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章商代的政教(1)
商代是興於西方的。***其始祖名契,封於商,即今陝西的商縣。傳十四世而至成湯。《史記》說: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八遷的事實和地點現在不大明了。其比較可靠的:《世本》說契居於蕃;其子昭明,居於砥石,遷於商。《左氏》襄公九年,說昭明子相土,居於商丘。蕃在今陝西華縣附近。砥石不可考。商丘,即春秋時的衛國,系今河南濮陽縣。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帝嚳冢在濮陽,都邑亦當相去不遠。惟冥居地無考。湯所從的先王,如其是嚳或契,則其所居之亳,該在商或商丘附近了。
這是湯初居之亳,至於後來,其都邑容有遷徙。湯征伐的次序,據《史記》、《詩經》、《孟子》,是伐葛,次伐韋、顧,次伐昆吾,遂伐桀。《孟子》謂湯居亳,與葛為鄰。后儒釋葛,謂即漢寧陵縣的葛鄉,地屬今河南寧陵縣。因謂湯居亳之亳,必即漢代的薄縣,為今河南商丘、夏邑、永城三縣之地。葛究在寧陵與否,殊無確據。韋是今河南的滑縣,顧是今山東的范縣,亦不過因其地有韋城、顧城而之,未敢決其信否。惟昆吾初居濮陽,后遷舊許,見於《左氏》昭公十二年和哀公十七年,較為可信。桀都陽城,見於《世本》,其說亦當不誣。舊許,即今河南的許昌。陽城,在今河南登封縣。《史記》說:桀敗於有娥之虛,奔於鳴條。有娥之虛不可考。鳴條則當在南巢附近。南巢,即今安徽的巢縣,桀放於此而死。然則湯當是興於陝西或豫北,向豫南及山東、安徽展的。
商代傳三十一世,王天下六百餘年。其制度特異的,為其王位繼承之法。商代的繼承法,似乎是長兄死後,以次傳其同母弟;同母弟既盡,則還立其長兄之子。所以《春秋繁露》說:主天者法商而王,立嗣與子,篤母弟。主地者法夏而王,立嗣與孫,篤世子。我們觀此,知商代的習慣,與夏不同,而周朝則與夏相近。又商代之法,「君薨,百官總已,以聽於冢宰,三年」。所以古書說「高宗諒闇,三年不」。觀此,則商代的君權,似不十分完全,而受有相當的限制。
此外,商代事迹可考見的,只有其都邑的屢遷。至其治亂興衰,《史記》雖語焉不詳,亦說得一個大概。今節錄如下:
修德,諸侯咸歸殷,百姓以寧。殷道衰,諸侯或不至。殷復興,諸侯歸之。遷於傲。居相。殷復衰。遷於邢。殷復興。自仲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
比九世亂,諸侯莫朝。
涉河南,治亳。殷道復興,諸侯來朝。
殷復衰。
修政行德,天下咸歡,殷道復興。
**,殷復衰。
去毫,居河北。
殷益衰。
帝乙的兒子,就是紂了。
公元一**八、九九年間,河南安陽縣北的小屯,曾見龜甲獸骨。有的刻有文字。考古的人,謂其地即《史記·項羽本紀》所謂殷墟,或者是武乙所都。據以研究商代史事和制度的頗多,著書立說的亦不少。但骨甲中雜有偽品,研究亦未充分,所以其所得之說,尚未能據為定論。殷代政教,見於書傳,確然可信的,則古書中屢說殷質而周文。可見其時的風氣尚較周代為質樸;一切物質文明的達,亦尚不及周朝。又商人治地之法,名為助法。是把田分別公私。公田所人歸公;私田所人,則全歸私人所有。但借人民之力,以助耕公田,而不復稅其私田,故名為助,這確較夏代的貢法,進步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