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是你
她甚至記不得是哪一年了。
只記得那天冬天特別特別冷,她正好生理期,縮在家裡,全身凍得冰涼,她弟偏鬧著要吃魚。
家裡已經很久沒有開葷了,她娘一聽,就心疼林家貴,逼著她出去,去河邊撈魚。
那時候的她,最聽她娘的話,她娘說什麼,她從來不敢也不會違抗,拖著疲倦的身體,頂著寒冷便出去了。
到了河邊,寒風刺骨,她的衣服本就不厚,凍得手腳都是僵硬的,而河岸邊因為是濕的,經過一晚的寒冷之後,結了冰。
儘管她小心翼翼,但手腳實在凍得不靈活了,加上生理期疲軟無力,腳下一滑,魚沒撈到,人卻滑進了河裡。
當時的情形,她雖然記不得是哪一年的事了,但那冰冷刺骨的河水將她淹沒的那一刻,她永遠都記得。
她會游泳的,但是,突然這麼跌入河中,河水還冰一樣的冷,她的腳開始抽筋,她頓時什麼做不了,只像秤砣一樣往水下沉。
她努力地撲騰著,卻是連一句救命都喊不出來,便被帶著河腥味和血腥味的河水將她淹沒。
那血腥味,她知道,來自於自己。
這天,正是她血量最多的一天。
她以為自己就要葬身於此了,卻不料,有人拽住了她,把她往岸邊拖。
她根本沒看清來救她的是什麼人,依稀聽見他在大聲說著什麼,但是,她一句也沒聽清。
那種剛剛從死亡邊緣掙扎過來的狀態,整個人都是迷糊的,連耳邊的聲音都彷彿隔了雲端,很遠很遠。
這樣的天氣救援本來就難度大,她穿得又多,那人拖著她應該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而她自己,腳抽著筋,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體,還一個勁往下沉。
不斷下沉,不斷嗆水。
她覺得自己已經被凍成一大塊冰團了,身體、意識、知覺,漸漸都變得麻木僵硬,最後,失去了知覺。
再一次醒來,她已經在家裡了。
在自己床上,二妹坐在她床邊,小聲地抽泣。
她動了下,只覺得頭痛欲裂。
「姐,你終於醒了。」二妹聲音很小很小,帶著哭腔。
從二妹口中,她才知道,自己是被村裡兩位嬸子發現的,那時候她躺在地上,身上蓋著件男式的大棉襖,兩位嬸子把她抬了回來,給她換衣服的時候,她下身全是血,後來,還發起了高燒。
也就是說,她掉進河裡后,應該是個男人救了她,還把自己的衣服蓋在她身上,但人卻走了,兩位嬸子把她抬了回來。
林清屏燒得迷迷糊糊的,聽著二妹將經過,也聽見了她娘在外面罵罵咧咧。
「真是個賠錢貨!連條魚都抓不上來,還白白搭進去藥費!」
「生這麼個賠錢貨有什麼用!養十幾年養成個只會吃飯的廢物!還不如淹死在河裡呢!」
「怎麼不去死哦!吃個葯要這麼多錢!」
二妹聽著她娘罵這些,眼淚更加啪嗒啪嗒往下掉。
林清屏那時人都燒得嘴巴都起泡了,身上卻冰冷冰冷的,也只能和二妹扯著嘴角笑笑,伸出手來,握著二妹的手,要她別哭。
那一場病,那一個生理期,真的是她人生至冷時刻之一。
她那一床薄薄的被子,沒有半點保暖的作用,晚上,二妹和她擠在一起,恁是用身體來溫暖的她。
哦,為什麼要晚上呢,因為,她倒下了,白天她娘還要指使二妹幹活呢,干不完的活。
那時候,二妹才多大,小小的一個人……
而那一次生理期,足足來了半個月都沒走。
那時候自己不懂事,不知道這個有多重要,更不敢跟她娘說,就這樣淅淅瀝瀝的,隨它愛來不來,後來的很多年,她其實月經都不是很正常,她不知道是否跟這次有關,她上輩子沒結婚,也沒生孩子,雖然也找中醫調養過,但她到底能不能生,其實她自己也不知道。
這輩子她跟顧鈞成一直刻意做措施不懷孕,但是,也許她真的不能呢?
