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不速之客
嗡的一聲。
女子瞬間清醒。
她沒有鬆口,身子也沒有繼續亂動,一直咬著林凡的肩膀,不敢相信自己所聽到的。
「怎麼?」
「我的聲音你都聽不出來了?」
「傻丫頭。」
聽到這話。
女子突然嚎啕大哭,壓抑許久的情緒,在這一刻終於宣洩出來。
「嗚嗚······林凡哥哥!」
「嗚嗚嗚······」
「你怎麼才回來啊,林凡哥哥,嗚嗚嗚······」
過了許久,林凡這才安撫好這丫頭的情緒。
丫頭名叫宋青兒,她只比林凡小兩歲。
生活在同一個小鎮,也是兒時的玩伴,經常跟林凡和林毅他們一起玩耍。
又花了幾小時時間,把他這兩年發生的事情告訴了宋青兒。
聽到這裡,她眼中滿是震驚不已。
「林凡哥哥,沒想到這兩年你經歷了那麼多事。」
「那時候我不在小鎮里,跟著我爸前往別的小鎮做生意去了。」
「可一回到這裡時卻聽說伯父伯母都已經···」
「還有林雪姐姐被那些大家族的人給帶走了,林毅哥哥也不知所蹤。」
林凡並沒有告訴林毅的事情。
而是修改其中的事情經過,不想讓宋青兒知道。
這一切都是從小照顧到大的林毅哥哥造成的。
「每個星期我都會打掃一遍房子,就是為了等你回來。」
「他們都說你死了,可我不信,林凡哥哥可是很厲害的!」舉起自己粉嫩的小手在他面前晃悠。
「青兒謝謝你。」林凡鼻子有些微酸,對著宋青兒說道。
在這兩年裡,宋青兒幫助了太多,要不是她,這所房子早就被那些人給佔領了。
她眼睛又看不見,這兩年裡她實在是太不容易了。
奇怪的是,宋青兒的眼睛從出生就看不見,像是得了什麼疾病一樣。
只要微微一睜開一條縫,遇到光亮,眼睛就疼痛難忍。
所以只能每天纏著黑色繃帶。
她有個養父,名叫王志。
宋青兒是個孤兒,在很小的時候她的父母就被餓死了。
宋青兒則一路來到這座小鎮上,遇見了做生意的王志。
見她獨自一人流浪。
還是個先天瞎子,見她可憐也就收養了宋青兒。
她養父的背景也是有些實力的。
常年跟城內的人溝通渠道。
談一些城外的買賣,生活也算過得去。
自然而然的得到一些城內的庇護。
所以那些人不怎麼敢在王志的眼皮底下放肆。
「林凡哥哥,你還是去洗洗吧,好臭哦~」
宋清兒捏著鼻子,做出一副很臭的樣子。
有些調皮的朝他說道,
「青兒,你還嫌棄你林凡哥哥。」
林凡起身去往洗手間,清洗一下。
畢竟這兩年時間沒有好好的洗澡。
要不是青兒看不見林凡此時的狀態。
他現在渾身髒亂不堪。
臉上全是黑污污的泥土,已經看不出原先的模樣。
他身上的衣服都已經被血液和泥土弄髒。
可以說是完全是從死人堆里爬出來的。
要不然從他進入小鎮時,怎會有人認不出他。
洗手間很狹小,但五臟俱全,該有的都有。
把這些髒的衣服全都丟掉。
淋著熱水澡,簡單收拾一下后,他看到鏡子上的自己。
渾身上下都是觸目驚心的鞭痕。
背上足足足足有十幾道大的鞭痕。
由於傷口過大,到現在也沒有完全消失。
形成白色的鞭痕,烙印在他背上。
他的胸口處還有淺淺幾道鞭痕。
在煤礦里的兩年裡,林凡經常被監工抽打,有好幾次被抽打到瀕臨死亡。
