些沒有希望的人一樣行事。儘管咱們還沒追上小姐,可是咱們的運氣還算不錯,一直沒走錯路。說不定小姐很快就走累了,在什麼客棧里歇著,恢復體力呢;要是那樣的話,在精神上您完全可以放心,您馬上就可以如願以償了。」
「呸,這個浪貨!」鄉紳回答說,「我是在可惜失去了這麼好的一個打獵的早晨。在這種季節,特別是在下霜了這麼久以後,遇到這麼一個最容易追到獵物的日子,竟白白地丟掉了,真叫人難過透了。」
命運女神出於憐憫,偶爾也會玩一些極其荒唐的把戲。究竟是命運女神對鄉紳表示同情呢,還是既然決定了不讓鄉紳追上他的女兒,就有意從另一方面給他點補償呢,我不去斷言。可是,在他講完上述那幾句話,接著又咒罵了兩三聲之後,離他們不遠的地方就有一群獵犬放開悅耳的喉嚨大叫起來。鄉紳和他胯下的馬一聽見,馬上就都豎起了耳朵。鄉紳嚷道:「她跑啦,她跑啦!要沒跑我不是人!」他立刻踢馬前進;其實,這馬根本用不著踢,它和主人一樣急於追趕。這批人馬就穿過一片玉米地,直奔獵犬所在的地方,一路不住地吆喝。那位可憐的牧師緊緊跟在後面,一個勁兒地在胸前畫十字,緊緊跟在後面。
神話里記載,愛神維納斯按照多情的戀人的願望,把葛麗瑪勒金從一隻貓變為美女。但她一看見耗子,就立刻恢復了貓的習性,記起往日的狩獵生涯,從丈夫的床上跳下來,去追那隻小動物。
我們從這個小故事裡究竟能得出什麼意義呢?那位新娘子並不是不樂意依偎在新郎那多情的懷抱中。儘管有些人說貓是不知感恩的動物,但在一定場合下,女人和貓都會高興得不停地呼嚕。事實正如賢明的羅傑·萊斯特朗爵士[1]所發表的這樣一段深刻感想:倘若我們把本性關在大門之外,它仍會從窗口鑽進來。貓雖然變成了太太,但它仍然是捉老鼠的能手。同樣地,我們不可責備鄉紳不疼愛他的女兒,因為實際上他是很愛索菲婭的。我們只需想想他是一位鄉紳,又是個獵人,再把那個寓言和那段言之成理的感想運用上去,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獵犬撒開腿猛跑過去,鄉紳像往常一樣,越過籬笆,跨過溝渠,一路吆喝,動作矯健敏捷,並且像往常那樣興奮。他把索菲婭完全丟在腦後,一點也沒讓她減少自己打獵的興緻。他說這是他有生以來看到的最壯觀的一次狩獵,還發誓賭咒說,完全值得為它跑上五十英里。既然鄉紳忘掉了自己的女兒,僕人們把小姐也忘得一乾二淨就不難理解了。牧師用拉丁文自言自語地表示了些驚訝,最後也不再去理會小姐的事了。他只是遠遠地跟在後邊,開始為下周日的講道打一部分腹稿。
那幾條獵犬的主人是一位鄉紳,他對另一位鄉紳兼獵友的光臨非常高興。每個人對自己那一行的能手都會特別讚許,而在獵場上,誰的本領也比不過魏斯頓先生,誰也沒有他那麼懂得用聲音鼓動獵犬,用歡叫聲使獵犬精神抖擻起來。
在緊張的追逐中,獵人是顧不得講什麼儀態和禮節的,甚至連人的基本職責都會置之度外。要是有一個人出了意外,跌到溝里或河裡,旁的人照樣馳騁而過,毫不理睬,讓那人聽憑命運的安排。因此,儘管這當兒兩位鄉紳的坐騎經常靠得很近,彼此卻不說一句話。然而獵場的主人幾次看到每當獵犬奔錯方向時,那位陌生人總把它們引回正路上去,他因而十分看重魏斯頓高明的判斷,深深佩服他的見識;自然,魏斯頓的隨從人數眾多,也是使得對方肅然起敬的一個原因。因此,引起這場追獵的那隻小動物一被幹掉,狩獵一結束,兩位鄉紳就會面了,他們以鄉紳之間慣用的方式互相問候起來。
他們的交談很有趣,不過我們只能在本書附錄或其他地方加以敘述,因為它與本書無甚關係,這裡沒有它的一席之地。第二次的狩獵結束了這段交談,隨後,東道主設宴招待。魏斯頓鄉紳赴宴,痛痛快快地暢飲了一通,然後又痛痛快快地睡了一覺。
這天晚上,論酒量,魏斯頓既不是主人的對手,也喝不過撒坡爾牧師。這完全是因為他身心疲憊不堪。但這絲毫無損於他的面子。他確實像俗話所說的,早已爛醉如泥,在飲完第三瓶之前,就已經不省人事了。雖然過了好半天才由人把他抬上床去,可是在牧師心目中,魏斯頓就像不在席上一樣。他把有關索菲婭的事都講給另外那位鄉紳聽,並且讓那位鄉紳答應:第二天早晨當牧師力勸魏斯頓鄉紳掉頭回去,不要再往前追的時候,他也將從旁幫腔。
因此,當這位可敬的鄉紳一早醒來,叫人端來晨飲,並且吩咐備馬繼續追索菲婭的時候,撒坡爾牧師就勸他還是回家去的好,加上東道主竭力勸說,終於把魏斯頓先生說服,他答應不再追下去了。牧師主要靠這一條道理把鄉紳說服了:他並不知道該走哪條路,說不定他們越走離索菲婭越遠呢。於是,他就辭別了狩獵的夥伴,對霜凍已經過去表示十分高興(這也許在促使他趕回家去的動機中佔有不小的位置),出發到,或者說得更確切些,退回到薩默塞特郡。動身以前,他還是先派了一部分隨從去搜尋索菲婭,又用他所能想出的一連串最惡毒的語言咒罵了女兒一通。
[1]羅傑·萊斯特朗爵士(1616—1704),英國政論家,這裡的話見於他的《伊索及其他著名寓言家的寓言及其道德反思》。
第三章
瓊斯離開厄普頓,以及在路上他和帕特里奇之間發生的事現在,我們終於又回到本書的男主人公身邊來了。我們不得不和他分手這麼久,老實說,想到分手時他的處境,我擔心許多讀者會以為我們打算永遠把他拋棄了。因為性格謹慎的人若遇上朋友處於他那種境地,一般總是不再去打聽他的下文的,怕的是聽到朋友懸樑自盡的消息而大吃一驚。
但是,我們可以大膽地說,實際上即便我們沒有謹慎的人的一切優點,卻也沒有他的全部缺點。因此,儘管可憐的瓊斯目前的處境狼狽到了極點,我們仍將回到他的身邊,以同樣殷勤的態度陪伴他,就好像他正飛黃騰達、前途無限輝煌一樣。
瓊斯先生和他的同伴帕特里奇在鄉紳魏斯頓走後幾分鐘便離開那家客棧,沿著同一條路徒步前進,因為馬夫告訴他們,那時在厄普頓無論如何也租不到馬了。於是,他們就心情沉重地上了路。雖然他們各自煩惱的原因不同,心裡都不高興這一點卻是相同的。如果說瓊斯極為傷心地長吁短嘆,那麼帕特里奇也同樣傷心地每走一步都要哼哼一聲。
他們來到了鄉紳停下來舉行軍事會議的那個十字路口,瓊斯也停下來,轉向帕特里奇,問他覺得應該走哪條路。「啊,先生,」帕特里奇回答說,「您要是聽聽我的勸告多好哇。」「怎麼會不聽你的呢,」瓊斯說,「反正現在不管上哪兒,或者流落到什麼地方,對我都是無所謂的。」「那麼,」帕特里奇說,「我勸您立刻向後轉,回您府上去。有您那樣的家可以回去,誰還會像個流浪漢似的這樣到處漂泊呢,請您原諒我,但是我想得起來的就這些了。」
「唉,」瓊斯嚷道,「我已經無家可歸了。不過,即便我的朋友、我的父親肯收留我,我又怎麼忍心在索菲婭已經逃出的地方住下來呢?殘忍的索菲婭呀!你好殘忍哪。不,還是怪我自己吧!不,我要怪你!你這個該死的混蛋,這個傻瓜,你毀了我。我要把你的魂揪出來!」說著他一把抓住可憐的帕特里奇的衣領,拚命使勁兒搖撼,使帕特里奇抖得比害瘧疾或他自己害怕時還要厲害。
帕特里奇戰戰兢兢地跪下來,哀求饒命,發誓說他並沒半點惡意。瓊斯狠狠瞪了他一陣,才把手鬆開,接著把脾氣發泄在自己身上了。如果發到旁人身上,就會非要那人的命不可,的確,單是想一想就幾乎能把對方嚇死。
我們要是准知道讀者會不嫌麻煩去閱讀,自然也會不惜費點力氣把瓊斯這時的瘋狂舉動詳細描寫出來。不過我們很擔心儘管作者費了心血,讀者卻很可能徑直跳過去。因此,我們就省掉這份麻煩了。老實說,正是由於這一點,我們才時常抑制自己的才華,沒有讓它得到充分的表現,因而把本書應有的許多很精彩的描寫都省略了。坦白說吧,我們照例用自己那不正當的心理來揣度讀者,每當我們閱讀那些卷帙浩繁的史籍時,就往往厭煩地成頁成頁跳過去。
簡單說上這麼一句就足夠了:瓊斯做了半天瘋子,逐漸恢復了常態。他立刻轉向帕特里奇,極為誠懇地請求他原諒自己剛才發脾氣時加給他的傷害,只是最後要求他再也不許提回家的話了,因為他決心永遠也不回去了。
帕特里奇很容易就原諒了他,同時,忠實地答應服從他剛剛下的命令。然後,瓊斯突然叫道:「既然絕對不可能再追上我的天使了——那麼我就去追求英名吧。走,勇敢的夥計,咱們投軍去——這是光榮的事業。即使我的性命值得保存,我也甘願為這一事業而犧牲。」說著,他立刻就折入另外一條路,那不是鄉紳走的路,說來純粹是巧合,那就是索菲婭走過的路。
兩位旅客足足走了一英里地,彼此沒說一個詞。儘管瓊斯不住地自言自語著,帕特里奇卻一直保持沉默——也許經過剛才那陣驚恐,他心神還沒有完全恢復過來。而且他很怕再把朋友的脾氣招惹起來,特別是因為他這時心中已產生了一個讀者也許不會感到十分驚奇的念頭:簡單地說,他開始懷疑瓊斯的神經大概已經完全錯亂了。
最後,瓊斯對這麼自言自語感到厭煩了,就和同伴說話,並怪他不該這麼一聲不響。這個可憐的人老老實實地說,那是因為怕惹他生氣。瓊斯一口答應絕不會見怪,這樣一來,帕特里奇的恐懼就差不多消除了,於是舌頭立刻就像脫韁的馬駒那樣朝草地奔去,為重獲自由而興奮不已。
既然帕特里奇被禁止談他最想談的那個問題,於是,就只好談起他第二個想談的問題:山中人。「先生,」他說,「像他那樣奇裝異服,過著與大家都不一樣的生活,不像是個人。而且,照那老奶奶跟我說的,他成天吃的主要是草類,那可以做馬的飼料,卻絕不適宜做基督徒的食物。我還聽厄普頓那個客棧老闆說,附近的鄰居都很害怕他。我總覺得他一定是個什麼妖怪,特意來預先警告咱們:既然他知道咱們現在是去打仗,怎麼知道他講的那些事情——他的當兵、被俘、差一點被弔死——就不是對咱們的警告?而且昨天夜裡我做了一夜的夢,夢的全是打仗。我覺得血從我鼻子里咕嘟咕嘟地往外流,就像酒桶拔開了塞子似的。」
「帕特里奇,」瓊斯說,「對於上戰場的人,沒有比死更可能發生的了,說不定咱們都會戰死。那將怎樣呢?」「怎樣?」帕特里奇回答說,「咱們就完蛋啦,不是嗎?我一死,一切就都和我不相干了。要是我戰死了的話,事情的原委,誰勝誰敗,跟我還有什麼關係?我永遠也分享不到好處的。所有勝利的鐘聲和篝火對於埋在地下六英尺深的人有什麼意義?那樣,可憐的帕特里奇就徹底完了。」「可憐的帕特里奇遲早要徹底完蛋的,」瓊斯嚷道,「既然你愛拉丁文,我就從賀拉斯的詩里背幾行,給懦夫鼓點勇氣:Dulceetdecorumestpropatriamori.
MorsetfugacempersequiturvirumNecparcit,imbellisjuventae
Poplitibus,timidogtuetergo.[1]」
「您最好把它翻譯出來,」帕特里奇大聲說,「因為賀拉斯的詩很不好懂,照您剛才背的,我沒法兒懂。」
「那麼我就用我的拙劣模仿,或者說是逐句解釋,為你重述一遍,」瓊斯說,「因為我在作詩方面並不怎麼高明:哪個人不願為親愛的祖國捐軀?
