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都柏林人》(6)
愛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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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窗邊,望著夜色侵入這條林蔭路。她的頭斜靠在窗帘上,於是她的鼻孔裡面就有了帶灰塵的印花棉布的氣息。她累了。
來往的行人很少。從最後一間屋子出來的那個男子,在回家的路上經過這裡,她聽見他的腳步聲在水泥人行道上一路響著,後來又嘎吱嘎吱地踩在那些紅色新房屋前的煤渣路上。從前那裡是一塊田,每天晚上他們常跟其他家的孩子們一起做遊戲。後來有個從貝爾法斯特來的人買下了這片田,在上面蓋了些房屋——並不像他們那種棕色的小房屋,而是有閃亮屋頂的磚屋。這條林蔭路上的孩子們喜歡在那塊田裡一起遊戲——有德凡家的、瓦特家的、都恩家的,還有瘸腿的小吉奧、她及她的兄弟姐妹,不過,歐奈斯特從來都不玩:他太老氣了。她的父親常常拿一根木棍子把他們從田裡趕回家去,但是通常小吉奧總是負責把風,一見到她父親來了就大聲通報。縱然如此,他們顯然都玩得很快樂。她父親那時候並不太壞,何況她母親還在人世,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她和她的兄弟姐妹如今都長大成人了,她的母親也已過世。蒂吉·都恩死了,而瓦特家回英國去了。一切都改變了,現在她也要像其他人那樣離開家到遠方去。
家!她環顧室內,再看一次那些熟悉的東西,多年來,她每星期都要撣一次灰塵。她心裡想,這些灰塵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她也許再也見不到這些熟悉的東西了,也從來沒想到跟它們分開。可是呢,在所有這些歲月里,她始終都沒弄清楚那位神父的名字,他那張發黃的相片就懸挂在牆上破舊小風琴的上面,旁邊是獻給福哉馬格利特·瑪麗亞·阿拉柯克的褪了色的許願文。他本來是她父親求學時代的一個朋友,她父親每次把這張照片指給來客看時,總要輕輕地帶上一句:「他現在住在墨爾本。」
她已經同意出走,離開她的家。那樣做對嗎?她盡量從每個方面去權衡這個問題。她在家裡食宿無憂,身邊也有那些她所認識的人。當然了,她也必須在家裡以及在店裡辛勤工作。如果店裡面的人發現她跟一個男人私奔了,他們會怎麼講她呢?說不定說她是個傻子,並且以人事廣告征來的人抵她的缺。戴文小姐會很高興,她一向都比她稍佔優勢,特別是有人在旁邊聽的時候。
「希爾小姐,你難道不明白這些女士都在等著嗎?」
「希爾小姐,請你打起精神來。」
離開這家百貨店她是不會掉眼淚的。
然而,到了她的新家,到了那個遙遠陌生的地方,那情形就大不一樣了。那時候她——愛薇琳就會結婚了,人家就會敬重她了。她受到的待遇,不會像她母親所受到的那樣。儘管她現在過了十九歲,但她依舊自覺是活在她父親凶暴行為的威脅下。她心裡明白,她的心悸就是這樣來的。在他們不斷長大的時候,他從來就沒袒護過她,但總是袒護哈瑞和歐奈斯特,因為她是個女孩。但是後來,他竟然開始威脅她,說什麼要不是由於她已故母親的緣故,早就開始對付她了。如今可沒有誰來保護她了,歐奈斯特死了,而哈瑞在從事教會裝潢的行業,幾乎總在外面跑。此外,每個星期六晚上一定有為錢而起的口角,這也開始令她覺得實在吃不消。她一向把她所有的薪資——一共七先令一一交出去,哈瑞也一定把他能拿出來的送上,但要從她父親身上拿出錢來,可就難了。他說她總是浪費錢,沒頭腦,說他不願意把他辛苦賺來的錢交給她讓她扔在大街上。他還說了很多不堪入耳的話,因為他星期六晚上脾氣總是很壞。末了他會把錢交給她,並且問她想不想買菜來做一頓星期日大餐。於是她就必須儘快地跑出去,上市場採買,手上緊緊握著她那隻黑皮包,一路從人群里擠過去,到很晚的時候才抱著重重的菜回家。為了把家人聚在一塊兒,為了看著那兩個交給他照顧的小孩子按時上學、按時進食,她的日子過得很辛苦。可是眼看她就要擺脫了,她反而覺得這未必就是一種不值得留戀的生活。
