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湯姆·瓊斯 上》(9)

第九章《湯姆·瓊斯 上》(9)

第十一章

一夥士兵的奇遇

客棧老闆正對著房間的門落座,決心要死守一個通夜。那個嚮導和另一個漢子也在那裡陪了好半天,儘管他們兩個既不知道老闆在懷疑什麼,他們自己也沒起什麼疑心。而促使他們在那裡守夜的真正動機,就是那有奇妙功效的啤酒,正是這種飲料到最後結束了他們的守夜。他們灌下許多啤酒後,先是大吵大鬧,接著就倒頭入睡了。

但是酒的偉力卻不能使羅賓的恐懼消散。他仍然保持清醒,坐在椅子上,睜大了眼睛死死盯著通往瓊斯所住那個房間的門,直到猛然間聽到大門口如雷般的敲門聲,他才不得不站起身來過去開門。門剛一打開,廚房裡立刻就擠滿了穿紅色制服的先生。他們擠擠攘攘地朝他擁過來,真好像要把他這座小城堡攻下來。

於是,客棧老闆不得離開他守夜的崗位,來為這伙旅客預備啤酒,因為這些人要酒要得很急。當他第二次或者第三次從地窖里走回房間時,看到瓊斯先生已經站在火爐旁那堆士兵中間了。這是很容易明白的,來了這麼一大批旅客,除非那睡得只有最後的號角才喚得醒的人[1],誰也不可能再睡下去。

這一大隊人馬好好解了渴以後,除了付賬以外沒有什麼別的事可幹了。這種事往往會在低級紳士中間鬧出糾紛和不和。在按照各人飲下多少來公平分攤酒賬時,要想算得毫釐不差是十分困難的。這會兒,這種困難就出現了,而且困難還要大得多,因為有幾位先生喝完了頭一杯之後,就根本忘記付自己那份酒賬而急急忙忙地離開了。

於是,劇烈的爭執爆發了。他們說的每句話都是在賭咒發誓,因為說的話里至少一半用的都是賭咒的字眼兒。爭吵中大家一齊開口,每個人都好像在盡量想辦法把自己應付的那份酒賬減少一些,看來最好的解決辦法或者是大部分酒賬落到老闆頭上,或者他們一個錢也不付——這兩者其實完全是一回事。

一伙人爭吵的時候,瓊斯先生正同一位中士在那兒閑聊,那位軍官並沒有捲入這場爭執,因為根據自古以來的規矩,他是擁有免於付賬的特權的。

爭執越來越激烈,看來非要動起手來不可。這時,瓊斯走上前去,立即將這場爭吵平息了。他宣布由他一個人來付酒賬。其實,總共只有三先令四便士。原來的一片叫嚷,馬上變得悄無聲息。

瓊斯這份宣言贏得了全體士兵的感激和讚揚。房間里爆發出「體面」「高貴」「可敬的紳士」一類的歡呼,甚至客棧老闆對瓊斯也有了幾分好感,幾乎要懷疑嚮導所說的那些故事了。

中士告訴瓊斯先生說,他們正在去攻打叛軍的行軍途中,這支部隊可能要歸威名遠揚的昆布蘭公爵[2]指揮。讀者由此也可以看出(關於這一點,我們以前覺得沒有必要提出來)這正是最近一次叛亂鬧得最凶的時候,叛匪已經進入英格蘭,人們預料他們肯定要同皇家軍隊決戰,並且要向首都進攻。

瓊斯的性格里頗有幾分英雄氣概。而且他也衷心希望代表自由和新教的這一方取得勝利。瓊斯在某些時刻,是可以做出更加放蕩不羈的事情來的,因此,他現在想以志願兵的身份加入這支征討軍也就不足怪了。

這位指揮官一聽到瓊斯有好想法,就極力鼓動他實現這種願望。他把瓊斯這個崇高的志願大聲宣布出來,全體官兵聽了一致表示熱烈歡迎,齊聲高喊道:「上帝保佑喬治國王和先生的榮譽!」跟著又起了很多誓,說:「我們要同您並肩作戰,一直到流完最後一滴血。」

在客棧里喝了一整夜酒的那位先生,被一名下士塞到他手中的宣傳品所說服,也參加了這支征討軍。這時,瓊斯先生的衣箱已經裝到行李車上。就在隊伍準備開拔的時候,那個嚮導忽然走到瓊斯跟前,說:「先生,請您想想看,我的馬整夜都在伺候著您,我們昨天又繞了很長一段路。」瓊斯真沒想到這個人會提出這樣膽大無恥的要求,就向士兵們講明了事實真相,士兵們異口同聲地譴責那嚮導,說他不該這麼向一位紳士勒索錢財。有的士兵主張把他五花大綁捆起來,有的主張讓他飽嘗一頓夾鞭刑[3]。那個中士朝嚮導晃了晃手杖,惡狠狠地賭咒發誓說,要是嚮導是他的部下,他就非好好教訓他一頓不可。

但是瓊斯覺得不必懲罰,只嚇唬一下嚮導就行了。他和這群新夥伴動身了,丟下那個嚮導,隨他用咒罵來出氣。客棧老闆也在一旁幫腔說:「唉,唉,說真的,這傢伙倒是個地道貨色。哼,好個體面的紳士,去當大兵!這回他真要穿鑲花邊的坎肩了。那句老話說得一點兒也不假:閃閃發光的並不都是金子。謝天謝地,我這個客棧總算甩掉他了。」

那天一整天,中士都和新來的士兵一起行軍。中士是個油嘴滑舌、老奸巨猾的傢伙,他對瓊斯講了許多他在戰場上有趣的見聞。但實際上,他從來沒有打過仗。因為他也是新近才入伍的,靠著一套機敏靈巧、善於巴結的本領,他被提升為執戟士。他的主要長處是招募新兵,這方面他的確有很高的技巧。

這伙軍人一邊走著,一邊說說笑笑,倒也非常快活。他們回憶起頭天晚上在宿營地的許多趣事,每個人都無所顧忌地隨便跟長官開玩笑,有些話說得粗俗不堪,甚至近於猥褻和侮辱。這種情景使我們的主人公想起在書中讀到過的希臘、羅馬人的習慣:在特定節日或舉行重大典禮的嚴肅場合,奴隸們享有任何議論主人的自由。

這支隊伍由兩連步兵組成。當他們來到預定當晚宿營的地點時,中士就向指揮這支隊伍的中尉報告說,他們當天在路上又招募了兩名新兵,其中一個的體格很健壯,是他從來沒有見過的(他指的是那個整夜飲酒的人),身長將近六英尺,身材勻稱,四肢發達;另一個(指瓊斯)足可以編到後備隊里去。

於是這兩個新兵就被帶到指揮官跟前。指揮官先將那個身高六英尺的漢子審視了一番(因為他是第一個被引薦的),然後才來端詳瓊斯。中尉頭一眼看見瓊斯,就不免吃了一驚,因為瓊斯不但衣冠楚楚,舉止文雅,而且臉上還有一種特別引人注目的高貴和尊嚴,那不但在下等人中間很少見,就是在上等人身上也不一定能找得到。

「先生,」中尉說,「中士向我報告說,您想參加我所指揮的這支軍隊。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對於一位願意拿起武器為這支軍隊增添光彩的先生,我們表示衷心的歡迎。」

