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土地革命路線的確立與完善(1)
1930年6月,乘蔣、馮、閻中原大戰爆之機,**、朱德依照3月贛州樓梯嶺分兵最後會師閩西的計劃,並應武平一帶人民的要求,率紅四軍從尋烏出,北入武夷山南端,再次到達閩西境內武平縣,勝利地解放了武平縣城,接著進駐長汀、長杭縣境內。這是紅四軍第三次入閩西。
面對當時閩西工農武裝割據鬥爭的勝利局勢,為了總結古田會議後半年來閩西革命根據地在武裝鬥爭、土地革命、政權建設等方面的豐富鬥爭經驗,同時也是為了解決分配土地中如何做到肥瘦均勻的問題,即「過去田地之分配,……沒有做到抽肥補瘦的辦法,貧農僱農所領田地都是山田或瘦田,生產異常之低,尤其是因為分田時要補還原耕種農民(其實多是富農)工資肥本,因此貧農僱農雖領了田地,卻很難耕種,同時又兼以剪刀現象,遂使有些田地荒蕪」。6月11日至13日,**在長汀南陽鄉龍田書院主持召開了前委和閩西特委的聯席會議,即「南陽會議」。前委、紅四軍和閩西的黨政軍領導人朱德、鄧子恢、張鼎丞、譚震林等出席了聯席會議。鄧子恢代表閩西特委在會上作了關於土地問題、糧價問題、流氓無產者問題的報告。他在報告中介紹了閩西特委和工農民主政府為解決分配土地中肥瘦不均、富農佔便宜、貧僱農吃虧和穀賤傷農等問題,實行「抽多補少、抽肥補瘦」的分田原則和創辦糧食合作社、建立工農銀行的措施,同時實行獎勵開荒,增產糧食的政策。**對閩西的鬥爭經驗十分重視,在講話中高度讚揚了閩西黨組織在分配土地中創造的「抽肥補瘦」的新鮮經驗。
經過認真討論,聯席會議通過了由鄧子恢起草、**審閱修訂《富農問題》、《流氓問題》決議案。
《富農問題》決議案,在原來的「抽多補少」原則外,增加規定了「抽肥補瘦」的原則,從而解決了分田當中,「不利於貧農有利於富農的根本問題。」這是正確的。
針對當時農村的地主豪紳階級被打倒后,貧農、僱農同富農之間生爭多分田,分好田的尖銳鬥爭的新況,《富農問題》決議案指出:「分配土地不按人口平分,而以勞力為標準分配決於富農有利。以勞力為標準分配土地,勞力多的多分,勞力少的少分,這隻於富農有利。因為中國的富農主要還是半地主性的和初期性的兩種,純粹資本主義的農場或農業公司是很少的,南方各省中簡直看不見幾個。中國的富農既是以自己勞力為主體的占絕大多數,那末以勞力為標準分配土地,這於富農有很利的,因為他們不但有勞力還伴隨著充足的牛力、農具與資本,不比貧農雖有勞力,但伴隨的牛力、農具、資本很不充足甚至沒有。」因此,《富農問題》決議案接著又指出:「爭取群眾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標準,展生產不是目前策略的第一標準」;「只有按人口平分土地才能爭取廣大貧農群眾。即就展生產來說也是按人口平均分較勞力差別分為有利,閩西就是很好的證據。閩西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今年田禾非常茂盛,估計要比去年末分配時多收百分之二十。」
為了解決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時出現的富農把持肥田、讓出的都是瘦田的況,《富農問題》,決議案規定:「平分土地若單隻按『抽多補少』執行,如去年閩西的經驗,並在文件上寫著『不得妄想平均』,那末富農得了護富把瘦田讓人,自己把持肥田,貧農就大不滿意,不但閩西,各地亦大都生這種現象。這是土地鬥爭中一種實際的重要鬥爭,我們不應忽略。應該於『抽多補少』之外還加上『抽肥補瘦』一個原則,並在文件上將『不得妄想平均』改為『不得把持肥田』。」
此外,《富農問題》決議案還肯定了紅四軍在贛南創造的無償分青的經驗,規定「何時分田,何時得禾」,改變了「本屆的生產歸原耕人收穫」的決定。
這些正確規定,進一步豐富了黨的土地政策,更符合農村土地革命實際鬥爭的需要,推進了農村土地革命鬥爭的深入。但是,必須指出:《富農問題》決議案對什麼是富農和富農階級性的分析上是不完全的,因而提出了反富農的過「左」政策。《富農問題》決議案中是這樣分析什麼是富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