在木屋外宋青兒望著洗手間的方向,正趴在桌子上傻笑著。
宋青心情很開心林凡能回來。
兩隻小腳正歡快的在桌子底下蕩漾著,可見她心裡美滋滋的。
在她小時候,最喜歡一起玩的就是林凡。
在剛來到這個小鎮時,大家都用怪異的眼神看著宋青兒。
原因就是她的雙目根本看不見。
導致街上的孩子圍到她跟前一起嘲笑她。
更有幾個調皮的孩子把她的黑緞給弄掉。
宋青兒感到委屈無助,一下子就哭了起來。
而一旁的小孩還在那裡嚷嚷著說什麼。
『瞎子,瞎子,沒爸沒媽要的臟小孩!』
還在一旁丟石子,砸在宋青兒的身上。
『不,嗚嗚嗚······我不是瞎子,我只是不能睜開眼睛,我,我······我爸媽,我······嗚嗚嗚!」
弱小的宋青兒感到羞憤,對本沒法對這些人說些什麼。
只能流下無助的淚水,只能任憑他們在那裡嘲笑。
可突然一個瘦弱的男孩站在她的面前。
雙手護著宋青兒,擋住無數石子砸在他身上。
『趕緊走不然的話我對你們不客氣!』林凡指著他們說道。
又朝一邊埋伏好的林毅喊道。
兩人一起打跑了欺負宋青兒的壞小孩。
就這樣宋青兒很是感動,尤其是護住身前的那人。
得知名字后才知道是林凡。
就在宋青兒還在回憶小時候的事情時。
可她並不知道屋外十幾米的距離,正有十幾個人目光兇狠的看向這裡。
「老大好像就是這,我好像看見宋青兒跑到這間屋子裡!」
「這小美妞胚子,長的真是水靈,我子可是每天都跑到王志那裡求婚,可這老傢伙不給面。」
「居然說宋清兒太小,不適合!草!」一個二十歲的男子,不屑的朝地面吐了口水。
繼續說道。
「要不是他與城內的人出售野味,得到他們的庇護,以老子的脾氣根本不慣那老傢伙的脾氣,不然的話早就生米煮成熟飯!」
「這是我第999次求婚,我一定會讓宋靈兒被我的真誠所打動!」
其中一人,笑呵呵的在他身邊說著奉承的話。
「就是老大,分明是老傢伙沒眼光,老大你儀錶堂堂,玉樹臨風,氣宇軒昂,俊美剛毅,風流倜儻······是一個人見人愛的好男人啊!」
「哈哈哈~」男子摸著腦袋,正被手下的手說的哈哈大笑。
這就是拍馬屁。
一些人看見這群人,都紛紛避開他們,逃的遠遠的。
不逃?
他們可是這個小鎮出了名的混混。
遇到什麼就搶,他們還大肆旗鼓說殺過人之類的話。
大家不知道他們有沒有殺過人。
但只知道他們的長相跟踏媽個土匪似的。
這群人,嘴裡叼個煙,整天弔兒郎當地走在大街上。
還在過往的路道上,還順勢在少婦屁股上抹油。
所以大家看到他們一下子就聯想到土匪,也就避而遠之,減少沒必要的麻煩。
他們也給自己取了個響噹噹的群體外號。
十三太保,而那個二十歲的男子就是老大,名叫雷霸天。
「對了老大,我聽說村裡來了個野人,好像就進這屋子裡了!」
「哈玩意!」男子瞪大眼睛,跟個銅鈴似的看向他。「你是說一個野人闖進這間木屋裡!」
那人點了點頭。
男子頭上不知什麼原因,竟然生出幾滴汗水在額頭上。
我草,這尼瑪宋青兒口味這麼重,找一個野人!
我哪點不如一個野人?
他摸著自己頭上的汗水,心裡頓時五味雜全。
「走,去看看!」
「我倒要看看,我居然不如一個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