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 和好友發生關係,只談快感不談愛
口述:華小若性別:女年齡:27歲職業:銷售整理:耶馬
我們兄妹相稱,這樣的感看似可以天長地久
我和鄭華是曾經的同事,因為工作中是拍檔,所以關係非常好,經常一起加班,一起宵
夜,他當然也會像一個紳士一樣,送我回家。我們都各自有男女朋友,所以我們的關係被彼此定位為:死黨。
也許是太過熟悉吧,我們當真是擦不起火花的,雖然我有男朋友,我也很愛他,但是有時候見到一些陌生的帥哥,我還是會有心跳的感覺的,但是對鄭華,我卻從來沒有動過心。雖然他是個十打十的帥哥,為人也大方,很多女孩子都把他當成偶像。我也問過他,他對我也是一樣的感覺,說雖然他承認我很漂亮,但就是沒辦法來電。所以,我們以兄弟相稱,彼此的男女朋友也都認可了我們的這種關係,從來不會因為我們的太過親密而多聯想,更不會因此而吃醋。他和我男友,我和他女友,也成了朋友。周末的時候,我們甚至會四人一起出去郊遊。我當時覺得這樣一種與愛無關的感,算是最安全的感,可以保持終生。
後來,我和鄭華各自的感上都有了變化。
先是鄭華的女友因為工作外調,和他兩地分居。他開始隔三岔五地找我和我男友一起喝酒、閑聊,傾訴相思之苦。
不久之後,我的感上出現了更大的問題。男友居然移別戀了。分手那天他說:「其實和你在一起很快樂,你是一個能讓男人和女人都會感覺很輕鬆的女人,你身邊的人都容易被你感染。可是小若,我想要的卻是一個可以讓我來守護的女人,而你,太堅強。」
那天夜裡,我連夜收拾好東西,直接敲開了鄭華的房門。我說:「我來和你同居了。」
鄭華很驚訝,以為我又和男友吵架了。可是一問況,他怒了,馬上說要去找我男友算帳。我勸下了他,說:「你現在能幫我的最大的忙,就是讓我住在這裡。反正你女朋友不在,房子也空,我也懶得再去租房了,貴!」
鄭華搖搖頭,無奈地苦笑說:「他還真沒說錯,你還真堅強。不過我喜歡,這才像我的鐵哥們!」
我們就這樣開始了同居生活。這是一間兩居室的房子,我們各自擁有一間卧室,廚房衛生間和客廳則完全公用。和鄭華合租其實是最理想也最經濟的選擇,因為我們的關係在那裡,很多地方都不需要斤斤計較,過得也比較輕鬆簡單。
每天下班后,鄭華都會去超市買好菜,做飯的事當然落在了我的身上,鄭華則負責飯後的收拾工作。洗衣更簡單,誰有空了誰來收拾臟衣服,往洗衣機里一扔了事,各自的內衣,都由各自來洗。
很多時候,我們吃完飯後,一起靠在沙上看碟片,看著窗外朦朧的夜色,看著屋內溫馨的燈光,我就想,其實就這樣和一個男人平安到老,也是蠻幸福的。過日子,真的不一定需要有愛,也許當朋友,遠比當愛人要輕鬆得多。
就這樣安穩地渡過了三個多月,其間他女友也曾來過一兩次,我們三人一起吃飯、去ktv消遣、一起逛街。她並沒有感覺什麼不妥,我也覺得很自然。臨走的時候,她總會拉著我的手說:「小若,鄭華就交給你啦,你幫我管管他,沒事別抽那麼多煙,傷身體。還有……他要是敢出去亂來,你替我先斬後奏!」
我笑著點頭,感覺自己這個燈炮當得還蠻有價值。鄭華也會在一旁嘿嘿笑著,滿臉無辜。
酒後亂性,我們成了性伴侶
可是我沒有想到,我和鄭華的關係,卻會生改變。
那段時間,鄭華像大姨媽來了似地,心特別不好。一方面是由於工作上的壓力,一方
面是因為相思之苦,他總是打電話給女朋友,要求她儘快回來,說回來之後他想馬上結婚。可他女朋友卻覺得,現在還年輕,事業又有著美好前景,不想就這樣放棄這樣來之不易的鍍金機會,兩人於是僵持不下。電話里,總能聽到他們爭吵的消息。
又一次爭吵之後,鄭華很鬱悶,抱回來一大箱啤酒,坐在客廳的地板上悶悶地喝。
我是他兄弟,當然有陪同的義務,就也陪著他喝了起來。
他向我倒著苦水,說什麼她事業心太強,他真害怕結婚後成為一個不著家的女強人。說他其實身邊不乏追求者,但是不想做傷害他們感的事,一直為她守身如玉,連找找一夜都覺得不妥。所以他現在不光是心裡想她,身體也是憋得慌,可是她卻一點也不能理解。
我聽著,吃吃地笑著。他看我笑,就問我:「你呢?單身這麼久,你就身體就沒感覺不適應過?」
我說:「偶爾也有啊。看a片唄,再用手自力更生。」
他邪邪地笑著說:「不是聽說你們女人都是用黃瓜嗎?」
我拍著他的手,說:「去你的,哪有那麼噁心?」
他說:「用手也很噁心啊!要麼以後我幫你吧?」
