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人無遠慮,必有近憂(8)

44.人無遠慮,必有近憂(8)

盧梭的學說在後來俄國、德國的獨裁統治中也都有所體現。這些學說對未來還會有什麼樣的影響,誰也不知道,也沒有人敢猜測。

◎社會契約論(節選)

主權是不可轉讓的,所以,基於同樣的理由,主權也是不可分割的。

意志,要麼是公共的,要麼不是;要麼是人民的共同意志,要麼就只是一部分人的。在第一種況下,這種意志一旦宣告出來,就將成為一種主權行為,同時構成法律。在第二種況下,它只是個別的個體意志,或是一種行政行為,最多也只能是一道命令而已。

不過我們的政治家們卻不能從原則上區別主權,於是轉而從對象上區別:他們將主權區分為強力和意志,區分為立法權和行政權,區分為稅收權、司法權和戰爭權,區分為內政權和外交權。有時候他們將這些混為一談,有時候他們又將它們拆開。主權者被他們弄成一個支離破碎的怪物,就像是他們隨意用幾個人的身體部位拼湊起來的人的樣子。一個有眼睛,一個有手臂,一個有腳,此外再無他物。

傳說日本的幻術家能在眾人面前將一個孩子肢解,然後把他的肢體一一拋上天空,隨後就會在掉下來一個全新、活著的孩子……

這倒很像我們政治家玩的遊戲了,他們使用的,不過是一種江湖幻術,把社會共同體肢解了,然後又隨意地將各個部分拼湊到一起。這樣的錯誤,主要是由於正確的概念沒能形成主權權威,由於僅僅是把主權權威派生出來的東西錯誤地當做主權權威的構成部分。這就好比,人們把宣戰和媾和的行為認做是主權行為一樣。

事實上卻並不是這樣,因為這些行為都不是法律,而是法律的應用,是決定法律狀況的一種個別行為。只要我們將法律這一詞所蘊涵的所有觀念確定下來,就會很顯然地明確這一點。同樣的,在考察其他分類時,我們會現,每當人們認為自己看出了主權分立時,就要犯錯誤;而那些被人們認做是主權各個部分的權利,都只是從屬於主權而已,並且要永遠以最高的意志為前提,這些權利都只是在執行至高無上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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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哲學課(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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