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季陶陶(3)

第529章 季陶陶(3)

第529章季陶陶(3)

我是季陶陶,

我是單身主義者,更準確的說,我是不婚主義者。

作為本書內唯二木有CP的女配,我對我的設定很滿意,給作者大大撒花花。

我三十歲了,至今未婚,年薪上百萬,去年,在帝都西郊買了一套70平的房子,不大,不過我已經很滿足了。

能在帝都有個屬於自己的小窩,我已經很滿意很滿意了。

不過,昨天跟老媽大吵了一架,喝了點小酒,日上三竿才起,結果接到作者大大讓我寫的番外任務,我真是……好氣哦。

都沒給我太多戲份,讓我給你做苦工,作者大大你的臉呢?

然而——

「陶陶呀,你可是本書中的靈魂人物,你想想,本言情小說中,只有你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中通外直……」

「說人話!」我暴喝。

「……你強大,獨立,精神富足,」作者大大板著臉,一本正經道,「你享受單身的生活,你不排斥談戀愛,卻是堅定的不婚主義者,這是很難得的。」

「想想,你浪得飛起的生活,簡直是對那些嚷嚷著『女人讀書幹嘛呀,還不是要結婚,女人就是要結婚,生孩子,做家務,不然就是自私,殘忍,變態』這類封建毒瘤的啪啪打臉,所以,陶陶哇,寫個番外吧,下本書我給你加戲。」

呵。

呵呵。

要不是看在她創造了我的份上,我鐵定拎起板凳,砸得她鼻青臉腫,下本書給我加戲?

你信嗎?

反正我不信。

不過,番外還是要寫的——

首先,先提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愛情跟麵包,到底誰更重要?

唔,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不過,我選擇麵包,這些年,我拼了命的工作,終於躋身年薪百萬的行列,年薪百萬什麼概念呢?

其實……一般般。

不過,我不結婚,不生小孩,不用柴米油鹽,一地雞毛,我只需養活我自己,所以,我的生活,很自得,很順遂。

哦,對了,我唯一不順遂的地方在於:

老媽催婚。

跟老媽的這場戰爭,真真是曠日持久,針尖對麥芒,誰也不低頭,起初,老媽會拿孝道來壓我,說我不結婚,就是對她的不孝,然而——

出個差,出了國,老媽顛顛地就跑來照顧我了。第一回合,我勝。

再後來,老媽說,女性本來就是要繁衍後代的,要是都跟你一樣不結婚,全人類不得滅亡?

我呵呵,地球上人類大爆炸呢,少我一個,全人類還真滅亡不了。

第二回合,我勝。

再後來,老媽說,要是你一直單身,將來你老了,躺在病床上,誰來照顧你?不還得生個孩子?

我眨下眼,很是淡定,我老了,就死了呀。

第三回合,還是我勝。

……

現在都8102了,人類已進入高度文明的時代,思想多元化更是不容打壓。

這個世界上,有異性戀,有同性戀,也有不婚主義者。

每個人,都有選擇愛,或者不愛的權利,而這權利,需要我們自己來爭取,我們需要……賺錢,賺很多很多的錢。

上個月,我見了大學時期,睡在我上鋪的小A,當初,小A真真是膚白貌美大長腿的美女,大學四年成功地交了個富二代,畢業就結了婚,一年後就生了個兒子,朋友圈裡曬的,全都是豪門富太太的生活,讓數人羨慕嫉妒恨。

可,小A離婚了,被小三上位,凈身出戶,啥都沒落著,加上與社會脫節太久,一份前台的工作,都做不好。

真的是,很狗血。

可,這就是生活,真實,殘忍。

愛你時,恨不能把比捧到天上,一旦不愛,也能轉身就走,絕不停留。

「陶陶,真羨慕你,一個人浪得飛起。」

「羨慕你?那不如我們兩個交換下人生?」

「我才不要呢,我雖然羨慕你,可我有我的人生,我可是要跟沈晏白頭到老呢。」

想起上次跟宋魚的聚會,我忍不住笑出聲來,自家閨蜜這些年,過得真是越來越滋潤了,有疼愛自己的老公,有萌萌噠的兒砸與女兒,事業愛情雙豐收,妥妥的人生贏家,不過——

我不羨慕。

我一個人過得也很好,工作,讀書,看電影,旅遊,充實,富足,好不愜意。

當然,我交過幾個男朋友,有渣男,有深情男,有鳳凰男,也有小狼狗,我愛過,也曾扎進愛河裡,最終,我還是堅定的不婚主義者。

離婚姻最近的一次,是跟帥氣小狼狗,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然而——

「結婚後,必須把重心放在家庭,必須生個男孩。」

當時的自己,是怎麼做的呢?

拿起桌上的冷飲,兇殘地懟到了小狼狗臉上,媽個雞,你家裡是有皇位咋滴?還必須生男孩,咋不上天,跟太陽肩並肩?!

真的是,令人暴躁!

嗯,很喜歡看韓劇,很喜歡劇里帥炸撩炸的男主角,會忍不住想,倘若自己是女主,該多好?然而——

都帶入錯了。

我不是劇里的女主角,更多時候,我不過是劇里,站在旁邊,為男女主愛情喊666的不露臉女配。

太清醒了,不好。

可總比一腳踩進泥坑裡,掙脫不得好。

(別胡侃海吹,回到主題!)

一白眼翻給作者大大,我冷哼,這是屬於我的番外,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要你管!

說下最近的計劃吧,一個月後,我會出國進修,大概三個月,回來后,工資大概還會漲,金錢,使我快樂!

「嘟嘟嘟。」

「嘟嘟嘟。」

拿起手機,接通——

「喂,寶貝兒,老地方,快過來,有上好的小鮮肉在等著你,我給你留著!」

手指在電腦上噼里啪啦,我快速道,「等我,讓我把番外寫完,就去找你浪,馬上就好。」

「快點啊!」

唔,最後100字,就說些不婚主義者的好處吧,好處就是我們可以肆意地欣賞各色美男,帥哥,而不必有對不起男友/丈夫的負罪感。

美男全部屬於我,

而我,只屬於我。

自私嗎?

不,這不是自私,這是對自己的負責,人生那麼短,自然要肆意地活,怎麼舒服怎麼來,不是嗎?

完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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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魔欺上身:寶貝兒,你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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