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不認識的馬西
第16章不認識的馬西
文/天宮雁
我有幸遇到過很多,不認識的人。
其中一個沒有見過面,也幾乎已經不會彼此聯絡的摯友,名叫馬西。據她說,是馬鈴薯和西紅柿的意思。那是距今十年以上的事,網路才開始流行不久,充斥著孤獨的年輕人拚命向外面的世界和異性延伸的觸角。
她比我大上一截,已經在工作。我們只在網路上聊天過。她有一群名字佔領了蔬菜水果排行榜的朋友,每人都角色代入很深,互相說起話來就像外星人一樣既親切又怪異。我不小心按錯鍵盤,發了一個「/」過去,她就回:「為什麼扔根針來,我又不想織毛衣。」我忘了怎麼認識她的。發現時,已經常常一來一往地進行沒什麼營養、旁人看起來應該也沒什麼意義的超自然對話了,應該算是「電波族」的鼻祖。
還是中學生的我,生活單調而隱忍,帶著一觸即發的熱力,和一腔由剛剛孕育成型的叛逆期衍生的對世界的恐懼和不安。越是不安,越是煩躁、1賁怒、橫衝直撞。但是,幸好碰上她飄渺、靈活又恰然自得的外星語和人生觀,就像熱炭迎頭澆上一桶冰沙,只剩絲絲白煙。在我眼中還凈
是黑白,腦中只有輸贏的時候,她早已掌握了笑容如瀑布般洶湧的生活的激流的方法一一戰勝生活的秘密,就是不戰而勝。排除障礙的方法,就是不要去看障礙。懷有希望的技巧,就是不斷尋找希望。她說,反正她只是馬西,是馬鈴薯和西紅柿,量生活也不能把她怎樣,那就是蔬菜超人的魔力。
我的中學時代就像大部分人的中學時代一樣不是太快樂,多半是自找的。因為個性固執、急躁,不懂得變通,又在乎結果,看重的東西太多,也就會被看重的東西緊咬著不放,不停地逃竄、躲避、賓士,又累又氣,不懂這個現實、市償又虛偽的世界為什麼不能放我一馬。青春年少,總以為「生氣」是一種了不起的「反擊」,愛用1賁怒復仇。但是其實,不管什麼情緒,都只是自己一個人的事。和馬西抱怨,她就悄無聲息地射出蔬菜魔力超聲波,說世界不肯放我一馬,只是因為世界並不把我當一回事。對世界來說,我只是一顆塵埃。人要學會接受自己是顆沙粒,才會變得偉大;要承認自己的愚蠢,才會開始變得聰明。就像在盛新鮮食物時必須清空碗底之前殘餘的酸汁一樣。
當然,這些智慧,當時的我還不能理解。那時我已經開始嘗試發表和出版,生門生路,無從下手。她不懂我為何急於求成,心急火燎,問:「這就是你的目標嗎?如果滿足了這個目標,你就會比較快樂嗎?」
我不懂她的意思,說目標滿足了當然會快樂,口氣就像耍賴要糖吃的小孩,心裡並不知道究竟什麼才能給我真正的快樂。我不是很喜歡這個冷漠的世界,但是同樣用冷漠報復它,它又不痛不癢。我希望世界能聽我講講話,又明白自己講得沒那麼令人期待。我想跟世界平起平坐,但除了年輕氣盛,根本沒有足夠的籌碼。我騎傲地說:「如果滿足這個目標,我就決定稍微原諒這個過人厭的世界。」
馬西沒有嘲笑我的自大,她說:「如果這是你想要的,我們就來做這件事。但是你要確定,這就是解決一切的方法。人嫌棄世界冷漠,是置身於孤立無援的境地后的絕望的憒怒。沒人來幫忙,是因為所有人都在等著別人幫忙。重點不是你能得到多少幫助、多少東西,而是你在激流和掙扎中,最終變成了怎樣的人,這個世界有沒有因為你而變得更加值得存在。」
我還不能明白,一心只想變得更強韌,站在更高處。再者,我也不認為她那溫柔的蔬菜射線能有叫我對世界另眼相看的能量。說到底,我們只是隔著電波相識,連手也沒握過一次,常常被長輩教訓「不能相信的」網路上的朋友而已。她沒有義務和資源幫助我,我也沒有打算收斂自己的任性。
她叫我把寫好的小說打包寄給她,說剩下的她來搞定。我來了興趣,問她要怎麼搞定。她說:「有文章,有出版社,餘下的只是中間的斷層。有斷層的地方,鋪上橋樑就行了。」我說:「哪有那麼容易?」她只說:「不試試看怎麼知道。成功和失敗都是好事,光說不練,自怨自艾,積累的只是負面情緒和經驗。不會對事態有幫助的任何情緒,都是浪費能源。」我傻眼,問她:「你要去當橋樑?你懂得嗎?」她不介意我狹隘的視線,說:「不懂,試試看就懂了。討厭世界的人,是把自己抽離出世界,柚手旁觀的指責,是愚蠢而沒有價值的。如果有一天,你也能參與到統治世界的行列中來,我們的未來都因為你而變得好了一點點,那今天就值得了。」
真是個怪人。我想。
「那你要不要和我一樣,當個怪胎?」似乎聽到這樣的邀請。
我裝作不在意的死樣子,但是心底誠實地回答:「想。我也想變成那樣。」
一個月後,帶有小說附件和她親手整理的推薦和策劃書的郵件,回到了我的郵箱。裡面寫著出版社的答覆和條件。
竟然被她做到了。
怎麼辦?要稍微原諒這個討人厭的世界嗎?我想。但是,突然發現,我沒有資格原諒世界。因為我只是仰仗別人的籌碼,險勝一盤不屬於我的賭局而已。這樣的驕傲只是虛張聲勢,只會令人同情。直到成為怪胎的那天,才有底氣自豪。
那後來,又過了三五年,「出版商」這個行業開始興起。出版業這片坑坑窪窪的土地上,到處鋪滿了參差不齊的橋樑。我驚覺,馬西竟然又在不知不覺間當了一回鼻祖。不過,她本職與出版毫無關係,對此也興趣缺缺,應該也根本不把這當一回事。
我寫到第三本書的時候,她嫁為人婦,搬家去了另一座城市,還生了一個孩,上網閑逛的時間所剩無幾。偶爾碰見,我還會寄給她我新寫的東西,但是,當然已經不能期望忙碌的她有所評論,聯絡得也越來越少。我們的關係,又從「網路的朋友」變成似認識非認識。我很慶幸認識到這位不認識的人。
現在的我,仍然寫著怪胎的故事。比起那時,我希望自己是有所成長,變得更從容了一些的。不過,我並不想讓她看到這個稍微聰明了一些的自己。我希望她能夠永遠保存著,那個自以為是、自私、自大、任性的、笨蛋的我。我希望能永遠以一個蠢蛋的姿態,接受她的蔬菜超人光線。我既想軟弱,又想堅強給她看,真讓人拿不定主意。不過,到時候她一定會說:「去!我才不要保存呢。笨蛋的味道就像大蒜一樣,臭死了。」我就會說:「笨小孩才能成為怪胎。」
世界應該會因為互相不認識的怪胎,變得好那麼一點點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