他話一說出口,自己也楞住了。
這明明是一句玩笑的話,可是在那樣的一種氛圍里,還是讓人感覺到一絲曖昧。我想了想,突然大膽地說:「好啊,你幫我!」
我看到他臉上爬上一絲奇怪的表,終於什麼也沒說,過來一把把我摟進懷裡,吻住了我。
那天夜裡,我們兩個長久乾旱的身體突逢甘露,都很瘋狂。事後,我們雙雙靠在床頭,點起了煙。
鄭華說:「想不到啊,你到了床上會這麼嫵媚,傾國傾城啊!」
我回他:「你也讓我想不到啊,成天看你像個大男孩一樣,以為你什麼也不懂呢,沒想到你這麼色!」
鄭華立即跳了起來:「什麼?你一直把我當男孩?有沒有搞錯啊!我可是如假包換的真男人!不信你試試!」
說著又向我撲了過來。
那一夜,我們就這樣嘻笑著鬧了一夜,直到天明,兩人都已經筋疲力盡。
鄭華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喘著氣問我:「你是不是應該說,要我對你負責啊。」
我也有氣無力,懶懶地回他:「才不稀罕。當個炮友倒不錯。嫁給你?想想都覺得可怕。」
鄭華拍了拍胸口:「好還好還。要不我這麻煩可就大了。我說嘛,我哥們華小若怎麼可能像別的女人一樣婆婆媽媽呢?」
這段對話,似乎就是一個約定。也就是說,我們之間的這種關係,並不會牽扯上愛,它只是因為寂寞,或者饑渴,而給身體帶來的一場盛宴。
那之後,我們彷彿有了一種默契。平常依然像朋友一樣相處著,可是當彼時有了需要的時候,都會給對方一些暗示或者明示。
鄭華會比較直接,說:「**嗎?」我說:「好啊。」
而我呢,則會換上一件性感的睡衣,在他面前晃來晃去。
有時候一起看片,我也會跑去依到他的懷裡。可是卻不敢依偎太久,因為我需要冷靜,我害怕過度的依賴會讓我產生愛的錯覺。這樣不好,也不適合於我和鄭華的關係。也許,就像我們這種似人,又不是人的關係,才足以長久,才不會給自己帶來傷害吧。
東窗事,我們失去了朋友的機會
我越來越感覺一個人的日子很寂寞,感上很空虛,於是開始積極地參加各類的相親活動。有朋友介紹的約會,有社會上舉辦的大型聚會,也有專為單身男女設計的八人晚餐。
而鄭華,也仍然在忙碌於對女友的說服工作。他們通電話的時候,他並不會避諱我,有時打罵俏,有時脾氣。我有時也會和他女友聊上幾句,無非是一些安慰的話語。有時候我自己都會佩服自己,面對她,我真的是毫無愧意。可能是因為我從來沒想去和鄭華如何展,把他從她手裡搶來吧。在我看來,沒有移便不算背叛,身體上的相互撫慰,並無傷大雅。
終於找到一個合適的男人,我開始和他交往。他聽說我和一個男人同租在一起,有些不太能接受,我卻在心裡對他嗤之以鼻,覺得他的想法太過老土。其實在我看來,我和鄭華雖然有那麼一點點曖昧的關係,可是這並不代表所有合租在一起的男女都會生什麼。這年頭,男女合租已經成為了一種時尚,性別的差異可以在生活上帶來互補。比如男人,不管有沒有女朋友,都需要一個能夠將屋子收拾得乾淨漂亮的女人,而女人,不管她多能幹,生活中像修水龍頭、換保險絲這樣的活,也都需要一個男人來照顧。
我並沒有同意男友讓我搬出去的要求,我依然心安理得地和鄭華住在一起。白天,我打扮得花枝招晚地去上班、約會。夜裡回來,我們仍然是一對露水夫妻。
可是某一天,鄭華卻突然告訴我,他準備買套房子,可能不久就會搬出去了。
他說他已經說服了女友,儘快趕回來和他結婚,而他,要先買好房子,裝修一新,等她回來當他的新娘。
聽到這個消息,我還是難過的。不是因為我愛他,只是這意味著,我又要回到徹底的單身生活了。孤單的夜晚,再也沒有一個臂膀可以依靠。
而我正在交往的男友,我感覺還遠不到同居的時候,無論是從價值觀、生活觀,還是從衣著品味上,我們都還需要太多的磨合。
可我還是裝作很高興地陪著鄭華去四處看房,畢竟,那是他的終生大事,作為他的鐵哥們,理應盡心。
鄭華也顯得有些不舍的樣子,那段時間,我們頻繁地**,理智告訴我們,當她回來,當他們結婚,我們的這種關係就應該識趣地停止。
意外的是,某一天夜裡,鄭華的女友卻突然提前回來了。
她一直有我們屋子的鑰匙,所以她為了給鄭華一個驚喜,徑直打開了我們的門。而當時,我們正在床上,巫山**……
後果可想而知。鄭華被甩了不說,我也成了她嘴裡的狐狸精。看著她悲憤的眼神,我感覺自己百口莫辯。我能怎麼向她解釋呢?難道要對她說,我和鄭華之間並沒有感,我們只不過是**上的關係?除了我和鄭華自己心裡明白,誰又能聽懂這樣的理由?
