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歷史的定義和價值(1)
歷史是怎樣一種學問?究竟有什麼用處?
從前的人,常說歷史是「前車之鑒」,以為「不知來,視諸往」。前人所做的事而得,我可奉以為法;所做的事而失,我可引以為戒。這話粗聽似乎有理,細想卻就不然。世界是進化的,後來的事,決不能和以前的事一樣。病已變而仍服陳方,豈惟無效,更恐不免加重。我們初和西洋人接觸,一切交涉就都是坐此而失敗的。
又有人說:歷史是「據事直書」,使人知所「歆懼」的。因為所做的事而好,就可以「流芳百世」;所做的事而壞,就不免「遺臭萬年」。然而昏愚的人,未必知道顧惜名譽。強悍的人,就索性連名譽也不顧。況且事的真相,是很難知道的。稍微重要的事,眾所共知的就不過是其表面;其內幕是永不能與人以共見的。又且事愈大,則觀察愈難。斷沒有一個人,能周知其全局。若說作史的人,能知其事之真相,而據以直書,那就非愚則誣了,又有一種議論:以為歷史是講褒貶、寓勸懲,以維持社會的正義的。其失亦與此同。
凡講學問必須知道學和術的區別。學是求明白事的真相的,術則是措置事的法子。把舊話說起來,就是「明體」和「達用」。歷史是求明白社會的真相的。什麼是社會的真相呢?原來不論什麼事,都各有其所以然。我,為什麼成為這樣的一個我?這決非偶然的事。我生在怎樣的家庭中?受過什麼教育?共些什麼朋友?做些什麼事?這都與我有關係。合這各方面的總和,才陶鑄成這樣的一個我。個人如此,國家社會亦然。各地方有各地方的風俗;各種人有各種人的氣質;中國人的性質,既不同於歐洲;歐洲人的性質,又不同於日本;凡此都決非偶然的事。所以要明白一件事,必須追溯到既往;現在是決不能解釋現在的。而所謂既往,就是歷史。
所以從前的人說:「史也者,記事者也。」這話自然不錯。然而細想起來,卻又有毛病。因為事多著呢!一天的新聞紙,已經看不勝看了。然而所記的,不過是社會上所有的事的千萬分之一。現在的歷史,又不過是新聞紙的千萬分之一。然則歷史能記著什麼事呢?須知道:社會上的事,固然記不勝記,卻也不必盡記。我所以成其為我,自然和從前的事,是有關係的;從前和我有關係的事,都是使我成其為我的。我何嘗都記得?然而我亦並未自忘其為我。然則社會已往的事,亦用不著盡記;只須記得「使社會成為現在的社會的事」,就夠了。然則從前的歷史,所記的事,能否盡合這個標準呢?
怕不能罷?因為往往有一件事,欲求知其所以然而不可得了。一事如此,而況社會的全體?然則從前歷史的毛病,又是出在哪裡呢?
我可一以蔽之,說:其病,是由於不知社會的重要。惟不知社會的重要,所以專註重於特殊的人物和特殊的事。如專描寫英雄、記述政治和戰役之類。殊不知特殊的事,總是生在普通社會上的。有怎樣的社會,才生怎樣的事;而這事既生之後,又要影響到社會,而使之政變。特殊的人物和社會的關係,亦是如此。所以不論什麼人、什麼事,都得求其原因於社會,察其對於社會的結果。否則一切都成空中樓閣了。
從前的人不知道注意於社會,這也無怪其然。因為社會的變遷,是無跡象可見的。正和太陽影子的移動,無一息之停,人卻永遠不會覺得一樣。於是尋常的人就生一種誤解。以為古今許多大人物,所做的事業不同,而其所根據的社會則一。像演劇一般,劇屢變,演員屢換,而舞台則總是相同。於是以為現在艱難的時局,只要有古代的某某出來,一定能措置裕如,甚而以為只要用某某的方法,就可以措置裕如。遂至執陳方以葯新病。殊不知道舞台是死的,社會是活物。
所以現在的研究歷史,方法和前人不同。現在的研究,是要重常人、重常事的。因為社會正是在這裡頭變遷的。常人所做的常事是風化,特殊的人所做特殊的事是山崩。不知道風化,當然不會知道山崩。若明白了風化,則山崩只是當然的結果。
一切可以說明社會變遷的事都取他;一切事,都要把他來說明社會的變遷。社會的變遷,就是進化。所以:「歷史者,所以說明社會進化的過程者也。」
歷史的定義既明,歷史的價值,亦即在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