即使貪生怕死,最終也躲不過一死。
不管懦夫還是勇士,
墓場是他們相同的歸宿。」
「一點兒也不錯,」帕特里奇大聲說,「是呀,當然,死亡為人所共有。不過,像個好基督教徒那樣壽終正寢,有至親好友圍在身邊哭泣,畢竟和不定今天或明天就被人當條瘋狗一樣殺掉,或者被亂劍砍成二十塊兒、來不及懺悔一生罪過就死掉大不相同。啊,上帝憐憫我們吧!好漢不當兵,我一向不願同他們打交道。我不能把他們當作基督教徒看待。他們只知道詛咒發毒誓,罵野話。我希望您反悔,我衷心希望您趁現在還不算太晚反悔,不再想跟他們混在一起。跟惡人往來必然會毀了好人。這是我反對當兵的主要原因。至於說到死亡,我絕不比旁人更害怕;怕死的,絕不是我。我知道,人總有一死,但人畢竟還是可以活上許多年。就拿我來說吧,現在是個中年人,我還能活好些年呢。我從書上看到有些人活到一百多歲,有些人甚至超過一百歲更多。並不是我也希望這樣,我是說,我並不一定也能那麼長壽;可是,哪怕活上八九十歲也行啊。感謝上帝!那日子還長得很呢。到那時候,我不會比任何人更怕死的。但是離該死的日子還這麼遠的時候就去找死,我認為是徹頭徹尾的造孽,是作惡和胡鬧。再說,這麼早就死掉究竟會有什麼好處呢?不管是為什麼原因去打仗,咱們兩個人又能頂什麼用?至於我,對打仗是一竅不通。一輩子我也只放過十次槍,而且還都是沒裝子彈的槍。至於劍術,我從來連防守都沒學過,可以說是一點也不會,至於去和大炮較量,那就簡直是胡鬧。只有瘋子才會——請原諒我。我以我的靈魂起誓,我確實沒什麼惡意。求求您,可別讓我再惹您發一通脾氣了。」
「不用害怕,帕特里奇,」瓊斯大聲說,「我現在完全確信你是個膽小鬼了,所以無論如何你也不可能再叫我生氣了。」「您完全可以把我叫作膽小鬼或別的什麼,」帕特里奇說,「如果為了保全自己的身體髮膚就成為膽小鬼的話,那麼我們沒有人能免掉那種罪惡。我在書里從沒讀到過沒有打過仗的人就不能稱作好人這種說法。什麼樣的人是好人?就是那遵從父親的吩咐,並遵守國家法律和條令的人。這裡沒有一個字提到打仗的事。我確信《聖經》是徹底反對打仗的。讓基督教徒流血的人,我決不相信他自己會是個好基督教徒。」
[1]拉丁文,引自賀拉斯的《詠歌集》第3卷。
第四章
一個乞丐的奇遇
前一章的末尾,正當帕特里奇在那裡發揮他那套既善良又虔誠的理論時,他們兩人又來到一個十字路口。一個穿得破破爛爛的瘸子求他們施捨。帕特里奇對那人厲聲斥責道:「每個教區都應該養活自己的窮人。」瓊斯聽了哈哈大笑,質問帕特里奇說:「你滿嘴那麼多仁慈,而心裡卻一點仁慈也沒有,難道你不害臊嗎?你只是把宗教當作掩蓋自己過失的借口,卻絲毫不以它來激發你的德行。一個真正的基督教徒能不幫助一下陷入這樣悲慘境地的弟兄嗎?」說著,他就把手伸進衣袋,掏出一個先令給那個可憐的人。
「老爺,」那個人道謝后叫道,「我口袋裡有一件奇怪的東西,是我在離這兒兩英里多的地方撿到的,我求老爺把它買下吧。我不敢隨便拿給人看。不過既然您是個好心腸的老爺,對窮人這麼慈悲,您不會因為我窮就懷疑我是個賊的。」說著,他掏出一個鑲金邊的小皮夾子,遞到瓊斯手中。
瓊斯立刻把它打開,請讀者猜猜他當時的感受吧。他看到第一頁上寫著「索菲婭·魏斯頓」,是她那端莊秀麗的字跡!一讀到那名字,他馬上就把皮夾子緊緊貼到嘴唇上。儘管旁邊有人,他也禁不住欣喜若狂。但是,也許正因為欣喜若狂,他才把身邊有人這一點給忘記了。
瓊斯對著皮夾子一邊吻一邊自言自語,就好像他嘴裡正嚼著一片烤得焦黃的上好奶油麵包,又好像是一條書蟲,要不就好像一個除了自己的手稿之外別無東西可吃的作家。就在這時,從皮夾子里忽然掉出一張紙來。帕特里奇拾起來交給瓊斯。瓊斯一看,原來是一張鈔票。那正是魏斯頓先生在他女兒出逃的頭天晚上給她的那張票子。即使是個猶太人,也會毫不猶豫地以一百英鎊少五個先令的代價把它買下來的。
一聽瓊斯說出這張鈔票的數目,帕特里奇立刻兩眼放光,那個撿到皮夾子的窮漢兩眼也一樣發亮了,儘管是從另一個角度。這個乞丐,我希望他是出於老實,一直沒有打開皮夾子看。不過,如果我們不讓大家了解這裡一個關鍵情節的話,那麼我們對讀者也就不老實了。事實是,那乞丐並不識字。
最初找到這個皮夾子時,瓊斯只覺得欣喜若狂,但這個新發現卻使他又感到擔憂。因為他立刻想到在他設法把票子還給原主之前,她可能很需要它。隨後,他告訴拾到皮夾子的乞丐,他認識這皮夾子的女主人,他會儘快找到她,把它還給她。
這隻皮夾子是魏斯頓女士從一個有名的玩具商手裡買到,最近送給侄女的,價錢是二十五先令。但是皮夾子上的銀扣子實際上值十八個便士。原來的那個玩具商一定願意出原價再把它買回去,因為皮夾子新得像剛賣出去時一樣。可是一個精細的人大概會利用這個乞丐懵懂無知,頂多只給一先令,甚至六個便士;有的甚至一文也不肯給,而任憑那個乞丐提出要求償還被侵佔財物的訴訟。就當前的案情來看,有些淵博的律師也許還要懷疑原告能否勝訴呢。
瓊斯為人則極其慷慨大方,說他太講場面也不算過分。他毫不猶豫地用一個幾尼換過那隻皮夾子。那個可憐的漢子好久沒見過這麼多錢了,就向瓊斯先生千恩萬謝,臉上露出的狂喜和瓊斯剛剛看到皮夾子上索菲婭·魏斯頓的名字時正好一樣。
那漢子欣然答應陪這兩位旅客回到他撿到皮夾子的地方去。於是,他們一同前往,可是速度沒有瓊斯先生所希望的那麼快,因為那個嚮導不幸是個瘸子。一小時走不了一英里路。那地點距此三英里開外(儘管那個漢子說只有兩英里),這裡就不必向讀者交代他們走了多久了。
一路上,瓊斯把皮夾子打開了一百回,也吻了一百回,常常自言自語,很少和他的同伴搭話。那漢子看到這般情景,對帕特里奇表示了些驚奇,帕特里奇不止一次地搖著頭,大聲說道:「可憐的人,我們應當祈求上帝,讓健康的心靈寓於健康的身體。」
他們終於來到索菲婭不幸失落皮夾子,而那乞丐又有幸撿到它的那個地方。這時,瓊斯要跟嚮導告別,好加快步伐前進,可是那漢子剛接到一個幾尼時所感到的驚喜如今幾乎已經完全消失了。他現在有足夠的時間尋思一下,臉上露出不滿的神情,撓了撓頭說,希望老爺再多賞他幾個錢。「您想,」乞丐說,「我要不是個老實人,早就把錢全部留下了。」這話讀者想必也認為是實情。「要是那張票子值一百英鎊,」他說,「拾到票子的人的報酬總該多於一個幾尼吧。而且,假使老爺永遠也見不到那位小姐,或者見了也不交給她呢——儘管從外表和談吐上看,老爺是個上流人,可是,我也不能光憑您一句話就相信您哪。萬一原主找不到,我想東西當然應統統屬於最初撿到的人。希望老爺把這些道理想一想。我是個窮人,我並不想把它獨吞;可是也總該有我應得的一份哪。看起來老爺是個好人,希望您也考慮考慮我這份老實態度。本來我完全可以都吞下來的,誰也不會知道。」「我用人格向你擔保,」瓊斯大聲說,「我確實認識這皮夾子的原主,並且一定把原物歸還給她。」「老爺要怎麼辦都成,」那乞丐回答說,「只要老爺把我應得的那份給我,我就要一半,剩下的錢老爺盡可以自己留下。」最後他還狠狠地發了一通誓,賭咒說他絕不向任何人吐露一個字。
「聽著,朋友,」瓊斯大聲說,「我一定把原主所丟的錢分文不少地還給她。至於再賞你什麼,我現在實在辦不到。可是要是你把姓名、住址留給我,以後你很可能更有理由來慶幸今天早晨撞上的運氣。」
「我不知道您說的撞運氣是啥意思,」那乞丐嚷道,「看來您究竟把錢歸還給那位小姐還是自己吞下,我倒要撞撞運氣哩。不過我還是希望老爺您考慮一下。」「得了,」帕特里奇說,「把你的姓名和地址告訴老爺,我擔保你日後一定不會後悔把錢交到他手裡的。」最後,那乞丐看到已經沒指望把皮夾子要過來,只好遵命報了他的姓名和住址,瓊斯就用索菲婭的鉛筆一一記在一個紙條上。然後,他把那紙條夾在索菲婭寫上自己的名字的那一頁里,大聲說:「好吧,朋友,你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我已經把你的名字同天使的名字放在一起了。」「我不懂什麼天使不天使的,」那乞丐回答說,「不過我希望您再賞我點錢,要不就把皮夾子還給我。」這時,帕特里奇實在按捺不住了,用一些極其惡毒、極其骯髒的話罵了可憐的瘸子幾句,還幾乎動手打了他。瓊斯制止了他。瓊斯對那乞丐說,將來一定會找到機會來酬謝他的,說完就儘力急忙往前趕路。帕特里奇呢,那一百英鎊也大大激發了他的精神,在後邊緊緊跟隨,那乞丐只好落在後面,一路罵著他們兩個,也罵自己的爹娘。他是這樣說的:「他們要是把我送到慈善學堂去讀書識字,學學算術什麼的,我也就和旁人一樣知道那件東西的價值了。」
第五章
瓊斯先生和他的同伴在旅途中更多的奇遇這兩位旅客現在走得飛快,簡直連交談的時間或氣力都沒有了。瓊斯一路上都在思念著索菲婭,帕特里奇則思念著那張鈔票。這一百英鎊雖然讓他很有些興奮,但同時也使他抱怨起自己運氣不佳來,走了這麼遠的路竟然還沒遇到這樣一個足以表現誠實的機會。他們走出三英里多路,帕特里奇再也跟不上瓊斯的腳步了,就喊住瓊斯,請求他稍微走慢些。瓊斯也正希望這樣,就馬上照辦,因為最初幾英里地由於路上的冰雪化了,可以循著馬蹄印子前進,而從剛才起他就找不到馬蹄印子了。此刻,他們來到一片遼闊的公地,這裡有好幾條路可供選擇。
瓊斯就在這兒停下來,考慮該走哪一條路。突然,他們聽到一陣似乎從不遠處傳來的鼓聲,這聲音立刻使帕特里奇慌了手腳,他喊叫起來:「上帝發發慈悲吧,一定是他們來了!」「誰來了?」瓊斯大聲問道,他心裡的恐懼感早已讓位給一片纏綿之情了。自從碰到那個瘸子,他就全心全意想要追上索菲婭。對於敵人一點也不在乎,早拋到腦後了。「誰?就是叛軍哪!」帕特里奇嚷道,「可是我為什麼把他們叫作叛軍呢!儘管人家說他們是壞人,說不定他們是很好的人呢,儘管有很多人不這麼看。叫那些對抗他們的人見魔鬼去吧。我肯定,他們要是不冒犯我,我決不會去招惹他們。我會跟他們客客氣氣地相處。老天爺!先生,要是他們來了,可千萬別去招惹他們,也許他們不會傷害咱們的。要是咱們躲到那邊樹叢里,等他們走過再出來豈不更明智些?咱們倆手無寸鐵,怎麼同大約五萬大軍較量呢?只有瘋子才會——先生,但願您不要生氣——而那些健康的心靈寓於健康的身體的人必然——」這時,瓊斯打斷帕特里奇因恐懼而發的滔滔宏論,對他說,從鼓聲可以判斷他們離某個城鎮不遠了。於是,他就朝著那聲音徑直走過去,並叫帕特里奇壯起膽子,說他絕不會把他引向危險的境地;隨後他又補充說,叛軍離他們這裡不可能這麼近。
最後這一句保證的話使帕特里奇稍微受了些安慰。儘管他更願意走相反的一條路,可他還是跟著他的主人。他的心可並不像個英雄那樣,而是按著鼓聲的節奏突突跳個不停。直到他們穿過公地,進了一條窄巷,鼓聲才停止。
這時,緊跟在瓊斯身後的帕特里奇發現前邊幾碼地方有一些塗成五顏六色的東西在空中飄揚,以為那是叛軍的旗幟,就扯開喉嚨叫道:「哎呀,我的上帝!先生,他們果然在這兒。有王冠和棺材[1]的標誌呀!噢,上帝!我從沒見過這麼可怕的東西。咱們已經在他們的射程之內了。」
瓊斯一抬頭,就清清楚楚地看出帕特里奇是把什麼東西誤認為叛軍的旗幟了。「帕特里奇,」他說,「我看你一個人就打得過這整支軍隊。看那些顏色,我猜得出剛才的鼓聲是怎麼回事了。那是招呼人去看木偶戲呢。」
「木偶戲!」帕特里奇變得極度興奮起來,說,「真的只是木偶戲嗎?在世上一切娛樂消遣里,我最愛看的就是木偶戲了。好先生,咱們停下來看看吧。而且我快要餓死了。現在天都快黑了,從早晨三點起,我還沒吃過一口東西呢。」
這時,他們來到一家客棧,確切地說是一家酒館。經帕特里奇一勸,瓊斯就停了下來。這更可能是因為他自己對該不該走這條路沒有了把握。他倆直接來到廚房,瓊斯趕緊問早晨有沒有女客從這兒路過,帕特里奇則急於想知道店裡有什麼可以供他們充饑。帕特里奇的詢問很有收穫,而關於索菲婭的消息,瓊斯卻什麼也沒打聽出來。不一會兒帕特里奇就可以心滿意足地看到一盤熱氣騰騰的雞蛋和美味的火腿了。
