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做主婚人」(1)

3.「我做主婚人」(1)

沈同堅持晚婚其實與那次與**一起散步有關,**說了一大堆晚婚晚育的好處,沈同就記在了心裡,一記就記到了38歲。

因此說,解鈴還須繫鈴人。

1960年3月,**到上海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黨委書記都參加了會議。沈同隨**一起到達了上海。沈同和其他幾個警衛人員隨**在錦江俱樂部後花園散步,**忽然問沈同:「你多大年齡了?」沈同說:「38歲了。」「你都38歲的人了,應該結婚了嘛,有沒有女朋友?」旁邊的小魏說:「主席,人家有一個小王了,是個好朋友。」**說:「我不知道。這個人怎麼樣,千什麼工作,行不行?」沈同還沒說話呢,那個小魏接過話來說:「她是董老的保健醫生,我們也沒見過,聽說挺不錯,挺好的。」**說:「那就可以結婚了吧。」沈同說:「將來我結婚的時候,要請主席吃酒。」**高興地說:「那好嘛。」散步之後.沈同以為這話說說也就完了,就過去了。

哪曾想,沈同雖然沒有把**的這番話當回事,**可把這事當成了非常重要的事,不能因為自己的一席話耽誤了沈同的未來啊!第二天,**下午要主持一個會議,開會以前,沈同去檢查會場,安排一下警衛工作。正在這個時候,一個衛士打電話過來了。衛士說:「沈同,主席找你。」沈同以為又有人做什麼事讓主席生氣了。就說:「你這小子,準是又出事了。」衛士說:「不是不是,好事。」沈同就趕快跑去見**,還沒來得及說話呢,**先說話了:「哎,你把那個小王找來。今天嘛,跟你們一起吃個飯,今天就為你們辦結婚,我做主婚人。」這的確是突如其來,一點思想準備和物質準備都沒有,沈同一下子就傻在了那裡。沈同說什麼也沒想到,真是挺著急的,就說:「主席,這個事、這個以後再說吧。這算什麼事啊?你下午還要開會,中午還得吃個飯,休息一下嘛。」**說:「哎,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嘛。這是終身大事嘛,不會耽誤開會的,快去辦。」**的脾氣沈同是知道的,他的想法事先一向很少告訴人,不到執行時不宣布,定了的事你就趕快去辦,再說也沒用,否則他會生氣的。

一個衛士怕沈同不知道**的意思,追上沈同告訴他:

「這都是主席的意思,主席還請了柯老(柯慶施)、楊主任(楊尚昆)和葉子龍等幾位領導同志,都來一起吃飯。」怎麼辦?大家都知道了,很多領導和同志都紛紛前來祝賀了,只好按照主席說的辦了。

沈同沒敢含糊,轉身到了董必武那裡,沈同的未婚妻是董必武的保健醫生,要結婚怎麼也得告訴董必武啊。董必武一聽說這事,祝賀了一番,然後就讓自己的夫人何連芝陪著小王馬上就來了。

餐廳里,工作人員還特意為**擺放了一個大圓桌,婚禮在**的主持下開始了。

當時,**坐在主位,小王在**的右側,沈同在左側,兩個人正好坐在**的兩側,周圍同桌的還有其他長。何連芝就坐在**的對面。沈同和妻子想先敬主席一杯酒,**說:「不能敬我,敬大家。」沈同端著杯,站在那裡,無奈,就按主席說的做吧。沈同跟大家說:「今天主席很快樂,很高興,為我們主婚。我們大家更高興,大家就喝杯高興酒吧。」沈同說著就先把這一杯乾了。

**把酒杯端起來說:「祝你們團結起來,更好地為人民服務。」說完,也把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沈同給**夾了很多菜,然後妻子小王也拿起公用筷子來,給**夾了一塊魚。別說沈同和小王高興,**也非常高興,他吃得很香,一邊吃飯,一邊抽煙,一樁心事就這麼了卻了。

杯不大,酒也不多,但是都是在心非常激動的況下喝的,幾杯酒下肚就覺得有點暈乎乎的了。沈同的心裡別提有多高興了,那是一個美啊。你說能不美嗎?洞房花燭,而且還是**主婚,又有那麼多高級長參加,有幾個人能享受到如此規格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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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當「紅娘」的故事(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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