鄭華搬了出去,他說,他會去請求她的原諒,所以必須要有所表示。他如果繼續和我住在一起,恐怕這輩子也不會得到原諒。
臨走時,他拍了拍我的肩,說:「哥們,我很抱歉,我沒想到會鬧成這樣。我一直以為,我們會是一輩子的朋友。可是現在,我必須做出選擇。」
我點了點頭,表示理解。我知道,從此以後,我和他連朋友也不再可以做成。除非他未來的妻子,不是眼下這一個。可是他對她的痴迷,他失戀后的心痛我都看在眼裡,我明白,他不可能離得了她。而她,也許時間久了,傷痕淡了,也終會回心轉意的吧。
這一場鬧劇里,唯一需要退場的,是我而已。
我和男友提出了分手。鄭華離開后我才現,我對這個男人,其實也是沒有愛的。只是我害怕自己愛上鄭華,讓我們的關係變得複雜,所以才選了這樣一個愛中的替代品。而現在,既然鄭華已經離開,我也沒有必須再勉強自己。
鄭華的房子轉租給了我,我在網上貼上了自己的招租啟示。合租條件是:男性,有穩定工作,無不良嗜好,可煙酒,不可養寵物,不可帶女人回來過夜……
我希望,在某天清晨我醒來的時候,我會現一個陽光一樣的男子出現在我面前,他對我說:我來租房。
如果可以,我們也可以不談愛,只享受身體上的快感。
可是我的內心,還是想像正常女人一樣,希望能有一個王子,將我從這邊無的寂寞當中拯救出來。
耶馬筆記:
什麼時候,人們的生活節奏變快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也變得遠了。從四合院搬到住宅樓,把木門換成了防盜門,一門之隔,便是雞犬之聲相聞也老死不相往來了。於是,寂寞一度成為生活的主題。有愛人相伴的還好,有家人相守的也不錯。最寂寞的,莫過於隻身在外漂泊的年輕男女。
愛,不是那麼簡單的事,它關係到兩個人,甚至兩個家庭終生的幸福。
可是寂寞卻等不及我們在愛里的精挑細選,在愛來臨之前,我們都需要一個港灣,暫時歇息。
於是便有了這樣一些人——把朋友當成了愛人的替補,在愛到來之前,讓心靈和身體不再寂寞。
他們不是在遊戲愛,也不是想玩弄誰的感。因為從遊戲一開始,規則就是透明的。有些人把「替代品」選擇為朋友,也有一些,卻是「只愛陌生人」。誰是誰非無法說,可是他與她內心的清冷卻不而喻。當然,也有很多的愛,正是由這種假戲真做開始。錯只錯在,華小若選擇的,卻不是一個和自己人一樣單身的男人,而是別人的男人。這樣的開始,註定沒有結局,也註定了,這一段「相處」,只可能成為一段無足輕重的插曲。
我從來不相信有人真的喜歡單身,真的只滿足於一段又一段的露水姻緣。缺少了可以夜夜相擁的完美睡眠,缺少了可以患難與共生死相依的伴侶,誰的生活也不會完整。只是總有一些人,在愛上也有著眼高手低的毛病,找不到合適的愛人,便只好悲觀地放棄,假裝沒有愛的生活會更浪漫更刺激。
其實,和他**,和他相擁而眠,和他相依著看碟片,和他一起做一頓家常飯——這一切,都不過是對美好的愛生活的一種模仿和「偷歡」。別相信只要生了某種關係,朋友也可以替代愛人。也許在生理上的確如此,可是在心靈上呢?你能指望著他是那個災難來臨時不顧一切也要救你出來的男人?你能相信他是那個即使貧賤也能把你當成寶貝,不肯讓你吃一丁點苦的親人?你能期待他是一個等你白蒼蒼,也依然願意守在你身邊,不離不棄的愛人?那麼,既然嚮往著,為什麼要拒絕呢?為什麼要標榜著自己的單身主義,卻在無人處忍受寂寞與空虛?
「只談快感不談愛」,這句話聽起來很洒脫。可是酒脫之後,恐怕會是更長久的悲涼吧。別以為單身是種時尚,亂性象徵前衛,事實上,財富總可以花盡,美貌總會衰退,再大的功名,也會隨著一抔黃土抑或一縷青煙消去。只有愛可以陪我們一生一世,至死不渝。我們本就是為愛而生為愛而死的男女,那麼,哪怕前途坎坷,哪怕等待漫長,也不要輕易放棄我們愛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