愛情對一個體格健壯的人所起的作用與對一個身體孱弱的人所起的作用截然相反。對於後者,愛情往往會敗壞賴以維持生命的胃口;而對於前者,雖然愛情使得本人健忘,顧不上吃東西,還會造成其他種種情況,可是把一塊兒烹調得可口的牛肉擺在一位飢餓的情郎面前,卻很少有不飽餐一頓的。當前的情景正是這樣:儘管瓊斯不經人提醒,還能空著肚子走上很遠,但是如今坐到火腿雞蛋面前,他立刻就和帕特里奇一樣狼吞虎咽起來了。
兩位旅客還沒吃完飯,暮色就已經降臨。月亮又是下弦月,天色更顯昏暗。於是,帕特里奇勸瓊斯停下來看看馬上就要開演的木偶戲。戲班的班主也竭力請他們賞光,說他耍的木偶是世上最精緻的,英國各城市的上流人士看了都極為滿意。
木偶戲的演出秩序井然,也很有品位。戲目是《被激怒的丈夫》[2]一劇里細膩而嚴肅的部分。那的確是一幕十分莊重而一本正經的表演,沒有任何下流話或插科打諢的東西,平心而論,戲里沒有哪個部分能引出人們的大笑。觀眾都非常高興。一位端莊的婦女對戲班班主說,明晚她要帶兩個女兒來看,因為演得一點兒也不下流。一個律師的書記和一個稅務官也一致稱讚唐雷勛爵夫婦演得恰到好處,真切自然。帕特里奇對這個看法表示同意。
戲班班主聽了這些讚揚的話,十分高興,禁不住又自我吹噓了幾句。他說:「現今這個時代,任何進步也趕不上木偶戲,自從我們把彭奇和他的妻子朱迪[3]以及類似的胡鬧角色取消以後,木偶戲終於變成一項合乎理性的娛樂了。我記得我剛剛乾這一行時,還有許多專逗人樂的低俗玩意兒,根本不去想辦法培養青年人的道德情操,而這正應當是每一出木偶戲的主旨。為什麼木偶戲就不能像其他戲劇一樣懲惡揚善、發揮教育功能呢?我的木偶戲與真實的人生一致,五花八門的生活都能表演。我相信人們看了我這種小戲會同看了大戲一樣得到教益。」「我決不來貶低你的獨創,」瓊斯說,「儘管這樣,我仍然願意看到我的老朋友彭奇先生。我認為,把他和他那個愉快的老婆朱迪取消,不但沒改進木偶戲,恐怕反而把它弄糟了。」
那班主聽了瓊斯這話,立刻表示出極大的輕蔑,帶著滿臉藐視的神情說:「先生,您有這樣的看法,是很可能的。不過我確信高明的批評家的意見絕對不會和您一樣。而且,當然是眾口難調,戲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口味。我承認,兩三年前,在巴斯,確實有些上流人很起勁兒地要把彭奇重新搬上舞台。我由於不贊成這個意見,金錢上還蒙受了些損失。別人愛怎麼辦就怎麼辦吧,我決不能為著掙一點錢就糟踐了我這行當。我也永遠不會同意讓這種下流東西出現在舞台上,破壞舞台的規矩和體統。」
「說得對,朋友,」那個書記大聲說,「你說得很有道理。永遠不要演那些下流東西。我在倫敦有幾個朋友,他們下定決心要把舞台上一切下流東西清除掉。」「那樣做是完全對的。」稅務官把煙斗從嘴上拔下來,嚷道。隨後他又說:「我記得《被激怒的丈夫》初次上演的那個夜晚。當時我正住在我們老爺家,我在頂層樓座和男僕坐在一起觀看。戲里有很多下流的東西,描寫一個鄉紳到城裡去競選議員,還把他的一群僕人全搬上了舞台,我特別記得他那個車夫。可是我們頂層樓座的先生們對這些下流東西感到受不了,就罵了起來。可是,朋友,我看你把這些情節全給刪掉了,你做得對!」
「諸位先生,」瓊斯大聲說,「我一個人沒法兒駁倒這麼多人的看法。要是大部分觀眾討厭彭奇,那麼這位學識淵博的戲班老闆把他趕下台去可能是很正確的。」
戲班班主再一次長篇大論地演說起來。他談到懲惡揚善的巨大力量,說如果下等人看到上等人的惡行是多麼可鄙,就足以制止他們自己的墮落。正說著,有一個事變不幸把他的話打斷了。這件事如果換在別的時候發生,我們也許就忽略不計了,現在卻不能不講幾句,但不在這一章里講。
[1]王冠和棺材是當時漫畫家作品中叛軍的旗幟上的標誌。
[2]范布勒(參見第5卷第5章注)去世后,英國演員,劇作家希柏(1671—1757)將他未完成的喜劇《倫敦之旅》續完,改名為《被激怒的丈夫》。劇中主要人物是唐雷勛爵夫婦。
[3]木偶戲17世紀傳入英國,彭奇和朱迪為其主角。參見第7卷第9章注。
第六章
從這一章可以得出這樣的看法,最好的事也會被人誤會或誤解這時,客棧的門道里傳來一陣激烈的吵鬧聲,老闆娘正在那兒一邊罵一邊用拳頭打她的女用人。原來,她想使喚那個女用人,可到處找不到她。找了好半天,才發現她正在台上陪著戲班子里的丑角。當時的情景是很不適合在這裡描寫的。儘管葛蕾絲(那就是女用人的名字)早已不在乎什麼害臊了,但她還不至於厚著臉皮公然否認她被當場抓住的事實。因此,她換了個辦法,企圖減輕自己的過錯。「老闆娘,你幹嗎這麼死命打我!」女用人叫道,「你要是不喜歡我的行為,就辭退我好啦。假如我是個婊子(因為對方正口口聲聲這麼叫著她),上流女人也全跟我一個樣。剛才木偶戲里那個貴婦人[1]算是怎麼回事?我想她離開丈夫成夜在外面睡覺總不是白睡的吧!」於是老闆娘衝進廚房,對她丈夫和那個可憐的木偶戲班主大發脾氣。「瞧,老頭子,」她說,「你瞧,讓這幫人住在你的店裡有什麼好處!多賣幾杯酒也抵不上他們給店裡帶來的麻煩,而且還讓這些害蟲把這地方搞成窯子啦。一句話,我要你們明天早晨全給我走人,我再也不能容忍你們這麼胡鬧下去了。這隻能教店裡的用人學會了偷懶和胡搞,因為從這種無聊的表演里一定學不到什麼更好的東西。我記得從前木偶戲演的都是一些《聖經》里的好故事,譬如《耶弗他輕率的許願》[2]一類有益的東西,演的是惡人都被魔鬼抓走了。這種表演還有點道理。不過,正像牧師上禮拜天所說的,如今誰也不相信有魔鬼了。你們弄來這麼一堆扮成男女貴族的木偶,只不過騙騙可憐的鄉下丫頭們。她們腦袋一昏,也就難怪什麼蠢事都幹得出來。」
我記得維吉爾曾說過,當烏合之眾吵吵鬧鬧,磚頭瓦塊棍棒橫飛的時候,如果有一位莊重而有威信的人物在他們中間出現,就能立刻使他們平定下來。聚集在一起的群氓可以被很恰當地比作一頭驢,那位莊嚴的人物一開口,驢就豎起長耳朵了。
與此相反,當一群態度莊重的人或哲學家正在爭論什麼問題,而智慧本身可以說也在座,而且主持著這場爭辯時,如果烏合之眾忽然掀起一陣騷動,或者在那群哲學家中間出現了一位潑婦(她一人的叫罵聲就相當於一大幫人),辯論就會立即停止下來,智慧也不再履行職務,大家的注意力馬上就會被潑婦的叫罵聲吸引去了。
上面提到的那陣吵鬧聲和老闆娘的來臨就這樣封住了木偶戲班班主的嘴巴,迅速而徹底地結束了他那番莊重嚴肅的宏論,那些議論讀者想來已經充分領會其滋味了。再沒有比這個事件來得更不湊巧的了。任憑命運女神如何陰險多變,也設不下這樣一個圈套,弄得正在那裡神氣活現地吹噓他的表演如何有益於世道人心的這個可憐漢子尷尬得不知所措。他的嘴巴立刻給封得緊緊的,就好像一個江湖游醫,正當他在吹噓自己的丹丸如何有奇效的時候,忽然有人抬來一具做了他的醫術的犧牲品的屍體,擺在他的場子里,作為他的醫術的證明。
因此,戲班班主並沒回答老闆娘的話,卻趕緊跑出去責罰那個扮丑角的。這時,月亮正像詩人[3]所說的,放出銀色的光輝(實際上,那會兒她看起來更像一塊兒黃銅)。瓊斯吩咐結賬,告訴剛被老闆娘從酣睡中吵醒的帕特里奇準備啟程。我們前面已經看到,帕特里奇曾兩次勸說瓊斯不要往前走了,這時他膽子更大了,又第三次向瓊斯進言,勸他當晚就在這家客棧里住下。於是,帕特里奇對瓊斯要動身的想法故意裝作很吃驚,然後就開始勸說起來,他先提出許多極響亮的理由來反對當晚啟程,竭力說這樣做毫無意義,因為除非瓊斯確知那位小姐的去向,否則多走一步就很可能離她更遠一步。「先生,您已經知道,這家客棧里的人都說她走的不是這條路,」他說,「所以咱們為什麼不等到明天早晨再走呢?說不定會遇上人,可以打聽打聽。」
最後這個理由對打動瓊斯的心確實起了點作用。正當他有些猶豫的時候,客棧老闆也在天平的這一頭加上他所擅長的一套雄辯之詞。他說:「真的,先生,您這位僕人給您出的主意再好不過了。在這種季節里,誰會這麼三更半夜還趕路呢?」隨後,他就像往常那樣吹噓起他這家客棧設備如何舒適。與此同時,老闆娘也抓住時機,開始了——不過我不想用客棧老闆和老闆娘那些老生常談來讓讀者厭煩了,只說一句話就足夠了:瓊斯最後被說服,決定在客棧里住下來,休息幾個鐘頭;其實,他是很需要這麼做的,因為自從離開他在那裡被打破了頭的那家客棧以後,他就幾乎沒合過一次眼。
這天夜裡,瓊斯決定不再趕路之後,立刻就帶著兩個心愛的伴侶——皮夾子和手籠——上床睡覺了。可是曾經打過幾次盹兒,已經休息過來的帕特里奇,此刻想的卻是吃而不是睡,還有比這兩者都好的酒。
葛蕾絲所引起的一場風波已經平息,老闆娘又與戲班班主和解了。他也原諒了這婦人在盛怒之下對他的表演所做出的不恰當的無禮的指責。廚房裡是一片寧靜、和睦的氣氛。客棧老闆、老闆娘、戲班班主、書記、稅務官和機智的帕特里奇先生都圍爐而坐。一班人談得十分暢快。詳情請看下章。
[1]指《被激怒的丈夫》中的唐雷勛爵夫人,她喜歡享受,嗜賭如命,她丈夫忍無可忍,提出離婚。全劇結束時她悔過自新。
[2]耶弗他,古以色列一名法官,他在出發與亞述人作戰前,曾向上帝許願說,如果打了勝仗,就用他家中第一個出來迎接他的人來獻祭。不幸的是首先迎接他的是他最愛的女兒。最後他仍然按照原來的誓言,把女兒做了犧牲。事見《舊約·士師記》第11章。
[3]見彌爾頓《失樂園》第4卷。
第七章
包括作者的幾句話以及聚在廚房裡的人更多的議論儘管帕特里奇的自尊心不允許他承認自己是瓊斯的僕人,可是他一舉一動卻處處模仿僕人的樣子。舉一個例子來說吧,他總是極力誇大他這位夥伴(這是他對瓊斯的稱呼)的家財,而一切做僕人的遇到生人時一般都是這樣的,誰也不甘心被人當作一個叫花子的僕人看待。因為主子的地位越高,僕人越會認為自己的身價也水漲船高。這個道理是從所有貴族聽差的舉動得出的。事實確是如此。
名號和財產會讓周圍的人沾上一種光彩。家業大、身份高的人總受到人們的尊敬,他的僕人就自認為也可以分享這種尊貴。然而在品德和才識方面,情況卻顯然不是這樣。這種好處只能專屬於本人,因此只能獨自享受尊敬,別人是無法分享的。而且老實說,這方面能受到的尊敬微乎其微,他們也禁不起讓旁人來分享。既然主人在這些方面受到的尊敬僕人是沒有份的,那麼如果主人在品德和才識兩方面有極其嚴重的缺陷,僕人也不會隨之受到玷污。當然,如果女主人在所謂品格上有缺陷,那又當別論了,其後果我們在前邊已經看到過。因為這種恥辱有傳染性,好像貧窮,接近它的人全會受到感染。
基於這些理由,僕人們(我指的只是男僕)那麼在乎主人在財產方面的名氣,而不大在乎,或者完全不在乎主人在其他方面的聲譽,也就不足為怪了:他們恥於給乞丐當聽差,對伺候惡棍或蠢蛋倒覺得無所謂,而且還會毫不顧忌地竭力散布他們主人的邪惡或愚蠢行徑,而且往往還帶著很明顯的幽默和取笑的心情。實際上,一個聽差雖然穿的是主人的號衣,卻常常是個專拿主人開玩笑的花花公子和說俏皮話的人。
因此,帕特里奇在極力誇大瓊斯將要繼承的巨額財產之後,又隨口透露出他自己擔心的一個情況:昨天他就已經萌生了這個念頭,我們當時也曾暗示了一下,而當時瓊斯的舉止也似乎為他的想法提供了充分的根據。簡言之,他現在確信自己的主人已經神經錯亂了,而且毫不顧忌地把這個看法對圍爐而坐的那些人說了。
木偶戲班班主立刻表示同意。「聽到那位先生對木偶戲發出的那套荒唐議論,」他說,「我不得不承認我確實大吃一驚。很難設想一個頭腦清醒的人會有那麼荒謬的錯誤觀點;聽您剛才這麼一說,我就恍然大悟,知道他那些怪誕想法的來由了。可憐的人!我很為他擔心。他眼睛里確實有一種奇怪的狂亂的神情。我以前就注意到了,只是沒有說出來。」