瓊斯回答說:他本人並沒有說過他要正式入伍的話,不過他對這次作戰的事業是十分擁護的,並且很願意以一名志願兵的身份效勞。最後他對這位中尉表示了尊敬,並恭維了幾句,說自己願意充當他的部下。

中尉也回報了幾句客氣話,誇獎瓊斯的壯舉,和他握了握手,並且邀請瓊斯同他以及其他軍官一起進餐。

[1]指死去的人。見《新約·哥林多前書》第15章第52節。世界末日大審判時,死去的人也要醒過來,天使吹號喚醒他們。

[2]昆布蘭公爵(1721—1765)是當時英王喬治二世的次子。叛軍指詹姆斯二世的孫子查理·愛德華·斯圖亞特(1720—1788)所率領的軍隊。查理在羅馬教皇和法國的支持下,於1745年侵入英國,企圖復辟,後為昆布蘭所率軍隊擊敗。

[3]這是當時軍隊里的一種刑法,受刑人要光著上身從兩排士兵中間穿過,兩邊的人同時鞭打他。

第十二章

一群軍官的奇遇

我們在上一章里提到的那位中尉——這支隊伍的統帥,現在已年近花甲。他很年輕的時候就參軍了,曾經在坦尼艾爾戰役里當過旗手,立下了顯赫的戰功,兩次受傷。因此,戰役剛一結束,馬爾勃羅公爵[1]立即擢升他為中尉。

從那以後到現在,也就是在將近四十年的時間裡,他一直停留在這個軍階上。其間,他眼睜睜地看著許多人升了官,當了他的上司,他只好忍辱含垢地受那些小娃娃指揮,而他參軍的時候,這些娃娃的爸爸還乳臭未乾呢。

他的官運不亨通並不僅僅是因為他缺少有權勢的朋友,還因為他不幸得罪了多少年來一直指揮著他這個旅的上校。但是上校和他結下這麼難解難分的怨仇的原因,並不是他有失職守、缺乏才能,或者他本人犯過什麼大的過錯,而完全怪他那位生得極其漂亮的妻子處事不謹慎。儘管她非常愛自己的丈夫,但是堅決不給上校向她索取的某種好處來換取丈夫的升遷。

更不幸的是,儘管這位可憐的中尉深受上校對他的敵意之害,自己卻一無所知,甚至從不懷疑上校會對他懷有敵意,因為他不覺得自己曾經做過什麼足以引起別人敵意的事。他的妻子因為擔心丈夫為愛護自己的名譽而可能惹出意外,所以只保住自己的貞操就感到滿足了,而不願去享受在征服男人方面獲得的勝利。

這位倒霉的中尉(我想我可以這麼稱呼他吧)不但精於軍務,而且還有許多別的優點。他虔誠信教,為人誠實可靠,並且對人和藹善良。他在領軍方面很有一套,所以不但那一連的士兵,就是整個旅的人對他都是十分敬重和愛戴的。

和他一道行軍的軍官當中,還有一位法國籍的中尉。這位先生因為長時間離開祖國,把法國話差不多忘光了,但他僑居英國的時間又不夠長,所以還沒有學好英語。因此,他實際上哪國話都說不利索,在極其尋常的場合也只能勉強讓人弄明白他的大意。另外還有兩名旗手,都是年輕小夥子,一個是在律師家裡撫養大的,另一個是一家貴族府上男管家的老婆所生的兒子。

剛吃完飯,瓊斯就把行軍途中士兵之間的一些狂鬧趣聞說給大家聽。他說:「不過,不管他們怎樣吵鬧,如果遇上敵人,我敢發誓他們一定會像希臘人而不是像特洛伊人那樣戰鬥。」一個旗手說:「希臘人和特洛伊人!他們到底是什麼人哪?所有歐洲的軍隊我都聽說過,就沒有聽說過這兩個軍隊。」

「別裝傻了,諾塞頓先生,」那位可敬的中尉說,「也許您從來沒有讀過蒲伯先生翻譯的荷馬,但我想您總聽說過希臘人和特洛伊人的故事吧。這位先生這麼一說,我也想起來了,荷馬曾經把特洛伊人的隊伍比作一群嘎嘎叫的鵝[2],而對希臘軍隊的善於靜默大加稱讚。我敢說,這位新來的志願兵的見解很有道理。」

「對的,對的,」那個法籍中尉說,「俺記得很清楚的。俺在學堂里念過這書的,就是達西爾夫人[3]那本。希臘人,特洛伊人,為了一個女人打起來了,是的,是的,俺全念過的。」

「去他的荷馬,」諾塞頓說,「我恨不得讓他下地獄!直到現在我的屁股上還因為他留著傷疤呢。咱們這個旅里有個托馬斯,口袋裡總是帶著一本荷馬的書,要是哪天給我抓到,我不把它燒掉,那我不是人。還有那個考德留斯[4],也是個壞傢伙養的,為他我也沒少挨樺木條子。」

「這麼說來,諾塞頓先生,您也上過學?」中尉問。

「可不是嘛,」諾塞頓回答說,「我那父親昏了頭,硬逼著我進了學堂,老頭子一心想讓我當個牧師。可是,你猜怎麼著,我那時心裡就想,你個老東西,我決不能叫你如願,鬼才把你這套東西聽進去呢。還有咱們旅的傑米·奧里弗,也差一點當上臭牧師,要真當上,那就太可惜了。我敢打賭,天下的男子再沒有他那麼漂亮的了。可是,傑米對付他家那個老混賬比我更厲害,他乾脆來個既不會寫字,又不能識字。」

「您把您這位朋友形容得真是太好了,」中尉說,「而且,我相信他對這個評價也是當之無愧的。不過,諾塞頓先生,我還是要勸您把那個既愚蠢又不惡劣的罵罵咧咧的習慣改了才好。因為,我可要實話對您說,要是您以為這麼做就會顯示出您的機智或者有禮貌,那可是大上其當了。我還希望您聽從我的勸告,以後不要再辱罵牧師。侮辱謾罵任何一種職業的人總是不公道的,特別對於擔任聖職的人,就更不該了,因為辱罵從事這種職業的人,無異於辱罵他們所擔任的職務本身。請您自己想想看,咱們是為維護新教而去作戰的,要是有這種行為,跟我們所維護的是多麼不相稱哪。」

另外一個旗手名叫艾得利,他一直坐在那裡,用鞋後跟打著拍子,嘴裡哼著小曲,好像沒有注意其他人的談話。這時,他發話了,說:「啊,先生,打仗的時候請不要談宗教。」「說得好,傑克,」諾塞頓嚷道,「要是沒有別的,只有宗教這一件大事,那就叫牧師替我們打仗去好了。」

「諸位先生,」瓊斯說,「我不知道你們的意見怎麼樣;不過,據我看來,在一個人可以為之獻身的事業中,再也沒有比維護宗教更高尚的了。而且從我讀過的一些歷史著作中,我也體會到,再也沒有比宗教熱情更能鼓勵士兵英勇作戰的動力了。至於我自己,儘管我希望,我對國王和國家的愛,不下於這個國家的任何一個人,但是促使我在這次征討中成為一名志願兵的一個很大的動力是捍衛新教的利益。」

這時,諾塞頓朝艾得利眨了眨眼,悄聲在他耳邊說:「耍耍這個臭裝蒜的,艾得利,耍耍他!」然後他掉轉身來對瓊斯說:「先生,我很高興您選中我們這個旅,來當志願兵。萬一哪一天咱們旅里那位牧師多喝了幾杯,我看您就可以代替他的職務。我想,您一定是進過大學的,您能不能賞光告訴我,您是在哪個學院念的書?」

