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劉方三義傳(2)

4.劉方三義傳(2)

叟曰;\"噫,異哉!予何幸,累感孝子來同乎!\"遂為奇備道劉方之本末。奇亦驚悚。叟復曰:\"若信然,爾奇為兄,爾方為弟,同乃心,共乃義,守此薄產,足以業生矣。\"於是奇、方再拜受教。二人互相推愛,極力養親,甘旨極一時之味,溫清盡冬夏之勤。

又一年,叟卒於前,媼歿於後。二子備盡人子之,哀毀不堪,淚盡繼血。將葬,兄弟謀定兆域,遂迎方之母骨於都下,共築一塋,列三墳如連珠。二子同廬其次,不釋杖者三年。閭里感化,遠邇稱聞。及服除,兄弟勤業,生意驟勝。不數年,富甲一鄉。人以為孝義所致。

一夕,兄弟夜酌窗下。酒將半,話及生平,因痛二人出處之危,悲三父沒身之恨,驚合義之奇異,喜成家之遂願,相示悲惋,淚不自止。奇曰:\"此皆予二人微誠感格,實蒙天相。然予今年二十有二,弟亦一十有九,俱未議婚。況人之壽夭莫期,萬一不諱,則三宗之祀淪矣。若乘時各求良配,或有所出,豈不休哉!\"

方愀然不答,良久徐曰:\"兄忘之乎?初義父臨終時,弟與兄在誓,願各不娶,今何更此?\"奇曰:\"不然。初因父母垂沒,六喪大舉,家道貧薄,所以省輕藉重也。今則孝敬已伸,義恩已報,家資復充,況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決不可膠柱也。\"而方展轉百辭,欲足守前誓,奇亦無如之何。

一日,奇於知厚處話及茲事,其友曰:\"我得之矣。令弟意謂彼與賢契立家在先,恐欲先娶爾。\"奇曰:\"吾弟端仁,決無此心。君既為謀,試一驗之。\"遂密令二媒私見於方曰:\"某家有女,年正與二官人同,良淑工容絕於一時,實佳配也。某等敬議此婚,待別有年齒長者,然後再議大官人之婚未晚。\"方勃然作色,曰:\"何物老嫗,欲離間吾昆弟耶!急去,勿令吾責也。\"二媒愧赧而去,密告於奇。奇等百方思度,終莫得其主意。

是后奇因睹梁燕之勞,題一詩於壁,以探方意。其詩曰:

營巢燕,雙雙雄,朝暮辛勤巢始成。

若不尋雌繼殼卵,巢成畢竟巢還空。

一日,方偶見其詩,笑誦數四,援筆亦題一篇於後。其詩曰:

營巢燕,雙雙飛,天設雌雄事久期。

雌兮得雄願已足,雄兮將雌胡不知。

奇見而驚疑,不知所主。急謀於諸友曰:\"予弟為人形質柔弱,語音纖麗,有婦人之態。況與予數年同榻,未嘗露其足,雖盛暑亦不袒坐。及欲議婚,彼各皆不聽,而詩中詞旨如此。恐有木蘭之隱乎?\"眾曰\"噫,是矣。君當以實問之,何害?\"奇垂涕曰:\"予以恩義之重,如同生,安忍問之?\"眾曰:\"彼若實為女子,與君成配正所謂恩義之重得其所矣。\"奇終以愧為辭。眾以酒醉之,使深夜而歸。

將寢,奇乘酒謂方曰:\"我想弟和燕子詩甚佳,然復能和乎?\"方承命笑而和曰:

營巢燕,聲呷呷,莫使青年空歲月。

可憐和氏忠且純,何事楚君終不納。

奇曰:\"若然,弟實為木蘭,胡不明?\"方但傾而已。奇復曰:\"既不成兄弟,當為兄妹乎?而或為夫婦乎?\"又不答,惟含泣而已。問之再肆,方徐曰:\"若兄妹之,妾理應適人。妾父母之墳,永為寄託之柩矣。妾初因母喪,同父還鄉,恐不便於途,故為男辨。既因父沒,妾不改形者,欲求致身之所,以安父母之柩。幸義父無兒,得斯遺產。與兄遭遇,復是仁人。此非人謀,實蒙天合。倘兄不棄賤陋,使三家之後永續,三義之名不朽矣。\"奇驚喜不已,遂楫方就寢。方曰:\"非禮也!須待明日,祀告三墳,為妾辦妝物,昭會親鄰,乃可。\"二人遂拱坐待旦,依議而行。

是后浸成巨族,子孫滿堂,世號為劉方三義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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