對最後這一點,客棧老闆表示完全同意,為了表明自己的機智,他也說自己早就看出來了。他準是精神失常了,他又補上一句,只有瘋子才會想到在深更半夜離開這麼舒服的客棧去野地里瞎闖。
稅務官從嘴裡拔出煙斗,說他也覺得那位先生的神情和言談有些荒謬和狂亂。然後轉過來對帕特里奇說,倘若他真的瘋了,就不應該讓他在鄉下亂跑,因為說不定他會鬧出亂子來的。可惜沒人把他抓住,送到他親屬那裡去。
此刻,帕特里奇心裡也閃過了這樣的念頭:既然他確信瓊斯是從沃爾斯華綏先生家裡逃出來的,那麼自己無論用什麼辦法把他弄回去,都一定會得到重賞。不過他幾次看到,並且親自領教過瓊斯的大力氣,因而很有些害怕,認為不可能實施這樣的計劃,把瓊斯抓住,所以對於擬定實現這個計劃的具體步驟也就不那麼起勁兒了。但這時一聽到稅務官的意見,他立刻乘機說出自己的想法,並且表示衷心希望把這件事辦成。
「可以辦到的!」稅務官說,「這再容易不過了。」
「啊,先生,」帕特里奇回答說,「您不知道這傢伙有多麼厲害。他足可以用一隻手把我提起來,從窗口扔出去。而且他也會這麼做的,只要他想到——」「瞎扯,」稅務官說,「我相信我自己是跟他一樣的好漢。再說,咱們還是五個人呢。」
「我不知道什麼五個人,」老闆娘大聲說,「反正我丈夫與這事無關。而且無論什麼人都不許在店裡對任何人動武。那位少爺是我生平很少見到的一個美男子,我相信他不比咱們哪個人更瘋狂。你們憑什麼胡說他眼神裡帶著一種狂亂的表情?在我看來,他那雙眼睛是最漂亮的,神情也是最可愛的,他是位非常謙恭有禮的少爺。自從聽到坐在屋角的那位先生說他失戀了,我一直打心眼兒里憐惜他呢。誰失了戀,神情上也會跟過去有些兩樣的,特別是像他那樣一位可愛的少爺。嘿,這小姐!除了這樣一位又漂亮又有家當的少爺,她還能找到更好的嗎?她一定是個上流女人吧,就像昨晚木偶戲里那位唐雷夫人,這種人簡直就不知道自己該幹些什麼。」
書記也說,沒有得到律師的同意,他絕不參與這件事。他說:「想想看,假如有人告咱們非法逮捕,咱們怎麼辯護呢?誰知道要有怎樣的證據才足以使陪審團認定他是個瘋子呢?不過,我這只是就我自己而言,因為一個律師糾纏到這類事情裡面去是不大好的,除非是以非律師的身份。陪審團對我們總是比對一般人更嚴格一些。所以,我並不勸阻您,湯姆遜先生(稅務官),或者這位先生以及其他任何人參與這件事。」
稅務官聽了這話,搖了搖頭。木偶戲班班主說:「由陪審團來斷定一個人瘋不瘋,有時候是困難的。記得有一回審理瘋人案件的時候,我也在場,二十個人出庭做證,說那漢子瘋得像一隻三月的野兔,另外又有二十個說他跟任何英格蘭人一樣正常。其實,很多人都明白,那只是他的親戚們為了侵奪他的財產繼承權而搞的一次陰謀。」
「這很有可能!」老闆娘嚷道,「我自己就認識一位可憐的先生,他的家人把他關在瘋人院里,關了一輩子,由他們去享用這人的產業。但是,這對他們沒有什麼好處,儘管法律把財產判給他們,產權卻還是那個人的。」
「胡扯!」書記帶著極其輕蔑的口吻說,「誰的產權還不都是法律判給的,要是法律把國內最好的一份財產判給我,我才不會去管產權歸誰所有呢!」
「要是這樣的話,」帕特里奇說,「看到旁人遭遇不幸而謹慎起來的人有福了。」
客棧老闆剛才被騎馬來到門口的人叫了出去,這時又回到廚房來,神色恐慌地嚷道:「諸位先生,你們可知道是怎麼回事?叛軍擺脫了公爵的堵截,這會兒快打到倫敦啦。這話真真確確,是剛才那個騎馬的人告訴我的。」
「我聽了打心眼兒里高興,」帕特里奇大聲說,「這樣一來,這一帶就不會有戰事了。」
「我有更好的理由可以高興,」書記嚷道,「我一向認為,誰的權利就應當歸誰。」
「這話對是對,」客棧老闆說,「但是我聽人說這個人並沒有權利。」
「我立刻就可以給你證明不是這樣,」書記大聲說,「要是我父親死時名下有一筆產業,請注意聽,是屬於他名下的一筆產業,他去世了,產權難道不該傳給他的兒子繼承嗎?照此類推,難道旁的權利不同樣應該傳下去?」
「可是他有什麼權利把咱們變成天主教徒呢?」老闆說。
「這一點你不必擔心,」帕特里奇大聲說,「權利問題,這位先生已經論證得再清楚不過了。至於宗教,那是另一回事。天主教徒並不指望這樣。我認識一位天主教神甫,一個很誠實的人。他用人格擔保,發誓說他們絕沒有這種打算。」
「我認識的一個神甫也對我這麼說過,」老闆娘說,「可是我丈夫一向總是怕天主教徒。其實,我認識好多天主教徒,都是很規矩的人,花起錢來也很闊綽。我一向認為:只要有錢可賺,誰的都是一樣。」
「說得對極了,老闆娘,」耍木偶的人說,「我才不在乎什麼宗教呢,只要長老會[1]不掌權就行。長老會是木偶戲的死對頭。」
「這麼說來你為了能賺錢寧可把宗教拋棄掉,」稅務官大聲說,「願意看到天主教到英國來,是不是?」
「我當然不願意,」戲班班主說,「我跟大家一樣恨天主教。可是天主教總還讓人活下去,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安慰,可是在長老會下面,你根本活不下去。每個人首先注意的是生計,這一點你不能不承認。我敢保證,如果你實話實說,你肯定比旁人更怕丟掉差事。不過,你放心好了吧,朋友,無論哪個政府掌權,都總是要收稅的。」
「可不是嗎,」稅務官回答說,「如果我不尊敬給我麵包吃的國王,那我這人可真是一無可取了。誰都會說,這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旁人掌權也要有稅務官的,可那與我又有什麼相干呢;那時候我在朝里的朋友下台了,我也勢必得隨著他們滾蛋。不,不,朋友,我決不能因為希望換個政府還能保住差事而放棄我的宗教信仰,因為那樣我的情況肯定不會更好,而且很可能會更糟。」
「對!」老闆嚷道,「每當有人告訴我將來會發生什麼什麼情況的時候,我也這麼回答。嘿!難道我是個傻子,會隨便把錢借給一個生人,只因為他將來可能會還給我?我相信有錢還是放在自己的柜子里穩當保險,所以我就把它放在那兒。」
書記非常賞識帕特里奇的明智,若不是因為書記通達人情世故,就是因為兩人英雄所見略同,他們都是雅各賓黨的真正信徒。這時,兩人熱烈地握手,並且大杯大杯地飲了不少烈酒,祝某某人[2]身體健康;這人的名字我們認為最好略過不提。
後來所有在場的人也都參加了祝酒,儘管有些不大情願;甚至客棧老闆,因為經受不住書記的恫嚇,也參加進來了。書記說:要是老闆不祝酒,他就永遠不再進他這家客棧的門了。喝到肚子里的那些酒很快就把他們的談話結束了,因此,我們這一章也到這裡結束。
[1]長老會是清教的兩個主要支派之一。17世紀中葉,清教徒執政,他們反對一切遊戲娛樂活動,尤其仇視戲劇,認為有傷風化。
[2]指叛軍首領。
第八章
命運這次對瓊斯好像比以往我們見到的要好一些再沒有比疲倦更有益於健康,因而可能再也沒有比它更有效的安眠藥了。這味葯瓊斯可以說已經服了很大一劑,在他身上起了強烈的作用。他已足足睡了九個小時,如果不是卧室門口一陣巨響——那是沉重的拳頭聲,加上一連串「殺人了」的喊叫——把他吵醒,他也許還會睡下去的。瓊斯立刻跳下床來,看到戲班班主正在毫不留情地猛烈捶打那個可憐的丑角的脊樑和肋骨。
瓊斯立刻出面干預,站在挨揍的一方,把那個氣勢洶洶的征服者按在牆上。戲班班主氣力敵不過瓊斯,正像那個穿得五顏六色的可憐的丑角不是他自己的對手一樣。
儘管這個丑角個子小,長得也不是很壯實,可是他膽子卻不小。他一掙脫出來立刻就使出他唯一可以同對方較量的武器,發動了攻勢。他先泛泛地罵了幾句,然後開始了更具體的指控。「你這個流氓,」他說,「我不但養活了你——因為你的錢全是我掙來的,而且還把你從絞刑架上救了下來。昨天你不是還想在後街搶那位小姐的漂亮的騎裝嗎?難道你能否認你曾打算把她獨自堵在一座樹林里,把她剝光,把天下最漂亮的一位小姐剝光?如今你朝我撲過來,差點沒把我打死。我並沒欺負這兒的這個姑娘,我們倆是兩相情願;你打我,就只因為她喜歡我而不喜歡你。」
瓊斯一聽這話,就放開老闆,同時嚴厲禁止他再去欺侮丑角,然後把那個可憐的傢伙帶到自己的房間里,很快就打聽到了索菲婭的消息;原來前一天這個丑角打著鼓跟班主走的時候,看到索菲婭走過去。瓊斯沒怎麼費力就說服那個小夥子答應領他到那個地方去一趟,然後把帕特里奇喊過來,說要儘快動身。
差不多八點鐘的時候,他們才把一切收拾停當,因為帕特里奇總是不慌不忙的,再說賬也不是立刻就能算好。等一切都辦理就緒之後,瓊斯還一定要把戲班班主和那丑角之間的糾紛完全調解好了才肯上路。
這件事順利完成之後,瓊斯就上路了。那個忠實的丑角把他們領到索菲婭路過的地方,瓊斯重謝了這個嚮導,然後就急忙向前走去,心裡為了無意中得到索菲婭的消息而高興萬分。帕特里奇一聽說事情的經過,就十分認真地預言並且斷定瓊斯最終一定會獲得美滿的成功。他讓瓊斯放心,說:上帝要不是有意讓瓊斯和索菲婭走到一起,就絕不會用兩件巧遇來指引他。瓊斯頭一次對他這位同伴的迷信說法感到些興趣。
他們剛走出兩英里左右,就碰上一場暴雨。這時,恰好看到一家酒店,帕特里奇就竭力勸瓊斯進去避避雨。飢餓這個敵人(如果可以這麼稱呼的話)的氣質更像英國人而不像法國人,不管你多少次把它擊退,它都會按時集結隊伍,再攻上來。帕特里奇現在的情形就是這樣。他剛一踏進廚房,就照樣提出頭天晚上問過的那句話。結果,一盤美味的冷裡脊就擺在桌子上了。不但帕特里奇,連瓊斯也飽餐了一頓。不過瓊斯仍然免不了焦躁不安起來,因為酒店裡誰也不能告訴他一些關於索菲婭的新情況。
吃完飯,瓊斯還是準備上路,儘管雨仍然下得很大,可是帕特里奇一再央求再飲一杯酒。這時,他瞥見了爐旁站著個小夥子(是方才走進廚房的),小夥子也同樣殷切地望著他。帕特里奇忽然掉過身來對瓊斯嚷道:「先生,咱們把手伸出來慶賀一下吧,這回喝一杯怕還不夠呢。您瞧,又有索菲婭小姐進城的新消息啦。站在爐旁的那個小夥子正是給她領過路的人。我敢發誓,他臉上那副膏藥還是我給他貼的呢。」「上帝祝福您,先生,」那小夥子嚷道,「這正是您的膏藥。我永遠也不會忘記您的好處,因為它差不多把我的傷口治好啦。」
聽到這話,瓊斯騰地從椅子上跳起來,吩咐小夥子立刻跟他離開廚房到一個單間去。瓊斯對有關索菲婭的事總是如此精細,絕不肯當著這麼多人提到她的名字。當然,因為抑制不住感情,他曾在他認為絕不會知道她的情況的那些軍官當中遙遙向索菲婭祝過酒,但即使是那回,讀者也會記得他是在怎樣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說出她姓什麼來的。
說來真是不幸——許多賢明的讀者還會覺得十分荒謬怪誕:瓊斯實在非常懂得溫存體貼,而他眼下的遭遇主要是由於人家認為他缺乏這種溫存體貼造成的——因為索菲婭以為(也並非沒有充分理由)瓊斯任意同旁人說出她的姓名和人品,比他在目前情況下還隨便跟別的女人胡搞更為可氣。老實說,如果索菲婭不是認為瓊斯曾兩度在這方面行為失檢,對她缺乏尊敬,與一個高貴文雅的人所應有的愛與體貼十分不相稱,那麼任奧諾爾怎麼勸阻,她也絕不會不跟瓊斯見面就離開厄普頓的。