她就要跟法蘭克去開拓另一種生活。法蘭克人很和氣,有男子氣概,心胸寬廣。她就要跟他乘坐夜班輪船出走,做他的妻子,跟他到布宜諾斯艾利斯生活,因為他已經在那裡建了一個家,就等她了。她初次見到他的情形清晰如昨;他那時候下榻在一座她常去拜訪的大路邊的房子里。事情彷彿才發生在幾個星期以前,他當時站在大門口,帽子的遮檐轉在了他腦袋後面,而他的頭髮就垂拂在古銅色的臉上,然後他們就認識彼此了。他每個黃昏總是到百貨店外面來接她,送她回家。他帶她去看《波西米亞少女》,她跟他一起坐在戲院里,一個她不熟悉的地方,覺得很興奮。他熱愛音樂,也能唱一點。大家知道他們是在戀愛,而在他唱起那首少女愛上水手的歌時,她總覺得意亂情迷。他過去常把她叫作「波朋絲」。剛開始她覺得,有了一個男朋友是一件挺刺激的事情,然後她就慢慢喜歡他了。他把那些遙遠地方的事情講給她聽。剛開始的時候,他在一艘開往加拿大的亞倫航運公司的船上做甲板小弟,每個月掙一英鎊。接著他把坐過的那些船隻的名字,以及不同工作的名稱都告訴了她。他曾經駛過麥哲倫海峽,又把那些可怕的帕塔格尼亞人的事情講給她聽。他說他已在布宜諾斯艾利斯落腳了,只為了度假才回到本國來。當然嘍,她的父親發覺了這件事,於是禁止她再跟他來往。「這些當水手的傢伙我知道。」他說。
有一天,她父親跟法蘭克吵了起來,後來,她只好偷偷地去會她的情人了。
林蔭道上的夜色變深了,擱在她膝蓋上的那兩封白色的信漸漸變模糊了,一封是留給哈瑞的,另一封是留給她父親的。她最愛的原本是歐奈斯特,但是她也喜歡哈瑞。她注意到她的父親近來變老了,他會想念她的。其實,有時候他也很好。不久以前,她放假一天,他就會念一段鬼故事給她聽,而且在火爐上烤麵包給她吃。還有一天,在他們的母親還活著的時候,全家人都到郝斯小山上去野餐。她記得她父親戴上她母親的女帽后,逗得孩子們大笑。
她的時間不多了,然而她照舊坐在窗邊,頭斜靠在窗帘上,呼吸著那帶灰塵的印花布的氣味。她聽得見街頭有一架風琴在林蔭路的遠處演奏,那曲調是她熟悉的。說來奇怪,就在那天晚上,她想起了她對母親的許諾,她答應儘可能長久地把這個家給撐起來。她記得她母親久病之後的最後一夜,她彷彿又在大廳外邊那間密閉的幽暗房間里,聽到外面有人在演奏一支憂鬱的義大利樂曲。那個彈奏風琴的人拿了六便士就乖乖地走了。她記得父親大步走回到這間病房裡來的時候就說:
「該死的義大利人!都到這裡來了!」
她沉思著的時候,母親一生的可悲光景在她的心裡投下了一道符咒——那種平凡犧牲的一生,最後竟然以瘋狂結束。她再一次聽到母親的聲音,帶著愚蠢的執拗不斷地說著:
「我親愛的孩子!我親愛的孩子!」
她打了一陣寒戰,心裡突然覺得恐怖,她就站起身來。逃吧!她非逃不可!法蘭克會救她,他會給她生命,或許也給她愛情。但是她想要活下去。她為什麼要遭遇不幸呢?她要全力追求幸福。法蘭克會把她抱在懷裡,緊緊擁著她。他會救她。
在北牆車站,她擠在那些東倒西歪的人群當中,他握著她的手。她知道他正在向她說話,一直說著這趟行程的事情。車站裡全都是拿著棕色行李包的士兵。她從候車棚的那些敞開的大門瞥見那隻船的黑色船身停靠在碼頭牆旁邊,船窗都有燈亮著。她沒回答他的話,只覺得兩頰冰冷蒼白。出於一種苦惱的迷惑,她求神來開導,告訴她,她的責任到底是什麼。迷霧中悠然響起嗚咽似的汽笛聲,不絕如縷。要是真的走了,明天她就跟法蘭克在海上了,向布宜諾斯艾利斯駛去。他們的船票已經買好了,他為她這麼大費周章,她還能夠反悔嗎?她的苦惱使她覺得一陣噁心,於是她不斷地默禱,嘴唇微微動著。一陣鐘聲突然在她的心房敲響了,她感覺到他握住了她的手:
「走吧!」
整個世界像一片大海,都在她的心裡翻攪起伏。他把她往裡面拖:他要把她溺斃了。她用雙手緊緊抓住鐵欄杆。
「走吧!」
不!不!不!這是不可能的。她的雙手發狂似的緊緊抓住欄杆。在海洋里,她發出了一陣痛苦的呼喊。
「愛薇琳!愛薇琳!」
他衝過那道柵欄,呼叫她跟他走。大家向他叫嚷,要他往前走,但是他仍然向她招呼。她把她那張白色的臉對著他,一臉的惶惑,就像一個無助的動物。在她投給他的目光里,沒有一絲愛意,沒有一絲告別之情,好像從來沒認識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