「先生,」瓊斯說,「我不但沒有進過大學,我甚至比閣下您更勝一籌,因為我連學堂都從來沒有進過。」

「我剛才認為您上過大學,」那位旗手說,「只是從您那淵博的學識猜測的。」瓊斯回答說:「啊,先生,沒有上過學的人也可以有些知識,這和一個上過學的人仍然可以一無所知一樣。」

「說得好,年輕的志願兵,」中尉叫道,「聽我的,諾塞頓,您最好別再和他糾纏了,他可比您厲害呀。」

諾塞頓聽了瓊斯挖苦他的話,心裡很不受用,但這樣的冒犯還不足以讓他打瓊斯一拳,或者罵瓊斯一聲混蛋、流氓,雖然他當時所能想到的回擊辦法只能是這些。因此,他只好默不作聲,但是心裡已經拿定主意,一找到機會就用侮辱來報復瓊斯。

現在大家都說該瓊斯先生提出一個人的名字來祝酒了。他禁不住想起了親愛的索菲婭。他還說得特別痛快,因為他料想在座的人誰也不會猜得出他說的是誰。

但是主持祝酒的那位中尉表示,他不滿足於只提一提索菲婭的名字,說一定得說出她的姓來。瓊斯猶豫了一陣,就說,是索菲婭·魏斯頓小姐。旗手諾塞頓當眾聲稱,除非有人出來為這個姑娘做證,不然的話,輪到他的時候他可不能為她祝酒。「我也認識一位名叫索菲婭·魏斯頓的,巴斯城的小夥子有一半都跟她睡過覺。說不定這是同一個女人呢。」瓊斯十分嚴肅地向他保證他說的不是那個女人,並且肯定他說的是一位大家小姐。「對呀,對呀,」那個旗手說,「就是她,沒錯的,就是那個娘兒們。我敢用半打勃艮地酒打賭,咱們旅的湯姆·弗倫奇隨便到大橋街上哪家酒店裡,都能把她叫來陪客。」接著,他還惟妙惟肖地形容起那個女人的模樣來(因為他說他曾看見過那位姑娘和她的姑媽走在一起),最後,他說:「這女人的父親在薩默塞特郡有一座很大的莊園。」

戀愛中的人,對別人拿他們的情人的名字開玩笑是一點兒也不能容忍的。儘管瓊斯天性多情而英勇豪邁,聽了這種誹謗本應該立即發怒的,但他並沒有這樣。說實在的,他對這種玩笑很不熟悉,一時還不能十分理解,所以好長時間裡他都以為諾塞頓是弄錯人了。但這時,他掉過身來,神情嚴肅地對旗手說:「先生,請您找個旁的題目來開玩笑吧。因為說真的,我是決不能允許別人拿這位小姐的名聲開玩笑的。」「開玩笑!」旗手嚷道,「我一輩子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正經過。咱們旅的湯姆·弗倫奇在巴斯把這個姑娘和她姑媽都搞過的。」「那麼我也正正經經告訴你吧,」瓊斯大聲說,「你是天下最無恥的流氓。」

這句話幾乎沒有說完,旗手就抄起一隻酒瓶,隨著一陣咒罵聲朝瓊斯腦袋上砸去,正好打在右太陽穴上邊一點,瓊斯立刻倒在地上。

勝利者一見敵人一動不動地躺在他面前,鮮血從傷口大量湧出,就打算從戰場上撤出去,因為他在這裡已經沒有更高的榮譽可以爭取了。但是中尉出面干預了,他走到門口,截斷了旗手的退路。

諾塞頓苦苦哀求中尉放他走,不住口地說他留下來後果會是多麼不好。而且他還反問中尉道:除了這麼做,他還有什麼辦法呢?「真見鬼了,」他說,「我不過是跟這小子開個玩笑。我從來也沒有聽說過魏斯頓小姐什麼壞話。」「你沒有聽說過嗎?」中尉說,「那麼一來因為你開了這種玩笑,二來因為你使用了這種武器,你都該被絞死。先生,你被捕了,在憲兵來押解你以前,你得待在這兒,一步也不能動。」

儘管這位旗手血氣很旺,竟然把我們的主人公打倒在地,但中尉的權威卻足以把他制服。即使當時諾塞頓腰裡掛著軍刀,他也未必敢抽出來跟中尉動手,何況所有軍刀都掛在牆上,而且爭鬥一開始,法籍中尉就把它們都收了起來。這樣,諾塞頓先生就只好聽候發落了。

於是,那位法籍中尉和艾得利先生奉長官的命令把瓊斯的身體抬了起來,可是他們看到他已經奄奄一息(雖然還沒有咽氣),就又把他放在地上了。艾得利還不住地罵瓊斯,說瓊斯的血把他的背心都弄髒了。那位法國中尉則聲稱:「死了的英國人俺是不碰的。俺聽說英國法律上說過,最後碰那個死人的人,就要上絞刑架。」

於是,那位好心的中尉親自走到門口拉了鈴,茶房立刻走進來。中尉派他去叫一班佩帶槍支的士兵和一名軍醫來。這一道命令,加上茶房出去後向人描述他親眼看到的情景,使得房間里不但立刻出現了一班士兵,而且還引來了客棧老闆、老闆娘和僕人們。說實在的,當時在客棧里的所有人都被引來了。

除非我有四十支筆,並且能夠同時用它們來記錄一切,否則我是不可能事後把當時的每一個細節以及每個人所說的話都記下來的。因此,我只能讓讀者知道一下其中最主要的情節,其餘的只好省略。

首先,士兵們把諾塞頓看管起來。中尉把他交給由一名伍長率領的六名士兵。他們把諾塞頓從他很樂意離開的地方帶走,但不幸的是,卻把他帶到一個他很不樂意去的地方。說真的,人的慾望實在是古怪、沒準的,諾塞頓這個年輕人剛剛取得了一場勝利,他現在卻恨不得躲到天涯海角去,最好永遠也不讓這場勝利給他帶來的光榮名聲傳到他耳朵里。

有一件事使我們感到困惑不解,同時也可能使讀者感到驚訝,那就是當時這位令人尊敬的中尉把他的心思主要用於處置肇事者,卻不很關心挽救受害者的性命。我們之所以提到這種現象,倒不是想來解釋這個相當奇怪的行為的原因,而是為了防止日後某位批評家因為發現這個現象不可理解,覺得發現了漏洞而自我炫耀。我希望那些批評家知道,我們同樣也能看得出人類行為的這種怪異之處,不過我們的職責在於把事實如實寫出來,然後由學識淵博、具有很好判斷力的讀者拿我們所敘述的去跟自然那本大書核對——我們這部歷史的每一段都是從自然這部巨著里抄錄下來的,儘管我們沒有處處註明所根據的確切頁碼。

現在趕來的一批人的辦事作風截然不同。他們對旗手本人暫時沒有好奇心,那要等到將來看到他擺出一副更加引人入勝的姿態時再說。眼下,他們把全部的關心和注意力都傾注在地上那個血淋淋的目標上。他們把瓊斯扶起來,在椅子上坐直,過不多久他們就發現瓊斯身上還有生命活動的跡象。最初人們都斷定他早已沒命了,現在一看到這種情況,趕緊為他醫治起來。因為沒有大夫在場,所以他們每個人都當起大夫來了。