既然事情已經是這樣的結果,我也只好照原樣敘述:如果讀者覺得不合常情,為之吃驚,我也無可奈何。我必須提醒這些感到吃驚的人,我在這裡寫的是歷史,而不是在寫一套理論,不必事事都符合人們通常所接受的有關真理與自然的概念。即使做到這種符合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也許在我,為了慎重起見,也最好避免那樣。譬如眼前這件事,我把它陳述出來,沒有加進自己的評論,乍一看,有些讀者可能很不以為然;可是經過一番深思熟慮,大家也許就會感到滿意,因為明智而善良的人會把瓊斯在厄普頓的遭遇看作是對他風流惡行的正當懲罰,而且是一個現世現報的後果。愚蠢而邪惡的人心裡也可以為其罪惡找到一種安慰,認為人的名聲與其說是決定於品德,還不如說是決定於偶然事件。現在,我們打算在這裡闡發的感想可能與以上兩種看法都大相徑庭。我們想說明這些偶然事件僅確證了那個偉大、有益而又不同尋常的論點,整部作品也正是以宣揚這一論點為目的。當然,我們也不必經常不斷地去重複,像一個普通的牧師講道的時候,每講完一段就重複一遍經文那樣,使之填滿全書每一頁。
我們只想說,不論索菲婭多麼可悲地冤枉了瓊斯,她這麼做看來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我相信,任何一位年輕姑娘,處在她那種情況下,都會同樣冤枉對方的。甚至可以說,假如她的情人剛剛離開酒店她就走進來,她就會發現酒店老闆知道她的姓名和容貌,就像厄普頓那個女茶房所知道的一樣。當瓊斯在裡間低聲盤問索菲婭那個嚮導的時候,性格不那麼細膩的帕特里奇卻在廚房裡當著大家對費茲帕特利太太的那個嚮導盤問起來。酒店老闆每遇到這種場合,總是豎起耳朵,很起勁兒地偷聽。因此,關於索菲婭的墜馬、她被客棧誤當作珍妮·卡美隆以及潘趣酒惹來的種種事端,總之,在我們把兩位女客送上六馬高車同她們告別之前所有在那家客棧里發生的事,酒店老闆幾乎統統都知道了。
第九章
不過是一些零零碎碎的觀察而已
瓊斯走開了足有半個鐘頭才又匆匆回到廚房,要老闆馬上把他的賬結清。帕特里奇本來會因為不得不離開這個溫暖的火爐和一杯上好佳釀而難過的,可是聽說這回用不著步行,他心裡多少得到些安慰。瓊斯靠金錢的力量,終於勸動那個小夥子把他們送到他領索菲婭前去的那家客棧,不過,小夥子有一個條件,就是另外那個嚮導必須在酒店裡等著他。原來厄普頓和格羅斯特這兩個客棧的老闆之間的關係是很親密的,他擔心格羅斯特客棧的老闆有一天會知道嚮導曾把馬又租給另外一個客人,那麼一來,這個小夥子原打算巧妙地塞進自己腰包里的錢,就只好如數交出去了。
儘管下面這段情節看起來很瑣碎,我們還是要提一提,因為這件事使瓊斯先生的出發推遲了好一陣,原來另外那個嚮導的誠實度很高,或者說,誠實的代價要得很高;虧得帕特里奇——我們曾說過他是個精明的傢伙——巧妙地額外添上半個克朗,指定這筆錢只許他在等候同伴的時候花在酒店裡,否則,瓊斯還要花掉更多的錢呢。酒店老闆一聽說有這麼一筆錢可賺,立刻就使出全部口才熱情勸說,那小夥子很快就被說服了,他又要了半個克朗,同意留在酒店裡等候。這裡,我們不禁要指出:在下層社會裡也有不少必須用手段鬥法的地方。大人物往往過高估計自己在欺騙方面的本領,其實,人類中有些地位低賤的人時常會勝過他們。
馬備好了,瓊斯立刻跳上了他心愛的索菲婭坐過的側鞍。小夥子本來殷勤地請他騎在正鞍上,可是他選中了側鞍,也許因為軟些。儘管帕特里奇跟瓊斯一樣瘦弱,可是他覺得坐在側鞍上實在有損男子漢的尊嚴,所以他接受了小夥子的邀請,坐上了正鞍。這樣,瓊斯坐上了索菲婭坐過的側鞍,嚮導坐在奧諾爾坐過的側鞍上,帕特里奇騎著第三匹馬,一行人出發了。不到四小時他們就來到讀者已經逗留過很久的那家客棧。帕特里奇一路上精神高漲,不斷地對瓊斯講他最近得到的一些吉兆,預示他將要時來運轉;儘管讀者一點兒也不迷信,也必然會承認情況看起來確實很吉利。而且,帕特里奇對瓊斯不再去追求榮譽,轉而追求索菲婭也頗為高興,這些兆頭都預示著這位塾師將要交好運了。同時,他這也是初次弄清楚瓊斯與索菲婭之間的愛情。以前,他幾乎沒注意這個方面,因為他從一開頭就猜錯了瓊斯離家出走的原因,至於在厄普頓發生的事,他在離開那裡的前後受了驚,沒來得及仔細考慮,只把可憐的瓊斯當作一個地地道道的瘋子。這與他以前對瓊斯的想法頗為吻合。他原來就認為瓊斯十分狂放,而他突然離開格羅斯特時的情景也證實了他的看法。好在帕特里奇對當前他們走的這段路程很滿意,因此,他認為瓊斯的神志清醒了不少。
他們到達的時候,鍾正好敲三下。瓊斯立刻去雇驛馬。不幸的是,這地方到處都雇不著馬。讀者如果考慮到這時全國正動蕩不安,尤其是這一帶,雙方正在交戰,白天黑夜沒有一個時辰不跑過軍隊的信使,對這情況也就不感到吃驚了。
瓊斯想盡辦法求那個嚮導把他們送到考文垂[1],可是怎麼說他也不肯。正當瓊斯跟那小夥子在客棧的庭院里交涉的時候,有個人走到他跟前來,叫著他的名字打招呼,問他薩默塞特郡的府上可好。瓊斯瞧了瞧這人,立刻認出是在格羅斯特跟他同桌吃過飯的律師道林先生,於是很客氣地還了禮。
道林極力勸瓊斯先生當晚不要再往前走了。他舉了許多無可反駁的理由,譬如天快黑啦,路上凈是爛泥啦,白天走路要方便得多啦,以及其他種種同樣有說服力的理由;有些理由瓊斯本人剛才也想到過,可是那時不能使他改變主意,現在也仍然無效,他仍然堅持原來的計劃,即使步行,也非走不可。
當好心的律師看出無法勸瓊斯留下來的時候,他又不遺餘力地說服那個嚮導陪瓊斯去,他提出許多好處,誘使嚮導走這不長的一段路程。最後說:難道你以為這位先生不會很好酬謝你的辛苦嗎?
不光是踢足球,在其他任何場合,二對一總是要佔上風的。在勸說或央求什麼的時候,一個細心的旁觀者很明了地看出,聯合起來力量大。他一定常常見到一個做父親、家長、妻子的人或旁的掌握權柄的人堅決拒絕單獨一個人根據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後來只要有第二個或第三個人出來幫腔,不需要提出什麼新的理由,掌權的人就會讓步了。也許正因為如此,才有了對一個動議或提議表示附議這句話,以及它在大會辯論時所起的巨大作用。同樣,我們在法庭上時常聽到一位博學之士(一般總是一位高等律師)花上整整一個鐘頭來重複另一位博學之士剛剛說過的話。
我們不去說明其中的原因何在,只按照我們一向的做法,拿那個小夥子的行動來做個例子:他接受了道林先生的勸說,答應讓瓊斯重新坐上那個側鞍,可是他堅持動身以前一定得好好喂喂可憐的牲口,說它們跑了好長一程路,已很吃力了。其實,小夥子這種顧慮是多餘的。儘管瓊斯心情迫切,急於動身,但他一定會親自吩咐把馬喂足了才走,因為他向來不同意只把動物當作機械看待的那種觀點;當那種人用馬刺踢馬肚子時,他會想象馬和馬刺同樣有感覺痛苦的能力。
當馬吃著小麥的時候,或者說當我們假定馬在吃著小麥的時候(因為那小夥子正在廚房裡照料著自己,而客棧老闆則在馬廄里很細心地照料著讓馬少消耗他的小麥),瓊斯先生應道林先生的殷切邀請,走進他的房間,他們一道飲起酒來。
[1]考文垂是沃里克郡首府。
第十章
瓊斯先生和道林先生推杯換盞
道林先生斟滿一杯酒,提議祝可敬的沃爾斯華綏先生健康,接著又說:「先生要是樂意的話,咱們也祝那位年輕的鄉紳,他的外甥兼繼承人健康。好了,先生,就祝卜利非先生,那位漂亮少爺健康。我敢說,他將來在這一帶一定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物,我心目中已經替他安排了一個選區。」
「先生,」瓊斯回答說,「我相信您不是存心要跟我過不去,所以我也不見怪。可是我告訴您,將這兩個人相提並論是十分不恰當的,因為一個是人類的光榮,另一個則是個壞蛋,有辱人這個稱號。」
道林聽了這話直發愣。他說,他本來以為兩位先生的人品都是異常高尚的。至於沃爾斯華綏鄉紳本人,他說,我還無緣拜識。可是到處都在談論他,說他是個品德高尚仁慈善良的人。「至於那位少爺,我只見過一面,就是我把他母親去世的消息帶給他的那次。當時我正有許多事要辦,忙得不可開交,分身無術,簡直來不及和他談談話。不過,看起來他像個十分規矩的紳士,舉止文雅,我必須承認,我有生以來還沒見過比他更使我喜歡的上流人。」
「短暫的一面他就能把您迷住,這我一點也不覺得奇怪,」瓊斯回答說,「因為他跟魔鬼一般狡猾,就是多年和他住在一起也不一定看得出他的真面目。我是從嬰兒時候起和他一道長大的,我們幾乎從來沒分離過,可是他身上的那些惡毒陰險,直到最近我才發現了一半。我承認,我一向不大喜歡他。我認為他身上缺乏那種慷慨大方的氣度,而那是人類一切偉大崇高品質的真正基礎。我早就在他身上看到我最鄙視的自私自利的品性,可是直到最近我才發現他能幹出多麼卑鄙下流惡毒至極的勾當。因為我終於發現,他利用我生性坦率,老謀深算地布置了一連串的陰謀詭計要把我毀滅,最後他總算達到目的了。」
「哎呀,哎呀,」道林叫嚷起來,「那我可要說了,讓這樣一個人來繼承您舅舅沃爾斯華綏鄉紳那麼大一片田產,那可未免太不幸啦。」
「唉,先生,」瓊斯大聲說,「您這是給了我一份我不配享有的稱呼。不錯,承他的善心,曾經准許我用比這親近得多的稱呼叫他。可是這只是出於他自願的善行,如今他剝奪了我這份榮譽,我不能抱怨他不公道,因為早先我本來就沒資格享受。我可以明確告訴您,我並不是沃爾斯華綏先生的親戚。如果世上那些對他的高風亮節缺乏真正認識的人看到他對我的舉動貿然認為他待親屬過於苛刻,那就大大冤枉了世上最好的一個人,因為我——不過,請原諒,我就不再跟您啰唆我自己的事了。既然您好像認為我是沃爾斯華綏先生的親屬,我理應把您糾正過來,免得他老人家以後招致人們的責怪。請您相信,我寧可丟掉性命也不願讓他被人誤解。」
「先生,」道林大聲說,「聽您這番話,我必須說,您確實像一位很懂得道義的人。可是我不但不會嫌您啰唆,並且還很樂意知道,假如您不是沃爾斯華綏先生的親戚,那為什麼大家都把您看作他的親戚呢?半個鐘頭以內,您的馬還不會備好。估計時間還來得及,我希望您把事情的經過對我講一講。我真的感到十分奇怪,您既然不是那位鄉紳的親戚,怎麼大家會認為您是的呢?」
就性情隨和而不是就舉止審慎而言,瓊斯與他那可愛的索菲婭確實有些相像。經道林先生這麼一慫恿,瓊斯馬上滿足他的好奇心,開始敘述自己的身世和受教育的過程,正像奧賽羅那樣:從他的孩提時代起,
直到他被囑講述的那一刻。[1]
而道林,就像苔絲狄蒙娜聽奧賽羅講述時那樣聚精會神地聽:他發誓說,奇異,真奇異呀,
悲慘,太悲慘了。[2]
道林先生聽了這段敘述,大為感動;他雖然是一位律師,倒也不曾滅絕人性。其實,世上最不公平的事,莫過於把我們對一種職業的偏見應用到從事該職業的某一成員的私生活上去,用我們對他所從事的職業的看法來看他本人。確實,某些由於職業的需要而干出的事,因為習以為常,人們也就不覺得可怕了。但在所有其他方面,無論哪個行業的人都仍然受天性的支配;甚至也許可以說,在一個人出於日常工作的需要,暫時給天性放個假的時候,它的作用可能還來得更強烈一些。一個屠夫在下手宰殺一匹良馬時,我以為他一定會感到惋惜。外科醫生儘管為病者截肢時自己並不感到痛苦,但是我知道在遇上痛風症發作的人時,他也會起憐憫之心。砍過幾百顆頭顱的劊子手,據說第一次下手時不免也會顫抖。甚至那些以殺戮為職業的人,雖然在打仗時殺人無數,不但殺他們的同行,也毫不留情地殘害婦孺,可是在戰鼓停歇、號角不響的太平年月里,這樣的人也會放下他們所有的凶暴,在文雅的社會裡變得性情十分溫和。同樣,一個律師也會同情另一個人的痛苦遭遇,只要那人不是他所代理的人的對手。
讀者早已知道,瓊斯一直對旁人在沃爾斯華綏先生面前把他描繪得多卑鄙下流還一無所知。談到其他情況,他也沒把它們說得對自己不利,因為雖然他不肯去責怪曾經疼愛過他的恩人,可是他也並不想往自己身上攬一大堆過錯。因此,道林看出(而且也不無理由),背後一定有人很嚴重地陷害了他。「鄉紳絕不會僅僅由於你犯了年輕人都可能犯的一些過失就取消你的家產繼承權,」道林大聲說,「當然,我說取消繼承權是不妥當的,因為從法律上講,您並沒有繼承權。在這一點上誰都不會有爭議。可是既然鄉紳已經把您收為他的義子,即使您得不到他的全部財產,按理說也應該得到相當可觀的一部分。甚至您想得到他的全部財產,我也不能怪您過分,因為人人都希望得的越多越好,這一點是無可指責的。」
