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國道(二)(8)
我自己還認為,在小說里寫狗,是我的強項。***小時我養過兩隻狗,養的就是雜種狗,是一支守橋部隊養的軍犬和當地土狗雜交的產物。現在我還記得,在電視還沒有進人百姓家庭的時候,每年的農曆二月和八月,狗夫妻的交配,給人們帶來多少歡樂啊。那簡直就是一道精神快餐,人們就像看景喜劇一樣開心,看的還是電視連續劇,並且還能隨時參與劇的創作:一邊觀看狗夫妻的表演,一邊彎腰撿起石子、瓦片、棍棒,為狗助威,或向狗夫妻的主角地位起挑戰;心細的婦女還會端著一臉盆開水,使狗能在交配的同時洗個熱水澡。這麼說吧,我對人性的理解,有不少是從這種景喜劇中獲得的。我第一次看這種喜劇的時候,還沒有上學呢。也就是說,在我還不知道什麼叫深人生活的時候,我巳經深入過生活了。既然好多人都說生活是創作的惟一源泉,那麼我就很想找個機會寫一篇與狗有關的小說。
我還要再交待一點,我真正開始構思這篇小說,是在1996年的11月20號,也就是小閔淵成為植物人的一個月之後。球迷朋友可能都記得這個日子。沒錯,那一天,能夠容納三萬名觀眾的濟洲體育場,可以說是座無虛席。
吉祥物
我也是個球迷,不過我從來沒有到現場看過比賽,也就是說,我只是個電視迷。這可能與我的個性有關。我雖然對那個皮球也很著魔,可我不喜歡那種聚眾狂歡或集體悲傷的場面,對體育場、大會堂、廣場上的各種聚會、同聲歡叫或哭泣,我總是有著一種說不清楚的畏懼。
1996年11月20號那場球,我自然也是在家裡看的。當我擰開電視的時候,讓蔡猛打賭獲勝的那個吉祥物剛剛上場。坦率地說,我當時還以為它不是一條真狗。它那麼大,光尾巴就有幾米長,比大象的鼻子還要長,還要粗。當它爬到球場中央的彩車上的時候,它竟然直立了起來,前腿騰出來向球迷朋友和各位貴賓揮舞致意。我的妻子當時遺看到了這個場面,當然她也以為那是人扮演的。當她看見它吐出長舌頭,吻著身邊的一個小女孩的時候,她忍不住誇獎了它一番。因為一時激動,她連粗話都說出來了:\"操他(它)媽,他(它)演得可真像啊!\"
那樣一個景確實讓人難以忘懷。我記得彩車後面還跟著一支秧歌隊。雖然當時天氣很冷,但扭秧歌的姑娘們穿的還是比基尼泳裝。她們扭的秧歌大家都比較熟,就是延安時期的名劇《兄妹開荒》里的那種秧歌。坐在彩車上的狗,不時地回過頭來,向扭秧歌的姑娘們拋上個飛吻。每到這個時候,現場的觀眾們都會狂呼亂叫。從電視上看,許多觀眾前額上的青筋都鼓出來了。後來,當裁判和雙方球員進場的時候,狗又從彩車上跳了下來,與他們合影留念。
我真想找來這場球的錄像帶再看一遍。據說,這場球已經有了乂1:0光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記得球賽開始之後,電視鏡頭還在狗身上停留了幾次。在球賽的下半場,狗沒有再出現,我想那個時候狗大概巳經去忙別的事了。不過,雁去留聲,狗去留影,當鏡頭在觀眾席上掃過的時候,我看到有些人在高唱《國際歌》,有些人在高喊\"白痴\"、\"狗日的\",還有些人舉著一撮毛在那裡振臂歡呼。我想,那撮毛一定是從吉祥物上掉下來的狗毛。
我想,讀者朋友一定能夠理解我的心理:我是多麼想見到那個狗雜種啊。有那麼一段時間,這竟然成了我的一塊心病。在瞥拓麻被斃掉之後,我仍然想通過各種渠道,目睹到它的尊容。就像博爾赫斯(1899-1986)所說許多次的失敗,消磨了我的好奇心和信心,但是我仍然以一種機械的動作尋找著它的腳印去年的7月15號我x費邊家裡玩牌的時候,在他家裡遇到曹淇——就像我在《午後的詩學》和《喑啞的聲音》里寫到的那樣,費邊家的客廳很大,你在那裡總能遇到各種各樣的人。我委婉地向曹淇提到了狗雜種的事,問他能不能幫我引見一下。剛過完癮的曹淇,非常爽快,他說那還不容易,狗雜種多的是,你隨時都可以見到。他的話說得如此輕巧,讓我都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不過,他說完這話就不吭聲了,我想這個二流子也不過說說而已,不會有什麼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