整個屋裡的人都一致認為要給瓊斯放血,可是不幸跟前找不到能施行這種手術的人。於是大家一齊嚷道:「快叫理髮匠來!」但是誰都沒有動一動。還有的人出主意說應該用幾種興奮劑給傷員提提神,但也是只動口不動手。最後還是客棧老闆叫人送來一杯烈性啤酒和一片烤麵包,他說這是英格蘭最好的興奮劑。

這件事進行的過程中,主要幫忙的,其實也是唯一幫上了一點忙的,或者說看起來像是幫了一點忙的,是客棧的老闆娘。她把自己的一縷頭髮,按到瓊斯的傷口上,想把血止住,然後又親手揉搓瓊斯的太陽穴。她對丈夫開出的用啤酒治傷的藥方表示了非常蔑視之後,就叫一個女僕到她自己的葯櫃里拿出一瓶白蘭地來。一拿到酒,她就勸神志剛剛恢復過來的瓊斯大大喝了一口。

緊接著,外科醫生被叫來了。看過傷勢以後,他把腦袋搖了好一陣,把此前做過的一切都批評了一通,然後吩咐病人立刻躺到床上去。到這裡,我們認為應該讓我們的主人公好好休息一下了,因此我們就把本章結束。

[1]馬爾勃羅公爵原名約翰·丘吉爾,18世紀初曾擔任英軍司令。

[2]見《伊利亞特》第3卷。實際上荷馬把特洛伊人的呼叫喧嚷比作鶴鳴。

[3]達西爾夫人(1654—1720),法國翻譯家,第一個把《荷馬史詩》譯成法文。

[4]考德留斯(1478—1564),法國人,考德留斯是其法文名字的拉丁文寫法。他曾編有兒童拉丁文課本,成為歐洲通用課本達300年之久。

第十三章

包含客棧老闆娘的一篇重要演講,展示外科大夫的淵博學識,以及可敬的中尉在辯術方面的真才實學當他們把傷員抬到床上,這個事故在客棧里引起的騷亂平息下來之後,老闆娘就對帶兵的軍官發了一通議論,她說:「軍爺,恐怕這個小夥子對軍爺一定有不恭敬的地方,他要是因為這個被打死了,我認為也是活該。說真的,我覺得上等人讓下等人接近他們的時候,一定要保持距離。可是正像我頭一個丈夫所說的,下等人很少知道要有分寸。就我自己來說,說實話,我是決不讓下等人硬擠進紳士隊里去的。起先,我一直認為他也是個軍官,後來中士對我說起,我才知道他只是個新兵蛋子。」

「老闆娘,」中尉回答道,「你完全搞錯了。這位年輕人舉止十分得體,我相信他的人品要比侮辱他的那個旗手高貴得多。萬一這個年輕人死了,那麼動手打他的那個人將是最後悔的。因為我們旅一定要把那個搗亂闖禍的傢伙,那個軍隊中的流氓除掉。老闆娘,假如他逃出法網,你就把錯記在我的賬上好了。我的意見就是這樣。」

「哎呀,老天爺!」老闆娘說,「誰會想得到呢。哎呀呀,我相信老爺一定會主持公道的。說真的,對每一個人都應該公平才是。上等人也不能殺了窮人就沒事了。窮人的命和上等人的命都是人命啊。」

「確確實實,老闆娘,」中尉說,「你冤枉了這位志願兵,我敢發誓,他的身份要比那個軍官還要高貴。」

「對了!」老闆娘大聲說,「是呀,是這個理。我頭一個丈夫是個聰明人,他就經常說,人不可以貌相。不,不,也許他的相貌原來是挺高貴的,在我沒有看到他以前,他早已遍身是血了。誰會想得到呢!沒準他是一位情場失意的少爺。天哪,萬一他真的死了,他父母該多麼難過呀。幹這種事的那個可恨的傢伙一定是被魔鬼附了體了。真的,正像軍爺剛才說的,他是個軍中流氓,給軍隊丟了臉,因為我看到的軍官老爺多半都跟他不一樣。看起來他們同普通人一樣也是不贊成殺害好人的。當然,正像我頭一個丈夫所說的,這裡說的只是和平年月。他們要打起仗來,那當然就得殺人了,不過那可不能怪他們。在戰場上,他們殺的敵人越多功勞就越大。我從心眼兒里贊成他們把所有父母生的男人都殺絕才好。」

「哎呀,老闆娘,」中尉微笑著說,「都殺絕,恐怕太殘忍了吧?」

「軍爺,一點兒也算不得殘忍,」老闆娘回答說,「我這個人一點兒也不殘忍。我這話是針對敵人說的,那樣做並不過分。說真的,咱們當然恨不得敵人都死光了,這樣戰爭才好結束,我們也就不用再交那麼多的稅了。我們交的稅簡直多得嚇人。您瞧,光是窗戶稅[1]就得交四十多個先令,眼下凡是能堵上的窗戶,我們都給堵上了,我這屋裡黑乎乎的幾乎沒有一點兒亮光。我對那個收稅的官員說過:嘿,你們也應該體恤體恤我們了,我們已經對得起政府了。我敢說這句話,我們是最效忠國家的,因為我們交給他們的稅錢已經足夠堆成山了。可是我心裡老是琢磨著,政府對我們這樣的人,並不比對那些一個銅板也不交的人更領情。唉,唉,世道就是這樣啊!」

她正這麼滔滔不絕地講著,外科大夫走了進來。中尉立即向他打聽傷員的情況,他只是回答說:「情況總比沒有把我請來要強些。即便這樣,如果能再早一點請我來的話,情況會更好一些。」中尉說:「大夫,我希望他的頭蓋骨沒有被打碎吧?」醫生大聲說:「哼,打碎骨頭並不是最危險的癥狀。內傷淤血和骨頭撕裂比起打碎骨頭來更為可怕,更為致命。對醫學一竅不通的人總以為只要骨頭沒有打碎,一切就平安無事了。實際情況恰恰相反,我寧願看到一個病人的頭蓋骨破成碎片,也不願意遇見像我曾經遇到的一些內傷淤血的癥狀。」「我希望這個病人沒有您說的這種癥狀。」中尉說。外科大夫說:「癥狀的出現並不總是有規律可循和一成不變的。我就遇到過一些癥狀,早晨顯得十分嚴重,到了中午變得大有好轉,可是夜晚卻又嚴重起來了。至於傷口,這句話說得完全正確:沒有一個人會突然變得完全不可救藥。[2]我記得有一回,人家請我去看一個病人,他的骨頭上受到嚴重挫傷,因而傷口破裂,造成大量出血;同時內膜也被撕裂,骨頭從傷口的縫隙那兒露出來,看得十分清楚。病人這時候還有些發燒的癥狀(因為脈搏跳得很快,說明出血過多),我擔心馬上就有出現壞疽的可能。為了防止這種險情發生,我馬上在病人的左臂上開了個大口子,抽出十二盎司血。我本來以為那血一定非常黏稠,一定像膠一樣的,要不就乾脆凝固起來,像肋膜炎患者那樣,但那血是鮮紅鮮紅的,稠度也和健康人的血一樣,這真讓我吃了一驚。於是,我又在傷口處進行了熱敷,結果效果好極了。敷了三四次之後,傷口就開始出膿了,也就是說,開始癒合了——不過,也許我沒有把話說得十分清楚吧?」「是的,我確實一個字也沒有聽懂,」中尉回答說。「那麼,長官,」外科大夫說,「我也不再拿這些話來煩您了。總之一句話,不出六個星期,那位病人就能像脛骨受傷以前那樣用他的兩條腿走路了——」中尉說:「大夫,我只希望您費心告訴我一聲,這位年輕的先生不幸受的傷會不會有生命危險?」「長官,」外科大夫回答道,「頭一次治療就斷言有沒有生命危險,那未免太缺乏根據,太不明智了。是人都要死的。在治療過程中經常會發生一些癥狀,就是我們這一行里最高明的醫生也沒法兒預料的——」「不過,您覺得他的情況危險嗎?」中尉問道。外科大夫大聲說:「危險!那當然是危險的。即便是最健康的人,哪個敢說他沒有危險呢?何況受了這麼重的傷的人,怎麼能說他沒有危險呢?目前我只能這麼說,把我請來是正確的,假如能再早些請我來,就更好了。明天早晨我再來看看。這期間,一定要讓他好好靜養。多給他一些燕麥粥喝。」「您讓不讓他喝點奶子酒?」老闆娘問道。「奶子酒,是可以的,可以的,」大夫大聲說,「但是量要小一點兒。」老闆娘又補充道:「也可以給他點雞湯嗎?」「可以的,可以的,」大夫說,「雞湯是很好的。」「能給他一點兒肉凍吃嗎?」老闆娘又問道。「可以的,可以的,」大夫說,「肉凍吃了對傷口有好處,它能幫助癒合。」幸虧老闆娘沒有把肉湯和厚味醬汁也提出來,不然的話,大夫為了怕丟掉他在這家客棧的生意,會全部答應下來的。

