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二十七餘緒(3)
而且,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德國的侵略罪行,各國便提出審判、懲處德皇威廉二世的要求。***戰後的《凡爾賽和約》第227條中規定把威廉二世作為主要戰犯交付國際法庭審判,追究個人刑事責任。1919年簽署的《國際聯盟盟約》對訴諸戰爭的手段第一次進行了限制,1928年的《巴黎非戰公約》(亦被稱為《白里安—凱洛格公約》)宣布斥責「用戰爭來解決國際糾紛」,並放棄使用戰爭「作為實行國際政策的工具」。
只要認識了這些國際法和國際公約,所謂「國家責任」說便不攻自破。
謬論之三是「事後立法」說。說的是所謂「東京審判是按國際法和習慣法中都沒有的破壞和平罪及違反人道罪等事後法進行的。」
然而,禁止侵略戰爭與破壞和平早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相關的國際法亦早已有之。即便是在東京審判以前,相關的法規已不在少數。1923年的《互助條約》和1924年《日內瓦議定書》及1928年國聯第六屆大會的決議中都曾明確指出:侵略戰爭構成國際罪行。1928年的巴黎《非戰公約》明確規定:「各國如果生爭端,不論系何性質,因何端,必須用和平方法來解決。」日本是這一公約的批簽字國之一,中國也是這一公約的締約方,但這一公約正式生效才一年,日本便於1931年製造了九一八事變,公然違反正式生效的國際法。
所謂東京審判是「事後立法」顯然是在捏造事實。
此外,日本右翼勢力的謬論還有所謂「和約生效無戰犯」說,「侵略定義未定」說,「國家意志矛盾」說,「干涉內政」說,等等,不一而足。這些右翼勢力為了否定東京審判的法律效力,為日本軍國主義招魂搖旗吶喊,可謂極盡無中生有之能事。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同樣是法西斯軸心國的德國卻有一個清醒的歷史反省。德國人說:「千年易過,德國的罪孽難消。」「我們德國人承認我們的恥辱。」1970年,聯邦德國總理勃蘭特在華沙猶太人殉難者紀念碑前下跪懺悔的鏡頭已經成為化解歷史恩怨的永恆畫面。德國政府還一直積極協助以色列報組織追捕漏網的納粹分子,對於戰爭的受害者,德國政府在經濟上也給予慷慨賠償。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989年,日本國內的右翼團體已多達840個,成員接近13萬人,幾乎達到與二戰時期相當的水平。近年來,日本的政治進一步右化,右翼勢力有所抬頭,活動更為頻繁。一些日本國內的政要或明或暗地支持右翼勢力的活動,或做出一些煽動右翼勢力緒的舉動。日本許多政府高官和國會議員頻頻出入靖國神社。日本國內要求修憲呼聲越來越高,所謂的修憲針對的目標主要是象徵日本「和平憲法」的第九條。憑藉美國的支持,以協助美國反恐的名義,日本多次派出自衛隊參與聯合國維持和平行動,將自衛隊變成真正的軍隊的呼聲日漸高漲……
就在筆者即將交書稿付印之際,2005年2月19日,日本和美國在華盛頓召開由兩國外相和國防部長共同參加的日美安全保障協議委員會(2加2會議),日美雙方一致同意將共同應對東南亞「不安定弧形」、朝鮮半島以及台海危機作為雙方共同的戰略目標,並將上述目標作為駐日美軍基地調整的基本指導方針;3月25日,日本外務省宣布任命內閣官房參事中山恭子(原駐烏茲別克大使)等原駐外大使6人為各地區特命大使,負責推動聯合國成員國支持日本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而為了爭取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日本有意繞開中國,試圖以形成國際壓力的態勢來壓服中國;日本外相町村信孝此間聲稱,將要求中國改善反日歷史教育。日本傳媒也表評論,無端指責中國推行的愛國主義教育。然而,日本新歷史教科書編撰會4月送審的《新歷史教科書》卻大肆美化日本侵略戰爭,歪曲侵華歷史,宣傳中日曆次戰爭責任都在中國,大肆煽動對中國的仇恨。同時,送審本改變了2001年版用較小字體介紹所謂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非法性」的做法,用與正文等大字體介紹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非法性」,為戰犯鳴冤叫屈,同時認為「直到今天,評價也未確定」,顯然是企圖否認東京審判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