「您確實誤解了我,」瓊斯說,「我從來都沒考慮到沃爾斯華綏先生的財產問題,給我多少我都會滿意的。甚至可以說,我從來也沒考慮過他能夠或者應當給我些什麼。我可以鄭重地說:如果沃爾斯華綏先生待我比待卜利非好,我也會把這種局面扭轉過來。我寧願做到自己心安理得,也不願享用旁人的財產。豪華的宅第、眾多的僕人、豐盛的筵席以及其他隨著財產而來的一切好處或排場所能帶給人的那點微不足道的光彩,比起一顆善良的心靈從慷慨、善良、高貴和仁慈行為中所享受到的恬適的安寧、發自內心的知足感、令人激動的喜悅和興高采烈的成就感,又算得了什麼呢?我既不會因為卜利非將要得到的財產而嫉妒他,也不會因為他現在已經擁有的財產而眼紅。要我哪怕是做半個小時的惡棍來換他這種處境,我都不願意。我相信卜利非先生確實以為我懷著您剛才提到的那種念頭,我認為正是這種出自他那骯髒心靈里的疑懼,促使他用那麼卑鄙的手段來對付我。可是謝天謝地,我自己問心無愧。朋友,不管用什麼來同我換這種心安理得,我都不願意。只要我一天清楚自己沒損害過誰(或者甚至連損害別人的念頭都沒動過),那麼你就:盡可把我放到夏日的和風裡
吹不鬆土塊也吹不暖樹叢的地方,烏雲越來越低垂,
憤怒的朱庇特已使嚴厲的四季變樣。
盡可把我放在烈日下,
看白晝的車輪飛奔,
拉拉芝[3]的眉眼傳情,
慰藉我勞苦的身心。
——弗蘭西斯先生[4]
說完之後,他斟滿一杯酒,一飲而盡,祝詩里那位可愛的拉拉芝小姐健康。隨後,他又把道林的杯子斟滿,一定要他也祝酒。「好吧,」道林大聲說,「那麼我就衷心祝願拉拉芝小姐健康,我雖然沒見過她,可常聽人向她祝酒。人們說她長得很漂亮呢。」
儘管道林沒能完全理解的不僅僅是談話中的拉丁文部分,但其中有些東西看來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雖然他盡量用眨眼、點頭、撇嘴和齜牙在瓊斯面前掩蓋自己的這種印象(因為人們不論想得正確還是錯誤,往往都會感到不好意思),然而有一點是肯定的:他正暗暗對他所理解了的情感深表讚許,並且對瓊斯確實十分同情。不過我們也許可以等另外的機會再來評論這一點吧,特別是,如果我們還會在書中再次遇到道林先生的話。眼下,我們只好匆匆與這位先生告別,就像瓊斯先生一聽帕特里奇說馬已備好,立刻就付了酒賬,對這位朋友說了聲晚安,跨上馬一樣。此時,儘管天黑了,而且又開始下大雨,他仍然朝考文垂方向進發了。
[1]引自《奧賽羅》第1幕第3場。這裡菲爾丁把原文的第一人稱改為第三人稱。
[2]引自《奧賽羅》第1幕第3場。這裡菲爾丁把原文的「她」改成「他」。
[3]拉拉芝是賀拉斯的情婦的名字。
[4]引自賀拉斯的《詠歌集》。
第十一章
瓊斯赴考文垂途中遭遇的災難,以及帕特里奇富有哲理的話再沒有比從他們現在動身的地方到考文垂之間更平直的路了。儘管不論瓊斯、帕特里奇還是那個嚮導都沒走過這條路,如果不是上一章結尾時提到的天黑和大雨那兩個原因,他們絕不會迷失方向的。
而且,不幸的是,這兩種情況同時發生了作用,於是就把我們的旅客引到一條很少人走過的小徑上去。在騎了六英里路之後,他們並沒來到考文垂教堂的巍峨尖塔跟前,卻發現自己仍然在一條泥濘不堪的小路上跋涉,絲毫也看不出大城市近郊的跡象。
這會兒,瓊斯說他們一定是迷路了,可是嚮導堅持說那是不可能的;在日常談話中,不可能這個詞不僅經常表示不大會發生,有時候甚至指很可能已經發生了的事。無限和永恆這兩個詞經常也被人這麼誇大地濫用。前者往往只表示半碼的距離,後者往往指五分鐘的時間。因此,把已經丟掉的東西說成絕無丟失之可能也就是很平常的了。事實上,當前的情況正是這樣。儘管那個嚮導信心十足地矢口否認走錯了路,然而他們走的絕不是通往考文垂的路,正如一個狡詐、貪婪、冷酷、偽善的守財奴走的絕不是通往天堂的路一樣。
沒有在風雨交加的黑夜裡迷過路的人也許想象不出當時的情景有多麼可怕,而且他們在寒氣逼人的氣候中掙扎的時候,心裡還不能指望將有熊熊的爐火可烤,有乾爽的衣服可換,或有什麼東西可吃,用這種愉快的指望來鼓起勇氣。只要大家對這種可怕的情景稍有所知,就足以推想這時帕特里奇腦子裡充塞了些什麼念頭。下面我們就來敘述一下。
瓊斯越走越相信這條路錯了,連嚮導最後也承認,他相信他們不是在通往考文垂的路上,儘管他同時還堅持說迷路是不可能的。可是帕特里奇的意見卻迥然不同。他說從剛一動身他就料想到會出這樣或那樣的岔子。「您上馬的時候沒注意到站在門口的那個老婦人嗎?」他對瓊斯說,「我衷心希望您當時賞她幾個錢!因為她當時說您會後悔的;她這話一出口,就下起雨來了,從那時到現在,風是越刮越大。不管有些人怎麼看,我相信巫婆是能隨意呼風喚雨的。這種事我這輩子見過好多次了,假若我這輩子遇見過巫婆,她確實就是一個。我當時就是這樣想的。要是我口袋裡有半個便士的話,也一定會丟給她一些的。說真的,對這種人總是施捨點好,不然的話誰知道會出什麼事呢!許多人為了省半個便士,卻把牲口丟掉了。」
儘管瓊斯因為走錯路耽擱了行程而感到十分懊惱,可是對帕特里奇這些迷信說法仍然禁不住笑了。這時,又一個突發事件大大加強了帕特里奇的那種意見:他從馬上栽了下來,可是除了衣服上沾了些泥土之外,倒沒受什麼傷。
帕特里奇一從地上站起來,立刻就用這一跤作為他剛才發表的那些意見的結論性證據。瓊斯發現他並沒摔傷,就笑了笑回答說:「帕特里奇,你那個巫婆真是個無情無義的賤貨,她發起怒原來不分仇人還是朋友。那個老婆子因為我怠慢了她,生我的氣,可是我不明白,你對她尊崇得那麼五體投地,她為什麼還要把你從馬上摔下來呢?」
「拿會施妖術的人開玩笑可不是好事,」帕特里奇大聲說,「她們往往是很惡毒的。我記得一個釘馬掌的鐵匠惹惱了一個巫婆,因為他問那巫婆,魔鬼替她撐腰的期限什麼時候滿。不到三個月,他最好的一頭奶牛就給淹死了。這樣做她還不解恨,過不久又讓他損失了一桶上好的酒。原來就在他剛開桶和幾個鄰居暢飲的那個晚上,巫婆拔開了塞子,讓酒流了個滿窖。一句話,從那以後他就再也沒好日子過了。巫婆把這個可憐的人折磨得酗起酒來。不上一兩年,他的家當全歸了別人,現在他和他一家人只好依靠教區的救濟過活。」
那個嚮導,也許連他的馬,都一直聚精會神地聽著帕特里奇這番高論,這時不知是由於疏忽大意還是由於巫婆狠心使壞,連人帶馬跌到爛泥里去了。
帕特里奇把這一跤跟他自己跌的那一跤都歸咎於同樣的原因。他對瓊斯先生說,下回就該輪到他了。他懇求瓊斯回去找到那個老婦人,讓她消消氣。「咱們很快就要到達客棧了,」他補充說,「因為儘管咱們好像是在朝前走,其實,我肯定咱們准還停留在一小時以前待的那個地方。我還敢發誓,要是在白天的話,這會兒還可以看到咱們打那裡出發的那家客棧呢。」
瓊斯對這番富有哲理的勸告沒有作答,他全心全意只關心著那個嚮導跌傷了沒有。他這一跤跌得並不比帕特里奇剛才那次重,只是弄髒了衣服。多年來他的衣服臟慣了,非常耐臟。他立刻就坐回到側鞍上,朝他的那匹馬狠狠罵了幾聲,打了幾下,這使得瓊斯先生很快就明白他並沒受什麼傷,也就放下了心。
第十二章
敘述瓊斯先生不聽帕特里奇的勸阻,繼續前進,以及他們旅途中發生的事情這時,他們遠遠望見一道燈光。瓊斯高興極了,可是帕特里奇卻非常恐懼。他深信自己已經中了巫婆的妖術,而那燈光是鬼火或者比鬼火更加可怕的東西。
可是當他們走近那燈光(或者照這會兒看來應該說是那些燈光)的時候,帕特里奇更加害怕了。他們聽到一片嘈雜的人聲,有唱,有笑,也混合著喊叫的聲音,還有好像發自某種樂器的怪聲——可又實在無法稱之為音樂!其實,稍稍附會一下帕特里奇的說法,也可以稱之為中了妖術的音樂。
簡直再也想象不出什麼恐怖能夠超過帕特里奇此刻所感到的了,連在一旁仔細聽著的那個驛夫也受到感染。因此,他也跟帕特里奇一道來央求瓊斯掉轉頭回去,說他對帕特里奇剛才說的話深信不疑:儘管他們好像是在朝前走著,可是至少這半個鐘頭內沒挪動一步。
儘管心情很懊惱,瓊斯看到這兩個可憐的傢伙被嚇成這個樣子,也禁不住笑了。「不是咱們朝那些燈光走,」瓊斯說,「就是那些燈光在朝咱們走來。反正現在離燈光已經不遠了。看起來這些人只不過是在尋歡作樂,你們兩個怕什麼?」
「尋歡作樂,先生!」帕特里奇大聲說,「誰會在這麼深更半夜的時候,在這種地方,在這種天氣里尋歡作樂?一定是鬼,要不就是巫婆,再不就是妖精,不會是別的,我敢肯定。」
「隨便他們是什麼好了,」瓊斯大聲說,「反正我無論如何也要過去向他們打聽去考文垂的路。帕特里奇,並不是所有巫婆都像咱們上回不幸遇上的那個一樣惡毒。」
「噢,我的天哪!先生,」帕特里奇嚷道,「誰也拿不准她們的脾氣會怎麼變。最好還是跟她們客氣一些。咱們要是碰上比巫婆更可怕的東西,要是撞上魔鬼本人呢,那可怎麼辦哪——先生,請您聽我的勸告吧,聽聽吧。關於這類事情,如果您讀過我曾讀過的那麼多可怕的描寫,您就絕不會這樣傻大膽了——天知道我們這是在什麼地方啊?咱們這是朝哪裡走哇?人世間從來也沒這麼漆黑過,我想就是陰間也不會比這更黑吧。」
瓊斯對這些暗示和勸告一概置之不理,只管催馬往前走。可憐的帕特里奇只好緊緊跟隨,因為他雖然不敢走到前頭去,可更不敢獨自落在後邊。
他們終於來到那個閃著燈光、發出各種聲響的地方。瓊斯一看,原來只是一座穀倉,裡面聚集著一大群男男女女,個個面帶喜悅的神情,正在一道玩耍。
瓊斯剛在穀倉敞開著的大門口出現,裡面就有個男人厲聲問道:「誰在那兒?」瓊斯溫和地回答道,是個朋友。緊接著就向他打聽往考文垂去的路。
「你要真是個朋友的話,」穀倉里另一個男人嚷道,「那麼最好下馬來避避,等這陣暴雨過去后再走。(這時,雨確實比剛才大了。)歡迎你把馬拉進來,穀倉那頭有的是空地方。」
「您真是太客氣啦,」瓊斯回答說,「我就領您的盛情,在這兒躲一會兒雨吧。另外還有兩個人也很願意借借光。」主人答應得倒比客人還要熱烈,因為帕特里奇寧願忍受風雨最無情的折磨,也不肯相信他認為是妖魔鬼怪的表現出來的仁慈,而那個可憐的嚮導也早已受到帕特里奇的恐懼的感染。但是他們卻又不得不跟瓊斯一道進去——因為一個人不敢離開他的馬,而另一個則最怕獨自待在外面。
假如這部歷史是寫於迷信盛行的年代,我就會出於同情,絕不讓讀者總處在捉摸不定的狀態中,而乾脆告訴他鬼王別西卜[1]或魔鬼是不是確實帶領它的全部地獄里的隨從在這裡出現了。但是既然這種邪說早已不走運,很少人還會去相信,我也就不必擔心會引起什麼恐慌了。老實說,地獄那套道具早就成了戲院老闆的私產,近來似乎被當作廢物堆到一旁,只能去嚇唬頂層樓座的觀眾了——我們這部歷史的讀者諒必沒有幾個會坐到那上面去的。
儘管我們並不擔心上述這段情節會引起讀者什麼大的恐慌,但是我們還是有理由擔心會引起讀者另外一種顧慮:怕把大家引入神話世界里去,把一些雖然沒有人會孩子氣地信以為真,而許多人卻愚蠢到花時間去描寫或閱讀的離奇人物引入這部歷史。我們決不會背信棄義這樣做的。
我們曾公開宣布過只從自然提取素材,為了防止人們產生這種對一位歷史學家的聲譽十分有害的懷疑,下面我們就來說明這究竟是些什麼人,為什麼他們的突然出現會嚇得帕特里奇失魂落魄,那嚮導也嚇壞了,就連瓊斯先生本人也有些吃驚。
聚集在穀倉里的只是一些埃及人,也就是所謂吉卜賽人[2]。這時,他們正在慶祝他們集體中的一員的婚禮。
不可能想象出比聚在這裡的人們更快活的人了。每張面孔都興高采烈,他們的舞會辦得很有秩序,合乎體統,也許比鄉村舞會還強一些,因為他們都隸屬於一個正式的政府,有自己的法律,人人都服從一位他們稱作國王的首腦。