她從來就不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誰。
除了是個男人,有一件簇新的厚棉襖,其它信息一無所知。
她後來其實有找尋過的,但是找很多人打聽,都沒有結果。
而那件唯一可以作為線索的厚棉襖,也被她娘拆了,給林家貴做了一件新棉襖一件新棉褲。
面對她的質問,她娘還說:這又怎麼了?扔在你身上不就給你了?你的東西我用來幹什麼你要還管?你是娘還是我是娘?你要拿棉襖回去,你先把這十幾年吃的飯吐出來還給我!
最終,尋找救命恩人一事,便不了了之了。
原來是你啊……
顧鈞成!
可是,你不是不記得了嗎?
呵呵,還是,你又該說,這是和我結婚以前的事,所以你記得?
林清屏盯著前方的身影,心中冷笑。
顧鈞成,你可以的!
旅館前的空地,吳阿秀還在扯著顧鈞成鬧,大聲嚷嚷,「你怎麼可以不給我養老錢?我白白一個大閨女就送你了嗎?你要給我養老!不然你就要林清屏出來!要她給我養老!你不叫,就你給,給我養老錢!」
甚至,還動手去顧鈞成口袋裡掏了。
林清屏看到這裡,沒有再藏著,闊步走了出去,站在了顧鈞成身邊,握住了吳愛秀的手。
「你進去。」林清屏對顧鈞成道。
他可以講道理,可以講法律,但老家婦女這種一哭二鬧三上吊,他還是不要攪合進來的好。
顧鈞成怎麼可能進去不管?
林清屏威脅的眼神,「進不進去?顧鈞成,我有事要跟你算賬!」
顧鈞成微微一怔,眼神有些躲閃。
「還不進去!」林清屏喝道。
顧鈞成略遲疑后,不知道是不是心虛,在她兇狠的目光里終於還是退了出去。
吳阿秀手裡還拽著一把顧鈞成口袋裡的錢,林清屏蹲下身,用力摳了出來。
從吳阿秀手裡摳錢走,等於要她的命。
吳阿秀頓時尖叫起來,「錢!那是我的錢!是你欠我的!我把你從小養到大,你個白眼狼竟然還從我手裡掏錢!」
林清屏將那幾張十塊的,在吳阿秀面前一晃,吳阿秀去搶,林清屏手一收,把錢收了回來,「這不是你的錢,是他的錢,這裡這麼多老鄉,每個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是你從他口袋裡搶的錢!」
「那又怎麼樣?那是他該我的!我把你們養大,你們孝順父母是應該的!拿點錢怎麼了?」吳愛秀尖叫的聲音分外刺耳。
林清屏笑了,「娘,你別被錢糊了眼睛,你也說了孝順父母,你什麼時候養過他?人家姓顧,不姓林,也不姓吳,人家欠你什麼?不如你問問在場的老鄉們,有誰這麼不要臉,直接從女婿口袋裡搶錢的?」
林清屏說完自己也愣了一下,真是說順嘴了,怎麼順口就把女婿說出來了?
圍觀群眾也議論起來。
「是啊,見過最不要臉的,頂多找女婿要錢花,哪有直接從人家兜里搶的?」
「這家人真是,缺錢缺到什麼地步哦!」
林清屏再度一笑,「老鄉們,你們不知道,我娘可不缺錢,當初把我許給剛剛這位,可是收了人家一百彩禮的,那還是四五年前!」
「一百塊!這不是賣女兒嗎?」
「嘖嘖,也敢獅子大開口!」
「這麼多錢,是都留給兒子了吧?」
「還沒完呢!」林清屏又道,「我妹妹,那時候才十六歲,我娘就要把她許給二婚的瘸子,收人家五百塊彩禮!」
「天啊!有這樣的父母嗎?」
「這樣的父母已經不是賣女兒了,是把女兒往火坑裡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