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愛與美的升華(1)
以下是在佛教中占統治地位的思想:「所有引起**、流血的現象與渴望都會轉化為行動。***」佛教只從這一層面上的意義告誡人們
勿施惡行。行動本身並不具有任何意義,它附著於生命之上,而一切生命又都是無意義的。在他們看來,惡將會致使採用其目的的手段遭到否定,因而惡是造成邏輯現象的動力。他們之所以抗拒來自**的刺激,是因為正在探尋一條通向不存在的路途。比如,不可勝仇恨!不可報復!最高的價值標準是厭世者依據自己的快樂主義提出來的。在佛教看來,與自己背道而馳的莫過於使徒保羅所教唆的猶太狂熱;甚至可以說,再沒有比教徒們的這種狂熱興奮、躁動不安更加違背佛教宗旨的了。特別是其感性的形式——在「愛」的名義下神化了的基督教形式。即便如此,利用佛教為自己謀福利的仍是那些堪稱有修養甚至是超脫精神的等級。這是一個因經受了數個世紀的哲學鏖戰而筋疲力盡的種族。然而從歷史文化的角度來分析,它與產生基督教的等級是不同的……總而之,超越善惡的現象出現在了佛教的理想中。佛教對道德彼岸性也進行了及其細膩的構想,人的正果與其同時生。但先決條件是,對善行的需要只是人們的權宜之策,是脫離一切行為的手段而已。
心理學的統一性觀點。我們習慣這麼認為,形式的展始終適應於統一體的由來。
我的學說:實際上,權力意志是一種粗俗的激形式,其餘的激只是權力意志的輔助。
在我看來,有一個觀點是非常重要的——設定權力取代個人的「幸福」。所有生物都必須追求權力:「生物要追求權力,並且要追求很多權力。」獲得權力的象徵就是快樂;生物不會追求快樂;但是,一旦它獲得權力時,也就會隨之感受到快樂;快樂與生命共存。
我認為,所有的原動力都是權力意志,此外,不會有任何**的力量;精神之力也是不存在的。
在科學領域中,因果概念成為與功利性相同的關係,這說明,不管哪一方都有相同的力,但是不會有原動力。因為,我們只在乎結果,假如只以力的內容而,我們設其相等……
這只是經驗之談罷了,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變化不息。原本我們就沒有理由認為一個變化之後緊跟著另外一個變化。相反:已經達到的某一種狀態,好像必須保存自身,如果它願意的話……有關斯賓諾莎「自我保存」的這個題目,早就應該終結了;因為,這個命題是錯誤的,如果能夠反過來倒也變得真實了。但是,所有生物都清楚地說到,它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增長,而不是為了保存自身……
你想知道陶醉的力量能夠達到驚奇的程度的證據嗎?「愛」就是證據,是世界上所有語稱之為愛的東西。陶醉用以對付現實性的方式是,讓因為消失在愛的人的意識中,他物則取而代之——女妖的魔鏡所抖動的閃光。在這裡,人與動物並沒有區別,更不會有精神、善良、真誠了。如果一個人非常機靈,那麼他會被機靈愚弄;如果一個人非常粗俗,那麼他也會被粗俗愚弄。但是,愛,對上帝的愛、拯救的靈魂的神聖之愛,其根源都是因為熱,所以變形;是一種善意的自欺。不管怎樣,如果有愛,那麼他是一個徹徹底底的自欺者。因為,人們的自身可以變形,變得更加強壯、更加富有,成為一個更加完美的人。在此,我們現了器官功能的藝術性,因為,我們將藝術與天使般的本能——「愛」結合了。在我們看來,愛是生命最偉大的興奮劑——所以,即使藝術會撒謊,也可以稱為崇高的功利主義……我們不應該對藝術具備的說謊的權利無動於衷。藝術的功能超過了我們的想象,甚至顛覆了自身的價值。有愛之人是最強大的。
愛可以誘使動物產生新的武器,例如變換身體顏色和形態。人也是這樣。有愛之人,他的家當要比無愛之人更加豐富、更加全面。有愛之人善於揮霍,那是因為他有能力讓自己揮霍。有愛之人敢作敢當,是天生的冒險家,這樣的人會因為闊氣和單傳變成一頭驢;他信奉上帝、美德與愛;另一方面,這個幸運的人兒會再添羽翼和技能,以至於創造出通向藝術之門的道路。如果我們將抒詩的聲調和語句做以整理,那麼抒詩、音樂幾乎不會再出現了!也許這就是為了藝術而藝術吧!陷於沼澤地里的絕望的青蛙,出了咯咯的聲音……愛創造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