在飲食方面,任何地方也比不上這穀倉現在所提供的那麼豐富。這裡確實沒有精心烹調的珍饈美味,他們的好胃口也不需要那些。穀倉里有的是臘肉、雞鴨和羊肉。聚在這裡的每位客人都能親自調味,他們的手藝勝過法國最好的廚師。我們這位主人公此刻在穀倉里所感到的驚愕,絕不下於埃涅阿斯在朱諾廟裡的那段描寫。
他非常驚愕地站在那裡,凝目而視。[3]正當他莫名其妙地四下張望時,一位可敬的老人朝他走來,頻頻對他友好地致意,那態度與其說是彬彬有禮,不如說是熱烈。原來這位就是吉卜賽人的國王。他的衣著和他統治的平民沒什麼區別,他不靠王室那套莊嚴禮儀來維持他的尊嚴。然而在他的神態中(正像瓊斯先生說的)似乎有一種威嚴,使人見了立即產生敬畏之感。這一切也許僅僅是出自瓊斯先生的幻想,實際上這種感覺大概是隨著權力而來,它和權力是分不開的。
瓊斯那坦率的神情和文雅的舉止,再加上俊秀的相貌,使每個初次見面的人都立刻對他產生極大好感。這會兒,瓊斯的風度和儀錶也許更加顯著了,因為一旦得知來到他跟前的是吉卜賽人的國王,他就表示了深深的敬意;除了這位國王自己的臣民而外,很少有人給予他這樣的崇敬,所以他更加感到高興了。
於是,吉卜賽王吩咐擺起一張桌子,選了最豐美的菜肴來款待貴賓。國王陛下在我們這位主人公的右首坐下,然後就對他這樣談起來。
「我相信先生常看見我的臣民,就是你們所謂的流浪人,因為他們到處奔走,但是我想您也許想不到我們有這麼多人,要是別人說我們吉卜賽人跟地球上任何民族同樣守秩序,治理得很好的話,您也許還會更為吃驚的。
「我榮幸地擔任著他們的國王,我敢說天下再沒有比我的百姓更恭順、更懂得愛戴首領的人民。我配不配受到那樣的愛戴,我自己不能說;不過我敢說我的一切計劃都是為了給他們造福的。當然這也不值得去誇耀,因為這些百姓整天奔走,總把最好的東西拿給我,除了造福他們,我還能做什麼呢?他們愛我敬我,正因為我愛他們,眷顧他們。這是唯一的原因,此外我不知道有別的。
「大約在一兩千年以前(我說不準確,因為我不識字,也不會寫),吉卜賽人中間發生了一次你們所謂的大革命。那時候還有吉卜賽貴族,那些貴族成天為了領土你爭我奪。但是吉卜賽王把他們都消滅了,使全體百姓一律平等。從那以後他們再也不爭吵了,因為他們都不想當國王,他們當老百姓倒更舒服些;我可以告訴您,當國王是很麻煩的,成天得判官司,每當我不得不懲罰我的親戚朋友時,我就想,當個普通的吉卜賽人多好哇。我們雖然沒有設死刑,可是吉卜賽的刑法嚴厲得很。它使受罰的人自己感到恥辱,那才是最可怕的懲罰。還沒有一個吉卜賽人受罰后又重犯過。」
說到這裡,國王對於其他政府並沒有把恥辱作為懲罰的辦法,表示詫異。瓊斯告訴他事實並非如此,因為根據英國的法律,許多種犯罪行為都是用恥辱來懲罰的,而恥辱也正是一切懲罰的後果。「這倒很奇怪,」國王說,「我雖然沒同英國人在一道生活過,但也常聽人傳說並了解你們的一些情況。我常聽人說恥辱往往也是你們獎賞的原因和結果。賞與罰在貴國難道是一回事嗎?」
正當國王陛下這樣和瓊斯交談著的時候,穀倉里突然起了一陣騷動。事情原來是這樣,帕特里奇看見吉卜賽人這樣彬彬有禮,心裡就不再那麼害怕了。在吉卜賽人的勸請下,他不但飽餐了他們的菜肴,也品嘗了他們的酒。這酒一喝下去,不但使他的恐懼感徹底消散,而且還引來一種飄飄然之感。
一個聰明但並不算很漂亮的吉卜賽少婦假裝算命,把這個老實漢子誘到一旁。當他們兩個獨自來到穀倉的一個僻靜角落時,不知是由於酒力的強烈(在人頗為疲倦的時候,酒最能激起情慾了),還是因為那位吉卜賽婦人把做女人的端莊體面全拋掉了,總之,她明顯地使出種種媚術來誘惑年輕的帕特里奇。吉卜賽婦人的丈夫發現他們行為不端,就一直盯著他的妻子,尾隨著她。終於,當吉卜賽女人倒在這位情夫懷裡的時候,被她那吃醋的丈夫當場捉住了。
這件事的確叫瓊斯很難堪。帕特里奇被押解到國王跟前來。國王先聽取了原告的控訴,然後也聽取了犯人的申辯。帕特里奇實在也沒說出什麼道理來:這個可憐的傢伙由於罪證確鑿,心慌意亂,根本沒說什麼可以為自己申辯的話。於是,國王陛下轉過來對瓊斯說:「先生,您聽到了他們的話。您看該怎樣來懲罰你手下這個人?」
瓊斯對這件事表示了歉意。他說帕特里奇應儘力賠償那丈夫的損失,說他身邊帶的錢不多,掏了一下衣袋,就遞給那男人一個幾尼。那男人立刻說,希望老爺至少也得給他五個幾尼。
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這數目最後減到兩個幾尼。瓊斯對那男人講定,他得到賠償后必須寬恕帕特里奇和他自己的妻子,正要交錢的時候,國王伸手把他攔住了。國王問那個證人是在什麼時候發現這兩個罪犯的,他回答說自從那個婦人開始跟陌生人交談,她丈夫就關照他監視他們,並且說在抓住他們的犯罪行為之前,始終都只盯著他們。然後國王又問那男人是不是一直躲在暗處跟他一道偷看,那男人說是的。這時,吉卜賽國王就對那個做丈夫的說:「看到竟有吉卜賽人為了錢而出賣老婆的名聲,我很難過。假如你愛自己的老婆,就應當阻止這種事發生,而不是聽任老婆繼續下去,你好跟蹤他們去捉姦。不許你接受一個錢,你應受的不是獎賞,而是懲罰。我現在宣布你是個無恥的吉卜賽人,判你戴一個月綠帽子,一個月內,大家都可以指著你的老婆,叫她婊子,因為你是個無恥的吉卜賽漢子,她也同樣是個無恥的婊子。」
吉卜賽人馬上執行這道命令去了,只留下瓊斯、帕特里奇和國王陛下在一起。
瓊斯大大稱讚了這個公正的判決,國王轉過身來對他說:「我相信先生一定會很吃驚。您一定把我的百姓想得很壞,以為他們全是些小偷。」
「先生,我不得不承認,」瓊斯說,「他們好像是應當受誇獎的,但我從沒聽到誰誇獎過他們。」
「我來告訴您咱們兩個民族的區別吧,」國王說,「我的人民搶你們,你們則是自己互相搶。」
自此以後,瓊斯一直鄭重地稱頌在這樣一位首腦治理下的百姓有多麼幸福。
老實說,他們的幸福看起來如此完美,因而使我們擔心有一些主張賦予統治者以無限權力的人會以此為範例,說這是一切政體中最好的政體。
出乎人們意料,我們這裡將承認這一點:任何職權有限的政府都不可能像這個吉卜賽王國治理得如此完美,為民眾造福如此之多。人類最幸福的時候便是絕大部分已知世界由一個君主統治著的時候,那種太平盛世一直延續到五王[4]時代,那才真正是黃金時代,也是人類從伊甸園被逐出以後直到今天——不是在詩人豐富的想象中,而是實際存在過——的唯一的黃金時代。
事實上,據我所知,反對君主專制的理由中,只有一個是站得住腳的。這種政體本身的結構原是極好的,唯一的缺陷好像是很難找到配擔任專制君主這一職位的人。要勝任這一職位,必須同時具備三種品質,缺一不可,而歷史證明這三種品質都很難在君主身上找到:第一,君主必須知道有所節制,能滿足於可以擁有的權力;第二,必須有足夠的智慧,能知道自己的幸福何在;第三,心地必須足夠仁慈,能夠維護旁人的幸福,不但能使自己的幸福與旁人的幸福並存,並且還要能因旁人的幸福而感到自己幸福。
假定真有一位具備了所有這些重大而罕見的資格的專制君主,能夠為社會謀得最大限度的福利,我們當然應該賦予他這種權力。反之,對於一個缺乏這些資格的人,如果給予他這種專制權力,那就很可能為社會帶來最大程度的災難。
簡而言之,對於君主專制可能帶來的禍與福,我們從我們的宗教中也可以有所體會。天堂與地獄的寫照在我們眼前為兩者擺出了極為生動的形象。儘管地獄之王的權力完全得之於天堂的萬能之主,然而從經文上可以看得很明白,魔王顯然已經得到了在地獄範圍之內的絕對統治權。根據《聖經》的說法,地獄之王從天堂所能取得的只有這一種權力。因此,倘若地上的暴君要證明他們享有天賦的神權,那必然是間接地從地獄這個黑暗之國的國王那裡得來的。這些人必定是魔王派遣來的,因為他們身上很明顯地帶著那位魔王的印記。
總之,一切時代的歷史都表明:人們急於攫取權力只是為了做壞事,他們一旦掌權之後,也只會用它來做壞事。因此,貿然去改變政體,那是十分不慎重的,因為在一千個足以使我們恐懼的暴君中,只能勉強希望有兩三個例外。在這種情形下,我看比較明智的辦法還是寧可忍受那沒有同情心的法律所帶來的一些不便,也不要去依賴一個專制暴君肯傾聽民情的耳朵來加以矯正。
儘管吉卜賽人在這樣的政府下也許已經享受了長時期的幸福,但是他們的榜樣還是不能推行的。他們之所以能過得那樣幸福,不要忘記,他們有具體切實而極其重要的一點,和其他一切民族都不一樣,他們的幸福也許就由這一點得到,那就是:他們之間沒有虛偽的榮譽,而且他們把恥辱當作世上最嚴厲的懲罰。
[1]見《新約·馬太福音》第12章第24節。
[2]在英語中,吉卜賽人一詞是埃及人的縮寫,但實際上吉卜賽人並非來自埃及。
[3]引自維吉爾的《埃涅阿斯紀》第一卷。
[4]即內爾瓦、圖拉真、阿德里安及兩個安東尼。——原注這裡的五個君主是古羅馬帝國的皇帝,公元1、2世紀相繼執政。
第十三章
瓊斯與帕特里奇之間的談話
衷心熱愛自由的人們一定會原諒我們在上一章結尾時旁生枝節,扯了一大段閑話。那是為了防止有人利用我們這部歷史去證明那些邪惡無恥的教士所宣揚的最為有害的主張。
我們現在要和瓊斯先生一道前進了。暴雨過後,他就辭別吉卜賽國王,深深感謝他的謙恭禮儀和殷勤款待,向考文垂進發。因為這時天色還沒亮,國王派了一個吉卜賽人為他們帶路。
由於迷了路,六英里的路程瓊斯卻走了十一英里,其中又大半都是些連去請接生婆的人也無法走得快的惡劣不堪的道路。他們直到半夜快十二點才走到考文垂,而且到兩點多才僱到馬,因為驛馬這時很不容易僱到。那個驛夫兼嚮導不及瓊斯一半著急,他寧願仿效帕特里奇那種悠閑自在的派頭。帕特里奇由於沒得到睡眠這份營養,就抓緊一切機會用其他各種營養來補償。每逢來到一家客棧,他就再高興不過了。等到不得不離開的時候,他又總是十分垂頭喪氣。
瓊斯這時策馬疾行,因此,我們也根據以往的做法,並遵照朗吉努斯[1]所確定的原則,與他採取同一步調。他從考文垂來到達文垂,又從那裡到達斯特拉特福。次日剛過中午,就在索菲婭離開幾個鐘頭以後,他也來到鄧斯特布爾,在這裡,他雖然違背自己的意願不得不多停留一些時候,好讓鐵匠仔細給他要騎的驛馬釘上掌,但他仍然認為一定可以在索菲婭從聖奧爾本斯出發以前趕上她。他斷定,而且很有理由認定,那位貴族將在那裡停下來用飯。
倘若事情果然像他推想的那樣,他十有八九能在上述地點見到他的天使。可是不幸那位貴族已經吩咐在他倫敦的宅邸里備飯,並且為了能按時到達,他已派人在聖奧爾本斯定好了換乘的驛馬。因此,瓊斯到那兒的時候,人們告訴他,那輛六馬高車在兩小時以前就已出發了。
即便瓊斯有旁的驛馬可以換乘(實際上根本沒有),要在那輛馬車到達倫敦以前追上它也顯然是不可能的事了。這時,帕特里奇認為這是一個好機會,可以提醒他的朋友一件事——這事看來瓊斯早已忘得一乾二淨了。瓊斯離開那家酒館以後(他在那裡初次遇到把索菲婭送走又回來的嚮導),僅吃了一個荷包蛋,因為他在吉卜賽人的宴會上只是長了一些見識罷了。讀者知道了這些情況,大概就不難猜出帕特里奇提醒瓊斯的是什麼了。
客棧老闆完全贊成帕特里奇先生的意見。一聽到帕特里奇勸瓊斯留下來用餐,他就趕忙插嘴,立刻撤回原來許下的可以立即把馬備好的諾言,並且向瓊斯先生擔保準備飯菜不會耽擱時間,只需趁著把馬從草地上拉回來再喂一遍穀子的當兒就全準備好了。
