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孝順男變產還父債(3)
官中聽了,喜道:「王相公這就是為朋友了。」遂把石茂蘭請到他家,同著差人,官中把正數四千五百兩銀子兌訖。王詮又說道:「我聽說來文是罰銀五千。四千五百兩,長兄斷不能了結此。莫如外助銀五百兩,系弟的薄心。」石茂蘭謝道:「感長兄盛,弟何以報。」就把這五百銀子,也拿在家來了。
翠容聞知便說道:「對門王家,只可受他的價銀,是咱所應得的。外銀五百,未必不有別意,斷不可受。」石茂蘭不聽,把翠容送在娘家去。趙才、來喜俱各打走了。遂把宅子地土,一一交清。縣公辦了一道文書,上寫道:
羅田縣正堂加三級錢,為關移事。敝縣查得,原任長安縣知縣石峨,已經身故。票拘伊子石茂蘭;並賠修銀兩五千正。差解投送,貴府務取收管,須至移者。
羅田縣差了兩個人役,把石生並銀子直解到西安府去了。石生一去莫提。
但不知翠容在家如何?且看下回分解。