大夫剛走,老闆娘就對中尉大誇起他的醫道來。不過,這位中尉僅和大夫見了一面,對他的醫道還遠沒有好心的老闆娘以及她的左鄰右舍那麼欽佩(也許這些人對他的欽佩是有道理的)。因為儘管這位大夫有點兒好吹噓自己,但他可能是個很高明的外科大夫。

中尉既然從外科大夫淵博的談話中了解到瓊斯先生的傷勢十分危險,就立刻下令將諾塞頓嚴加看押,打算第二天早晨親自把他押解到治安官那裡。隊伍則由那位法籍中尉率領,先行開到格羅斯特去。儘管這位中尉任何一種語言都不會說、寫或讀,但他卻是位好軍官。

到了傍晚,這位指揮官派人給瓊斯先生送了個口信,說如果他不嫌打擾的話,想來看望他一下。瓊斯對這種關心表示十分感激,友好地接受了下來。於是,中尉來到他的房間,發現這位傷員的情況要比他預想的好得多。不但如此,瓊斯還對這位朋友說,如果不是大夫特別叮囑他要靜養,他一定老早就起床了,因為他覺得自己已經恢復得和平日一樣了,除了頭上被打傷的那一邊疼得厲害以外,傷勢現在對他沒有什麼旁的影響。

「如果情況真像你說的那麼好,那我真是高興極了,」中尉說,「那樣的話,你可以馬上去懲罰那個欺侮你的人了。因為一件糾紛要是鬧到無法和解的地步,比如你們這回吵架到了打架的程度,那就越早些跟他算賬越好。不過,我恐怕你的身體恢復的程度還沒有你想象的那麼好,那樣的話,對方就會佔你很大的便宜。」

「要是您同意的話,我就儘力試試看,」瓊斯回答說,「請您把您的軍刀借給我用用,我自己的不在身邊。」

「我很樂意把我的軍刀給你隨意使用,我的好孩子,」中尉吻了吻瓊斯,大聲說,「你真是個勇敢的小夥子,我很喜歡也很欽佩你這種精神。不過我擔心你的氣力還沒有完全恢復,挨了這麼沉重的一擊,又流了那麼多血,氣力自然會減弱很多的。你躺在床上也許感覺不到乏力,可是交起手來,一兩個回合以後你就能感覺到了。我不同意你今天晚上就和他打,但是我希望隊伍開拔以後,過幾天你就能追上我們。我用人格向你擔保,我一定讓你滿意,一定讓傷害你的那個人同意接受你的挑戰,不然的話,他就休想留在我們部隊里。」

「我希望今天晚上這事就能解決,」瓊斯說,「既然您這麼說了,我就更不能忍耐下去了。」

「可別這麼想,」中尉說,「推遲幾天沒有什麼關係的。名譽上受的傷害跟身體上受的傷害不一樣,不會因為遲一點兒治療,就出什麼毛病。過一個星期再同他決鬥跟馬上決鬥是完全一樣的。」

「可是,萬一我的傷勢厲害起來,」瓊斯說,「以致送了命呢?」

「那樣的話,」中尉說,「你就根本不需要挽回名譽了。我會主持公道,為你的名譽辯護的,一定向世人證明:如果你恢復了健康,你原本決定要採取正當行動的。」

「可是,」瓊斯說,「這樣推遲下去,我總是感到不安。您是軍人,有一句話我幾乎不敢對您說;儘管我一直是個有野性的小夥子,但是最嚴肅的時候,實際上我在內心深處還是一個基督教徒。」

「你可以相信我,我也是一個真正的基督教徒,」這位軍官說,「而且我對宗教十分熱心,所以吃飯的時候我聽到你為捍衛宗教事業而從軍,我非常高興。不過,年輕人,現在看到你對於在人前宣布自己的信仰感到膽怯,我倒有點兒生你的氣了呢。」

「但是,對任何一個真正的基督教徒來說,」瓊斯大聲說,「違背上帝的戒律,心中對人懷著怨恨,那該是多麼可怕呀!我躺在床上養病,心裡還有這樣的念頭,叫我怎麼受得了呢?我胸中存著這種對自己不利的東西,在末日審判的時候,我怎麼對上帝算總賬呢?」

「不錯,我相信的確有這麼一條戒律,」中尉大聲說,「不過一個講榮譽的人是沒法兒遵守它的;而你要是想干軍隊這一行,那就不能不講榮譽。我記得有一回我和我們的隨軍牧師一起喝潘趣酒[3],我向他提出了這個問題,他也承認這問題很難解決。不過他希望在這一點上對軍人可以變通一下。說真的,我們也應該抱這種希望,因為失掉了名譽,誰還能活下去呢?不,不,親愛的小夥子,活著一天就要做一個好基督教徒,同時也要做一個愛惜名譽的人,絕不容忍任何人的欺侮。關於這一點,世界上所有書籍、所有牧師都不能說服我。我很愛我的宗教,但是我更愛惜我的名譽。那段經文在措辭上一定有點毛病,要不就是翻譯錯了,或者是解釋錯了,或者說不定在哪裡出了毛病,反正有些不對勁兒。但無論如何,我們總要冒一冒險,因為我們一定得保存自己的名譽。所以今天晚上你還是好好歇息,我保證一定會給你一個報仇雪恨的機會。」說到這裡,他熱烈地吻了吻瓊斯,和他握了握手,就告辭了。

