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第25章第一次寫信(1)

71.第25章第一次寫信(1)

晚上回家后,迪克很自豪地把信拿出來。***

「這封信寫得太好了。」亨利讀過之後說,「我真想認識一下弗蘭克。」

「我保證你會的,」迪克說,「他是個非常善良的好人。」

「那你打算什麼時候回信?」

「我還不知道。」迪克心裡有些疑慮地說道,「我從沒寫過信。」

「這可不是你拒絕回信的理由。要知道,總會有第一次的啊!」

「可我不知道應該說些什麼。」迪克說。

「先拿幾張紙坐下來好好想想吧,你會現你想說的東西很多的。今晚你就不用學習了,給他寫信吧。」

「要是可以的話,我想等我寫完后你幫我看看,修改一下吧。」

「好的,如果真的有需要的話,不過我覺得弗蘭克會更喜歡你自己寫出來的東西。」

迪克決定接受亨利的建議,他懷疑自己能否寫好這封回信。就像很多男孩一樣,他認為這是一項很嚴肅的任務,並沒有意識到寫信僅僅是在紙上說話而已。雖然有很多的疑慮和不安,但他仍覺得回這封信很有必要,同時也希望弗蘭克可以收到他的信。所有的準備都做好后,他終於開始寫了。夜深之前,他的信也寫好了。由於這是迪克第一次寫信,同時裡面帶有他典型的性格特徵,所以我們的讀者或許也想看看他是怎麼寫的。

下面就是這封信的內容:

親愛的弗蘭克:

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你的來信,非常高興你還記得「罩著破衣服的迪克」。我現在不像以前穿得那麼破舊了。現在已經不流行鏤空的大衣和褲子了。不過我是穿著那件華盛頓大衣和拿破崙褲子去的郵局,因為我擔心他們不相信我就是你這封信的主人。在回家的路上,我還碰見了一個好朋友米基。馬圭爾,他對我外貌的改善表示祝賀。

還有,我也不再睡在木箱子里或是舊馬車上了,因為我現那對我的身體並不好。我在莫特街租到了一個房間,還請了一位家教,他和我住在一起,晚上教我學習。莫特街是一條老街,可是我第五大道的豪宅還沒有竣工,或許等我頭花白了它才能完工吧。現在我已經有一百美元的積蓄了,這是我從擦鞋賺的錢中攢下來的,我一直沒忘記你和你叔叔對我說的,我正努力生活得體面些。我有很長時間沒有去老鮑威利或唐尼。帕森特了,我想把錢省下來等我將

第25章第一次寫信

來老的時候花。等我頭花白的時候,我就可以改行,做點輕鬆斯文點的事兒,比如說擺個蘋果攤,或是賣花生什麼的。

我現在的讀寫能力提高很快,就像我的私人教師對我說的那樣。我還堅持學一些地理和語法,進步速度驚人呢,我現在都能一眼分辨出名詞和連詞來了。你可以告訴芒羅先生,如果他的學校需要一個多才多藝的老師的話,儘管讓他派人來叫我吧,我可以坐最早的一趟火車過去的。對了,要是他想把你們學校以一百美元賣掉的話,我也可以把那兒整個買下來,並保證在六個月內把我所有學到的東西都教給那裡的學生。通常教書和擦鞋相比一樣好嗎?我的家教常把這兩件事結合起來,要是他活得時間夠長的話,相信有一天他會和阿斯特一樣有錢呢。

我猜你在學校的日子一定十分的舒適吧。我也希望能和你一起去划船、踢球。你什麼時候會進城裡來呢?我希望你會提前寫信告訴我,我一定會去看你的。我會把我手上的工作交給我那些數不清的僱員去做,然後跟你一起去到處逛逛。上一次你來的時候,還有很多好東西沒看到呢。中央公園的修建速度很快,要比一年前好看多了呢。

這是我第一次寫信,所以我希望你能原諒裡面出現的錯誤。同時也很希望你能很快給我再寫信。我寫不出像你的信那樣好的信來,不過我會努力的,就像一個人被問到他是否能倒著游到布魯克林時回答的那樣。再見,弗蘭克。非常感謝你對我所有的好意。下次寫信的時候,你可以把那封信寄到莫特街xx號。

你永遠忠實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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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樣的,迪克(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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