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一、宦官的產生(3)

4.一、宦官的產生(3)

萬曆六年(1578年),明神宗下令讓司禮監會同禮部一次挑選凈身男童三千五百七十名入宮備用。***初選合格者從禮部後門到東安門外的菜廠住宿一夜,第二天早晨點名後進入東安門,再次進行嚴格挑選。合格者給烏木牌,候旨備用。最後,由宮內的司禮監掌印太監或秉筆太監在萬壽山前將中選者分撥到宮內各處當差。

清朝初年,承襲明制,凡是申請入宮的凈身男童先由禮部記檔,由內務府大臣派員驗看,然後由內務府所屬掌儀司、會計司官員會同宮內所派老太監逐一查驗,方交宮內總管太監分派各處當差。

乾隆後期,有關太監的錄用權統一劃歸內務府大臣,不再經由禮部了。

自從嘉慶年間生「紫禁城之變」后,鑒於太監和起義的天理教徒合謀偷襲內苑,清廷對太監的審驗更加嚴格了。除了必須查驗確系閹人身份之外,還要詳細審查其出身,並由內務府行文地方,讓原籍地方官員出具證明,擔保其沒有不法經歷,然後方可錄用。如果地方官員不能出具證明,則將申請入宮的凈身男童遣歸原籍,不予錄用。

因為年少者便於管理和役使,另一方面也是出於宮廷安全的考慮,所以歷朝對入宮宦官都有年齡限制,一般以十五至二十歲的青少年為多。因此,娶妻生子后的成年自宮者入宮的幾率是極少的。

魏晉南北朝時期,朝廷規定:「大逆不道腰斬,誅其同籍,年十四以下腐刑。」腐刑即宮刑,這些十四歲以下的少年,無辜受牽連,受宮刑后成了宦官的重要來源。

宋朝規定,宦官的養子,即凈身男童,十二歲時參加考試,文化考試合格者要等三年後方可入宮供職,這時正是十五歲。

明朝宦官人數最多,年齡上出入自然要大,但初入宮的宦官大多都在十五至二十歲之間,沒有更大或更小的。

清代宦官初入宮者一般都在二十歲以下。雍正皇帝明確規定:十七歲以上的內監不許收用。乾隆皇帝規定宮內新進宦官,年十五以內者由禮部移送;十五歲以上者均責令本籍州縣官員出具證明加以擔保,再申請轉送。地方官員出於各方面的考慮,大多不願意出具證明,這就堵塞了十五歲以上宦官的入宮之途。

紫禁城之變生后,嘉慶皇帝對宦官的挑選更加嚴格了,規定凡凈身男童,務須在十六歲以下,並未娶妻生子者,方可收用;年在十六歲以上者,不準送內廷,可給予親王、郡王家內使用。

除了年齡限制外,宦官還要選用伶俐與勤謹的。日常斟茶、倒水、擺膳、遞東西等瑣事是宦官的本行,只有善於見機行事,投其所好才能博得主子的歡心。這就需要機靈勁兒。從這個角度說,宮中宦官本應挑選聰明伶俐的。但宮禁重地,非比尋常,宦官過於聰明伶俐時,既可能趁機弄權,危及朝政,也可能難以管束和役使。這也就造成宦官選用上的矛盾現象,令人無所適從了。其實,歷朝在選用宦官時一般傾向於錄用勤謹樸實、忠誠可靠的。宦官本是侍候人的,宮中規矩多,磕頭請安、站立行走都要合乎規矩。康熙皇帝曾說:「朕從不用便捷伶俐、語不謹、狂詐之太監,用太監不過取其當差勤謹老實,寡穩重。」事實上,懂規矩、守禮法、謹慎行成了選擇宦官的要條件。

明朝宮內每隔幾年都要選用一批新宦官,每次錄取二千人或三千人不等,但每次申請錄用的男童竟有數萬之多。

未能選入宮中的男童只得退而求其次,進王府或權貴家當差。明朝萬曆年間,內閣輔張居正的私宅中便有閹割的男童服侍女眷。清時,王公大臣役使閹人是有定製的。康熙皇帝曾明確規定王公大臣役使宦官的限額:親王許用宦官二十五名,世子、郡王許用二十名,貝勒許用十五名,公主許用十名,貝子許用八名,郡主許用五名,其他的公、侯、伯及一品大臣許用二人,二品大臣許用一人,二品以下的大臣不許使用宦官。嘉慶皇帝對這一規定曾做過調整,增加了宦官的使用數量,如親王可用宦官四十名,郡王可用三十名,貝勒可用二十名,一品銜文武大臣可用太監四名等。如果任意濫用宦官,超出定額,要以違制論罪。道光皇帝取消了王公大臣役使宦官數量的限制,規定:「嗣後王公、一二品大員使用太監數目,不必定以限制,多少聽其自便。」於是,投靠王公權貴便成了不能入宮的男童的重要選擇。

那些既不能入宮,又無緣投靠王公權貴的男童,按朝廷規定都要遣還原籍,不許在京城滯留。對私自留在京城不歸者,或重杖逐歸原籍,或謫戍邊。這樣,男童一旦被逐歸原籍或謫戍邊,其全部心血就付諸東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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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與太監(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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