但是,儘管中尉認為自己這番話講得頭頭是道,十分滿意,他卻並沒有說服這位朋友。瓊斯對這件事翻來覆去地琢磨,不能擺脫,最後終於下定了決心。欲知詳情,請看下章。

[1]當時英國稅收名目繁多,婚、喪、嫁、娶,以至砌爐子、開窗戶都要徵稅。窗戶徵稅始於1695年,1851年才停止。

[2]引自朱文納爾的《諷刺詩集》第2首。

[3]潘趣酒,葡萄酒中摻上檸檬汁、糖、水、香料等製成的一種飲料。17世紀末由印度傳入英國。

第十四章

的確是最可怕的一章,絕大多數讀者都不宜在夜間閱讀,尤其不可在一人獨處時閱讀瓊斯喝下一大盤清燉雛雞湯,或者不如說清燉公雞湯,他的胃口好極了。說真的,就是再把燉湯的那隻公雞加上,外加一磅火腿,他也能吃得下。這會兒,他覺得自己力氣不那麼弱了,精神也不差,就決計下床去尋找他的仇人。

走之前,他先派人把那個中士找來,他是這些軍人中瓊斯第一個認識的人。不幸的是這位令人尊敬的軍官此時早已把肚子灌滿了酒,酩酊大醉,倒在長枕上睡著了。他鼾聲雷動,要把能夠壓倒那鼾聲的呼喚聲傳進他耳朵里,確非易事。

但是瓊斯堅持要見他。最後一個嗓門特別大的茶房想辦法把他叫醒,將話傳給他。中士一聽明白茶房的意思,就立刻爬了起來。他本來就是穿著衣服睡的,所以馬上就來到瓊斯的住處。這位執戟士本人是極愛惜名譽的,也曾殺死過他的決鬥對手。所以,如果瓊斯把自己的意圖告訴他的話,也不會出什麼岔子,他一定會忠實地替瓊斯保守秘密的——就像對待泄露出去也領不到賞金的任何秘密一樣。但是,瓊斯覺得還是不讓他知道的好。兩人相識的時間不長,瓊斯對中士這些優秀品德還不很了解。他這種警惕性也許是出於謹慎,因而也是值得我們讚賞的。

他對中士說,既然他已經當了兵,但到如今他還不具備一個軍人最不能缺少的工具,也就是一把軍刀,自己也覺得很難堪。隨後他又說,如果中士能給他弄一把來,他會非常感激的。「我要給你合理的價錢,買下軍刀,」瓊斯說,「我也不一定非要鑲銀刀柄的不可,只要刀鋒銳利,適合軍人佩帶就可以了。」

中士完全清楚白天發生的一切,而且也聽說瓊斯的傷勢很危險,現在深更半夜聽到這個處境危險的人向他提這麼個要求,就斷定瓊斯一定是神經錯亂了。由於中士機智靈敏(按照這幾個字的普通意義來理解),這時就打定主意要利用病人這種狀況來占點便宜。「先生,」他說,「這件事我想我會讓您滿意的。我自己手頭就有一把很好的軍刀,不是鑲銀柄的,那東西,正如您所說,不適合軍人佩帶。不過那刀柄也夠體面了;刀刃是歐洲出產的最好的一種。這刀刃——這刀刃——總之一句話,我馬上拿給您,您自己親眼看一看,親手試試。看到您的傷養得這麼好了,我從心底里感到高興。」

他立刻跑去把軍刀取來,遞給瓊斯。瓊斯接刀在手,把它拔出來看,並對中士說,這刀用起來很順手,請他說個價錢。

這時,中士趕緊大肆吹噓起他的貨物來。他說(豈止是說,還熱烈地賭咒發誓):「這把刀是在德廷根[1]戰役中從一個法國軍官身上取下來的,那是個很高級的軍官。我先在他腦袋上狠揍了一下,然後親手從他腰間拿下這把刀。它原來是鑲的金柄,我把它賣給我們這兒一位上流先生了。您知道的,就有一種人把刀柄看得比刀刃還重要。」

說到這兒,瓊斯把他的話打斷,要他說個價錢。中士以為瓊斯神志完全失常,眼看就要完蛋,生怕價錢開低了自己老婆孩子跟著吃虧,就猶豫了一下,提出要二十幾尼,並且發誓說,即便是自己的親兄弟,少一個子兒也不賣。

「二十幾尼!」瓊斯十分驚訝地說,「你一定認為我發了瘋,要不就是認為我一輩子從沒見過一把刀。真夠可以的,二十幾尼!我絕沒有料到你會成心騙我。好啦,把刀拿回去吧。不,我想起來了,這把刀我先替你收著,明天早上我把它拿給你的長官看看,讓他們聽聽你對我開的價。」

這位中士,正像我們剛才說的,是機智靈敏的,這時他已經很清楚地看出來瓊斯的病情並沒有他想象的那麼嚴重,於是趕緊裝出和瓊斯同樣驚訝的神態,說:「先生,我敢說我絕沒有多向您要錢。並且您要知道,我只有這麼一把刀,萬一我的上司發現我沒有了軍刀,還會怪我的。說真的,我是冒著風險的。要是把這些都考慮進去,我覺得二十先令並不算太多吧!」

「二十先令!」瓊斯喊道,「你剛才問我要的可是二十幾尼!」「什麼?怎麼會呢?」中士嚷道,「您一定是聽錯了,要不就是我說錯了——我確實還沒有完全醒過來呢。怎麼會是二十幾尼呢!難怪您會這麼生氣。難道我真說了二十幾尼嗎?不,不,我想說的是二十先令,您相信好了。您要是仔細考慮一下,就不會認為這個價錢太高了。有一點是不錯的,您也許花比這少的錢能買上一把樣子和這把差不多的軍刀,但是——」

此時,瓊斯將他的話打斷,說:「我不但不同你討價還價,我還要比你要的多出一先令。」說著,遞給中士一個幾尼,吩咐他回去睡覺,並祝他明天行軍順利。最後,瓊斯還補充了一句,說他自己希望在部隊到達沃斯特之前能趕上來。

中士很客氣地向他告別,對做成這筆生意非常滿意,而且對他本人因為誤認病人神志不清而差一點鬧出亂子,但終於又從窘境中擺脫出來的妙術巧計,同樣極為滿意。

中士剛一走開,瓊斯就從床上爬起來穿好衣服,並且把外衣也披上了,因為外衣是白色的,上面的血跡清晰可見。他把新買的刀抓在手裡,正準備出門的時候,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他這是要去幹什麼呢?這樣一個念頭突然攫住他:幾分鐘后,也許他將要剝奪一個人的生命,或者說不定他將喪失自己的生命。他自言自語:「那麼,我到底為了什麼理由去冒這種危險呢?是的,為了維護我的名譽。我的對手是個什麼樣的人呢?是個無緣無故傷害我、侮辱我的流氓。但是,上天不是禁止復仇嗎?不錯,是這樣,但人世間卻奉行此道。那麼,難道我為了遵守人世的法則而違背上天的禁令嗎?難道我寧可觸犯上帝的威嚴也不肯讓人把我叫作——啊,膽小鬼——下流坯子嗎?我不能再想下去了。我得下定決心,必須去干一場。」

這時,時鐘敲了十二下,除了看押諾塞頓的衛兵,整個客棧里的人都入睡了。瓊斯輕輕打開房門,去尋找他的仇人。在這之前,瓊斯已經從茶房嘴裡知道了關押諾塞頓那個地方的詳細情況。現在,就瓊斯這副樣子來看,要找到一個比他更令人毛骨悚然的形象,是很困難的。正如我們剛才所說,他身穿白色外衣,上面沾了一道道血跡。由於傷口流血過多,再加上外科醫生從他身上抽走了二十盎司,所以他的面色呈灰白色。他頭上裹著厚厚的繃帶,很像東方人的纏頭布。他左手端著蠟燭,右手握著軍刀,這樣一來,就連滿身血污的班柯[2],也不能與他匹敵。說實在的,像這樣可怕的一個幽靈,我相信在任何墳地里都難以見到,甚至薩默塞特郡那些冬夜裡在聖誕火爐邊聚談的好心人也想象不出這種形象。

