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真兇是陳求真(6)

6.真兇是陳求真(6)

我們還找到那瓶只用了一點兒的法國香水。***我們把那種香水灑在陳求真的身上,請那個香格里拉花園高級住宅區d區3幢的住戶辨認。我們並沒有事先向那個住戶特別說明是請他來辨認那股可疑的香水味兒的,只是告訴他我們請他來作證筆錄。他表示願意和警方合作,很快就駕車趕來。我們先把陳求真領進一間門窗密閉的房子里待了兩分鐘,讓他身上的味兒留下來后,就把他帶走了。接著請那個住戶走進這間房子。那個住戶好像受到觸動,猛地打了幾個噴嚏,吃驚地說就是這種味道!後來,我們請那個住戶通過單向透明的玻璃辨認陳求真的體貌。那個住戶說大概就是這個樣子。

陳求真強烈抗議,說人的嗅覺是不可靠的,根本不能由此得出排他性的證據。即使那個中年男人就是他,也不能認定他是兇手。這有可能是他去看望藍雪,卻有賊心無賊膽,不敢走進她的家裡,在她家門前站了一會兒就走了。而且他堅決否認那個中年男人就是他。陳求真的心理素質非常穩定,絕對不輕易說話。即使開口說話了,也非常圓滑,八面玲瓏,針插不進,從不讓我們抓住把柄。我們越急越壓迫他,反而激了他的鬥志。不過換個角度看問題,我認為陳求真的心態和心智正好符合0513案件作案者的心理素質特點,有能力在作案後有條不紊、無懈可擊地清理現場。

張賓當然會例行公事地追問,五月十三日案當晚,你陳求真在哪裡?誰可以給你作證?

陳求真回答,案在哪一天,他倒沒有準確地記住。不過,他在五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大概是十時至十一時之間,曾在某個煙酒店買洋酒,他單位里有一個同事可以給他作證。

張賓找到陳求真的那個同事。這個同事是陳求真隔壁辦公室的,跟他不太熟。不過這個同事如實地說,經過記憶和推算,應該是五月十三日晚上,因為他婚外的女朋友的父親第二天過生日,他悄悄地帶著女朋友去買洋酒。本來那家私營的煙酒商店一般在晚上十點就結束營業了,但為了配合他挑洋酒,就延長了營業時間。他和女朋友挑了一瓶700ml軒尼詩xo和一瓶750ml藍帶馬爹利。正在付款的時候,陳求真走進來了。他們相互打了招呼。他和婚外的女朋友在一起,讓同事碰上了,未免有些尷尬,此地不宜久留,就匆匆地走了。至於當晚陳求真穿什麼樣的衣服和表是什麼樣子的,由於那是幾個月前的事兒了,而且當時他實在沒心思仔細地對陳求真評頭論足,對此,現在他一點兒有關的印象也沒有了。

陳求真的同事覺得不可思議:\"聽說陳求真被抓起來了,他真是殺人兇手嗎?\"

張賓說:\"你說呢?\"

陳求真的同事說:\"我覺得不像。不過,人不可貌相。就像某些偵探小說,殺人兇手都隱藏得很深。\"

張賓說:\"我們可不是寫偵探小說的。\"

陳求真的同事說:\"真看不出來,什麼人都可能是殺人兇手。\"

陳求真對在案當晚他去買洋酒的事兒的辯解是,如果他當時殺了人,他會這麼悠然自得地去買洋酒嗎?這事兒只能證明,他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陳求真反覆強調:\"你不是一直憑著推理要給我定罪嗎?你也推理一下,如果我當晚殺了人,我會有閑逸致去買洋酒送給領導嗎?難道我是殺人慣犯,是超人?\"

張賓和其他的同事也是這麼想的。張賓甚至這麼對我說:\"你總不能把對陳求真不利的東西強加給他,把對他有利的東西掠奪一空。也許你忘了,不能排除喬君烈就一定不是兇手。一、喬君烈可以喬裝打扮潛回家裡殺害藍雪;二、藍雪**里的精液,不就是喬君烈的嗎?\"

我知道張賓的話里含有戲說的成分,但是我認真地告訴他:\"儘管藍雪死亡的時間,與陳求真買酒的時間有交叉之處。但是,陳求真買酒的時間,無法覆蓋藍雪死亡的時間。陳求真還是有作案時間的。\"

張賓說:\"我並不是說陳求真不是兇手。要是在十年前,法院以目前我們所掌握的證據,早就可以給陳求真定死罪了。但是現在是法治社會,輕口供重證據,而且是過硬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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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兇快跑(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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