主要由於客棧老闆最後這番話,瓊斯終於被說服了。於是一塊兒羊腿就上了火爐。正做菜的當兒,帕特里奇跟他的朋友或者說主人一道被請進同一個房間,他就這麼滔滔不絕地講開了:「說真的,先生,如果世上有哪個男人配得上一位小姐的話,您就配得上索菲婭·魏斯頓小姐;因為一個男子的愛情得要多麼深厚無邊,才能像您那樣不吃不喝,單靠相思過活呀!我敢肯定,在過去的二十四個小時里,我比您多吃了三十倍的東西,就是這樣,我還餓得要死呢。因為再沒有比出門走路更容易叫人餓的了,特別在這種寒冷的天氣里。可是我也說不上是為了什麼,您看來仍然十分健康,而且從來也沒見您這麼強壯神氣過。一定是愛情養活著您哪。」
「這是非常豐盛的宴席,帕特里奇,」瓊斯回答說,「昨天我不是很走運,命運女神又賜給我一份美味可口的點心嗎?你難道不相信,靠那隻可愛的皮夾子我能夠活上比二十四個小時還要長的時間嗎?」
「那還用說,」帕特里奇大聲說,「皮夾子裡頭的東西足夠買上許多頓好飯。您這運氣恰好是在您需要的時候來的,這會兒,您自己的錢大概也快花光了吧!」
「你這是什麼意思?」瓊斯問道,「即便這錢不是魏斯頓小姐的,而是旁人的,你可別以為我會幹出那樣不規矩的事來!」「我決不會不規矩!」帕特里奇大聲說,「老天絕不允許我如此冤枉您。既然您日後准能還上,眼下先借小姐的一點錢花花,這又算得了什麼不規矩?不,我當然是說您手頭一方便,就一定儘早歸還她。可是眼下您既然缺錢花,借用一下又有什麼不可!這錢要是個窮人的,那自然另當別論。可是像她這麼闊氣的一位小姐,一定不會在乎,何況如今又有一位貴族陪著她,毫無疑問,無論她需要什麼,那位貴族都一定會供給她的。再說了,即便她想要回一部分錢,她也不能全要,所以我贊成給她一些。可是在我沒撈到一筆錢之前,我寧可給絞死,也不會對別人說拾到鈔票的事,因為我聽說倫敦這個地方,身上沒錢是最難活下去的。老實說,我要不是曉得皮夾子里的鈔票是誰的,我還會以為是魔鬼的,沒有膽量動用呢。您既然知道不是魔鬼的,而且又是堂堂正正規規矩矩撿來的,那麼在您最缺錢用的時候卻拒絕動用它,那可就會把命運女神惹惱了,她以後不會再幫您的大忙了;因為運氣不會永遠好。儘管我說了這麼多,怎麼辦還是隨您的便。至於我這方面,就是絞死我,我也決不會把這件事說出一個字去的。」
「帕特里奇,」瓊斯大聲說,「在我看來,絞刑這行當nonlongealienumàScaevolaestudiis[2]。」「您應該說alienus[3],」帕特里奇說,「我記得您引的這一段,在文法上是作為communis,alienus,immun?is,variiscasibusserviunt幾個詞尾變格不同的例證舉出的。」「儘管你記得這一段,」瓊斯大聲說,「可是我認為你並沒有理解。朋友,乾脆用普通的英語告訴你吧,凡是拾到旁人的東西,明知物主是誰而故意藏匿的,在良心的法庭上,就和偷竊一樣,應該處以絞刑。至於這張鈔票,是我最心愛的人的財產,她曾經保存過它,無論如何我非把它交到她本人手裡不可。不,即使我跟你一樣餓,而且也沒什麼可以充饑。這飢餓的問題我希望在我睡覺之前能解決;萬一辦不到,你也不許再提那個卑鄙下流的想法,惹我生氣;否則,你會永遠讓我厭惡的。」
「我要是也那麼認為,剛才的話我也不會提了,」帕特里奇大聲說,「因為我跟旁人一樣痛恨卑鄙下流的事。不過,也許您的看法更對。可是我活了這麼大歲數,教了這麼多年書,決不會連是與非都分不清楚。不過咱們似乎都應該活到老學到老。我記得有一位上年紀的老師,一位淵博的學者時常說:Pollymatetecrytownismydas?kalon.[4]他告訴我們,這句話翻譯后的意思就是:孩子有時候可以教他祖母怎樣炸雞蛋。要是到今天我才等人家教我文法,那我可就白活這麼多年了。少爺,等您活到我這歲數上,您也許會改變您的看法。記得當我還是個二十一二歲的小夥子的時候,我也自以為像今天這麼明智。我肯定,我一向總教學生念alienus,我的老師也是這麼教我的。」
帕特里奇能夠惹惱瓊斯的事並不多,足以讓帕特里奇這麼急得忘掉敬意的場合也寥寥無幾,然而不幸這回兩種情況彙集到一塊兒了。前面我們已經看到帕特里奇受不住人家攻擊他不學無術,而現在,他的一些話瓊斯一聽也忍耐不住了。這時,瓊斯帶著輕蔑鄙夷的神情(這在他是很不多見的)嚷道:「帕特里奇,我看出你是個自命不凡的老傻瓜,但我希望你別同時還是個老壞蛋。我已經知道你是個傻瓜了,老實說,假如我也知道你是個壞蛋的話,我就不許你再跟我一道往前走了。」
這位賢明的塾師已經出了一通氣,心裡得到了滿足,所以就像俗話所說的,立即縮了脖子。他說要是他說了什麼開罪瓊斯的話,他表示道歉,因為那絕不是有意的。不過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瓊斯絕不是那種冷酷無情的人,但是他也是有暴躁脾氣的:他的朋友都承認他有點太容易發火,同時,他的對頭也承認他的脾氣很快就會平息下來。他一點也不像海洋那樣:暴風雨過後,浪頭來得反而更加兇猛。看到帕特里奇低頭認錯,瓊斯也立刻軟了下來,和他握手,帶著極為親切和藹的神情二十次地好言撫慰,同時還嚴厲地責備著自己,雖然許多善良的讀者對他的責備要比那還要嚴厲一倍也不止。
帕特里奇這時大為舒心了。他本來生怕得罪瓊斯,現在這種擔心已經消失。同時,由於瓊斯認了錯,他的自尊心也得到了滿足。他又趁機立刻扯到會把瓊斯惹惱的那件事上,嘟囔著:「當然,先生,在有些事情上您知道得比我多,可是說到文法,活著的人中誰也沒有我的知識豐富。我想至少在這方面我是完全有把握的。」
如果還有什麼東西能使這位可憐的塾師更加滿意的話,那就是這時端上桌來的一塊兒冒著熱氣的上等羊肩肉。兩人飽餐一頓之後,才又跨上馬,向倫敦進發。
[1]參見第11卷第1章注。
[2]拉丁文,意思是:與斯克沃勒的學說相去不遠。斯克沃勒是2世紀古羅馬法學家。
[3]alienum語尾為中性,帕特里奇用的alienus為形容詞。
[4]原意為:弟子往往勝過老師。這裡帕特里奇用拉丁文重述西塞羅所引用的一句希臘格言,但發音錯誤甚多。
第十四章
瓊斯先生離開聖奧爾本斯后途中遇到的事他們走出巴爾涅特[1]兩英里地左右,暮色降臨了。昏暗中,一個模樣相當文雅卻騎著一匹瘦馬的人走到瓊斯面前,問他是不是到倫敦去。瓊斯做了肯定的答覆。於是,那位紳士說:「如果您讓我跟您結伴而行,我就太感激您了。天已經很晚了,這一帶我不熟。」瓊斯欣然答應。於是他們就一同前行,一路談的不外乎這種場合照例談的一些話。
當然,主要的話題是盜匪。對此,那個陌生人表示很擔憂,可是瓊斯說,他沒什麼可被搶劫的,所以也就沒什麼可怕的。這時,帕特里奇忍不住插嘴說:「先生,您也許認為那是微不足道的。可是,要是我像您那樣口袋裡裝著一百英鎊的鈔票,如果丟掉,我一定會很難過的。不過,就我來說,沒有比現在膽子更大了,因為咱們一共是四個人呢。只要咱們同心協力,英國最凶的強盜也拿咱們沒辦法。即便他有一支手槍,他也只能打死咱們中間的一個,而一個人是只能死一回的——是的,一個人就只能死一回,這就是我可以聊以自慰的地方。」
除了靠著人多勢眾(近代某國也正是憑這種優勢才躍到光榮的頂峰)之外,還有一個原因使得帕特里奇顯示出如此非凡的膽量:他剛剛喝下去的很多酒這會兒正在他身上發揮著作用。
這一行人現在來到離海格特[2]不到半英里的地方。這時,那個陌生人突然掉轉身來,掏出手槍對準瓊斯,向他索要帕特里奇剛剛提到的那張鈔票。
開頭,瓊斯對這突然的一手感到有些吃驚。可是他立刻鎮定下來,對那個強盜說,衣袋裡所有錢可以全部歸他用,一面說,一面掏出三個以上的幾尼遞過去。但是強盜咒罵了一聲,說不行。瓊斯冷靜地說,那就很對不起了,然後又把錢裝回口袋。
強盜威脅說,要是瓊斯不把那張鈔票立刻拿出來,他就只有開槍了——一邊說,一邊把槍瞄準離瓊斯的胸膛不遠的地方。瓊斯一把抓住漢子那隻顫抖得幾乎握不住槍的手,把槍口撥開。於是,一場搏鬥開始了。瓊斯從對手手裡奪過槍,兩人都從馬背上滾了下來。那漢子仰卧在地上,取得了勝利的瓊斯騎在他身上。
那個可憐的傢伙開始向他的征服者求饒。老實說,論氣力他遠不是瓊斯的對手。「其實,」他說,「我並沒存心向先生開槍。您看看,槍膛里並沒裝子彈。我一輩子這是頭一回出來劫路,而且實實在在,我完全是被貧困逼到這個地步的。」
這當兒,在離他們大約一百五十碼的地方躺著的一個人在大喊救命,聲音比那漢子的還要高許多。這人正是帕特里奇。瓊斯和漢子交手的時候,他拚命逃跑,結果從馬上栽下來,摔了個嘴啃泥,頭也不敢抬一抬,隨時準備挨槍子。
他就在這種姿勢下一直躺著,直到那個一心一意心疼著自己的牲口的嚮導拉住失了前蹄的馬走到他跟前,告訴他說,老爺已經把強盜打敗了。
聽到這個消息,帕特里奇馬上跳起來,跑回剛才那個地方,看到瓊斯站在那裡,拔出劍來防備著那個可憐的傢伙。帕特里奇一看到這情景,立刻就嚷起來:「先生,殺了這個壞蛋!把他的胸口扎透。馬上幹掉他!」
那漢子幸虧是落到一個心腸比帕特里奇軟的人手裡。瓊斯檢查了一下手槍,發現確實沒有裝子彈,就相信了他在帕特里奇跑過來之前說的那番話:他這是初次干劫路這行當,實在是被貧困所逼,受著人所能想象到的最大的苦,不得已而為之;家裡有五個嗷嗷待哺的孩子,老婆又正在生產第六個,一家衣食無著。那人指天發誓,他說的句句是真話,並且提出,如果瓊斯先生肯受累,光臨相距不過兩英里地的他家看看,就會相信了。他還說,他不敢求別的恩惠,只求證實一下他所說的情況都真實可靠。
最初,瓊斯裝作打算真的照那漢子所說,跟他一道到他家去看看,並且當眾宣布,他的命運完全取決於他的話是真是假。那個可憐的漢子聽了這話,立刻表示十分樂意,從而使瓊斯完全相信他說的是真話,開始對他同情起來。他把那支空手槍還給那漢子,勸他想個規矩正當的辦法來解決困難,並且給了他兩個幾尼,接濟他一家人的燃眉之急。隨後又補充說,可惜不能再多幫他一些了,因為那一百英鎊的票子不是他自己的。
對於瓊斯這一舉動,讀者可能會有不同意見。有些人也許認為這是非常仁慈的行為,對之大加讚賞,另外一些性格冷峻的人則認為這樣做對人人應該對國家所盡的法律義務不夠尊重。帕特里奇無疑就抱后一種看法。他表示非常不滿,並且援引一句古代格言,說如果在他們到達倫敦之前那個歹徒再襲擊他們一下,他也絲毫不覺得奇怪。
那個劫匪對瓊斯感恩戴德,甚至流下了眼淚,也許是假裝流出的。他發誓一定馬上回家,以後永遠也不再干這種犯法的勾當。他是否信守諾言,下文我們也許可見分曉。
我們的旅客又重新跨上馬,一路沒有遇到別的岔子,來到京城。途中,瓊斯和帕特里奇就剛才那段遭遇進行了長而有趣的交談,瓊斯對強盜表示了無限同情,認為他們都是為貧困所迫,不得已才鋌而走險以身試法的,最後一般都得到死於非命的可恥下場。他說:「我指的只是那些最多不過犯了搶劫之罪,而從不傷害或侮辱人的強盜。應該說,這可以算是咱們英國的光榮,因為其他國家的強盜,搶劫幾乎總是和殺人聯繫在一起的。」
「那沒錯,」帕特里奇說,「奪人的錢財總比奪人的性命要好一些。可是,老實人出門辦事總有遇上壞人的危險,總是很糟心的事。依我之見,寧可把強盜見一個絞死一個,也不應該讓一個老實人遭到搶劫。我自己當然不願意手上沾染這類壞蛋的血,可是法律應該把這種人全都絞死,除非我樂意送給一個人六便士,不然的話,他有什麼權利硬從我手裡搶過去?在這種人身上還談得上什麼誠實?」
「當然談不上,」瓊斯大聲說,「這和一個從旁人馬廄里把馬拉走,或者拾到一筆錢明明知道失主是誰,卻留著自己花的人是一樣的。」
這點暗示立刻將帕特里奇的嘴巴封嚴實了。他此後沒再開口。直到瓊斯拿他的膽小開玩笑,他才又用人不是武器的對手的話來替自己辯護。他說:「一千名赤手空拳的人也對付不了一支手槍。儘管放一槍只能打死一條命,但誰知道這一槍打中的不正是我自己呢!」
[1]倫敦北部的一個城鎮。
[2]海格特是倫敦一個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