那個衛兵平生第一次看到這種形象,當我們的主人公走近他時,他的頭髮就在皮軍帽底下慢慢地豎立起來,同時兩個膝蓋也捉對廝打起來。立刻,他的全身顫抖,抖得比發瘧子還厲害。於是,他胡亂放了一槍,接著就臉朝下倒在地上。

究竟是出於恐懼還是出於勇敢,使他放了這一槍,究竟他是不是朝著他所害怕的目標瞄準了,我不能斷定。不過,如果他真的瞄準了的話,總算很幸運,他並沒有打中。

瓊斯看見那傢伙倒了下去,猜出了使他恐懼的原因,自己禁不住笑了,對於剛才逃過槍擊的危險絲毫也沒有在意。這時,那個衛兵仍然那樣趴在地上,瓊斯就從他身邊走過去,徑直走進房間——他聽說諾塞頓就被關在這裡。房間里空蕩蕩的,桌上放著一隻盛一品脫酒的酒壺,也是空蕩蕩的,桌面上還灑了些啤酒。看來這間房子里不久前還有人住過,但是現在卻空無一人了。

瓊斯以為這間屋和別的房間通著,但是四下里仔細搜查一遍,除了他走進來的、也就是衛兵把守的那個門以外,再也沒有旁的門了。他又大聲叫了幾遍諾塞頓的名字,這叫聲沒有別的作用,只是令那個衛兵更加認為自己害怕得有道理,他斷定志願兵已經因受傷而喪命,他的鬼魂正在尋找殺害他的那個仇人。衛兵魂飛魄散,躺在那裡渾身戰慄。我真希望那些在舞台上扮演這種嚇破了膽的角色的演員能看到這個衛兵,這樣,他們就可以學習模仿生活本身,而不再玩那套只能讓頂層樓座的觀眾開心,引逗他們喝彩和鼓掌的滑稽把戲了。

我們的主人公看到他所尋找的籠中之鳥已經飛去,至少自己認為沒法兒找到了,並且估計到剛才的槍聲一定會驚動整個客棧,就趕緊吹滅了蠟燭,悄悄溜回到自己的房間里,重新躺到床上。如果不是他那個樓梯間只住了一位患痛風病、起不了床的先生的話,瓊斯很可能被人發現,因為在他還沒有走到自己的房門口之前,有衛兵站崗的那個大廳里已經幾乎擠滿了人,有的只穿襯衣,有的半裸著身子,大家都焦急地互相詢問到底出了什麼事。

那個衛兵仍舊在我們剛才說的那個地點,以那種姿勢趴著,人們發現了他,有幾個人上去想把他拖起來,也有的人斷定他已經死了。但是這些人立刻發現他們的猜測是錯誤的,因為衛兵不但拚命抵抗接觸他的人,而且還像公牛一般地吼叫。實際的情況是,他以為有很多精靈或者魔鬼在捉弄他。既然他的腦子裡沒有別的,只為怕鬼的念頭所盤踞,他就把自己所看到或者接觸到的一切,都看成妖怪魔鬼了。

最後,由於寡不敵眾,他終於被人從地上拖了起來。等人們拿來了蠟燭,衛兵看到人群中有他兩三個夥伴的時候,他才稍微清醒了一些。可是當人們問他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的時候,他回答說:「我非死不可啦,沒別的,我非死不可啦。我的魂再也回不來啦,我看見他了!」「傑克,你看見什麼了?」一個士兵問道。「哦,我看見昨天被打死的那個志願兵啦。」然後他向著自己賭了幾個惡咒,說他確確實實看見那個志願兵渾身是血,嘴裡鼻子里噴著火焰,從他身邊走進關押旗手諾塞頓的那個房間,一把抓住旗手的脖子,在一聲霹靂中,就帶著他一道騰空而去了。他要是沒看見,就叫他下地獄,永世不得翻身。

他這一套說法,聽眾們都樂意接受。所有在場的女人都深信不疑,她們一致禱告上帝保佑她們別碰見屈死的冤魂而被殺。男人中也有不少信以為真的,可是另外一些人認為他的話荒唐可笑,把他嘲笑諷刺了一番。在場的一個中士還冷冷地說:「年輕人,你站崗的時候竟然睡覺做夢,這你可是要吃不了兜著走的!」

那個衛兵回答說:「你要懲罰我就懲罰吧。但是我當時就和現在一樣清醒。要是我沒有看見那個死人像我說的那樣兩眼睜得大大的,像兩個火把一樣,那就讓魔鬼把我也抓走,就像抓走那個旗手一樣。」

這時,隊伍的指揮官和這家客棧的統帥同時來到現場。前者當時還沒有入睡,聽到衛兵的槍聲,儘管他認為不會出什麼大亂子,但覺得還是應該趕緊過來看看。但是後者卻擔心恐懼得不得了,她生怕自己的湯匙和酒杯什麼的沒有接到她的命令就隨軍開拔了。

對這個可憐的衛兵來說,中尉的到來並不比剛才那個鬼魂的到來更受歡迎。他在那個可怕的故事裡又添加了更多的血腥和火焰,對新來的敘述了一遍。但不幸的是,這兩位都不相信他所說的。中尉儘管篤信宗教,但向來沒有這一類的恐懼;而且正如我們剛才看到的,中尉離開瓊斯的時候瓊斯是什麼樣子,他當然完全不相信瓊斯已經死了。至於客棧老闆娘,她雖然對宗教不那麼熱心,對鬧鬼的故事倒也沒有什麼反感,但她分明知道衛兵的故事中有一段情節是編造的——這一點,我們一會兒就向讀者交代。

不管諾塞頓是在閃電霹靂中被抓走的,還是用旁的辦法逃掉的,反正他本人已經不在原來關押的地方,這一點是千真萬確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尉得出的結論和我們剛才聽到的那位中士的結論差不多,於是,他命令馬上把這個衛兵看押起來。這樣一來,命運發生了奇妙的顛倒(這種顛倒在軍隊中是極其平常的),看守者一下子就變成被看守者了。

[1]德廷根是德國巴伐利亞州的一個村莊,1743年英、德、奧聯軍在英王喬治二世的指揮下,在這裡大敗法軍。

[2]班柯是《麥克佩斯》中的人物,蘇格蘭將軍,他被麥克佩斯殺害以後,鬼魂在舞台上多次出現。

第十五章

前一章所敘事件的結局

中尉除了懷疑衛兵在崗位上睡大覺以外,還懷疑這個可憐的衛兵犯了更嚴重的罪過,就是故意私放犯人。他對那些妖怪魔鬼的故事是一個字都不信的,因此他就認為實際上是那傢伙接受了諾塞頓的賄賂,把他放走了,而衛兵編造出那些故事只是為了欺騙他。引起中尉如此懷疑的,還有特別重要的理由:那個衛兵在部隊里和任何一個士兵一樣勇敢,參加過多次戰役,受過幾次傷,總之是個優秀的勇士。像這樣的人,居然這樣害怕鬼怪,就更顯得不合情理了。

因此,為了不使讀者對這個人物產生不好的印象,我們絕不耽擱一點兒時間,馬上就來替他洗刷這份冤枉。

我們前面已經說過,諾塞頓先生對於從那一擊中獲得的榮譽心裡非常滿意。他也許看見過、聽到過或者猜測出妒忌是很容易伴隨名譽而來的。我這裡並非在暗示他信奉什麼邪教或者崇拜復仇女神,因為我相信實際上他從來都沒有聽說過那位女神的名字。此外,他這個人很好動,對於治安官可能請他進去小住的格羅斯特城堡里那密不透風的黑屋子十分反感。而當他想到某種木製的高架[1]時,心裡也難免惶恐不安。遵照人類的習慣,我們在此姑且不說出那木架子的名稱,不過我認為人類不應該把這東西看作恥辱,而應該引以為榮,因為它是(至少可能是)幾乎所有公共建築中為人類社會造福最大的。我們就不再為諾塞頓先生的行為列舉更多的理由了,總之一句話,他急於在那天晚上逃離客棧,而他需要的只是逃走的手段,但這好像不大容易找到。

這位年輕的紳士,雖然道德行為上有些扭曲,但他身子卻生得直挺挺的,他體格壯實、勻稱,臉蛋在大多數婦女看來也算是漂亮的,面龐寬闊紅潤,還生著一口相當好的牙齒。這樣的魅力在客棧老闆娘心目中自然不會不留下好印象,因為她對這種美色一向頗為欣賞。因此她十分同情這個年輕人,當她從外科大夫那裡聽說志願兵有生命危險時,就為旗手的前途擔心起來。她在得到允許之後,就去見了諾塞頓,看到這位旗手正愁眉不展,擔心害怕;當聽老闆娘說志願兵性命難保時,諾塞頓就憂愁得更厲害了。這時,老闆娘就給了他些暗示,旗手很快就心領神會,他們馬上達成了默契。最後他們約定,旗手一得到某種暗號就爬上煙囪,那是和廚房的煙囪相連的,他可以從廚房那邊爬出去。老闆娘答應把廚房裡的人都支開,好給他下來的機會。

但是,我擔心有些脾氣不同的讀者會根據這件事就貿然把對旁人的同情一概斥責為有害於社會的愚蠢行為。我們認為應該在這裡提提另外一個情節,它可能與老闆娘採取這一行動有一定的關係。旗手當時身上恰好帶著五十英鎊,實際上這筆錢是屬於整個連隊的,大尉和中尉吵了架之後,就把給全連發餉的事務交給旗手辦理了。旗手認為這筆錢最好交給老闆娘替他保管,作為押金或保證金,大概是保證將來開庭審判時他一定到庭。不管當時講定的條件是怎樣的,反正毫無疑問,老闆娘得到了錢,而旗手獲得了自由。

讀者也許會指望,這位善良的老闆娘既然如此富於同情心,現在看到這位可憐的衛兵被捕,明知他是無罪的,就一定會立刻出面為他求情的。到底是因為她的同情心已經在諾塞頓身上用盡了呢,還是因為儘管這個衛兵面目生得與旗手差別不大,卻難以引起她的同情心,我不便斷言。實際情況是:她不但不去為當前這個囚犯辯護,反而在中尉面前極力說他的壞話。她兩眼看向天,舉起雙手,宣稱:就是把全世界的一切都給了她,她也絕不會去幫助一個殺人犯逃跑。

現在,客棧里一切都復歸平靜,剛才聚集在一起的大多數人都回到床上睡覺去了。但是老闆娘也許因為天性喜歡熱鬧,或者是出於怕丟失盤子,卻毫無睡意。這會兒離隊伍開拔不到一個鐘頭了,她就拉著軍官們陪她一起喝潘趣酒。

在這段時間裡,瓊斯一直躺在床上,沒有睡著。那一陣吵吵嚷嚷他大部分都聽到了,而且也很想了解一下詳細的情況。於是,他就拉鈴叫人,但拉了至少有二十遍也沒人答應。原來我們的老闆娘和她的客人們正玩得開心,只能聽到她自己的舌頭的響動,聽不到任何別的(例如鈴鐺的)舌頭髮出的聲音,而茶房和客棧的女僕坐在廚房裡(茶房不敢一個人守在那兒,而女僕又不敢一個人去睡覺),鈴聲越響得緊急,他們越怕得要命,兩個人好像被釘在座位上,不能動彈了。

最後,所幸他們的談話有了一陣間歇,鈴聲才傳到我們這位善良的老闆娘的耳朵里。她立刻喊兩個僕人,他們應聲而至。「喬,」老闆娘說,「你沒聽見那位先生拉鈴嗎?怎麼還不上去看看?」「照顧房間里的客人,不是我的事,」茶房說,「那是女僕白蒂的事。」那位女僕說:「要是這麼說的話,伺候男客人根本不是我的事。有時候我確實也管過,可是你既然這麼說了,我要是再管,就叫魔鬼把我抓去。」這時候,鈴聲仍然響個不停。老闆娘發起火來,就賭咒發誓說,如果茶房不馬上上樓去,明天早晨就讓他滾蛋。「太太,您要是趕我走,我也沒有辦法,」他說,「反正我不能幹該別人乾的事。」於是老闆娘又轉向女僕,想用軟辦法好言勸她上樓去,但是無論怎麼說也是白搭,白蒂跟喬一樣不肯讓步。兩個人都說那不是他們分內的事,所以他們不能管。

這時,中尉大笑起來,說:「好啦,還是讓我來結束這場爭論吧。」然後他轉向兩個用人,把他們的固執己見、互不相讓誇了一番,說他們做得很對,接著說,他相信要是他們其中的一個人肯去的話,另一個一定樂意陪著去的。這個提議立刻得到兩人的同意。於是,兩個用人就緊挨在一起,親親熱熱地上樓去了。他們走了以後,中尉向老闆娘解釋了為什麼他們不肯單獨上樓的道理,才使老闆娘的氣消了下去。

沒多久,兩個用人回來了,稟報女主人說,那位受傷的客人不但沒死,而且他說話時那股生龍活虎的勁頭就像沒有受過傷似的。還說他向長官致敬,很希望在隊伍開拔之前能見他一面。

這位善良的中尉立刻滿足了瓊斯的願望,來到樓上瓊斯的屋裡,把樓下發生的事都對瓊斯說了,最後還告訴瓊斯說,他打算嚴懲那個衛兵,以儆效尤。

瓊斯聽了這些情況,就把事情的全部真相對中尉講了,並且懇求他不要懲罰那個可憐的衛兵。他說:「我相信在旗手逃跑這件事上他是無辜的,而且他也沒有編造什麼謊言,或者想欺騙您。」

中尉猶豫了一陣,然後回答道:「好吧,既然你替這個小夥子洗清了一些罪名,那麼,其餘的部分也就無法成立了,因為當時站崗的不止他一個。不過,我還是很想懲罰他一下,就因為這個混蛋的膽怯行為。不過話又說回來了,誰知道這種恐懼的心情會產生什麼樣的作用呢!好啦,在這些傢伙身上能看到一些宗教的影響,總算是好事。所以我答應你,在我們開拔之前,就把他放了。噢,你聽,集合鼓敲起來了。親愛的年輕人,咱們再親一下吧。不要苦惱,不要著急,要記住基督教所講的忍耐之道。我擔保你不久就一定能挽回面子,對那個傷害你的人進行報復。」中尉說完就告辭了,瓊斯則儘力安下心來養神。

[1]指絞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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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瓊斯:全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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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湯姆·瓊斯 上》(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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